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告知书样例下载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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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告知书【第一篇】

随着雨季即将来临,__市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自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也将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包括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不得随意制作售卖不熟悉的野生菌,对传统食用的野生菌品种要严格把好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当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六、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误食鹅膏菌、亚稀褶红菇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在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同时,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上报同级食品安全办。

七、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食用野生菌集散市场、超市、加工餐馆等场所,要在醒目位置粘贴有关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或者相关宣传知识的海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

八、各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和社会共治的要求。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风险排查,明确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和管控措施,分类消除风险隐患,建立动态跟踪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有效治理。

九、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跟踪问效职责,加强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十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野生菌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十二、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水平,积极稳妥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协同联动,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三报”和“三查”制度,严禁漏报、瞒报、谎报。对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

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告知书【第二篇】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各类野生菌逐渐进入生长旺季,是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我镇野生菌防控工作,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作如下告知:

一、野生菌种类繁多,部分有毒野生菌与可食用野生菌特征相似,较难鉴别,极易导致误食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没有吃过的一定不要吃,不认识的一定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一定不要吃。

二、错误的烹饪方式也是导致野生菌中毒的主要原因,可食用野生菌烹饪不熟、凉拌食用、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等都会导致中毒事件发生。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农村集体聚餐、家庭宴请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严禁学校、机关单位、企业、建筑工地等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

五、野生蘑菇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要保留好所食用剩余野生菌剩余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即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七、若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当地村(居)委会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告知书【第三篇】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现已进入夏季,我县野生菌陆续上市,又是一年一季吃菌时,同时也进入了有毒野生菌中毒高发期。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作如下告知:

一、不采摘、不买卖、不加工、不食用自己不熟悉、难辨认的野生菌。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得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菌鉴别方法,辨别毒蘑菇没有什么方法是靠谱的,不采食野生菌才是最靠谱的预防中毒之道。

二、加工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不吃凉拌野生菌。不吃多品种混合野生菌。

三、饮酒后不吃野生菌。

四、小孩、老人、孕妇最好不吃菌子。

五、严禁集体性聚餐(农村红白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

六、严禁学校、养老机构、机关单位、建筑工地等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

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八、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72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不适症状,首先可以采取催吐的办法进行自救,随后应立即就医;同时要保留好所食用剩余的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并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即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十一、若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当地村(居)委会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篇6: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告知书

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广大人民群众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市食药安办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提示。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菌采购关,从正规渠道购进,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误食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黄金救治时间。

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告知书【第四篇】

进入5月,雨季到来,野生菌即将大量上市。为做好20__年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保障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1、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2、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3、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

4、严格执行《__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5、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6、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如实向医院报告食用野生菌的基本情况。

7、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8、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强化对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要全面开展野生菌防控宣传,要将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不留盲区盲点。

9、乡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跟踪问效职责,加强督导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10、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等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和应急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11、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强化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专业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

12、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在有野生菌生长的山林选择显目位置悬挂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标语,粘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图片。

13、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要加强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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