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方案
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方案 1
时值春季,气温回升,雨水充沛,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每年的3-9月也是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广大群众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毒蘑菇危险性的认识,避免采摘食用毒蘑菇事件的发生,杜绝自采、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防止毒蘑菇流入市场、流入餐桌,为我镇食品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1.镇食安委各成员站所、各村委会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造势,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在人流活动的重点地段放置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保证镇、村两级全覆盖。
2.镇食安委、各村委会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及志愿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群发宣传短信、微信、发放宣传单页等务实管用的办法进行宣传。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调动孩子向家长宣传的力量。普及毒蘑菇的危害和群众对野生毒蘑菇的识别误区,教育群众拒绝采食野生蘑菇。
3.镇食安委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和派出所等单位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农贸市场、流动摊贩、餐馆、红白喜事的检查力度,严禁销售加工野生毒蘑菇和其他来源不明的野生食物,一旦发现坚决没收予以销毁,杜绝野生蘑菇流入百姓餐桌、流入辖区企业、餐饮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及时取缔路边摊贩售卖野生蘑菇行为,其他成员站所要强化措施,坚决防止野生蘑菇流入工地食堂、校园食堂、养老福利以及托幼机构食堂等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方案顺利实施,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防止群众采食野生植物中毒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为市监局甘坊分局、镇卫分健办、镇卫生院、镇民政所、甘坊镇内各学校、幼儿托管机构、镇文化站、镇农业农村办及各村委会。
四、职责分工
市场监督管理局甘坊分局: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宣传工作,一是提醒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做好有毒野生菌、有毒龙爪菜和刺菜等野菜的防范工作;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培训,严把野菜、野生菌、凉菜等菜品采购及加工制作关,严禁使用不知名食用菌或有毒菌、毒野菜等加工烹制菜品;三是做好消费预警,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浆等加工食用方法的宣传引导,规劝群众不要食用家中放置过久或已霉变的食品,防止因加工、烹制、储藏不当等原因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在集市、村(居)委、学校、主要交通要道等处的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画报及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大力宣传野生菌、野果、野菜等野生植物的识别、烹制、食用方法,以及各类食物中毒症状、发生中毒后的自救等方面的知识。
镇卫生院:加大医务人员处置食物中毒尤其是误食有毒野生植物中毒的急救处置技能培训,提高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食物中毒病例的处置水平。
镇文化站:通过组织“送戏下乡”、“社区文化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野生植物的识别、食用方法,以及发生中毒后的自救等科普知识。
学校:结合“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全镇各学校开展宣传。在中小学校增设“野生菌中毒、有毒植物性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防范科普课堂”,每年于春季开学通过主题班会、出黑板报、办专刊专栏等向教职工和学生宣传预防野生菌及其他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让每位学生充分了解食物中毒的特点及危害性,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售卖野生菌、野菜、豆浆、四季豆、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严防学校超市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等不合格食品,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农业农村办:在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工作中防范误采、误种、误食有毒野生植物,对林地租赁、林场承包等业主聘用的外来民工开展广泛宣传,大力宣传野生菌、野果、野菜等野生植物的识别、烹制、食用方法,以及各类食物中毒症状、发生中毒后的自救等方面的知识。
镇民政所:加强养老机构误食有毒野生植物中毒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养老机构食堂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村委会:一是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预防野生植物中毒及中毒后自救等相关知识,积极传达和落实防范 野生植物食物中毒有关文件精神;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合理的利用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确保宣传资料覆盖到每家每户。要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员深入各村宣讲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告诫村民不要随意采食野生菌、野果或野菜等,避免误食有毒物质造成食物中毒,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三是要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严格宴席报告备案和现场检查制度,凡涉及集体用餐场所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四季豆、野菜、发芽马铃薯等高风险食品,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四是在有毒野生菌等植物生长密集地竖立警示标志牌,提醒人们严禁采食。
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方案 2
当前,各类野生菌、野菜逐渐进入生长旺季,是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野菜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防范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纵深发展,避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一票否决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和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把握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防控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事件预防在前、管控在前,加大对辖区内防控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工作责任落实的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严把好菌类食材进货查验,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防野生菌、野菜流入市场、流向餐桌,避免发生因误食有毒野生菌、野菜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联合协作共防控,压紧压实行业管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要求,聚力合作,全面切断有毒野生菌、野菜进入市场、餐桌的一切路径,确保本部门及系统内不发生野生菌、野菜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各村要立即召开会议,安排做好防范措施和宣传引导;要做到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要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活动,确保宣传到每一户、每一人。食安办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谨防来历不明的野生菌、野菜上市销售,把好市场准入关;要加强对各类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督管理,严禁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单位、单位食堂、婚宴、商务宴请、大型会议活动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出售食用野生菌、野菜,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野菜,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教育部门要严格督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出售野生菌、野菜、发芽土豆、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要切实发挥学生宣传不摘不食野生菌、野菜的积极预防作用,引导家长共同防控食用野生菌、野菜风险。卫生院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培训,确保农村医疗机构首诊时迅速识别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症状。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基本药品和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普及家庭应急救治知识,确保发生疑似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事件时家庭能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确保中毒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抢救治疗。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对城市街道食品摊贩的管理,对群众自行采食或兜售野生菌、野菜的行为予以劝阻,防止消费者因误食有毒野生菌、野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文化站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导游的教育培训,做好预防食用野生菌、野菜中毒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食品安全管理。林业站要做好在林区禁止采摘、收购、销售野生菌、野菜的宣传引导。派出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党政办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舆情监测,加大相关舆情协调处置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效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各村、乡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
月底前,各村居要制定 1 条以上固定宣传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标语,特别是要制定在醒目、群众易关注的地方,并在农户房前屋后、乡政府及村办公区、人员密集场所和林区公路沿线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贴画。各村要利用“村村响”广播提示人民群众不采摘、不售买、不食用野生菌。
2.乡食安办4 月底前,要组织辖区内非校园、非民政服务机构、非医疗机构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张贴宣传贴画,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3.乡中心校 4 月底前,要组织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张贴宣传贴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小手牵大手”方式,把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知识传递给家长。
4.乡文化站 4月底前,要组织辖区内景区(景点)涉旅服务接待单位张贴宣传贴画,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5.乡卫生院 4月底前,要组织辖区内卫生室、药店张贴宣传贴画,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乡林业站4月底前,要在林区进路口张贴宣传贴画,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7.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组织要加强对辖区内食品摊贩的管理,对群众自行采食或兜售野生菌、野菜的行为予以劝阻。
四、强化防控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件
各级各部门要细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1.乡级于 4 月 30 日前,召开本级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召开到村组干部),并通过每名干部职工向其家人亲属广泛深入开展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要求做到不采摘、不售买、不食用野生菌。4 月 30 日前,组织辖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签订《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留档 1 份),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加强对集市、路边市场及摊点等场所的检查,防止野生菌上市售卖。各村5 月 10 日前,召开各村民组群众大会,组织每户村民签订《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留档 1 份),告诫村民不采 摘、不售买、不食用野生菌。
2.乡中心校4月底前,要组织学校食堂签订《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留档 1 份),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留档 1 份),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3.乡文化站4月底前,要组织辖区内内景区(景点)涉旅服务接待单位签订《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承诺书》(留档 1 份),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
4.乡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严格 落实本单位供餐食堂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要求。
五、强化应急管理,严格信息报送
各村要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将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纳入本级应急管理,明确责任人员及联系电话,细化应急措施。要加强应急管理,相关责任人员手机 24 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如遇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乡食安办(值班电话 6630001)报告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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