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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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建设【第一篇】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程利民同志亲自过问督促,县政府县长李晨峰同志从选址规划、资金筹措、敬老院建设亲自到场,县民政局领导分工负责、指导监督质量,乡镇党委和政府把建设敬老院摆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敬老院建设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本次视察的十个乡镇,成立了专门班子,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大多数乡镇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各自使出浑身解数,筹集资金,如等乡镇动员在外工作的领导、个体户、务工人员奉献爱心捐资,镇募资72万元、镇募资50余万元,镇书记镇长带头、全镇党员共捐资3万余元,镇募资20万元。镇领导到上海动员下放知青无偿捐资20万元。在最短的时间内,建成了各具特色的敬老院,使我县“三院”(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建设在全市、乃至全省都处于先进行列,成为关注民生工程的亮点。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也随之大幅上升,供养质量和数量与以前相比发生根本变化。

2、起点高、配置齐。视察时,政协委员们都有“大开眼界”的同一感受,所见敬老院无不规模巨大,设施齐全。每所敬老院占地都在百亩左右,建筑面积不下5000㎡,投入资金均在300万元至400万元左右。各敬老院均配有生产基地、蔬菜基地、绿化场地、养殖基地、老年人活动室、医务室、服务队等一系列设施,、等院还有沼气池,装有太阳能热水器,、的医务室长期有医生坐诊,做到了院民小病不出敬老院。从居室内看,已入住院民的敬老院,室内服务设施的配置基本齐全,做到了统一床铺被褥、统一衣柜鞋架、统一桌椅、统一洗面台、统一保管换季物品、统一摆设与装饰、统一食堂用餐、统一餐具存放等,这些配套建设达到或超过了省民政厅规定的“八个一”要求。

3、管理好、有潜力。片区中)(心敬老院从目前入住院民情况来看,少的百人,多的近200人。虽然人多,条件不一,但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每个正式启用了的敬老院都能做到管理制度健全,诸如《院长责任制》、《院民守则》、《财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劳动管理制度》等制度一应俱全。每个敬老院在这些制度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生产与生活秩序正常。有些敬老院生产开展得很好,院办经济收入非常可观,为敬老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敬老院目前养母猪达10头,存栏肉猪达50余头,果园70余亩,蔬菜20多亩、鸡鸭300多只,肉牛6头,山羊20多只,肉狗10多只,库存稻谷上万斤。、三都敬老院也正在大力发展生产上做文章,现开辟果园上百亩,养鸡养鸭养猪,虽然搬迁仅月余,生产照样不落后。敬老院除养殖鸡鸭猪外,还种植了20亩桑树,今年养蚕收入就可达2万多元。除养殖外,利用国家给敬老院的优惠政策与外界联合办起了木材加工厂、涂料厂,年可获利润7万元左右。这些敬老院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将所有院民按身体状况分成若干个作业组,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付给一定的报酬。院民们劳动积极性高涨,一方面为敬老院创造了财富,解决了国家供养资金不足的难题,另一方面也为院民创造了个人收入,充实了老人们的生活。视察的委员们认为,敬老院的院办经济发展很有潜力,只有院办经济发展了,院民生活才能提高。

二、存在问题

1、发展不均衡。一是建设速度不平衡,10所片区中心敬老院有7所为去年下半年开工,其中4所即、已开始入住院民,而3所敬老院在视察时还未完工;二是院民入住情况不平衡,有的敬老院虽然建成时间较早,但尚未接纳院民入住,而敬老院一开始就接纳了173人入院居住,敬老院预计今年内可入住院民300左右。

2、生产基地不足,有的权属不够明确。在视察的10所敬老院中,生产基地集中而充足的有、,其它6所敬老院生产基地达不到省民政厅规定的标准,也不够集中,离敬老院较远,耕作起来不方便。有的敬老院租用附近农村的耕地作为敬老院生产基地,权属不明确。

3、敬老院基础建设资金压力大。10所敬老院主体建设负债大,平均在150万元左右,配套工程尚需较大的投入,如等院都没有围墙,场地没有硬化,绿化任务较重,要把这些配套建设全面完善,资金投入均在30万元以上。

我们根据本次视察情况,对10所中心敬老院综合排名,第一类有三都,第二类有,第三类有、。

三、建议

1、妥善解决管理人员报酬问题。根据视察乡镇的领导和敬老院负责人介绍,他们的工资待遇县政府还没有明确,有的院长如三都、由村支书兼任,而、的院长则是被免去村支书后专职担任院长,、的院长则是由已退休了的村支书担任。这些院长大多没有享受村干部工资待遇,更谈不上养老保险,尤其是在支书位置上被免职任专职敬老院长的,其社保待遇是否随之保留也不明确,诸如此类的问题让院长们很不安心,工作有后顾之忧,不利于敬老院的发展,建议县政府将敬老院列入村级建制管理,使院长们同样享受村干部待遇。

2、灵活运用移民政策,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建议县政府将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列入分散移民对象,享受移民优惠政策。

敬老院建设【第二篇】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村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对这部分人进行及时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全面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的客观要求,加强敬老院建设是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权益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中央、省、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级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敬老院建设,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把敬老院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近年来,我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全县共有乡镇敬老院16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995人,年投入供养资金199万元,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特别是去年省、市部署乡镇敬老院改扩建计划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敬老院建设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把敬老院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把敬老院建设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从规划、设计、筹资、开工建设等方面都层层把关,高标准、严要求,行动较快,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在社会上反响强烈。**、白彦、郑城、卞桥、魏庄、丰阳、临涧七个乡镇在全县率先进行了改扩建或搬迁,**镇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较大资金,新建老年公寓大楼,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工程完成后,可容纳260人入院;白彦、卞桥、临涧也都在1500平方米以上,其他准备改扩建的乡镇也都拿出了实施意见,工作都非常积极主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乡镇的重视特别是在场各位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敬老院建设岗位上的各位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敬老院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院舍房屋普遍破旧落后。全县多数敬老院由于建院时间较长,面积、规模小,园容园貌破旧。宿舍内配套设施简陋,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相适应,也严重制约了五保供养水平的提高;二是管理服务质量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管理方式落后,有人浮于事的现象,管理人员与院民数比例不合理,管理服务人员年龄偏高,整体素质偏低,管理质量、服务水平不尽人意;三是供养比率太低。据统计,2004年,我县有五保对象2563人,其中分散供养1568人,集中供养995人,集中供养率仅为%,2005年新增了2014名五保对象,按照省、市要求,2006年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全县集中供养人数应达到2746人,但全县16处敬老院现有总床位只有1200张,总床位占老年人数26‰,现有条件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由于集中供养率偏低,严重影响了我县省、市文明敬老院的创建。四是现有资金还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要。目前,我县乡镇敬老院是以本乡镇"五保"对象为主体,以集体经济为依托,以"一乡一院"为建制的福利型体制。这种供养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生存和发展,由于乡镇财政拮据,配套供养资金难以到位,敬老院资金缺口较大,"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病有所医"的办院水平得不到有效的财力支持,特别是敬老院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改扩建的力度不大,有些乡镇存有等、靠、要思想,面对困难不去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消极对待,致使敬老院建设速度缓慢,严重影响了我县敬老院改扩建的进程。五是责任心不强。个别乡镇没有长远规划,思路狭窄,设计规模达不到上级要求,有的对建设质量把关不严,给建筑工程留下安全隐患。这些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研究解决。

二、加大力度,切实做好敬老院建设工作

(一)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敬老院新建、改扩建资金投入到位,确保2007年底基本实现五保集中供养。省、市、县提出的乡镇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对乡镇敬老院建设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也为我县的乡镇敬老院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县的敬老院建设,要本着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力争今年基本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2007年扫尾。敬老院建设标准应不低于省民政厅规定的三级院标准,做到庭院美化绿化、路面硬化、水电路畅通,娱乐健身、医务、就餐、洗浴等设施配套,工作人员配备合理,规章制度健全,五保对象应保尽保,集中供养率达95%以上,使敬老院成为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一要认真落实规划。去年以来,我县制定了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抓好规划落实,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有一个大的提高。要保护好、利用好敬老院现有资源。各乡镇政府切实负起责任,凡能够利用的,要充分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要搞好资产处置,不能造成资产流失。要继续坚持“稳定一级院,巩固二级院,发展三级院,转化等外院”的指导思想,需要维修改造的要加以维修改造,容纳能力不足的要逐步加以扩建。要充分挖掘各类资源,尽量降低建设成本,要积极利用撤乡并镇后闲置的政府办公场所及学校、卫生院,也可以利用破产倒闭的企业等房产资源,通过维修改造,作为敬老院使用。要加强对敬老院建设的组织领导,民政、财政、建设、土地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在项目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验收等环节上,通力协作,共同抓好落实。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三年规划,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和年度任务目标。要严把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要将敬老院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导。二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采取财政列支一部分、社会捐赠的慈善资金投入一部分、福彩公益金拿出一部分的办法进行资金筹措,确保按时完成计划。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敬老院建设,对企业和个体老板愿意向敬老院投资的,如果数额可观,可以让其冠名,凡是对五保事业给予赞助的,可以铭刻纪念。可以劝导企业自己兴办敬老院,政府在供养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补助。总之,要千方百计挖掘社会潜力支持五保事业,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孤的良好风尚。三要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敬老院工作水平。要继续开展敬老院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选拔政治素质高,热心五保事业,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人担任院长。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要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要细,执行制度要严,靠制度来规范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的保障服务,村里要安排专人负责,乡镇要以敬老院为依托,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程》,使我县敬老院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院长、服务人员职责,岗位责任制,院民守则,学习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考勤制度,食堂管理等制度,同时要成立有院民参加的院务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民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管理机制;二是强化管理。要把任务层层分解,实行指标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要让院民直接参加管理,评定工作优劣,体现院民的主人翁地位,发挥院民的民力,与服务人员一起提高敬老院的工作水平;三是要进行检查评比,县民政局要根据等级管理的标准制定《文明敬老院检查评比标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要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力争把敬老院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为增加敬老院的收入,改善办院条件,提高老人的生活水平,促进乡镇敬老院的发展,各乡镇要根据敬老院等级管理的规定,积极探索发展院办经济的路子,在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上多动脑筋,大做文章,搞好突破,不断增强乡镇敬老院的经济实力,积极走以院养院的发展道路。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敬老院建设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要将敬老院建设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分工负责,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民政部门要搞好调研,当好参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敬老院建设范文【第三篇】

一、全县五保对象基本情况

20*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多伦县辖两镇两乡,即*镇*镇、*乡及*乡。全县人口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万元、农业人口7万人。有农村五保户416户、498人。其中:*镇201人、*镇94人、*乡54人、*乡67人。我县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20*年集中供养98户、1*人,*中心敬老院供养65人,*中心敬老院供养29人,县中心敬老院供养10人,集中供养比例为%。分散供养318户394人。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情况

农村五保对象身处社会最底层,住房条件十分简陋,生活水平极低,为努力提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我县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发展。20*年以来,在盟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建设了*、*两处农村敬老院。

*中心敬老院,位于*镇中部(原*乡政府所在地),建设于20*年,项目计划投资约40万元(与20*年*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20万元合并建设),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30平方米,建房32间(其中院民宿舍22间,厨房2间、餐厅3间、浴室1间?、活动室2间、仓库1间、锅炉房1间),该敬老院20*年投入使用以来,主要为多伦县南部乡镇的五保户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目前,有工作人员4名,床位70张,供养五保老人65名。

*中心敬老院,位于县城北8公里处的原*乡政府所在地。建设于20*年,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建房15间,其中:院民宿舍10间,厨房1间、餐厅1间、锅炉房1间、浴室1间?、活动室图书室1间。该院有床位30张,供养五保老人29名。20*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维修原*乡政府办公用房32间,新建4间,改造成敬老院院民宿舍、餐厅、厨房等,改造后的敬老院可增加供养五保对象40人,目前扩建工程全部完成,新入住的院民已陆续办理手续入住,集中供养人数已达47人,截止目前,仍有要求入住敬老院的五保人员,同时要接纳之中,集中供养人数还会继续增多。

三、敬老院存在问题

(一)敬老院数量少,收住能力有限。我县农村五保人员498人,三处敬老院最大收养能力只有140人,仅能供养28%的五保对象,距上级要求的集中供养比例还有一定的差距。提高我县五保集中供养比例还需扩建或新建农村敬老院。

(二)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服务水平低。建设农村敬老院时,由于资金严重短缺,建设工程只能首先保证院民宿舍、厨房、餐厅、锅炉房等必要房屋的建设,没有单独的医疗室、活动室,只能挤出院民宿舍充当,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敬老院的供养能力。敬老院日常生活设施简陋,如卫生室缺少简要的医疗、保健、消毒器械及必备药品,餐厅缺少必要的消毒设施、厨房缺少活面机、馒头机、蒸车等食品加工器具。入住人员少时,食堂人工做饭还可以维持,随着入住人员的增加,生活必备的基础设施更显的紧张短缺,对院民的服务仅限于吃保、穿暖等基本生活需要。敬老院服务很难从衣、食、住、行的物质生活服务提升到精神生活服务,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开展不起来。

(三)资金不足成为敬老院建设与发展的瓶颈。由于受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的影响,当前敬老院在经费、就医、正常运转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转移支付的供养资金少。20*年核定全县五保户共274户291人,20*年进行重新普查后,全县五保户共416户498人,增加了142户2*人,291人的供养资金供养498人,远远达不到供养标准要求。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金成为敬老院的经济负担。二是农村敬老院应该是由乡(镇)政府兴办,县政府给予支持的机构,而目前我县敬老院建设的情况是:乡(镇)除了划拨一些土地外无财力支持,为了缓解敬老院资金不足,运行困难的问题,县政府曾责令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每一名五保户安排20亩退耕地,以解决供养资金不足的问题。但受各乡镇、各村土地不均衡的影响,各乡镇落实的退耕地参差不齐,多的十几亩,少的只有几亩,更有大部分没有退耕地可安排,每年能收上来的供养经费也只有几万元。

特别是部分村委会主任、村民组长的意识淡薄,将五保人员送入敬老院,就像甩包袱一样,签定供养合同的第一年为五保老人交供养金,第二年以后就再也收不到供养金了,农村敬老院变成民政局一家兴办,一切费用全部由民政局承担的机构,这样一来敬老院很难保证正常运行。虽然两所敬老院千方百计发展院办经济,补充院民生活,但每年3-5万元的院办经济收入对于供养六七十人的敬老院来讲,杯水车薪,起不了多大的做用。三是敬老院建设项目尾欠工程款成为敬老院及民政局的负担。20*年建设*中心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建房15间,20*年*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与*中心敬老院合建,计划投资20万元,建房15间,实际决算54万元,尾欠施工方14万元。20*年建设*中心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建房15间,实际决算万元,尾欠工程款万元。20*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维修原*乡政府办公用房32间,新建4间,改造成敬老院院民宿舍、餐厅、厨房等,项目实际造价18万元,尾欠资金8万元,以上尾欠工程款合计万元。四是由于缺少资金,今年急需更换部分陈旧设备和需要添置的新设备及院民生活必备物品难以落实。*中心敬老院扩建后,按装36间房屋采暖设备需资金7万元、房屋装修需资金5万元,新建餐厅日常用具、消毒设备;厨房活面机、馒头机、蒸车等设备需资金4万元,两处敬老院更换院民日常生活用品2万元,合计18万元,难以落实。

四、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抓好现有农村敬老院管理,保障院民基本生活,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和服务,充分发挥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保障五保老人衣、食、住、行、医最基本生活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和领导五保老人开展一些棋类、书画类、文艺类活动,丰富他们的生活,真正让老人们在敬老院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二)发展院办经济以副补院,能解决多大困难解决多大困难。充分利用敬老院现有的耕地菜地,种植玉米、土豆、蔬菜等农田作物;扶持敬老院开展投资小、无风险、见效快、技术难度低、易于掌握的家畜家禽饲养,如:养殖肉猪、鸡、奶牛等,努力提高院办经济收入,补贴院民生活。

(三)完善生产生活必备的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各级部门要加大对敬老院运行的投入力度。更换两处敬老院部分陈旧设备,添置的新院民生活必备物品。供养人员达到60人以上应该单独设置卫生室,配备简要的医疗保健器械、餐厅配备必要的日常用具消毒设备,厨房活面机、馒头机、蒸车等设备,以便更好的为五保老人提供服务。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第四篇】

养老,是一项服务“夕阳”的朝阳事业。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各类养老机构也在不断出现,一些民营养老院,起步阶段更是受到了国家政策和经济的扶持。开办养老院,有人看中的是这一事业的未来,有人则伺机捞一把政策的“油水”。

匿名举报:有养老院利用政府补贴发横财

2009年4月,一封匿名举报信被寄到了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信中称,该区Z德敬老院投资人通过勾结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政府补贴,进行瓜分。

这封用词简要却信誓旦旦的举报信,立刻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当“敬老院”和“政府补贴”这些词相加相连时,案子不会简单!

Z德敬老院是宝山区的一家民营养老院。据了解,法人代表许某某原来是开美容院的女老板,合伙投资人陆某某是开小旅馆的,曾去南非做过生意。2006年4月,两人以租赁形式在大场附近向当地村里租了一些房子,然后申请开办了养老院。

2009年4月28日上午,经过一番前期调查,Z德敬老院投资人陆某某和一个叫苏惠铭的区“老龄办”主任科员被“请”到了反贪局。苏惠铭,虽只是个科级干部,却是个有着对该区养老机构开办、扩建项目的受理、审批、验收和政府行政性补贴初审认定、划拨起至关重要作用的实力人物。

通过对陆某某和苏惠铭进行分别谈话发现,交代内容确与举报有对应之处:

2008年4月,Z德敬老院在原有80张床位最多时也只有住满66人的情况下,向区“老龄办”苏惠铭处提出了新增养老床位扩建立项申请。苏惠铭在多次接受许某某和陆某某的请吃和红包后,用以面积换算床位的方式批准对方立项增设208张床位,之后又利用职权,帮助对方将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验收合格,使政府补贴款201万元被违规发放。

政府拨款对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贴补,是2005年7月起上海市实施的一项旨在扶植和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实事项目,从最初的每张床补贴5000元,到2006年后每张床由市区两级政府各补贴5000元(共计一万元)。

显然,许某某和陆某某想吃的就是这块“香饽饽”。为此,他们动足了脑筋,而苏惠铭正是让他们能如愿以偿的关键人物。

这是起严重的案!宝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很快从反贪局接手了此案,并正式开始了立案调查。

4月29日苏惠铭被刑事拘留,近11小时后,审讯又一次获得了关键性的突破。

其一,Z德敬老院在得到了政府床位补贴201万元的同时,还被违规批准获得了一个叫“霞光计划”的50万元政府项目补贴;

其二,苏惠铭的上司,掌握审批床位补贴最后一道关的“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窦映东,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并被连夜传唤到检察院。

窦映东,今年53岁,正处级。到案后,窦映东对自己和苏惠铭一起违规审批Z德敬老院208张新增床位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先后多次收受红包的经过。

立案侦查:两干部审批验收“放水”

侦查发现,窦映东、苏惠铭以及该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先后多次接受过Z德敬老院投资人陆某某和许某某的请吃和红包。

作为陆某某等的主攻对象,窦映东供认其在2007年至2009年先后收受了陆某某和许某某所送礼品礼金共计人民币9000元、港币3000元和南非“裸钻”三颗;苏惠铭则先后收受了红包共计25000元人民币。

窦映东收受的三颗“裸钻”,根据许某某提供的购买发票显示其中两颗分别为克拉和克拉,价值分别为1300美元和950美元。为了进一步证明三颗钻石的实际市场价值,6月10日,办案组特将三颗“钻石”交宝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和上海市同时具备鉴定和估价宝玉石的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并做了同步录像。鉴定结论出乎所有人意外,竟然是:三颗“钻石”实际为无色蓝宝石仿钻石,价值人民币80元。

“红包就是糖衣炮弹,就是瓦解我的意志的慢性毒药。”到案后的窦映东,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总以为吃吃喝喝是常事,不会引起大的蜕变,所以在和小老板的接触中放松了警觉。”

虽然,从窦映东和苏惠铭所收金额来看并不大,甚至被人视为有些“小儿科”,苏惠铭的25000元更是通过收受了13次红包相加所得。但次数之多,不难想象他们与小老板陆某某等接触交往之频繁。有一种说法叫“温水煮青蛙”,窦映东和苏惠铭对所处岗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意识,就是在不断的请吃和红包的“温水”中丧失了。

那么,Z德敬老院的208张床位究竟是如何报批立项,又是怎样蒙混过关顺利通过验收,得到政府补贴,又再次获得“霞光计划”补贴的呢?

原来,2007年4月,Z德敬老院开办一年后,投资人陆某某和许某某听说有政府补贴项目,就向区“老龄办”提出了扩建申请,因为当年的扩建指标已用完,他们的申请未获批准。之后,苏惠铭主动向对方介绍了新推出的“霞光计划”。该计划是针对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的有关政府补贴政策。

2008年3月,当陆某某等听说2008年的床位扩建指标下来后,立刻找到了苏惠铭和窦映东。有了这一年来的“交往”,双方似乎已经有了默契。苏惠铭在要求对方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后,并没有认真核实,就根据协议书上所写的5200平方米面积核定了新增208张养老床位。当月,苏惠铭在报请窦映东同意后,又将一份《上海市“霞光计划”项目申请表》交给了Z德敬老院陆某某等填写。

本案的主办人员,宝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张岚介绍说,当时,他们赶到Z德敬老院实地调查,即发现该院承租面积根本没有5200平方米,估计一半都不到。后经委托宝山区房地产测量队实地测量,证明Z德敬老院申请的新增208张养老床位项目的建筑面积并非申报的5200平方米,实际仅为平方米。

以市建委规定的三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所需建筑面积标准计算,Z德敬老院虚报了新建床位数117张。

不仅数量上“放水”,质量验收上同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08年8月,窦映东带领苏惠铭和一名司机到Z德敬老院对项目进行验收。按照验收规定,须对所有房屋设施逐一检查,查验是否合格。但三人去后,不但只简单看了一部分房间,还对发现的问题极端漠视。

窦映东的交代中提及:“在检查的房间中存在应该配置的橱柜、呼叫机、电视机、床都没有全部到位,外墙涂料都没有刷,楼上还借住了些外来人员,地面有的地方还没有建无障碍设施……”

在问题如此多的情况下,窦、苏两人还是毫不犹豫地签下了“通过验收”的字样。

窦映东到案后供认:“当时我们验收后,苏惠铭就在Z德敬老院《上海市“霞光计划”项目验收表》所有项目上打了勾,算符合验收标准条件,并在区县验收意见的承办人一栏里填写了:根据《关于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的通知》精神,现经审核该项目符合‘霞光计划’扩建的要求,请领导审核。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表示同意。我也在领导审核意见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表示同意。”

就这样,2008年年底到2009年初,政府下拨新增床位费共计251万元先后进入Z德敬老院的账户。而这笔专项资金中的80多万元很快被陆某某等转出,挪作他用。

紧急预案:不能影响养老院正常运营

渎职侵权犯罪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或者而违规操作,造成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结果性犯罪。因此,查案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抓住犯罪嫌疑人职务上的违规行为。但由于该类涉案人员往往都是该行业的行家里手,要想揭露犯罪,办案人员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尽快熟悉和掌握案件涉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作惯例,甚至是行业的“潜规则”,熟悉该领域的工作流程。

本案从反贪局移送反渎局后,办案人员即对养老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流程等做了全面收集和了解,并以苏惠铭、窦映东的口供为突破,扎实推进各项侦查工作。

和查办其他职务犯罪案一样,为了让整个案子形成紧密的证据链,确保案件诉讼高质量,检察官不仅从涉案领域项目立项、验收、补贴资金拨付审批等各环节入手,收集了大量的“老龄办”、Z德敬老院等相关人员的言词证据和书证,而且注重技术鉴定证据的收集,为案件侦查提供科学依据。

如对Z德敬老院申报扩建项目建筑面积情况,委托区房地局测量队进行实地测量,确定其中虚报建筑面积问题;对Z德敬老院涉及“市政府实事项目”等两个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委托区民政局进行复核,证明两个项目均不符合验收通过条件。另外,尽管窦映东、苏惠铭供认两个项目审批表上签名均为其本人所为,但为了万无一失,渎侦局仍然委托市检察院技术处进行技术鉴定。

而和其他案件查办不同的是,因为涉及养老民生问题,涉案人员陆某某和许某某又都是Z德敬老院的负责人,为不影响养老院的正常运营,检察官们做了大量的案外维稳工作。

“我们上Z德敬老院办案时,都是穿便服去的,生怕那些老人们看出什么异样来。我们希望老人们能一如既往地在敬老院平静生活。”办案人员由衷地说。

几乎在案发同时,宝山区检察院渎侦局就会同区民政部门,协商启动紧急预案。

5月7日,宝山区民政局针对Z德敬老院涉案问题正式制定了《关于宝山区Z德敬老院维稳工作预案》。该预案考虑到了几乎所有可能发生的变故。

如发现Z德敬老院投资人有弃院而走的迹象,应立刻采取措施,指派相关人员立刻进驻Z德敬老院,主持院内的日常工作,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逐户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等;

如Z德敬老院经营者提出不愿或无法继续经营,根据就地安置的原则,将Z德敬老院的所有入住老人,在征求老人及其家属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就近养老院安置。

大局意识加上人性化的办案手法,使涉案的Z德敬老院日常经营没有因为案情的发展而受到任何影响。

亟待重视:民营养老院专项补贴发放存在漏洞

2009年是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第10年。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等社会问题,各地都纷纷出台了鼓励促进社会养老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大了对养老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植的投入。

然而,光有投入还不够,还要有制度和严格执行制度的人,要有监管。窦映东、苏惠铭案反映了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有关部门在对财政补贴新增养老床位费用审批中存在监管缺失,导致漏洞出现。

从本案查办情况看,养老机构设置(包括扩建项目)审批权限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窦映东2006年任职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后,该区的养老机构设置审批、项目验收权就集中于窦映东和苏惠铭两人之手,老龄办有独立的账户,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实行的是“一条龙 ”式运行。如Z德敬老院新增208张床位项目,立项、验收、划拨资金都由窦映东和苏惠铭说了算。而且,为了私利,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在项目申报上采取重复申报立项,使Z德敬老院获得政府巨额资金补贴。

缺乏监督还表现在职能部门对养老机构获取政府财政补贴后的用途监管不力上。似乎钱款划拨下去就完事了,再没有人去管这些钱的具体用途。Z德敬老院获得政府的251万元补贴后,陆某某擅自挪用了其中的80多万元,案发前区“老龄办”对此一无所知。

另外,因为缺乏监督,使得虚假的审计证明文件得以堂而皇之通过审批关。本案中,上海某会计事务所在明知Z德敬老院提供的审计凭证系伪造的情况下,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帮助陆某某、许某某骗得了专项补贴。

针对窦映东、苏惠铭案反映出的上述问题,宝山区检察院于2009年9月25日,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切实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一、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反腐败预防机制建设,有效抵御和防范社会上请客送礼等“潜规则”对干部职工队伍的腐蚀;二、强化“老龄办”内部行政审批、监管、运作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三、加强和完善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项目审查、验收环节和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机制;四、加强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制度、程序的执行力度;五、建立健全对养老机构享受政府各项补贴资金后具体用途的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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