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通用31篇)
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
近年来园区认真开展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场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还比较突出。为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建筑,经营使用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企业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6月1日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园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企业“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安全、家长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学校教师宿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xx〕39号),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巴南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杨亚平副区长、刘伦波副区长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主任熊琼、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高凌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园区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我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区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落实我区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一)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库房(各园区公司组织实施);
(二)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三)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各镇街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
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工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培训,制作并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二)排查检查(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1日)
1.企业自查(7月20日前)。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附件1),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7月20日前,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含全部规上和规下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所在园区公司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存档备查。
2.部门(镇街、园区)核查(8月31日前)。各牵头实施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厂房库房开展拉网式核查,切实查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进行核查,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附件4)。
(三)隐患整改(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企业整改资料由实施单位存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单位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整治措施
(一)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库房,报请区委区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利用区级媒体进行集中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倒逼企业按时整改隐患。
(二)警示约谈。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有关镇街、部门、园区及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通报抄告。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在排查中发现工业厂房库房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经营物流仓储和废旧资源回收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商务委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存储危险物品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抄告。
(四)联查联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厘清各自消防监管责任,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合力攻坚整治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负责抓好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理顺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对接,畅通信息。
1.各镇街、园区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本地区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各实施单位明确此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加入“巴南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群(附件5)。20xx年12月10日、20xx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工作总结。
2.各镇街、园区公司于每月2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同时报送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联系人:区消防救援支队贾平,联系电话:136505,邮箱:;区经济信息委邓淇兴,联系电话:185236,邮箱:。
3.区消防救援支队每月25日前通过消防部门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我镇结合实际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镇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敬老院。按照“一岗双责”,由组长方芳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袁万才负责敬老院消防安全具体业务工作,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各点位工作有人抓,落到实处。其他副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敬老院开展排查、检查,通过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整改,从严查处,整改。
(二)严格落实敬老院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备配齐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措施,提高火灾防控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查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日常值班管理,特别是卧室用火用电、吸烟取暖、私拉乱接,厨房用气用油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火措施。
(三)加快敬老院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明确安全“红线”,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将敬老院的消防宣传、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要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一是三年行动期间每半年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入住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二是利用宣传手册、宣传单、电视视频等播放火灾隐患来引起警示。三是在通过消防安全培训,现场演练,指导疏散逃生技能。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省“合用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各类场所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即日起至x月底,在全街道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摸清全街道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底数,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违法违规住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处置和整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改善辖区内消防安全状况,严防火灾伤人亡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大排查行动。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尤其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的合用场所、空闲院落、生产经营企业、民用燃气等。发动派出所及社区、网格力量,依托社会治理“全科大网格”平台,充分发挥安格化管理优势,各基层网格员按照网格划片负责的原则对网格内重点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如实登记单位场所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地址、所属网格、使用层数、违规住人数量等基础信息,摸排底数,全面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二)开展大整治行动。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按照“整治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的原则,紧紧围绕违规搭建使用夹层、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满足标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生产企业现场混乱、线路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对拒不整改的场所各部门、各村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依法关停或查封。隐患整改结束,达到安全条件,经现场验收方可复工。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7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市府办函〔〕17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86号)要求,乡政府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乡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旅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煤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村(社区)、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级动员部署,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督促及时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8月10日—9月2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对照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表,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督促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副乡长党德刚任组长,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并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三)深入宣传,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媒体,向群众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自纠技能。进一步推广使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8
进夏入春季,高温大风天气增多,林区内干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两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抓好“两防”严管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分管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帮扶单位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全镇划分为8个责任片区,抽调镇干部41名组成8个宣传巡查组,保证每片山头、每片林地、每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落实包保责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上坟用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
三、做好设卡检查和村寨、山林的巡查。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村寨内柴草乱堆乱放要及时制止,对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镇成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抢险应急分队,严管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讯畅通,保证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同时各村相应成立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能使用灭火器,人人能组织灭火求援。二是充分调动各种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治理长效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对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情况监管等情况,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扑救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对方通报火情信息,并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组建镇督查组,加强对镇内“两防”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飘涪不实、甚至存在离岗或失职的`不论是谁,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片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岗到位,对因脱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天14点前报镇森防办,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信息。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9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区“9·20”电动自行车充电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新江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车火灾风险。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生产、违规流通、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辖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电动车火灾伤亡人数显著减少,较大以上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不发生电动车重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安监站统筹落实:
组 长:梁东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海滢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长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消防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部署街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辖区电动车火灾形势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辖区整治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同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产品质量方面。治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二)流通销售方面。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三)维修改装方面。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治理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治理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治理实施工作,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充电、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率队开展1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隐患和整改措施的“两个清单”。具体工作情况以工作简报、阶段性小结的形式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监管;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三)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曝光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电动车(含蓄电池)回收、改装和维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现象。
(五)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有合适场地、满足消防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改造电动车停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将集中充电和停放纳入老旧小区升级改造范畴。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电动车日常管理,推广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台账,开展电动车及配件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质量专项抽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追根溯源”机制。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坚决查处户外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10月3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体部署情况于20xx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__年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底数和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及产品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维修改装行为,规范电动车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验收督导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不力的单位,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电动车火灾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新江街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工作研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批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报送表格(附件1~6);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于20__年9月3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亮点工作可随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时报送。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1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2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 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4
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为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消防工作会议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为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强系统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今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减少危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责任制,彻底解决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各种隐患,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措施,力争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特别是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并及时修改和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疏散和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上报。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仓库、宿舍、对外出租场所等在工作或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公共消防设施情况。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各类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5
为了深入贯彻《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经营生产安全稳定,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特根据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经理、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部部长、安全设备部全体
专项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设备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上级联系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以查班组为基础单位,以自查、上下查、交叉查、专项查为抓手,狠抓突出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重点排查火灾隐患。对排出的火灾隐患进行登记,并加以整改。
三、活动安排
按照区《通知》安排,专项检查工作从6月7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分动员部署、安全自查、检查整治、总结经验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至6月15日)
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利用班前会认真学习区政府、路局、多元化经营管理处、餐饮公司等文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工程部还要利用门头LED飘字,加大宣传力度。
2、自查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及时反馈信息至办公室。同时,还要进行交叉检查,互相提点督促,更要重视上级检查,真抓实干,加强整改和维护保养。
3、检查整治阶段(6月18日至9月30日)
一是要重点对基础台帐、证照进行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三是要查烟感、喷淋、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设施状态;四是要查电器线路安装空气开关、使用大功率电器铺设专线、电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五是要查出租房屋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是否存放、经销易燃易爆危险品;六是要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用焊管理。
四、工作要求
1、安全设备部: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汇总信息。
2、其它各部:认真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结果和信息及时上报安全设备部。
3、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防范意识,通过这次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4、组织专题消防安全讲座,按季度工作安排举行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6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7
为有效解决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能力,树立城中村内单位和居民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改善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城中村”现状
潘集区现有城中村4处(芦范社区、杨圩社区、刘圩社区、刘庙社区),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缺乏消防设施,电线私拉乱接严重,消防通道普遍不通畅,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这些城中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低廉的生活成本,成为城市谋生者理想的居住地。然而,长期存在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也成为了制约我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难题。20xx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一起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此类火灾为典型的城中村亡人火灾案例,分析研究我区“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如果不尽快治理,极易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的恶劣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军林任组长,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琪、消防大队大队长丁阳宁任副组长,建委、规划、城管、安监、电力、通信、水务、燃气、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中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李永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集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摸清隐患,建立底数。组织对城中村公共建筑、居民建筑现状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制定方案,分步治理。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科学编制实施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的近期、中长期工作规划。
(三)逐步清理,降低存量。通过治理,实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三下降”目标,遏制亡人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发生。
(四)建立机制,形成常态。各有关单位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辖区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城中村消防管理网络。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问题。
四、治理内容
(一)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无消防车通道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等影响灭火救援;违章搭建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无市政消防水源,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房屋耐火等级低,发生火灾后易造成火烧连营;安全出口设置不足、设有防盗窗影响人员逃生的“筒子楼”等单体建筑;集生产、储存、经营、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问题。
(三)设施方面。缺少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或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
(四)线路方面。电气、通信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电瓶车违规充电等问题。
(五)管理方面。消防组织不健全,村(社区)委员会未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初起火灾的及时处置等措施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等问题。
五、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4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5月27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3月21日)
按照样板建设、整体推进的步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治理阶段,区政府将根据治理情况,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调度会,适时推进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4月20日)
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考评。各有关单位要对综合治理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城中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治理要求
(一)实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以及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
(二)实施“水改”,保障消防用水需要。已建有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车的道路应按每隔50米设置一个外置式室外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面覆盖城中村。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区域,应建高位水池或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根据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机动泵,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安装消火栓或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有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
(三)实施“线改”,保障电气、通信线路安全。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
(四)实施“气改”,保障燃气使用安全。规范城中村燃气供给使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九小”场所内违规使用明火。有条件的地区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
(五)实施“技改”,保障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筑物内必须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有条件的城中村,要根据火灾特点,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
(六)实施规范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应与居住场所严格分隔,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距离等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治理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应实施限时断电。
七、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要支持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在项目中必须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及规模。
区教育局要对城中村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办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取缔。
潘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要加强对城中村中的网吧、棋牌室等娱乐类场所的检查和排查。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把关审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其他单位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田集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监管的场所实施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检查中发现城乡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书面报告田集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特别是涉及城中村公共消防设施投入,并有计划列入年度预算管理。
区住建委要全力配合消防大队做好市政消火栓维护和增设工作,全面摸清市政消火栓实有数、损坏数、应建数及分布情况,重点考虑城中村内建设,力争年内再增设一批市政消火栓,进一步保障城区消防用水。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城中村消防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站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占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违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开展一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要排查整治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
区安监局要对城中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查处;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进行排查,必要时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停。
潘集规划分局要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函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新的规划意见,并作为重点抓好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城中村既有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首创水务公司要加强对城中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及其他供消防车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做好建成城中村的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
潘集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城中村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测,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接电手续。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强化对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出租屋用电安全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的,坚决予以制止。
通信部门要对城中村的通信线路进行检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确保线路敷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田集街道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对所属城中村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的基础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九小”、“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既有建筑等场所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对老城区和城中村内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对辖区违章既有建筑进行排查统计并报街道、镇人民政府备案;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组织小网格员开展一次入户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村中文化室,每月组织居民群众开展一次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体验。
物业服务企业要保障服务区域内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管理、维护、保养服务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在服务区域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对服务区域内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中涉及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关部门、田集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书记、主任负责制,实行“一村一方案”,做到推进计划、整改资金“双落实”。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究。治理期间,区政府将每季度组织对城中村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群防群治。田集街道要组织发动村(社区)为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置初起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城中村建筑物消防安全大普查。对城中村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安委会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限时整改。在城中村专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三人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守巡查制度。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社区)委员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田集街道、各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2)请于20xx年5月27日前报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永鹏,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月度工作简报和潘集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20xx年4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总结。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8
为深刻吸取我市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整治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六个一律”的要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措施严厉采取什么措施,什么办法管用就采用什么办法”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强化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找准火灾隐患根源,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安全大会战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火灾隐患和一类消防违法行为以及洗浴、足疗、演艺、茶楼、棋牌室、美容院、酒吧、水吧、寄宿制学校宿舍、厂矿、企业职工宿舍、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两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缺少、损坏、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楼梯间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建筑材料装修等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封堵、占据、改变、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一类违法行为:
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
消防大队、警署和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本地消防监督权划分,明确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拉网式调查摸底,分清类别建立防火档案,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全面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摸清社会单位数量,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摸清消防违法行为底数,防止监管单位和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失控漏管。各派出所要掌握各单位的详细情况。12月20日前,警署和各派出所要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摸底调查表》送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
开好一个会议: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下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告》,全面做好动员工作。
做好一个培训: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室工作人员、员工等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培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使每一个人真正懂得本岗位所在区域的火灾危险性、工作职责和消防工作任务,做到熟悉、熟背,并加以落实。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9
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政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全面提升辖区消防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一)行政审批情况
1.高层建筑是否具有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审批手续。
2.在商住混合体建筑内开设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在商住混合体建筑内开设教育培训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商贸行业、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人防工程、特种行业、寄递行业以及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电力设施,是否经教育、民政、卫体、商务、文旅、住建、公安、市场监管、能源等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建筑使用功能
1.商住混合体建筑整体或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平面设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等不符合要求。
(三)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符合从业条件,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4.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四)防火分隔设施
1.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被占用。
2.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4.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餐饮场所内的厨房与就餐区之间是否设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
(五)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防排烟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2.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否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乱拉乱接,电器设备容量负荷是否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3.消防供电负荷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4.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5.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6.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飞线充电”或违规在门厅、楼道充电等问题。
(八)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外窗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是否被圈占、埋压。
4.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5.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期火灾能力。
四、排查步骤和措施
从即日起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各社区、村、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中发布秋冬季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提示,提高综合治理知晓度和公众防火安全意识。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社区、村成立专门摸排队伍,按照本方案治理范围逐栋摸清所属辖区商住混合体建筑底数,逐一明确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部门,统一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并报街道安监站。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3月27日)。对排查发现的商住混合体建筑风险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由街道综合治理领导或协调机构组织有关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风险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对未经审批在商住混合体建筑内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未经审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且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关停、取缔等措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街道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商住混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社区、村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彻底消除。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村全面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站在“两个至上”的高度,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排查、联合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隐患治理和应急联动,形成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监管合力,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水平。
(三)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针对商住混合体建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突出抓好社会化消防警示性宣传、法制意识宣传和消防常识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梯物联网终端等媒介,高频次刊播老旧楼房火灾案例,警示提示火灾风险。要充分发动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普及安全常识。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和季节火灾特点,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要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及有关单位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察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社区、村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0
全力抓好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从12月24日至今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全区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冬春消防安全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助理、*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任由赵群生兼任,副主任由杨占伟兼任。
各街办、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天然气、液化气、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销售、运输场所;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生产、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列入区政府挂牌督办至今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瘫痪,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通道、水源缺少或不适应消防安全需要等问题。
(四)重点区域:城中村、区内各类市场和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消防管理: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制度、措施未落实,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制定灭火应急及安全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模拟演练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管辖实际,认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凡未完成今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各街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并会同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消除隐患,摘牌销案;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督办人员的责任,对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冬春消防安全整治期间,各街办、各部门要督促指导管辖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组织员工开展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对冬春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加大查处工作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严肃处理。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1
为了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联合部署开展的《关于部署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暨“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以及城关镇中心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结合自身情况特拟定暑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一、开展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学校放暑假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燃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等。
2、暑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全天坚守岗位,每两个小时要对全校进行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与学校领导汇报。如果发现有消防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初期的要及时消除,严重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校领导。
二、开展校园消防“三有”和“四个一”活动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确保学生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协助县公安消防部门办好“夏季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消防宣传实践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三、积极配合上级,扎实开展暑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1.假期中要认真组织学生登录“河南消防网”或微信“河南消防”公众号,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竞赛。
2.要求学生在假期中每人要完成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作文或绘画。由班主任布置相关要求,家长或老师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学校验收后上交并参加比赛。
3.假期中,每个学生都要在家长指导下,认真完成《20xx年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时,由班主任检查,并送交教务处。
四、大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1、放假前,利用班会课、集会、教师会议等进行宣传布置。
2、利用校讯通、班级微信群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
3、成立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2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3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4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5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的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xx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xx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火灾安全隐患,确保覆盖到每一个工作,并对自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6
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建筑工程
1、加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凡是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施工图报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查,且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
2、加大过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凡是未对工程进行消防专项验收或核验的',不能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加大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力度。凡是工作不力或隐患较多的项目,我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4、加大重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
(二)风景名胜区
1、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重点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建立微型灭火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对物业实施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一)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六)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七)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防火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八)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xx年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在建项目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萌芽中。
(二)检查督导、集中整治阶段(9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由监理单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印江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别是消防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局属各办公室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要严格依法依规重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7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结合我镇实际,围绕5大重点开展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摆正方向”——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要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紧扣主题”——全面掀起消防宣传月活动热潮。
各村(社区)要积极重视,小溪镇联动各行业部门和镇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参与,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至少策划开展1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责任落实” ——推进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系统开展宣传月活动,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通过座谈、培训、演练、火灾现场警示会等形式,组织社会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
(3)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内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改活动。
(4)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通过张贴警示宣传海报、集中培训、上门宣讲、微信短信动态提醒等形式,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法律责任宣传活动,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个人消防责任落实,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
(四)“舆论造势”——积极联动各类主流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村务栏、手机短信平台、微信朋友圈、Led显示屏、户外大屏幕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及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
(五)“传经送宝”——扎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工作。
(1)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警示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广为传播,用惨痛的火灾教训真正触动社会群众,向公众提示电动自行车及电瓶在室内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引导其自觉安全停放和充电。(2)组织宣讲队进社区进农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帮助查改火灾隐患。
(3)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重点针对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帮扶。
(4)加大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和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推广应用,鼓励社会单位和公众开展线上自学。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认识,迅速组织部署发动。要紧扣今年活动主题,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队伍建设成果和形象展示,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把消防月活动作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扎实开展。要结合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等实际,紧扣我镇季节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参与、内容丰富、声势强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推动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造势,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微信、抖音等新媒体,集中报道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消防工作的举措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动态。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积极策划推出有影响的系列主题宣传报道。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8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开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三、工作步骤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9
为深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共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20xx年深入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政法〔20xx〕18号)和《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增城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增消安〔20xx〕1号)部署要求,我街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街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防控水平,有效减少城中村居住类场所和“三小”“三合一”场所火灾起数,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永宁街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永宁街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消安委)相关单位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收集图片、数据、行动情况等资料并汇总上报区消防大队。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摸排,逐栋建筑建立档案台账和问题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类别、分区域、分行业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实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四、治理措施及分工
(一)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条件。按照城中村改造计划,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中村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稳步推进,加强维护管理。结合城中村地区违法建筑摸查和拆除工作,实施“路改”,打通消防车通道,加强主要道路管理。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城管执法队综合执法组、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政管理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水务管理组、经济服务科、综治维稳和信访科、永宁供电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开展城中村消防隐患问题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整合公安派出所、安监、城管、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重点整治“三合一”“二合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规范落实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城管执法队、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城中村消防组织和力量建设。督促指导城中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训练演练和调度指挥,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街消安办、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中村消防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城中村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以村(社区)为单元,组织小企业主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城中村推广设立体验式综合消防教育培训基地。(街消安办、永宁派出所、永新派出所、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综治维稳和信访科、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消除隐患。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依法实施处罚。相关治理标准可参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清、三通、五设”刚性措施》。
(二)加强统筹,源头管控。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集中连片火灾隐患,制定临时性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日常防范。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中村建设规划、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房屋权属等审批环节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火灾规律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常识,提升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宣传栏等载体,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第三季度工作小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请及时报送。以上文件报送至街消安办(设在街经济服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0
一、工作目标
与城市集镇建设同步增设市政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基础消防设施,使其满足防火灭火救援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分项实施方案及责任部门
(一)“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各镇区要制订“十三五”消防专项规划(或专篇),提请专家进行评审并下发实施,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提升全社会防灾、抗灾和救灾综合能力。各镇区“十三五”消防规划文本请于10月1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备案。
牵头单位:县消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规划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二)消防供水
1.市政消火栓
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相关要求,本着“还清旧债、不欠新债”的原则,对城市和集镇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我县主城区应建消火栓327只,现有消火栓164只,其中完整好用的为90只。xx年xx月底前,要对县城163只缺建、74只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补建和修复,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在97%以上。各镇区沿街道和园区主要道路按要求建设市政消火栓,并承担建设及管理费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2.消防取水码头
在10月底前,各镇区要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在集镇区适当位置(人口密集区、老旧建筑密集区、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等)各建成不少于1座消防取水码头,其中生态化工园区要建设不少于3座消防取水码头,并设立醒目标志。
牵头单位:各镇区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区
(三)应急救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各镇区要按照标准配齐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的装备。生态化工园区年内要配备1台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1台高喷消防车,1台进口消防机器人。
牵头单位:生态化工园区
责任单位:生态化工园区、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
(四)消防通道
1.在新城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必须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结合县消防大队现有32米云梯消防车实际,高层建筑环形消防通道必须距离建筑大于5米、小于8米设置,净宽度8米),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转弯半径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消防通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必须限期拆除,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大队将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交警大队视情清障拖离并依法处罚,同时实施累积记分管理。
牵头单位:县规划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
(五)消防供电
1.新架空的'高压线与易燃易爆场所、建(构)筑物之间须按规范要求,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地下电力电缆与其安装管道之间须按规范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大型公共建筑物及重要场所的变、配电设施应尽量采用无油的开关、变压器等设备,以减少易燃点,确保安全。
2.城市电网建设。城外高压线路应按规范留足高压走廊,根据建(构)筑物供电负荷等级规划好电压配电级数。
3.生态化工园区所有企业根据要求设置双回路供电。
4.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电源。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生态化工园区、各社会单位
(六)消防宣传教育
1.消防培训
年内,继续开展对各部门、镇区和村居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完成不少于100人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力争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80%达标。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七进”活动。县消防大队要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人社局要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纳入就业培训之中;教育局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民政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等宣传媒体要定期免费播放、刊登消防公益性广告;文广新局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卫计委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安监局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宗教局要在寺院、基督教堂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宗教局、县电视台、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七)消防专项检查
1.消防专项整治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业服务网点和化工危险品企业场所进行梳理、整治,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2.开展消防行政许可非法单位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检查,减少隐患存量,确保不增新量。凡按照《消防法》条款要求应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或场所未经消防审批合格的,各部门不得批准核发允许经营的相关执照、证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3月底前,各镇区要将xx年度消防实施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工作,将列入xx年度县政府对各镇区及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之中,县政府将对各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县通报。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1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摸清保护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制定如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保护区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保护区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下同),包括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如消防设计文件已经过施工图审查且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过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由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由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由地方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和消防安全条件确认,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验收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按整改意见落实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七)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使用的预案措施。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x年8月下旬开始至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x年9月8日前)
9月2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成立专班(详见附件1),明确职责。宣教文卫中心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及抗震状况进行自查、上报。9月8日前,校园消防及抗震隐患汇总分类后,由宣教文卫中心组织专班成员部门对公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校园消防及抗震隐患进行复核,最终确定隐患清单,上报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8日至11月24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x年12月24日前)
宣教文卫中心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护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宣教文卫中心,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镇街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学校,落实到每一名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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