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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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一篇】
新一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主战场
我对新一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的理解是:以财税始,以国企终,核心在财税、金融和国企三大改革,其他改革为配套。为什么?我们搞了30多年的市场经济,还有谁不完全按市场规则做事?主要是两大主体,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这两大主体与房地产一起作为旧增长模式的核心,因为预算硬约束拒绝出清,已经沦为三大资金黑洞,成为拉高无风险利率的推手,成为阻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障碍。如果能够通过财税改革硬化透明地方预算,能够通过国企改革使国企更加市场化,那么,中国经济将基本实现市场起决定作用。如果能够通过金融改革实现金融结构与新经济结构相匹配,则中国经济的活力将充分释放、竞相迸发,中国经济转型成功将是大概率事件。
与20世纪90年代不同,本轮改革的主战场是财税领域。财税改革将有效中断无效融资需求,并大幅降低无风险利率。20世纪90年代,资源配置的国企与民企之比为7:3,国企遍布各行各业,窒息了市场的活力,因此,时任总理朱基把国企改革作为上一轮改革的主战场。现在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资源配置的国企与民企之比基本为3:7,国企大多集中于资源、重化工业和房地产业领域,属于转型对象,而拥有未来的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消费等领域大多是民企。而且,需要承认的一点是,即使国企,这些年经过市场化,治理效率已经明显改善。需要注意的是,对国企改革而言,不能为改革而改革,要承认行业属性。以石油行业为例,可能具有天然垄断属性,如果改成像钢铁行业一样,行业集中度大幅下降,国际市场议价能力较弱,则是倒退。未来国企改革的重点是把老三项改革推进,把竞争性领域和环节放开,大力放活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等,如果上述改革能够做成,国企改革基本可以收官。
目前看,在诸多改革中,财税改革是想得最明白、推进最迅速的改革之一。标志性进展如下:
2014年8月31日新《预算法》四审过后,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虽然这次《预算法》修订案将举债权限放到省一级,向前“走半步”,没有一步到位放到市县级。但历史地看,作为经济母法、经济宪法的《预算法》过会本身就是重大进步,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4年10月2日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对举债主体、举债权限、举债方式、存量债务处理、风险防范处置等做了明确规定,有利于中断无效融资需求、消除隐性担保、降低无风险利率、推动股债双牛。
深改组五次会议明确了改革重点
如果对照中央深改组第1-5次会议,可以发现改革已经逐渐完成了从总体顶层设计到具体改革方案讨论再到时间表路线图制定的逐步深入细化,未来将加快推进落实:
深改组第1次会议(1月22日)重在建立改革推进机制。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成立6个专项小组)、《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深改组第2次会议(2月28日)重在讨论经济、生态、文化和司法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深改组第3次会议(6月6日)重在讨论财税和户籍改革方案。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深改组第4次会议(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对未来7年的改革实施工作作出整体安排,突出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
深改组第5次会议(9月29日)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司法独立和纪检双重领导,在中国迈向现代国家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不久前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议题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司法独立和纪检双重领导,旨在构建现代国家的制度基础。
1.司法独立。2014年6月,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小组第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司法改革的方向是,推进司法独立和体系垂直化。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防止各级政府对司法独立的过度干预,保证司法公正。
对于上海等地的司法改革试点,方向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中央有关部门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帮助地方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2.纪检双重领导。强化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3.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在深改组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改革与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关系。
预计未来一系列法律法规将陆续出台,依法推进实施:《预算法》(预计2015年修订)、《消费税法》(预计下半年公布明年实施)、《环境税法》(预计下半年公布明年实施)、《资源税法》、《房产税法》(预计2017年前后实施)、《不动产登记条例》(将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出实施细则)等。
4.阶段性总结反腐,进入制度反腐“新常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及随后召开的中纪委十八届四中全会回顾总结并高度肯定了过去一年的反腐廉政工作。预计在接下来的一年,对腐败将继续保持高压姿态,反腐进入“新常态”,将把精力主要放到制度调整与方式创新上,强化对纪委的双重领导以及中央和省的两级巡视工作,抓好纪检系统的“垂直”改革。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二篇】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一)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服务功能;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一)改革文化管理体制
1、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宏观管理,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地位。
2、切实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转变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转变,由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上来。整合相关业务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
3、探索改革文化事业单位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实行不同的经费核拨方式,逐步由拨款改为借、贷、投,由对文化事业的一般投入转变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实现由“养人”到“养事”的转变。
(二)转换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动、改善服务”原则,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体)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面向市场不断激发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引导有力的文化事业主体。
改革的方式和内容是:
第一、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明确设岗范围、职能、职责,划分各岗位工作任务,确定岗位系列和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调整人员编制,发展壮大文化事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文化事业、新闻媒体单位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第四、改革现行分配制度。建立“以岗定酬,绩酬挂钩,按岗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岗位绩酬,突出绩效,拉开差距,实行二次分配。
第五、继续实行工资统发制度。文化事业单位(不含新闻媒体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单位工资报账员每个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报下个月工资,仍通过财政统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第六、新闻媒体单位实行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两分开”,做大做强新闻事业,拓展搞活经营产业。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逐步实施广播电视非时政类节目制播分离,广告、发行、印刷等部门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改为经营单位,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新闻媒体单位事业发展,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原在编在职人员保留事业身份,退休按档案工资办理,新录用的人员按企业办理。
导资金的管理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路子。把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三下乡”等公益文化项目纳入农村文化市场发展体系,进行市场运作,发展适合当地群众文化需求的健康向上的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六)发挥基层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作用,推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领导,配备专业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目标,把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培育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管理,创新机制,激活经营,增强实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多元化”,文化队伍建设“社会化”,文化娱乐发展“市场化”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化”,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五、组织领导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改革与发展取得实效。
(一)调整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三亚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 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良(市人大常委、市文旅委副主任)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钟 声(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刘关山(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淑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亚晨报社总编)
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周 雄(三亚广播电视台负责人)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温孝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刘洪良(市地方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二)加强政策研究,建立政策体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取得成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改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改革单位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正确认识改革的政策措施,为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解难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让广大职工享受改革成果,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组织实施,确保成效
纪检体制改革方案为遏制腐败提供“改革动力”【第三篇】
纪检体制改革方案为遏制腐败提供“改革动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07-14 07:00 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提供“改革动力”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览
十八大以来,中央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开启了强力自我净化、强势自我纠错、强效自我革新的新征程,取得了重大实践进展和重要改革成果。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诠释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得不好怎么办”等重大认识和实践问题,开启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篇章。对实际工作来说,《方案》如同党内监督“指挥棒”、反腐败责任落实“坐标系”和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的“定盘星”,必将放大“做强主业、担当主责”的改革红利,催生纪检监察机关“内调结构,外显威信”的“化学反应”,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标提供持续有效的强力支撑。
治标关键期的改革动员令
一如众望所归,《方案》指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正在何处、去向何方”,给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状,既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的从严治党方略,也彰显了治标关键期的反腐必胜信心。
梳理十八大后的反腐新进展新成效,改革措施“集大成”。十八大后,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担当主责,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以“打虎灭蝇”行动取信于民。从巡视制度改革到网络监督拓展,从职能定位转变到内设机构调整等,一系列新举措密集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行动效率之高、问责力度之大,查办的违纪违法人员之多、涉及领域之宽,是前所未有的,党心民心为之振奋。这些反腐新成效就是改革的产物,是一系列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红利”。《方案》是这些有效举措的集成和优化,是反腐败理论认识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建设成果的提升和固化。
检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任务清单”,改革行动“再进发”。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重要部署,列出了一系列“任务清单”。中央纪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按照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改革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如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要求,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任务已经明确,行动初显成效,《方案》起到了改革“后评估”和落实再督促的双向功能。
破解纪律检查体制深层次矛盾问题,改革深化“总动员”。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制约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体制障碍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严峻、胶着。比如查办腐败案件的机构、资源分散,形不成有效合力;一些地区和领域办案阻力大,甚至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与群众期待相去甚远;等等。破困局,靠改革。改革既是战略,也是战术;既是理念,更是方法。《方案》直指长期形成的纪律检查体制“病灶”,用改革之道清障减负,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再证明了的道理,也是反腐败攻坚克难、取得实效的根本路径。
打造强力反腐的责任链条和“无缝网络”
反腐败关乎党的政治信用和执政安全,是战略任务、责任工程。《方案》把握责任导向、问题导向和执行导向,推动责任主体强力反腐的改革重点十分突出。其主攻方向包括:
“‘两个责任’一起扛”,进一步构建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共担并进”,将带来治理腐败深度变革。《方案》着力建构党内治理的责任链条、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对“谁来负责,如何问责”作出清晰界定,部署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构正风肃纪“无缝网络”。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发挥主体功能。纪委牢牢锁定“监督、执纪、问责”三个关键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证。同时,加强责任追溯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和纪委责任。
“两个‘上’为主”,进一步传导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压力。把纪委两项重要权力——查办案件的事权和干部提名的人权“上提”,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落地”。一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二是推动各级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程序化,明确上级纪委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同时,要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制定责任主体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如实行各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制度等。
“两个人群一起管”,进一步强化对腐败和特权的治理高压。体制改革是“投入”,打击贪腐是“产出”,要通过改革提高针对性、精准度和震慑力。一是对领导干部“本人”即权力行使者加强监管,如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的法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法规制度,加强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结果运用,推动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等,强化党内诚信和党内监督。二是对领导干部“家人”即利益相关人加强监管,如重点关注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情况,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岗位调整等,防止权力递延和利益输送。
改革是坚定反腐信心与定力的根本出路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人们不免心存忧虑,如担心“反腐败会不会时紧时松”、“反四风会不会一阵风”等。《方案》如同一张特殊答卷,锁定了进行时的改革,击碎了社会上的猜疑,释放出“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的最强信号。
以“用得上”的实招焕发改革活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方案》对前一阶段卓有成效的反腐实践作了跟踪扫描,把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方法固化下来,注重改革绩效评价和效果评估,先易后难,由简入繁,以点带面,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不急于发文件,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如《方案》对巡视和派驻“两个全覆盖”、防止“灯下黑”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安排,“落点”清晰可见、效果明确可期,既以先导性改革树立了信心,也为后续性改革增添了活力和动力。
以“看得准”的变革提升核心能力。《方案》虽有长计划和短安排,但不搞“大而全,小而全”。形象地讲,这是做强做大纪检监察主业的“分解动作”说明书、改革任务书,是提升纪律检查核心能力的规划蓝图。而且,《方案》提出的一些重要改革举措,如开展“三转”、抓好主业等,都是从中央纪委机关首先改起,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带动了近三十年来最具震撼力的大变革。看准时机和节奏,凸显纪律检查资源力量的聚集效应和聚焦效果,集中优势兵力打遭遇战、攻坚战,将会极大地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实体性、有效性。
以“干得成”的事业汇聚治理合力。实践证明,只要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反腐大业必成无疑。可以预见,随着《方案》的落实和深化,通过巡视监督加压、网络监督提速催生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以及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等“组合拳”,制约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和责任体系越来越密实,对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进行“精确打击”的能力及合力越来越强大。
更重要的是,改革再出发,改革在路上。由于反腐败集中呈现的是我们党的纠错能力和纠错机制,通过中央纪委“开门反腐,上网执纪”的改革行动,主动“大打虎、打大虎”的丰硕战果,进一步表明党有信心、有能力完善党内监督、解决腐败问题,解决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层次问题,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有着90多年历史的大党,走向强党之路的政治定力和决心。(高波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四篇】
关键词:党的建设纪检工作体制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推动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确保纪检体制改革“不跑题、不走调、不变样”。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纪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要求之一,就是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中纪第五次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为此,纪检工作将通过“三转”回归到“主业”的新常态。在回归“主业”新常态过程中,中央纪委、省市级纪委、区县级纪委已经走在前面,正在发挥示范作用。区县级机关部门如何构建纪检工作的新常态,笔者试作如下浅谈,抛砖引玉,学习共勉。
一、回归“主业”工作要专
目前,区县级机关部门的纪检工作除了大系统外,普遍存在不专的情况,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门人员、不能履行专门的职责,“主业”不主,甚至于“辅业”成为“主业”,主次不分或者主次颠倒。为此,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区县级机关部门的纪检工作要回归“主业”,可以实行“三专”:
(一)设立专门组织机构。在职人员10人以下的部门,可以将纪检组长办公室加挂“纪检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在职人员10人以上的部门,设立专门的纪检工作办公室。
(二)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在职人员10人以下的部门,由纪检组长兼任纪检工作人员,不另外配备纪检工作专职人员;在职人员10―20人的部门,可以配备1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在职人员20人以上的部门,可以配备2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大系统部门,可以适当增加专职纪检工作人员配备的人数。所有专职纪检工作人员的职数编制,在本单位内部解决。
(三)履行纪检专项工作职责。机关部门的纪委书记或者纪检组长专职领导纪检工作,不分管其他任何工作;专职纪检工作人员在纪委书记或者纪检组长的领导开展纪检工作,不履行其他工作职责。
二、回归“主业”“高压”并“带电”
按照“三转”的要求,纪检工作的“主业”除了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基本工作,同时还有廉政教育。从廉政理论和反腐实践看,都要求区级部门的纪检工作必须回归“主业”,履行主责,不仅是保持从严的“高压”态势,而且要“带电”,党纪国法的底线不能踩踏,红线不容触及,一旦触及,必须立即反应,依法依纪处置。只有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强化执纪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形成强大震慑,才能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
纪检工作“带电”的高压,必然是毫无例外的全覆盖。在对象上,既适用于纪检工作的对象,也适用于纪检工作者自身;在层级上,既涉及领导干部,也涉及一般公职人员;在时间上,既涉及工作时间,也涉及生活时间;在空间上,既涉及工作场合,也涉及社会公共场合。
三、回归“主业”自身要硬
重庆的俗话说,打铁要靠铮墩硬。中央也反复强调,打铁要靠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中纪委全委会提出,要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纪检工作回归“主业”,其中必然要求机关纪检部门和纪检工作者自身要硬,主要体现在:
(一)思想素质要过硬。对从事纪检工作的领导与工作人员具有特殊要求,他们不仅要认识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要转化为自身的内在认同与价值追求;否则,他们过不了自己的思想关,内心存在矛盾冲突,就容易成长为“内鬼”:一方面执纪执法,另一方面又在违纪犯法,乃至于犯罪。
(二)业务能力要过硬。尽管党的法规体系相当浩繁、国家法律法规也相当浩繁,从事纪检工作的领导与工作人员必须要懂业务,成为本部门、本行业纪检、法律法规方面的行家里手,从而依纪、依法履职。
(三)执纪执法要过硬。从事纪检工作的领导与工作人员必须信守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刚正不阿,能够正确处理好权利关、名利关、亲情关,既对得起组织也对得起同志。四是纪检工作体制机制要过硬。纪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工作台帐、处置方式、文件格式、档案归类等规范、统一,按照“规定动作”行事。
四、回归“主业”环境要优
纪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协调推进。就区县级机关部门建立纪检工作的新常态而言,工作环境必须进行新转变,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一)认真贯彻落实纪委负责监督责任的同时,党委或者党组必须肩负起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党委(党组)要成为权责对应、名实相符的责任主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党委或者党组书记要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首责、总责,党委或者党组班子成员扛起“一岗双责”。
(二)区县纪委强化对区县级机关部门纪检工作的领导,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落地”,更好的支持、指导、监督区县级机关部门纪检工作聚焦“主业”、履行职责。
(三)深化区县机构改革,包括党组织在内,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责任追究”,为纪检工作聚焦“主业”、执纪问责创设条件。
(四)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抓好本部门廉政教育的同时,在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党外人士培训中,把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党性剖析、党外人士廉政剖析作为必修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并长期坚持不走过场,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让廉洁勤政光荣、贪腐偷懒可耻入心入脑,逐步熏陶成为好理念、好行为、好习惯。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NJI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N/OL].新华社,2014-10-2819:02
[2]王岐山。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N/OL].人民网-人民日报,2014-11-0304:02
[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N/OL].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09-0111:03
[4]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OL].新华每日电讯,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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