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构思方法范例【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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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构思方法【第一篇】

关键词思想品德 学教并重 案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5-0051-01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这就要求在思想品德课堂教学中既要重视教师的“教”又要重视学生的“学”,教与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相辅相成、交往互动的。

一、学教并重教学结构的内涵及实施意义

传统的教学方法完全围绕“教”而展开,教师主宰课堂,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性,难以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过程中学生经常处于被动地位,其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受到限制。新课改以来,一些学校传统的教学方法迅速转向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结构,在课堂教学中大力推进自主探索合作式学习,而对它的缺点没有足够的认识。各学科全力推行自主探究、合作模式化的课堂教学,节节课都以学生为中心,课堂完全自由开放,教师变得不该讲得不讲,该讲的也不讲,过度自由开放使课堂教学偏离甚至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客观分析自身认识上的原因,认真分析两种教学结构的优势与不足,取长补短。教师的教学,经常采用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必然要采取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将课堂完全交给学生又难以实现高效课堂,我们应努力做到既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更大限度地实现有效教学。为此应倡导主体—主导均要合理体现的学教并重的教学结构:在课堂教学中以讲解、呈现、自主学习、小组讨论、合作学习等方法综合运用的课堂教学形式,使目前课堂教学改革趋向成熟,以符合新课改的要求。

二、初中思想品德学教并重的教学方法例谈

《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修订稿)指出:“本课程是以初中生生活为基础、以促进初中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为目的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课程。主要有以下特性: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综合性。”思想品德学科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思想品德教学必须选择一些适合学科特性的教学方法。在初中思想品德学教并重教学结构的实施中就更要考虑采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抛弃过去陈旧的、不适应新形势的教学方法,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尝试构建新的课堂教学形态。下面简探在思想品德学教并重教学结构的实施中显得越来越重要,而且发挥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的案例教学法。

关于案例教学法目前较统一的看法是在教师的主导下,根据思想品德课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引入一个具体的教学案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分析、讨论、表达等活动,使学生在具体的案例情境中主动思考、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那么,如何运用案例来进行教学呢?

(1)精选案例

案例是思想品德课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提。案例虽不是教学的终极目标,但在揭示思想品德原理,启发学生思维,促使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能力方面应是载体。精选的案例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中非但不能或缺,而且决定着案例教学顺利实施的效果。因此,选用案例时必须考虑选择具有典型、具体、新颖、简练,贴近学生生活和富有时代感的案例,所选的案例都应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2)呈现案例

呈现案例是将精选的案例以一定的方式呈现于课堂之中,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开始。为节省时间,提高课堂效益教师需考虑选择合理的呈现方式,在教师的主导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呈现案例的时机根据不同教学内容的需要,可放在知识讲授之前,亦可放到知识讲授之后,甚至可以边讲授知识边呈现案例。案例的呈现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多媒体展示、模拟实景、阅读资料等多种方式,以最适合教学内容,最吸引学生的展示方法激活学生的“兴奋点”,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3)据“案”析“理”

据“案”析“理”作为案例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思想品德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此阶段教师要引导学生身临案例情境,采集、揣摩案例中暗示的有关信息、事实,主动思考,展开讨论。分析讨论时,教师组织学生做好讨论的启发和引导工作,可采用个人探究、分组讨论、模拟情境等形式。讨论过程中要求学生围绕案例主题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在一定程度上将课堂交给学生。对于学生所触及的敏感问题和现实问题,可使学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热烈的讨论中,探求案例中的主要矛盾和前因后果,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4)点评总结

点评总结是实施思想品德案例教学的最后环节。此环节教师应对学生的讨论过程、案例本身及时作出评价,对案例中蕴涵的思想品德知识和道理进行归纳总结。

方案的构思方法【第二篇】

关键词:质量评价;客体;新创性;撰写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2945(2017)20-0072-02

针对由来已久的质量控制方法类申请的审查中存在的客体判断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2015年光电技术领域质量保障分析会上相关的案例和审查管理办法,提出了一种新的审查思路并进行了论证,为该类申请的审查和撰写提供了建议。

1 问题由来[1]

《审查操作规程 实质审查分册》第一章第中指出:“对于将标准专利化的专利申请如质量控制方法,由于质量控制的项目和标准都是人为的规定,因此质量控制方法的主题名称和内容都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将审查的标准统一化是《审查操作规程》的初衷之一。然而,针对质量控制方法类型的专利申请,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审查员的处理方法仍然分歧很大,出现了多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审查操作规程》将质量控制方法归为单纯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此,只要出现质量控制方法类型的权利要求便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处理,是因为其中含有关于比较并得出判断结论的步骤,如果不含有该步骤,则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反之,则按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处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质量控制方法类型的主题不属于明显排除的情况,对此类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考虑,当其中含有技术特征时,应当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2)的规定(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处理。

由于以上原因,在实际审查过程中便出现了很多不一致的情况。审查标准的不一致也导致申请人对于质量控制方法类型申请文件的撰写不知所措。在2015年11月在审协江苏中心举办的光电技术领域质量保障分析会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制定了暂行的审查管理办法。

2 现有处理方法

质量保障分析会确定的审查管理办法[2]

光电技术领域质量保障分析会确定的审查思路:

(1)对该类申请,应当首先审查客体问题;(2)对于客体问题的审查,审查员应当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在全面掌握现有技术的前提下,准确理解其发明构思(构思的核心是检测还是评价),将权利要求的方案作为一个整体,判断其是否采用了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并产生了技术效果。既不能由于权利要求的方案包含了技术手段,就简单地认为其是技术方案,也不能由于权利要求的方案包含了人楣娑ǎ就简单地认为其不是技术方案;(3)当发明构思核心在于根据人为规定的标准来评价产品质量,则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4)当发明实质为检测方法(评价结论和评价因素之间依据客观规律),应该按照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上述审查管理办法中“准确理解其发明构思(构思的核心是检测还是评价)”、并按构思的核心不同给出了不同的审查策略――如构思的核心是检测,则按照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如构思的核心是根据人为规定的标准来评价产品质量,则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

而目前在审查实践中采取的判断构思的核心是检测还是评价方法的手段是:通过对现有技术的检索确定检测方法是否具备新创性,如果检测方法具备新创性,则整个权利要求的方案是技术方案;如果检测方法只是沿用了现有技术,即不具备新创性,则整个权利要求的方案不是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客体判断问题

上述判断的内在逻辑是通过部分权利要求的新创性判断去得到整个权利要求是否是技术方案的判断。显然,这样的判断逻辑与常规的先审查客体、后审查三性的逻辑存在冲突之处。下面笔者将结合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另一种审查策略。

3 关于典型案例的分析

下面以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进行说明,并对结论提出不同的理解:

典型案例[2]

T/P91钢基于析出相颗粒直径大小的老化评级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制备T/P91钢的待评价试样,截取一段长10mm、宽5mm、高5mm的 T/P91钢作为待评价试样,依次用200#~400#~600#~800#~1200#~1600#~3000# 的金相砂纸对待评价试样表面进行研磨,每次研磨直到待评价试样表面的划痕方向一致;(2)对研磨后的待评价试样进行机械抛光处理,直至待评价试样表面没有划痕为止;(3)将抛光后的待评价试样放

入FeCl3溶液中,用FeCl3溶液进行腐蚀;(4)获取腐蚀后的待评价试样的组织图片,在扫描电子显微镜下放大2000倍进行观察,并且拍照获得组织图片;(5)通过步骤(4)获得的组织图片对T/P91钢进行老化评级,对获得的组织图片计算其析出相的平均颗粒直径,T/P91钢老化评定标准为:1级:析出相颗粒细小,数量较少,析出相颗粒平均直径D≤μm;2级:析出相数量较多,析出相颗粒平均直径

质量保障分析会给出的指导意见:该申请要解决没有对T/P91钢老化评估标准的问题,要求保护一种T/P91钢基于析出相颗粒直径大小的老化评级方法,包括沿用现有技术(例如参见对比文件CN102692425A)进行制样、抛光、腐蚀、电镜观察后,按照自定的5级标准给出老化评定结论。

由此可见,该方法的构思核心是根据自定等级标准来确定评估结论,这是该方法刻意而为之处,关键在于标准等级和结论认为主观自定,集中体现了标准加结论这个构思核心取决于制定者的观点和意愿,从解决问题、解决方案到获得效果,完全是因人而异的,不是遵循自然科学规律。至于该方法的前4个步骤,只是沿用现有技术供评估备用,并不是该方法的构思核心的内容,是为上述核心服务的,处于附属地位。

因此,该申请要求保护的方法不是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上述案例的不同理解

经过对上述案例的认真分析,笔者总结出了两种与上述指导意见不同的理解:(1)假设现在采用了一种其他的没有被现有技术公开的方式得到了上述步骤(4)中的组织图片,即上述方法的构思核心是试验方法部分;然而,标准等级和结论认为依旧是主观自定,集中体现了标准加结论这个构思取决于制定者的观点和意愿,从解决问题、解决方案到获得效果,完全是因人而异的,不是遵循自然科学规律;就该评定方法本身,依旧不是技术方案,不管之前采取了怎样的由创造性的技术手段得到了评定方法作用的客体,该评定方法本身就不是技术方案。(2)再假设,上述评定方法是依据将上述被评定的客体在实际中大量试验或对应用进行统计,从其在实际服役中的表现和破坏状况进行评估,并通过破坏后的试样的微观组织进行分析得到的上述评定方法(实际上上述步骤(5)隐含着相变的理论,而相变理论可有效地应用在材料组织结构与其服役寿命之间关系的确定上,即上述步骤(5)本身是遵循自然科学规律而得到的),则不管之前得到该客体的试验方法部分是否被现有技术公开,上述标准等级和结论均构成技术方案。

这几种不同的解释思路均有各自的逻辑性。而在实际的审查中,审查员对质量评价方法类权利要求的理解和判断基本上可以归于上述三种之一。具体到审查策略的选择,不同的理解和判断可以对应着不同的审查策略。

4 审查策略的选择

客体性

关于质量评价方法是否遵循自然科学规律得出如下的结论:首先,给出一个试验领域的例子,其虽然是特定领域的试验,但其原理在试验领域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岩石力学试验中,利用三次多项式拟合承载能力与围压之间的关系,见图1:

从图1中的信息可以得到:经过三次多项式拟合后得到围压与承载能力之间的关系公式(即图中曲线),而分布在每条曲线两侧的点为具体的试验条件下经过试验所确定的点,之所以这些点没有落在曲线上而是落在了曲线的附近是因为理论(拟合得到曲线)与实际(试验确定的点)存在试验误差这一无法逾越的鸿沟;拟合的原理即是保证绝大多数的经试验所确定的点均匀分布在曲线两侧,反过来理解,只要经试验所确定的点距离理论曲线的距离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即认定该经试验所确定的点符合这一理论,即在该理论下所得的试验结果是合格的。

上述的理论说明了广泛地应用于试验领域中的质量评价标准:只要大量的试验结果点落在理论曲线一定误差范围内,即认定其符合理论曲线的要求;由此可以得出质量评价方法中有一类通过大量试验数据验证确定合理阈值进而判断所检测对象合格与否的方案是遵循自然科学规律的,也即属于技术方案。

审查策略

纵观质量评价类的申请,不考虑编造的申请,即发明人均实际采用了试验方法并进行了相应的试验,则评价方法的得出过程隐含了依据大量的试验数据进行归纳总结这一过程,因此质量评价方法是符合的规定的。由于需要依据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来排除“人为编造”申请的情况,结合上面的结论,在实际的审查中,应将目光转向申请的说明书。

审查指南中关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几种情形的第(5)种说明如下: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按照之前的分析,质量评价方法属于技术方案,而其成立与否需要大量的试验数据做支撑,因此可先适用上述法条对质量评价类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应该在申请的说明书中给出试验的参数和试验所得数据,并说明根据试验数据确定相应评价标准的过程;如果没有上述内容,则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如果质量评价标准能够得到说明书中实验数据的支撑,则接下来进行以三性为主线的审查。

当然,对于申请人所采取的评价标准和阈值的具体数值可能由于样本数据不同而产生差异;而审查员在实际审查中一旦认定其说明书满足了的要求,则评价标准的具体数值选择依据试验所得结果数量不同而有所差异,其差异是符合试验结论和统计学理论的,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的试验即可得到最精确的评价结果。

因此,在采用本文新的查策略的情况下,在审查质量评价方法类申请时,审查员需要首先对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的审查:如果申请人没有进行足够的试验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就得到了质量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则指出申请不符合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明确了依据试验及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质量评价标准的内容,则申请符合的规定,接下来进行以三性为主线的审查。

5 对于申请人撰写的建议

对于申请人撰写申请的建议:由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回旋余地较小,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对的缺陷有八成以上选择了放弃申请。鉴于此,申请人在涉及到质量评价类申请的撰写时,应尽量避免采用类似人“人为”规定的评价标准;而如果一定要涉及评价标准,则应确保在说明书中记载详细的试验过程和依据试验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得到相应评价标准的过程。

6 结束语

文中拙见均是来自审查实践中的感悟,出发点是基于对质量控制类申请现有审查思路的不完备所做的改进;由于笔者理论基础和对审查的认识均属于起步水准,文中难免出现不合理甚至令人啼笑皆非的认知,还请各位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韩超。浅谈质量控制方法类型权利要求的审查标准[J].法案法务,

2014,02:81-83.

方案的构思方法【第三篇】

在民法案例的分析中,我国一直缺乏一套规范、严谨的分析方法和思维,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学术背景、思维模式来分析案例,欠缺一种规范的分析方法。在实务中,有一些法官常常是先确定了事实,然后就直接确定结论,其后为了支持结论再去寻找一些法律依据;也有的判决中,事实清楚,法律的适用也是正确的,但是没有对事实和法律的适用的连接点分析;还有的在判决中,常常从事实就直奔结论,判决缺乏推理过程,逻辑的三段论不能得到运用。这种状况表明逻辑三段论和民法解释学等方法在实务中未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和采用。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学方法作为共同基础,这也导致在讨论时语境上的差异和沟通上的隔阂,并影响了法律人才的培养[1]。

请求权基础是民法实例研习的一种方法,有利于培养法律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司法实务实现正确推理、保障司法公正的手段,有利于法官素质的提高。

请求权基础理论

请求权规范基础是指可支持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即为请求权规范基础,简称请求权基础。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若想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法律上的救济需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损失。由于请求权在民法的诸多权利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请求权的正确行使与实现将直接关系着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并最终实现法律的保护、补偿等基本功能。

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基础理论是通过分析具体案件而抽象总结出来的案例分析方法理论。在该理论的指导下,可以较准确地确定请求权及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并以此去论断具体案件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学方法论的意义 。

1、请求权基础分析案例方法的结构概括为 “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法官判案或当事人分析案例用的是形式逻辑三段论的方法,即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法律规范为大前提,然后找到大前提与小前提的联结点,最后得出结论。由于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法的结构模式是固定的,因此无论案情简单或繁杂,其思维步骤和程序是固定的。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通过对案件事实小前提的整理与说明,通过对法律规范大前提的解释,建立起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的联系,是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过程的一部分,这种方法其实是形式逻辑在法律思维中的运用,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它必须与法律解释方法相结合,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形成自己独特的分析方法。

2、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案例的方法,有对请求权有检索的顺序的要求,即按照契约上请求权,无权等类似契约关系上请求权,无因管理上请求权,物权关系上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其他请求权。依此种顺序检查的目的“尽量避免于检讨某特定请求权基础时,受到前提问题的影响。”而且在面对具体的案例时原则上对请求权基础做通盘依序的检查,“藉此养成邃密深刻的思考;避免遗漏;维护当事人利益”。

3、构成要件的检视顺序,非但对数个请求权规范的检视有先后,对单个请求权规范之构成要件的检视也有次序。

4、经过以上检查,若某一请求权可以成立,则还需要检查于此请求权上是否存在抗辩。包括权利消灭和权利阻止抗辩。

基于请求权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

案例:a教授于3月1日接获b出版社寄来的《台湾法学百科全书》目录,载明该全书共十册,价款一万元,并附订书单一张。a教授于三月四日填妥订书单,即于上课后交c生回家途中于邮局投寄之。c生离去之后,a教授忆起其同事d教授曾参加该全书编辑工作,答应赠送一套,即自四楼研究室窗口呼叫,“不要投寄”, c生于下课钟声中误听为,“不要忘记”,点头离去,而投寄之。a教授于三月五日下午知其事,即以限时专送致函于b出版社,叙明是由,表示撤回订书单,仓促之间,未帖限时专送标签,并误投于平邮筒,延至三月七日上午实行到达。b出版社于三月六日上午收到a教授的订书单,即于当日下午寄发该百科全书,于三月九日到达,a教授拒绝受领。试问b出版社得主张何种权利[2]?

此案的分析堪称范本,极具启发意义,按照请求权基础理论架构、按照请求权检索顺序所做的分析展示如下:

1、b出版社得依法律规定,向a教授请求支付价金及受领标的物。理由:

(1)买卖契约的成立,须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互相同意。

首先,b出版社寄送的台湾法学百科全书第目录及订书单,仅为要约的引诱。

其次,a教授寄发订书单成立要约。a教授填具订书单,其将信件交与使者投寄时,于交付之际,其意思表示已脱离其支配范围,亦属要约已为发出。

a教授试图阻止c生投寄订书单未果,使者权限的授予或撤回,亦属意思表示,于对话人间须于相对人了解时,始生效力。a教授呼叫“不要投寄”, c生于下课钟声中误听为“不要忘记”,未能了解其内容,a教授的撤回不生效力,要约的发出不因此而受影响。a教授于发出要约之后,试图取回,阻止要约达到相对人,乃内心效果意思的变更,对于意思表示的效力,不生影响。

a教授的要约,于三月六日上午达到b出版社,其撤回的通知于三月七日始到达,不生撤回的效力。又此项撤回的信件,不能同时或先时到达,b出版社无即发迟到通知之义务。

b出版社于三月六日上午收到a教授的订书单,于当日下午即寄发书,是为承诺,于三月九日到达a教授时发生效力。

综上,a教授与b出版社之间购书的相互表示意思一致,其买卖契约成立。

(2)a教授支付价金及受领标的物之义务

a教授于三月五日致函于b出版社,表示撤回订书单。撤销

迟到,不生效力。

a教授忘记赠书之事,乃动机错误,不在撤销之列。又a教授亦不得以c生传达不实,撤销其意思表示。

2、b出版社得依法律规定,向a教授请求支付价金一万元,并受领标的物。

第一、此案例分析隐含的前提条件

为案件定性的问题,然后才能立案和审理。如果不能正确定性,找“法”的过程就比较麻烦。解决定性的问题可以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1]这种分析方法的优点在于“在存在多种复杂的法律关系时,能够条分缕析地分析各种权利义务。通过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和把握,将各种法律关系比分开来,以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当事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排除非法律关系的因素,即在区别法律关系与非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将考虑对象聚焦于法律关系;把握法律关系的要素。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由几项要素构成,要素发生变化,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就随之变更;把握法律关系的变动。把握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脉络。”[1]请求权基础方法仅适用于请求之诉,对于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并不适应,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上述分析中这些前提条件是隐含着的。

第二、分析案例的关键要点

(1)关于请求权基础规范(具体法条的得出)的判断,确定适用案件的请求权。

找到制定法对该请求权的具体规定,这个思维过程有时与纸面上展现的过程并不一致。在具体案例分析过程中需要按照下列顺序加以通盘检讨:契约上请求权、无权等类似契约关系上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物权关系上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各案的情况与上述类型之一对应起来时,才缩小了在制定法中寻找某一具体请求权的范围,对现行制定法的熟练程度和对案例接触的量有助于更快地寻找出请求权基础。

在“a教授的订书单”一案中,王泽鉴老师给出的请求权基础规范法条是台湾地区现行民法 第 367 条:“买受人对于出卖人,有交付约定价金及受领标的物之义务。”这个结论的得出也是应该在整个案例分析的结尾才产生的,此构成三段论中的大前提。

(2)关于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的分析

方案的构思方法【第四篇】

关键词通用技术 高效课堂教学 基本特征

新课改中,打造高效课堂已成为通用技术教师的共识和不懈追求。通用技术高效课堂教学包含哪些基本特征,笔者将结合2014年部级一师一优课《方案的构思方法》为例,进行分析阐述。

所谓高效课堂,一是指融学生认知建构与情感激活、教学控制与情境创设为一体的一种教学形态,体现为教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愉快;二指一个动态的转化过程,即从追求高效的教学理想转化成实现教师高效地教和学生高效地学的教学状态,其目的是为实践教学产生一种动力、牵引和导向作用。高效课堂教学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一、教学设计的科学性

通用技术课堂教学的科学性是指具有符合学情的教学目标设计,恰当的教学方法、适度的教学节奏。

例如:《方案的构思方法》一课,是整个技术产品设计过程中的关键部分,它与“发现与明确问题”,“设计图样的绘制”,“模型或原型的制作”,“技术产品的使用和保养”等组成设计过程的整体。不仅在思维层面上对学生提出挑战,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现创造力的机会。“方案的构思方法”一节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设计分析、方案的构思方法和方案的比较和权衡。

授课教师设计成一节活动课,即“卡片式手机支架设计与制作”项目实践活动。首先通过PPT展示师生课间手捧手机看视频的情境,提出如何解放我们的双手?又展示钱包中过期的银行卡、会员卡,引导学生利用废卡片DIY一个手机支架,切入课题;然后进行手机支架的设计分析和制作实践活动,最后进行作品的展示交流、引导学生对四种方案的构思方法进行总结,并学会方案的权衡和比较,让学生亲历方案的构思、设计、制作的全过程。教学设计科学,符合学情,这是促进高效课堂生成的基础。

二、案例应用的情境性

案例应用的情境性是指课堂教学中所应用的案例是学生生活的某个真实情境,是为了让师生共同探讨生活实际问题,并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情境能引发学生联想,激发学生情智,催动学生的灵感,在这种情境下的课堂教学自然是高效的。

例如:《方案的构思方法》一课,以“卡片式手机支架的设计与制作”实践活动为载体,案例的选择贴近生活,课堂活跃,学生有兴趣、积极性高,便于思考操作,解决了新课导入时PPT展示的师生课间玩手机无法解放双手的实际问题。从课堂实际效果来看,9个小组的学生参与度很高,都按活动指导报告完成了作品设计,并进行了展示交流,获得了同学的认同,学生在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维目标上均获得高效发展。

三、师生互动的多元性

师生互动的多元性是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的交流是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多手段的综合流。高效课堂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是多元的。通过多元互动交流,丰富课程资源,扩大信息与知识总量,构建民主和谐课堂,增近师生心灵沟通,为高效完成教学内容提供保障。

四、课堂活动的开放创新性

开放创新性是指课堂活动要开放,课堂教学要敢于打破常规,对教材内容做创造性的增减取舍,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允许学生出错,鼓励大胆发表见解,让每位学生的创造力都得以发挥,让课堂充满生气。

例如:方案的构思方法是一节偏重理论的课,教师根据课标,舍弃教材案例,别出心裁,设计成一节活动课,课堂活动更开放;利用卡片做手机支架模型,取材方便,制作工艺简单,但结构设计有一定难度,可诱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学生人人都可以动手,时间充裕,制作积极性较高;把评价交流还给学生,引入网上留言,让学生的评价更民主自由。把枯燥的方案的构思方法教学内容转化成学生的制作活动,让学生在制作活动中体验和掌握方案的构思方法,达到了预设的教学效果。

五、实践技术的思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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