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学校德育工作考核方案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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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工作考核方案 1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小学校教职工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教师代表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成员应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高政策和教育教学水平,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二、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实事求是,以各种量化指标为依据。

2、公正性原则。考核要一视同仁,坚持同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3、准确性原则。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三、考核对象

1、考核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副科级以上校长只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

2、调整对象:全市中小学校考核不合格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的实绩。教学人员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10分)、工作量(20分)、业务能力(20分)、教学工作(20分)、教学业绩(20分)、出勤(10分)六部分,考核总分100分。

1、职业道德10分

各学校要按照乐教《关于印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考评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考核。

2、工作量

(1)中小学中层领导每周课时数不少于学校平均课时数的50%,每少一个课时扣1分。

(2)其它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及专职教师工作量和评分标准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3)满工作量满分15分。超工作量加5分为上限,以满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每超一个课时加1分。

3、业务能力20分

各校组织教师业务能力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教师业务能力得分。

4、教学工作20分

(1)控辍保学10分

每班学生人数以上学期人数为准。没有学生流失得10分,流失一名学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各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10分为止。

(2)教学常规10分

教学常规考核。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常规考核标准。

5、教学业绩20分

教学业绩基础分为10分,上浮10分为上限,下降5分为下限。

各学校要按照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学成绩量化标准。

6、出勤10分

各校制定具体考勤办法,年度出勤满分10分。

后勤人员和教辅人员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10分)、工作量(2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态度(15分)、工作业绩(30分)、出勤(10分)六部分,考核总分100分。由各校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五、量化加分内容及分值设置

1、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加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正职4分,副职3分,兼任其他管理工作教师工作量加2分,不累计加分。

2、担任班主任加2分。

3、荣誉加4分为上限。所获得荣誉称号必须是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且与教育教学相关,所获荣誉不累计加分。部级荣誉4分,省级荣誉3分,地级荣誉2分,县级荣誉1分。

4、教育教学奖加3分为上限

(1)教育教学活动奖加3分为上限,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

(2)教育教学论文奖加3分为上限,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办的或是在CN刊物发表的文章。

(3)课题奖加3分为上限,课题必须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专业学术团体确定的实验课题且结题的。

以上奖项加分部级4分,省级3分,地市级2分,县级1分,不同类别的可累计加分,同类别就高不就低。

现场类竞赛教师指导奖参照获奖级别相应计算加分。

六、考核方式

每学年度考核一次,考核和量化内容加分只计算本学年度。

七、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考核人数的15%。

八、考核结果使用

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聘任和提拔任用上可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只发600元生活费。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能重新安排上岗。若仍不合格,则解除其劳动关系,其人事档案转往市人才交流中心。

九、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考核工作是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工作,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学校德育工作考核方案 2

一、工作目标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发挥教育系统部门优势、人员优势、阵地优势,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展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的丰富多彩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行为养成教育。要按照“年年有重点、年年有主题、年年召开现场会”的思路,通过开展“习惯之星”道德实践体验、推行“自我管理、自主教育”模式,实行“个性化评语”评价等活动,认真落实“八大习惯”养成教育。要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特别是待人接物的习惯;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特别是预习的习惯;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特别是在阅读中思考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特别是坚持每天写日记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健体习惯,特别是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别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养成勤俭朴素的习惯,特别是不穿名牌服装、不吃垃圾食品的习惯;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特别是会做家务的习惯。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抓好心理健康教育,搞好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实现“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档案”。重视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开展调查分析研究,做到“三个关注”,即:关注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关注问题学生。开展心理辅导活动与训练,健全学生人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施“六项行动”,采取“六项措施”,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和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制订人生发展规划,学会选择,学会把自身的发展同

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使命结合起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开展公民素养教育。在广大中小学生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通过建立“课题引领、主题带动、实践驱动、行政推动”的运行机制,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四个关系”,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民主与法制”的关系,培养具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五)开展法制教育。发挥法制课主渠道作用,依托小学思想品德课和中学思想政治课,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国防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等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做到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与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提高中小学生遵纪守法行为能力。

(六)开展主题教育。突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利用“七一”、“八一”、“十一”以及“九月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开展“诵经典、唱红歌、看红片”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挖掘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

(七)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六大”创建活动,完善校园文化基础设施,加强校旗、校徽、校训建设,打造“一校一景、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的学校德育新特色,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以“四姿、三声、两操、一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让学校充满生机、让学生健康成长”、“阳光体育一小时”、“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活动。 定期举办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用优秀文化占领校园精神领地,为小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深厚文化底蕴。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八个倡导、八条禁令”,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开展以“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校长教师访家长“为具体内容的”三评一访”活动,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抓好德育骨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精心组织,定期举办各种层次的班主任素质展示活动,提高班主任技能和综合素质,实现班主任队伍专业化。

(三)提高家长教育水平。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巡回报告会,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树立正确的子女成才观,提高家长的品德修养和教育子女能力。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长”、“子女教育楷模”等评选活动,教育家长以身作则,创设和谐、向上、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建好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道德实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情趣,教育学生学会互相尊重,学会互帮互助,增强集体主义观念,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四、近期重点工作

(一)掀起学习热潮,以市委文件精神为指引,开创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本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

(二)浓厚校园文化氛围。继续引深楼层文化、班级文化,探索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容,形成鲜明的特色和文化积淀。

(三)加强德育骨干队伍培训。在市局组织高一、初中骨干班主任培训的基础上,各县教育局、学校要认真落实《晋中市中小学班主任“十二五”培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今年年底以前要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政教干部的德育序列化专题培训。各县和市直学校近期要将培训安排上报市局政教科,本学期结束要报回培训总结。11月下旬组织全市科技教师培训,大力推动学校科普活动、科学技能实践、动手课程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操作能力。

(四)开展 “双十双百”评选活动。“双十双百”评选活动是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有效举措,是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展示平台,市局将每年开展“双十双百”评选表彰。今年开展十佳文明礼仪教师、百佳“八大习惯”之星、十佳心理健康辅导室和百篇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案例征集。

(五)表彰推荐市级、省级三好、优干、班主任。各县、各学校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真、严肃做好20xx年评选表彰工作。

(六)开展“好学生、好教师、好校长、好家长”评选表彰活动。

(七)筹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讨会。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班级和优秀辅导员、先进个人,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八)开展建设“书香校园”系列活动。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通过推进会、展示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培养学生浓厚的读书兴趣和良好的读书习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五、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始终把学校德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科室要各把一口,真正建立起统筹协调、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系。

(二)制度落实。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设立德育专项经费,加大德育经费投入;加强德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德育工作条件;培植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发展;加强德育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学校德育工作新途径。

(三)检查落实。完善德育工作考评体系,定期开展德育工作督查。学校德育工作要纳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展评估之中,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示范高中、合格高中建设,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之中。充分发挥评估督查的导向作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各县、市直学校要确定专人进行信息上报,并于11月15日前将联系人具体情况报市教育局政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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