隐患排查治理方案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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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通过定期检查、隐患识别、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风险,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

一、组织形式和分工。

公司成立“迎国庆保平安”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行动全面工作。

二、工作重点

各分公司、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解决难题、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即:

①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

②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③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

④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

⑤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看是否核发有效规范的资质证;

⑥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层层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和责任,全面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重点抓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

对表面分公司、分公司及检测中心化学实验室等使用或存储危险化学品区域进行重点检查: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落实情况,账、卡、物是否相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执行情况;

2、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危化品性质,是否熟练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知识、技能,是否定期开展专项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3、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区域)的防火防爆、防冻、通风、物品存放情况以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特别是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及执行情况;

4、加强拉运各类危化品车辆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日常出入厂以及厂内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危化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

(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各分公司、部门要按照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管理,完善风险告知,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方案、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强化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检测、应急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完善相关培训记录。

作业现场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坚决执行通风、检测、防护品穿戴、应急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保持与交叉作业部门间的有效沟通,有效杜绝误操作,严防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三)用电安全管理。

设备动力部及有关分公司、部门要以变配电室、重要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为重点,对用电安全管理,用电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电气接地等进行安全检查。

严格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审批程序,定期检查相关记录;

电站、变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落实防鼠、防小动物措施和门禁制度,妥善保管绝缘工具,定期做好检查、检验。

(四)特种设备管理。

设备动力部及有关分公司、部门要以起重机械、叉车、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五)交通安全管理。

各分公司、部门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在厂区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办公室、仓储运输部等部门要根据季节行车特点,制定严格的行车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意识;

生活服务分公司着重强化班车安全管理,完善与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协议,强化班车司机行车安全教育,定期对班车进行安全检查,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超员,严禁疲劳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

(六)相关方管理。

有关职能部门及分公司要切实加强对检修以及其他外委作业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台账,严格落实相关方资质审核,相关方作业人员名单、特种作业证书以及相关资质证件均应备案存档。要规范签订相关方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相关方作业人员入厂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记录,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七)消防管理

公司将有专门的实施工作方案,请参照执行。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

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分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根据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全员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公司行动领导小组也将组织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

(二)迎检阶段:从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分公司、部门集中治理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迎接区安委会联合督查组督查,确保各项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如若在督查检查时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将从重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治理。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严格对照时间节点组织验收;

安全部要将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于8月28日、9月28日、10月8日分别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上报。

(三)加大问责力度。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发现安全隐患要坚决严肃查处,不讲情面,不搞变通,严厉追责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力、整改不积极、推诿推卸责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

为更有针对性地抓好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办公室现制定《海林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夏季)实施方案》(简称“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如下:

一、开展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X年7月1日至X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唐荣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兴利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第三战役重点工作内容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 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xx年7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安排《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靠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百日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督促、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三、行动时间

20xx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牵头单位:省道运局,责任单位:厅运输处、厅安监处)

1.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

3.加强城市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二)水路运输。(牵头单位:省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厅航务处、厅安监处)

4.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河及两岸水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资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况,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安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及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的行为,整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船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装卸、洗舱等作业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以及内河危化品禁运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行为。

6.加强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维护、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配备及通航秩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桥区航道维护、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过桥梁和水上安全监管情况,严厉查处桥区、坝区等重点水域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航行行为。

(三)公路路网运营。(牵头单位:省高管局、省公路局,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建管处)

7.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国省干道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8.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4000公里。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

9.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

(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牵头单位:省交通质监局,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厅安监处)

10.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

(五)防灾减灾。(牵头单位:厅建管处,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属各有关单位)

11.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项目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20xx〕6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及各领域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国庆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区、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厅将结合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每月29日前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4

一、开展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唐荣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兴利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第三战役重点工作内容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 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5

3月4日15时52分,滨海高新区桂苑路鑫茂民营科技园办公写字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按照xx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发[20xx]x号)、《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发[20xx]x号)以及控股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决定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人员安排

1、第一次安全检查

时间:3月19日

组长:

组员:、

2、第二次安全检查

时间:3月29日

组长:

组员:、

3、所属公司安全检查

时间:3月14日至3月28日

组长:

组员:、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员工操作培训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重点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变配电设备设施运行完好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落实情况;

7、办公用电情况、漏电保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8、危险作业许可手续执行情况;

9、对相关方的管理情况;

8、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器材的配备及预案的演练情况;

9、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通风设备运行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情况;食堂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10、工程施工方面:施工现场及临时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等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起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

11、交通运输方面:机动车辆检查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

12、所属公司变电站:有人值守变电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各种记录是否按时填写完整、准确;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时年检;劳动用品穿戴情况;消防设备是否合格有效;防小动物措施是否有效;安全用具是否合格有效;设备技术情况。无人值守变电站巡视记录是否按时填写;安全标志是否齐全;电气设备有无隐患;变电站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通道是否通畅。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当前正值春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期,各部门、所属公司要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并落实市政府、区安委会及控股公司的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安监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

各部门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应急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加强反事故措施的学习,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控制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

四、工作总结

4月1日前,所属公司编写检查工作总结,并报公司安监部。

4月8日前,安监部负责编写公司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并报控股公司安委办。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经费,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岗位、场所、设施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一)排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和生产经营环境的不利影响”等方面,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具体内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答》(市安委办编发)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

(二)排查频次

1、厂(矿、公司)级实行月排查。主要(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及时召开调度会,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和监控责任。

2、车间(区、队、分公司)实行周排查。车间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不能立即排除和本级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厂(矿、公司)报告。

3、班组、岗位实行每日、每班排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岗位、设备和生产经营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管理,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和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向车间(区、队、分公司)报告。

4、危险源点实行每日定时排查。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锅炉房、配电室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施等,要实行专人负责,定时排查。

(三)信息上报

1.报告时间。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情况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安委办,县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直接报本级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2、报告的内容。按统一设定的报表填报(表样附后),主要内容包括:查出和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当场整改的要报数字、限期整改的要报条目)、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其中,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下列内容形成文字说明:

(1)隐患现状(隐患部位、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和隐患具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危害程度(是否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对周边重要设备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可能造成的影响、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等)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内容应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完成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报告的形式。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送交书面材料等形式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安委办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告知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隐患整改

1、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当场监督整改,并记录在案。

2、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及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

3、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主管)负责人组织专人现场监督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实行专人现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整改完毕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表》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详细登记,认真纪录隐患排查时间,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并逐月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备查,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车间(区、队、分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两年以上,厂(矿、公司)级和危险源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要保存三年以上。

二、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对口”的原则,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一)责任划分和督导检查频次

1、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按照“行业对口”原则,负责驻保省属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2)本部门直属生产经营单位;

(3)监管职责范围内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4)监管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的重要场所和设施;

(5)上级指定或委托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特别危险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的“安全诚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同时,对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市安委办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2、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管委会。

(1)辖区内除市级负责以外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由本级根据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确定,必须包括重大危险源);

(2)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3)涉及安全的重要场所和设施;

(4)上级指定或委托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中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和特别危险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的“安全诚信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烟花爆竹、矿山等非法生产活动的高峰期要进行不间断的排查。同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辖区内除县级以上负责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

(2)辖区内涉及安全的场所和设施;

(3)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对上述单位(场所和设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排查,烟花爆竹、矿山等非法生产活动的高峰期应进行不间断的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县、乡两级确定排查频次,报市安委办备案。

各级各部门在“两节”、“两会”、重大节假日等特殊、重要时期和汛(暑)期、冬季等事故多发期,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频次和力度。

各级各部门应按上述责任分工,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拉出名单,逐级上报备案。

(二)督导检查内容、形式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从生产经营单位倒查的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进行核实。

1、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督查)活动;

2、是否对排查(督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及时妥善处理;

3、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逐月进行了登记建档;

4、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统计上报;

5、是否落实了《安全检查表》制度,《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规范、具体,有无相关人员签字;

6、隐患整改后是否进行了复查验收,有无验收记录等。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进行督导检查前,要制定《安全检查表》,明确督导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等,对生产经营进行综合性督导检查时,要涵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日常督导检查时,要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纠正“三违”、危险源点监控、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登记建档

督导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的单位、时间、部位、设备设施、场所、生产经营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一份留被检查单位备存,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存档。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账,对督导检查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进行登记建档。

(四)工作信息的报告

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并按规定时间、内容、要求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立即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有关部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县(市、区)安委办。

2、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安委办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报市安委办。

3、市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报市安委办。

4、市安委办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省安委办。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出动督导检查组次、人数,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本级发现和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当场整改数量、限期整改的隐患数量及行业分布、重大隐患具体情况及整改、监控措施等)。

报告的形式:填写表格(附后),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以电话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上报。市安委办传真电话:,邮箱:。

(五)隐患整改督办

1、当场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当场督办整改,并记录在案。

2、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督导检查人员下达具体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涉及到其它有关部门的隐患,督导检查人员要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限期整改的隐患,监管部门要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重大隐患,由市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事故风险预测评估,根据确定的预警级别,向重大隐患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或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整改督办函,由监管部门在重大隐患单位显著位置,张挂警示牌(红、橙、黄、蓝)进行警示(警示牌要标明隐患位置、可能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整改期限及整改督办单位),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重大隐患整改完毕、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管部门应于3日内报请市安委办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撤销警示牌,取消应急响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有关的内容印成小册子,由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发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事业单位。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由市、县两级联合组织,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的专项培训。

(二)实行定期调度。市安委会每半年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调度一次;市安委办每季度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调度一次;各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调度一次,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由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四)强化责任追究与考核

1、政府与部门相关工作不落实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容、要求进行督导检查的,第一次责令改正,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扣5分,第三次取消年终考核评先资格;

(2)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迟报、瞒报的,第一次责令改正,第二次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扣5分,第三次取消年终考核评先资格;

(3)不按规定要求逐月建立隐患信息台帐的,每少一个月,年终考核扣3分;

(4)隐患排查不及时、督办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保定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3、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五)加强社会监督

1、严格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市、县两级安委办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公告等形式,每半年公布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四、其它事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参照本制度制定专项隐患排查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下属加油站、各通信公司的下属单位和其他省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由所在地县(市、区)、高新区及白沟·白洋淀温泉城负责。

(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7

一、目标任务

以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股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股),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检查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的行业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个月向各执法中队报送1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各执法中队要定期组织常态化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和掌控各种隐患。

3、各执法中队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排除和整改,并建立信息管理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报请局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督办,一般事故隐患要由各执法中队指定专人共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二)考核机制

1、广告公司、渣土车队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上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考核、指导和监督。

2、各执法中队要将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约谈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形成记录,进行存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3、我局领导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项通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三)培训机制

1、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各执法中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异性监管,重点突出查什么、怎样查、怎么落实整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制作成安全生产检查手册(表格)。

2、各执法中队、各广告公司、渣土车队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深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并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及时上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3、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组织属地管理部门之间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流学习活动。

四、工作步骤

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中队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执法中队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系统阶段。各执法中队要不断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要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四)强化考核阶段。各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执法中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常态化建设纳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各执法中队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和先进事例,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执法中队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8

为推动本加油站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本加油站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工作,认清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进一步促进完善我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理念和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标准化意识,真正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以此为契机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我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把落实公司“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改善环境、持续发展”作为重点工作,强化安全工作的正规化和标准化,杜绝各种违规违章现象,建立健全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公司成立了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四、进度安排

按照公司进度安排,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学习《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第二阶段(20xx年6月-8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阶段。对照《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标准》,找有资质的安全标准化咨询中介机构,结合实际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各项安全标准化体系并运行。

第三阶段(20xx年9月):自评阶段。在咨询机构的指导下进行自评,编写自评报告。

第四阶段(20xx年10月):考评阶段。找有资质的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进行考评。

第五阶段(20xx年11月):申报阶段。准备好相关资料,适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三级达标考核申请,确保一次通过达标验收。

五、工作内容

1、抓好宣传工作,贯彻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管理人员。

4、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资料工作,真实及时地记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5、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标准,改善劳动条件。

6、强化安全监督队伍,把安全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分班组、分个人进行制度化,作业化,标准化,做到道道工序有监控,各个岗位有监督。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妥善解决。

8、定期召开安全各项会议,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抓重点,抓典型,认真落实风险动态管理,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各项事故。

10、定期组织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安全标准化达标各项工作要求,真正在意识上有增强,在行动上有进步,在管理上有提高。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重点工作,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安全生产的监督,规范队伍管理。

3、把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实效。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9

为深刻汲取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和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等行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刘营镇安委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改善经营条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等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无事故。

二、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将所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的人员和家庭作坊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措施。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20日)。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监管。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31日)。对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查找问题。

四、工作要求

细致排查。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落实包村包户包人责任人,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好广播、公开栏等方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0

一、总体要求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学校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由学校一把手亲自负责,集中力量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做到不留死角。

(二)坚持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学校应结合有关实际制订专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有关安全隐患应有档案记录,制订整改计划,并尽快组织治理、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三)坚持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学校与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学校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三、工作内容

学校在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还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食堂管理规范、防蝇防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体检及索证留样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疾病预防落实情况、卫生管理及卫生防病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校舍安全情况,拉网排查校舍安全,摸清学校校舍的安全状况,实行重点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学校每月的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的普查制度、每日的值班巡逻制度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四)学校技防消防设施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按要求落实技防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对技防消防设施要重点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

(五)学校门卫管理和值班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门卫有没有落实专职保安值班及夜间巡逻。

(六)学校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及整改情况。学校对本单位存在的教职工及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情况。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要梳理排查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治安秩序的不利因素,摸清学校周边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的底数,大力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校园附近道路交通安全“黑点”、“盲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处隐患进行治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九)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指定专人集中管理,妥善保管,严密控制,严防爆炸、丢失、被盗、被抢以及投毒等事件的发生。

(十)安全教育情况。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要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的监督和教育,减少安全事故,稳固教育系统的安全形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清醒地认识到紧绷安全工作这根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把安全安全工作作为阶段性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或督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有效防止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二)完善措施,务求实效。学校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大检查专项方案(计划),加强领导组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相关自查工作。要增加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务虚和形式的成份。学校要以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监管,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三)宣传发动。学校在大检查的同时,同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活动。要运用横幅、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意义。同时,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有关安全技能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安全预案演习,努力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遵章守法、人人有责”的安全文化氛围。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号)和x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号)要求,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x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3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特公司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人员

公司范围的隐患排查活动,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组织策划,经营部及行管部进行通知并协助实施,各部门负责人人员应积极配合参与。

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活动,则应由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实施,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

三、时间安排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活动实施前,应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并通知全体员工。

四、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生产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承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或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维修、安装时,外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资质,并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4)发包单位是否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外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五、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5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6

为建立我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全矿干部、职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认真落实郑政文【201X】33号文件、登煤字【201X】23号文件指示精神,,经矿委研究,实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和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我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主动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矿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矿长负责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科负责对本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2、坚持环环相扣,闭合管理的原则,强力推进我矿三环五步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三环即:班组、科室、矿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科;排查隐患、建档分类、落实整改、全程跟踪、验收销号)实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

3、坚持排查整改隐患与跟踪落实责任分离原则,鼓励查出隐患,多查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排查出的隐患一律移交上一级单位跟踪检查落实。

三、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刘跃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落实和汇总。

四、建立安全隐患分级排查机制

1、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矿长、各副职矿长、各科室科长、采掘修队长等。重点排查通风管理、瓦斯、水害防治等存在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及开展反三违情况。

2、矿委每月开展组织不少于四次的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矿长、各副职矿长、各科室科长、采掘修队长等。重点排查通风管理、瓦斯、水害防治等存在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及开展反三违情况。

3、每天开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值班矿长和跟班矿长组织实施。重点排查通风管理、瓦斯、水害防治等存在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及开展反三违情况。

4、各副职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12次的隐患排查。

5、安全检查人员对本矿通风系统和安全出口进行每月至少1次步行从进风井口至回风井口巡检,梯子间每月有机电科安排人员上、下一次安全检查。

五、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机制

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治理后生产,不治理不生产的原则,现场整改,各种落实,验收销号的步骤进行治理整改。

1、现场整改

对各级排查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五定(定时间、定标准、定资金、定人员、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改;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要按事故进行落实处理。

2、跟踪督办

矿委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按照类型由相关科室负责跟踪落实整改;跟班矿长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当班安全员和技术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挂牌落实督办。

3、对检查中和隐患排查中查出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验收销号

对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分管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经安全矿长,矿长签字销号。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由安全科负责,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其主要内容有:检查时间、排查单位、排查人员、存在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八、奖惩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组织得力、工作认真,及时查处重大隐患、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处罚。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8

各部门、车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公司安委会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方法和范围

采取《安全检查表》进行排查,范围包括全公司。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露天物料场、室内物料场所。主要事故是起重机械伤害、火灾。

2、废钢打包作业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职工宿舍易发火灾、触电伤人事故。

5、职工食堂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6、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7、大雾天气,能见度低,易造成车辆碰撞、翻倒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使用硝基稀释剂的环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总经理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镇政府及县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19

各车间、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厂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打浓缩车间、离交车间、糊化车间、调浆车间、板框车间、锅炉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0

为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后的校园安全、和谐,定于每月15至20日进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以便在全体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将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做到有隐患未发现不放过,发现隐患未排除不放过,发生安全事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学校安全检查小组:组长:刘国文副组长:程治军解勇余元才成员:钱建刘永华何晓东陶义刚各班班主任2、各部门工作职责: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统计汇总。将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至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汇总反馈安全检查小组,并由安全检查小组指定相关人员限时处理。德育处:负责校园内及周边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教务处:以教研组长为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细致、深入地排查本组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副校长负责排查上报。

三、校园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本次校园隐患大排查的主要范围:消防、食品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损毁情况及其他不安定因素等。

1、消防检查:

①彻底检查校园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使用;

②对学校供水设备、用电线路等进行大检查,防止电线裸露;

③校园内严禁私接电线、灯头、插座;正确使用学校统一供给的电源插座及电器。

2、食品卫生检查:

①对食堂各类食品严格检查,保证食品卫生;

②对食堂进货渠道进行清查,保质保量。

3、设施安全检查:检查教学楼、综合楼、寝室、围墙、厕所等校园公共设施损毁情况。

4、防盗设施检查:

①检查综合楼、教学楼、寝室门窗、铁门是否完好,是否上锁;

②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防盗设施是否到位;校园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

③值班人员及值班记录是否正常;门卫保安的夜间值班情况等。

5、周边环境检查:

①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

②学校围墙有无损毁;

③学校周边的交通、休闲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④门卫登记制度的规范运作;

⑤有无外校人员扰乱校园秩序现象发生。

四、检查方式采用联合检查、自查、系统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基本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相关表格上报总务处。当日将检查结果逐层签名汇报至总务处,并对存在的问题请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后续工作

1、信息反馈:及时信息汇总反馈至总务处和学校安检组,总务处建立安全排查台帐,便于检查小组复查验收。

2、有效整改:对于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检查小组及时给予指出,指导督促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在短期内,有效地进行整改和修善,保证隐患顺利排除。

3、典型推广:对安全工作做得突出的部门,应及时宣传推广,以典型引领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六、长效管理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充分发挥学校安检小组的作用,学校安检小组按照各司其责的原则,平时以每月一次安全排查上报为基数,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1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明确分工。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有记录。

六、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2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6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字〔20xx〕93号)部署,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生产中开展的“质量安全年”活动,为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方案、总结上报。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综合治理、保障发展”及“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目标和原则

1、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吴忠黄河大桥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重点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全面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治理原则

治理工作要坚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公司督查与项目自查相结合;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治理和长期监督相结合;做到治一处,改一处,不留隐患。

三、治理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项目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联系电话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促检查范围和内容

项目部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路基工程重点治理车辆运行与施工机械等安全隐患;桥梁工程重点治理支架跨蹋、箱梁预制张拉、高处坠落、基础坍塌、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重点治理现场施工机械及交通疏导存在的安全隐患;临时用电重点治理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等安全措施的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治理项目驻地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1、部署

项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和联系人;确定项目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治理方案;实施方案应结合施工工程整治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要有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

2、实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查找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项目部认真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按照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局、和总公司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标准及公司进行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贯标工作要求,仔细排查,认真落实。

3、总结

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今后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治理安全隐患的方法及意见,以便很好的指导后续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控制。

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

切实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落实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行动。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和完成施工任务溶为一体,确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2、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排查治理氛围。

我项目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内部刊物及社会媒体作用,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各个层次、所有人员。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查改结合。

按本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坚持施工、排查、治理相结合。重点落实了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每一台机械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作业证到期的及时督促审验。现场临时用电做了认真检查,每一台用电机具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保护接地,更换不合格电线3处,及时消除了用电隐患。认真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督促检查工作,针对日交通厅安委会主任检查时提出的要求,我项目部重新购买了安全网、安全带、并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的规定。特别是在箱梁预制、张拉、压浆、移梁等各个环节,把龙门吊、移梁、捆绑、箱梁运输到架桥机吊装作为工作重点,把每个关键部位、每个特殊部位进行认真把关,确保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项目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中,做好排查治理记录,及时进行总结,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虽然我们在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领导的要求还很远,我们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时紧时松的现象,安全工作还不够深、不够细、对作业人员的教育还不够经常,对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彻底,我们项目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把吴忠黄河大桥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XX项目部

二○xx年四月三十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30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社区(村)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目标任务。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小区,督促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而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级监管”机制。由包抓领导带队,各单位(小区)对本单位(小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网格;各网格对网格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各单位(小区)进行自我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社区;对各社区(村)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办事处安监办;由办事处安监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由安监办牵头,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小区、网格、社区(村)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并对此次活动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确保活动有效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决定成立以主任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具体指导、协调各社区、村和企业开展活动,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检查范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校园等行业和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要以“人、车、路、企、管”五要素和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30条措施为抓手,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尤其突出对“两客一危”的治理,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消防领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对未达到验收条件和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露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落实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安全措施情况等。

4、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领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突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防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同时要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5、校园领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上下学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及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溺亡等。

6、食品领域:由安监办牵头,食药局配合,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原始记录、出厂报告、采购室三证、销售记录、出入库台账、现场卫生、企业证照并深入摊位、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对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继续深化液化气瓶治理、坚决取缔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瓶从事经营的行为,实现全区餐饮业无使用液化气瓶目标。

7、特种设备领域: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抓好安全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当前全区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确保当前我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我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和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及时公开曝光。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4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黔交安【20xx】19号、《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隐患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质【20xx】128号、《贵州省交建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黔交建发【20xx】120号文件要求,有效遏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事件和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监理合同段的实际情况,更好的开展此项攻坚行动,XQJL2驻监办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同,“平安工地”建设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我合同段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组织机构

驻监办成立以驻地高监任组长,副驻地高监为副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小组 机构的组织形式:

组长:向永贵 副组长:刘峰

成员:罗文涛、王小方、蒋元鸿、唐国福,李泽林、彭华志、杨晔、曾婷、徐朋朋

三、活动时间:

从20xx年8月下旬至20xx年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8月末)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全面排查隐患和风险辨识。编制隐患和风险源清单,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风险防控方案。对重大隐患施行挂牌监管。开展攻坚行动专项巡视检查监控。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初至工程结束)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重点排查内容

(一)桥梁工程

1、六广河特大斜拉桥主塔工程

塔机、电梯、爬模必须选择正规厂家合格产品,塔机、电梯必须经过有资质单位的安全检测后方可使用,爬模必须经过安全验算,使用过程中由厂家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实证上岗。爬模爬升过程中,必须有厂家技术人员和现场安全员在场,并仔细检查每道工序合格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

2、深基坑:土方开挖顺序、方法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深基坑挖土后土体是否存在回弹变形情况;边坡是否存在失稳情况;是否存在桩位移和倾斜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违章作业现象。

3、明挖基础:挖掘机械距坑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周边支撑是否牢固,抽水机械电路有无漏电保护;人工开挖有无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周边稳定与否。

4、人工挖孔:孔口安全设施、标志是否齐全,孔口是否高出地面30cm;工人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每孔有无安全员;孔口周边有无危险物、护壁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救生设施;孔内通风措施是否得当,工前是否按规定检查提升架配重是否规范。

5、桥台施工:是否设安全网,吊斗升降机是否设专人指挥;脚手架跳板宽度、坡度及强度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桥梁支架:桥梁施工支架是否进行验算,是否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架设,监理进行支架验收与否;承重受力支架是否先预压、是否进行预压观测,有无观测记录,预压结果是否经监理审批;支架壁厚、材质是否符合规定,扣件与支架连接是否牢靠。

7、预制构件安装:有无吊装方案及统一指挥系统,有无吊装安全措施;单导梁、龙门架等吊装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架桥机组拼与设计是否符合,千斤顶是否作承载试验。

8、模板搭设和现浇混凝土:有无模板搭设与现浇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有无设计算,模板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设计,搭设方案是否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是否经监理验收后才浇筑砼;是否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浇筑措施。

9、预制场:预制场的施工场地是否规范整洁;梁片堆放运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预应力张拉: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经检查合格方能使用;油泵操作人员是否戴防护用具;张拉时千斤顶对面及后面是否设

置张拉挡板。

11、桥梁高空作业:防护和平台的铺设以及靠省道施工现场是否安全,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措施等。

(二)路基工程

1、高边坡:边坡是否稳定;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实行“随开挖、随加固、随防护”的施工原则;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违章作业现象。

2、临边、道路交叉口防护:道路临边、道路交叉口是否设警戒标示,夜间是否设警示灯,施工沿线设置的出入口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3、上下边坡:上下边坡是否有浮石、危石,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满足符合规定。有无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休息或存放机具现象。

4、防护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时脚手架是否牢固,挡墙砌筑时墙下是否站人,是否采用扔、抛、甩等不安全的操作方法。

5、石方爆破:现场炸材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乱丢乱放。是否设警戒标示,有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6、机械在边坡、沟槽作业时与边缘保持的安全距离,轮胎(履

带)压在坚实地面上的情况,通过观察边坡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7、坡面上的操作人员是否对松动的土、石及时清除。

(三)特种设备

1、检查特种设备是否为正规规厂家生产制造、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获批准改造单位出具的改造合格证;在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安装告知、开工审批手续、验收检验合格报告;检查是否存在未通过检验合格而在用的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由取得相关企业资质许可、从业人员资质许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以及相关许可、资质是否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时间;对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情况是否落实。

2、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进行安装验收检验、定期年度检验、是否取得验收检验、年度检验合格报告及合格证;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及应急演练、应急求援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档案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出厂资料、安装企业、安装人员资料,职能部门出具的检验资料、维护保养资料、记录以及与相关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是否缺少安全附件、附件失灵。

(四)施工便道

1、临边、临崖施工安全防护是否满足要求。

2、标识标牌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带的佩戴。

(五)临时用电

1、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是否按要求安装地线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按“三相五线”制,TN-S 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系统”、“二级漏电保护”“重复接地”进行施工用电的问题。

3、电箱是否采用严密防雨措施的铁质电箱,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他物品等问题。

4、检查线路的完好程度,破损和漏丝处是否及时用防水胶布粘贴、老化电线撤除更换新线。

5、配电箱是否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管理,并配有接地装置。

(六)施工驻地

1、位于填方的驻地地基无下沉。

2、位于挖方边坡附近的驻地,边坡有无开裂、变形。

3、驻地是否位于滑坡堆积体上。

五、实施方案和步骤

1、学习文件和动员部署阶段

由驻地高监组织活动小组的及项目监理组人员认真学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行动方案”,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明确排查的目的、排查范围、重点,同一工作方法,提高活动小组和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施工的基本操作技能。

2、组织实施、检查阶段

(1)由驻地高监定期带队深入到工地,检查项目监理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检查活动效果和安全整改情况。安全监理做好日常检查。

(2)检查项目监理组的`内容

①检查监理组的内业资料,如监理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检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检 查安全监理日记;检查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②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安全旁站等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要求做到隐患彻底整改,同类隐患不在发生。

③检查监理组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如建筑起重机械的(塔吊、龙门吊、架桥机、电梯)的初始登记、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专项方案制定、论证、技术交底和执行落实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防护用品设施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承重支模架的搭设验收情况;外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制定、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六、真抓实干。排查治理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坚持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既要查出具体隐患,又要提出治理措施建议和时间表,搞好跟踪落实和督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并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进行抽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得的严格执行停工整改、经济处罚措施。驻监办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危险部位挂牌监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销号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5

隐患排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规程、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水泥生产企业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所以为确保我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展开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带给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职责部门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转型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构成。

3.全面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内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内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限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资料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状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状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工作落实状况;

3.培训、考试安全管理执行状况;各种易燃易爆的使用、保管状况及电路的使用保养状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各类场所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状况;

4.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状况;

5.各类危险设施的修缮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职责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所以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职责,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带给保证。

3.及时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职责部门要边排查治理,边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可行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4.对于安全检查,通常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一般状况下,评价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安全检查资料一般设计如下:

(1)日常安全检查

(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经行检查;

(1-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的承包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其它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1)季节性安全检查

a、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露、防建筑物倒塌、防大风、防火为重点;

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尘、保暖、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1-2)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职责制、上岗人员、值班值宿安排、关键设备、备用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

(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1-1)检查防火防爆、用或管理及消防设施;

(1-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设施、器具如通风、除尘、防噪声设施等;(1-3)检查电气设备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

(1-3)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作及用具等;

(1-4)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1-5)检查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等;

(1-6)检查礼貌生产、环境卫生等;

(4)不定期检查新、改、扩建装置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的专业检查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务必组织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职责。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构成全面负责的职责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给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部门必须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资料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3.密切配合,构成合力。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搞,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系。同时,要用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领导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直觉性,落实主体职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领导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6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本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具体范围应包括运输设备、停车场、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其他设备设施、房屋建筑、人员环境等。

3、职责:

公司总经理定期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批准隐患排查方案和计划,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保障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方案和计划,监督各部门按照方案和计划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按期保质完成。

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隐患排查方案计划和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财务科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和及时记账。

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检查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及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检查形式和内容:

公司级综合检查:

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检查对象:全公司各部门、各区域。

检查内容:

公司各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责任状签订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员工“三违”情况、预案和演练情况、上级文件要求或检查落实情况等

公司基础管理工作:资质证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科技应用、从业人员资格、职业健康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相关方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

现场管理工作:车辆管理、现场作业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职业卫生现场安全、辅助动力系统、其他现场管理等

综合检查完成后,应结合在其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将典型隐患问题和隐患分析结论等在安全例会、管理会议上进行通报。

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

电气安全专项检查:

对电器设备设施、线路、防爆、临时用电手续等要求等进行专业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

对消防器材设置、完好性、巡检记录等进行专业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

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完好性进行检查

季节性检查:

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

行车日志: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行车日志上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并做好记录。

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节假日检查:

每逢节假日,在放假前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对全公司各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中层以上领导进行节假日值班,值班内容主要为巡查各项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安全环保部解决。

节假日完毕,上班第一天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对全公司再次检查,查看有无安全隐患问题。

部门综合检查:

部门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

检查对象:部门内部的管理内容和管辖区域。

检查内容:

责任制落实情况:部门内部人员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员工“三违”情况、上级文件要求或检查落实情况等

安全环保部重点检查:资质证照、车辆技术档案维护情况、人员档案更新情况、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停车场环境、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相关方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

车队重点检查工作:车辆管理、现场作业管理、从业人员操作行为、车辆例捡和行车日志情况、其他现场管理等

调度和监控岗位:车辆违章违规情况、行车线路设置情况、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等

部门检查完成后,应结合在本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到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整理,作为自查自纠内容,将典型隐患问题、隐患分析结论、整改治理情况等在安全例会、管理会议上进行通报。

6、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进行登记,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对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整改,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整改方案,同时向主管机关进行上报。

7、验收:

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签字。

对检查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由公司书面报告主管机关,同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等。

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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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非此情况为一般安全隐患.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矿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整改,矿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

1、总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现场办公会汇报.

⑵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生产部分管采掘机运通的副部长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队队长组织队干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⑷每班由当班值班队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在班前会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风系统每月负责组织检查防突头面“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三专两闭锁”是否按规定安设及机构是否灵敏,两个风井的主扇风机和瓦斯抽放站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的组织通风队、瓦斯队每周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及防灭火全面覆盖检查一次;各作业点有无瓦斯超限、积聚,局部通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风筒出口风量及距碛头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防突头面、启爆硐室是否完好;压风自救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反向(防爆)风门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按程序进行处理或不能处理的向调度室和主管通风矿领导汇报.

2、安监处牵头每月组织综合部、供销科、生产部、运输队对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是否按照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执行的放炮方面,重点对撤人、断电工作、布岗到位、严格执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3、生产技术部要对采掘队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抓好初采、回撤、过断层旧巷、靠近煤柱下的开采、岔口楼眼支护隐患排查.在火灾方面,重点是防灭火管理,加快采面的推进度,减少采空区漏风,做好预防性灌浆,加强对瓦斯的检查,封闭火区要严格按措施执行.

4、机运系统重点抓好“五种人”的管理,认真按《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检查三大保护、“三专二闭锁”安设和使用情况.每月对大型固定设备(主扇风机、抽放泵、压风机、主提升绞车、主排水泵、地面变电所等)运行情况及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要安排处理和汇报,组织机电队、运输队对全矿供电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等隐患进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点做好洪讯期间的排水工作,检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电设备,一旦发现各种事故隐患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5、采掘队管理人员重点现场事故隐患排查:要对顶板支护质量、碛头是否空顶、工作面通风断面、电气设备失爆、绞车等进行排查,并检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规程和措施执行的

6、机电队、运输队、综合队负责对所管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处,还必须每周对各机房、供电系统、三大保护、瓦电、风电闭锁、运输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处问题、隐患安排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应向部门和公司调度室汇报.

7、生产技术部要参加矿、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重点对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归类,安排平衡队伍对隐患进行整改,并负责收集隐患整改情况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

1、安监处负责对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安监处下设采掘组、通风组、机运组、地面组.各小组各施其职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三大规程、工程质量、技安措施等的执行情况.每次查到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书面呈报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批阅,并按批阅逐一落实,原则上谁查处,谁督促处理.能在现场整改的,则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临时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业,出井后,下达《隐患处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关领导签字.对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给矿井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安监处负责收集各部门科室、队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单归类上报.并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2、在隐患排查管理的基础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一次重大隐患排查,并对汇报上来和检查到的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经矿讨论确认后,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 、B 、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必须解决的隐患.各分管矿领导督促业务部门、各单位或队组织整改,如果矿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书面上报集团公司,争取上级安排安措项目.五、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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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行隐患分级分类管理,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管辖范围内所有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20__年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全区各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别要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4 个 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重点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各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作业场所、过程控制、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三)突出隐患分级分类。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构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已发现的隐患加强督促指导,制定(修订)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隐患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及时反馈上报,落实闭环管理。

(四)突出监管执法问责。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我局将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我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晏佳贵任组长,党委委员龙奇峰任副组长,成员:局防火办、办公室、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资源监管中心、林场站等股室长,塔市国有林场、胜峰国有林场、湿地保护中心、东湖湿地公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防火办,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细化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人要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深入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并通过走访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指导帮助,适时组织“回头看”和抽查,督促抓好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推进隐患“清零”。

(二)创新工作方式,总结经验做法。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综合运用“两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企业少检查多提醒。二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既要防止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化,又要敢于当“铁面包公”,严抓严管。三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监督检查、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学习总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微信网络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认真梳理总结,强化情况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每月安全检查与整改台账,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我局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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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电力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发生,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__〕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等。

第三条

各级企业应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做到与反违章、安全检查等日常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隐患识别、评估、防控和治理等全过程管理体系。

第四条

各级企业应加强生产、基建等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落实完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危险源控制措施失效成为隐患。重点加强火电厂液氨罐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坚决防范重大危险源成为重大隐患。

第五条

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建设等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二)组织公司系统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存在的共性与突出问题,提出对策;

(三)对Ⅰ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验证治理效果等。

第七条

二级公司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组织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方案;组织开展隐患审查认定和治理效果评价;

(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Ⅱ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等。

第八条

基层企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分析存在问题,安排并落实好所需费用,制定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三)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四)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大隐患应即时报告。

第九条

各级人员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4.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5.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等工作全面负责,及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费用,定期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隐患信息。

(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各部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涉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整改及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

(四)消防管理部门和环保管理部门对火灾、环保等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及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费用,定期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隐患信息。

(五)各级从业人员是所辖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等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实施整改治理,并根据职责分工,定期报送事故隐患信息。

第三章

分级分类

第十条

隐患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六类。

第十一条

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第十二条

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或者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

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水电站大坝漫坝、结构物或边坡垮塌、泄洪设施或挡水结构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或者造成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施损坏的隐患。

5.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等隐患。

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第十三条

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第四章

认定原则

第十四条

事故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

第十五条

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

(一)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

(二)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

第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

(一)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全厂(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

(二)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机组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

(三)供热电厂停止供热是指所有时间段的供热中断。

第十七条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

(二)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

(三)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

第十八条

大坝安全隐患的认定

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等级评定为险坝的水电站大坝,定为Ⅰ级重大隐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坝的水电站大坝,定为Ⅱ级重大隐患。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__〕3号),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Ⅰ级重大隐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态灰场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定为Ⅱ级重大隐患。

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

(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二)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36分以上的。

(四)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要求。

(五)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按照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

(六)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七)发电机组(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八)水电站大坝未开展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是指水电站未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燃煤发电厂未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贮灰场大坝安全等级评定。

(九)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等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特种设备未通过检验,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通过检验合格或超期使用。

第二十条

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

(一)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

(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储化学品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认定

按照因危险源泄漏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

第五章

排查治理

第二十二条

各基层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日常、定期、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一)日常隐患排查

1.日常巡回检查。

2.设备“点检”和定期分析。

3.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检查等。

(二)定期隐患排查

1.技术监督定期(预防性)检查、试验、化验等。

2.重大危险源评估、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风险评估、大坝定检与注册、两措检查等。

3.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春检、秋检、防汛度汛。

4.安全性综合评价自查评和专家查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三)专项隐患排查

1.安全保电检查:包括重大法定节假日、社会活动、庆典等,具有重大影响和特定规模的安全保电检查。

2.结合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等组织开展的专项或专业检查。

3.结合集团公司要求和企业自身需要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

4.针对特定事故开展的专项检查等。

第二十三条

隐患排查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基层企业要组织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一线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进行。各类排查应发动全员参与、认真细致,定期排查应全面系统、专业深入,专项排查应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

第二十四条

各级企业应加强隐患的闭环管理。隐患应按治理计划进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注销备案,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整改。企业应每年落实隐患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确保隐患治理资金需求。

第二十五条

隐患治理前应建立监控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已采取的临时安全措施、隐患状态监控责任人、隐患状态汇报时间间隔等。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最大后果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隐患进一步扩大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七条

企业强化隐患治理前实行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应急机制,有效保障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

各级企业应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九条

各级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基层企业对承包承租项目应监督落实承包单位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十条

上级公司应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工作进度,对于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基层企业,约谈基层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情况派驻督导组。

第六章

挂牌督办

第三十一条

重大隐患实行审查与挂牌督办制度。

(一)企业自评为重大隐患的,应即时向二级公司报告。涉及消防、环保、防洪、航运和灌溉等重大隐患,要同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协调整改。

(二)二级公司对重大隐患应及时组织评审,构成重大隐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并挂牌督办,同时报告集团公司。

(三)集团公司负责对重大隐患进行审查,构成Ⅰ级重大隐患的,向二级公司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并进行督办。

第三十二条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单主要包括:督办名称、督办事项、整改和过程防控要求、办理期限、督办解除程序和方式。

第七章

信息报送

第三十三条

二级公司应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政府相关部门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见附表1,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元月5日前报送上年度总结。

第三十四条

重大隐患实行即时报告制度。信息报告按附表2填报;经评估为Ⅰ级且整改时间超过180天的重大隐患,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重大隐患信息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第三十五条

对排查评估、及时上报隐患并得到有效防范、治理的,应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内部统计及以上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宁建字【20xx】20号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理》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排查治理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杜绝“三违”作业为重点,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三全”管理及“专管和群管”综合管理方法,加大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要求,落实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有效的'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触电、大型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更进一步稳定和好转,实现公司中伤亡为零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斌

副组长:梅龙镇

组员:王兴军、马超、王利国、于海龙、张静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1、排查治理范围:公司承建的所有房屋建筑。

2、排查治理内容是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预防高空坠落事故重点是:临边、洞口防护,木工、钢筋工作业搭设可靠立足板。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重点是:各种内、外等防护;严禁乱抛乱扔;各类材料不同位置存放;上下交叉作业和物体的吊运。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是:基坑、边坡土方坍塌,脚手架、高大面积模板支撑;卸料平台坍塌。

4)预防中毒事故重点:注意食堂卫生和食品采购;配备气体检测仪和防毒用具,井下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腰间系绳并井上有不少于两人监护等。

5)预防触电事故重点是:配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接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器且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用电人员佩带绝缘防护用品,严格控制私拉乱挂。现场电工加大巡查力度。

6)预防大型机械伤害事故重点是:私自窜岗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部分机械构件性能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塔吊安拆,物料提升机安全停靠系统和进料口防护等。

7)全面治理重点: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交底;土方开挖的支护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的情况;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的情况,专家论证等。塔式起重机的安拆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检测、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3、排查治理依据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排查治理要求

公司安全部将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处罚、停工、通报等。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认真组织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坚持班组活动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JGJ59-99检查标准对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机械、规范化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上岗资格、班前安全活动技术交底等,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进行,对各分项的排查作到100%全部检查,不能遗漏,对查出隐患要以“三违”的方式进行消除,不留死角﹔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1日结束,分为三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部署安排阶段(7月1日~8月10日)

第二阶段为自查和监督阶段(8月10日~10月10日)

第三阶段为“回头看”检查工作(10月10日~11月30日)主要检查项目部在一年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评比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1

根据上政办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X年我办将集中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牵头负责部门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三、排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2

1、目标和任务

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确保“0”事故,力争“0”事件的总体目标。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以及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2、方法和措施

(1)治理方法: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发现隐患后,应当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各类隐患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

非本公司管理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等出现安全隐患时,但对本公司可能造成影响的,发现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安全管理人员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根据危险程度,按照色彩管理办法,下达相应的隐患整改通知单;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停产整改;

各部门应及时进行隐患治理,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整改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2)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者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工程技术措施: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优先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其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并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通过制订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部门、管理者、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防护措施:对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岗位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应急措施:在隐患未整改前,应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经费和物资

治理隐患所需经费,通过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管理制度进行申请、拨付;

当治理费用较大时,由总经理做出决定或安委会召开临时会议决定;

财务部应无条件确保隐患治理费用及时拨付;

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采购和仓库管理部门及时采购和调拨。

4、机构和人员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

成员: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部署,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落实;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的7项安全职责,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时限和要求

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错;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即刻下达,一般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时限在半个工作日内(自接到隐患报告始);

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复杂、工作量较大或已停产的治理任务一般不超过72小时;

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消除危险因素,并认真检查,确保没有因为治理工作,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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