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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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坚持摸清底数、夯实基础、提档升级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时间,全面增强和提高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扎实推进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全市残联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进一步着眼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提升能力,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固本强基、提升素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智慧,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健全、残疾人工作队伍稳定、残疾人服务基础坚实、残疾人基本制度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顺畅的目标。全市残联组织要围绕工作目标,从残疾人基层组织、规章制度、财务、信息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级组织,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1、健全残联组织。坚持组织机构先行、基础设施为重、服务效能为主的方针,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配强班子,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全达标,形成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协会组织。建立健全残疾人“五个专门协会”,社区(村)残协做到全覆盖。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合同、动态、实名制管理和岗前培训、工作考核。
3、加强队伍培训。大力推进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服务队伍、社会助残志愿者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方式,实现“职责明确、一专多能”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加强“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设,拓宽优秀残疾人干部选拔渠道。
4、夯实服务基础。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设施、充实项目、提升功能,努力实现残疾人综合服务效益高、管理标准化。
5、开展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状况专项调查。结合“强基育人”工程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专门协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摸清各类残疾人组织、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专门协会工作人员、助残志愿者的底数,完善相关人员台帐;进一步理顺和摸清残联组织的基本状况。搞清各类社会助残组织的总数、登记注册情况、活动场所及驻地、基本信息、服务状况等情况。
6、以全市残疾人信息统计平台为支撑,做好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信息监测、采集和录入工作,逐步完善残疾人组织、服务和残疾人人口数据库,着力打造信息互通、互动共享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完善残联组织基础管理制度。
1、完善基本制度。坚持分层分类有序推进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对不符合事业发展要求的要及时废止,对不适应事业发展要求的要及时修订,对事业需要而又没有的要抓紧建立。
2、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专项调查。依托残疾人人口基本数据库,进一步摸清残疾人的基本服务现状与重点服务需求,重点是持证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的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接受教育、就业扶持、托养服务、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对象数量、现有服务情况、托底服务需求、实际服务能力等内宾,摸清底细,区分层次,明确重点。
3、落实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和各方面的参与、监督工作机制。每年要专项报告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主席团成员的日常沟通联系,创造条件方便委员了解残疾人工作进展情况和人、财、物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听取和答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加强和落实部门经费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摸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及项目管理。
1、强化绩效管理。根据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和残疾人工作专项资金规模、各类服务项目、综合服务设施和现有资产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员、财务、资产、项目涉及的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做到管理依据清、程序规范明、基础数据准、过程监督实、落实成效好。
2、扎实开展残联组织财务管理状况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残联组织各类服务项目的基本状况,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本级提供配套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础设施投入使用资金、残联组织接受慈善捐赠资金物品、企事业单位创收收入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残联管理资产的使用情况。
3、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决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安排、资金审批使用、资产登记监管的工作机制,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健全规范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论证、决策、审批、监管、评估责任制。认真分析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违规操作和资金风险。加强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程序,防止违规运行。
4、抓好项目监管,进一步落实跟踪问效措施。立足于为残疾人办实事、求实效,加强服务项目、服务实体的绩效管理,使每一笔资金、每一个项目都能发挥最大的效益。重点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完善项目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特别是第三方评价。建立和完善重大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明确标准,强化责任,规范程序。严格项目申报、审批、执行、监督、评估工作流程,完善项目配套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和项目效益进行跟踪问效,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安排
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认真组织相关知识、相关业务的学习研讨、培训和工作指导,努力提高对加强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本地残疾人基本工作状况,摸清找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可操作性措施。
(二)部署方案、落实任务阶段。分解落实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调查和残情大调研,摸清搞实工作底数;注重总结树立工作规范,建章立制,重点加强资金管理、队伍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安排、资金审批使用、资产登记监管的工作机制,落实各类资金管理决策、审批、监管责任制度和规范办法。严格项目执行的工作程序、管理办法,加强绩效管理。规范残联组织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健全充实基础信息数据库,努力实现基础数据的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三)总结交流、成果问效阶段。统筹汇总基础数据,做好专项调查和残情大调研成果的运用工作。总结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制度建设成果,完善和规范决策程序、工作机制、过程监管、绩效评价、督查问责等管理措施。梳理汇总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重点服务需求,完善相关基础数据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完善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措施。适时安排开展交流、典型宣传、工作报告等活动,不断深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规范化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残联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部具体牵头,结合实际整合工作力量,明确年度建设目标,完善推进措施。
(三)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安排,努力实现“三个结合”,即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相结合,与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和服务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落实机制,切实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四)突出成果,绩效评估。要通过开展活动,显著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达到组织机构全、工作底数精、基础数据实、服务需求准、项目管理精、程序规范明、绩效监管严、完成任务好的建设目标。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启动诺泰颜料有限公司、县博森采石场等2家企业创建市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启动xxx县川主采石场、县安顺采石场、县富民采石场、县宏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县阳光采石场等5家企业创建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二、创建标准
按照《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20xx年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进行整治,且作业现场工程防护或个体防护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不予验收考评。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xx年4月初至4月中旬)
重点在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化工、纺织印染、铅蓄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开展,切实把职业危害突出的企业纳入规范化创建之中。市安监局将在4月下旬,集中对纳入市级创建验收的企业开展创建培训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9月中旬)
县工业园区质量安全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具体按七个步骤进行。即: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整改提高;全面自评,申请验收;坚持长效,接受考核。
20xx年9月5日前,各创建企业对照评分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县安监局。
(三)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创建企业进行初评。对初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申请考评验收,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对参与了20xx年度、20xx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提档升级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中毒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成效。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凡是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或部门将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纳入扣分项目。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企业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规定和隆办字[20xx]152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镇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全镇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工会组织是紧密联系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国家的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组织开展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全面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的需要;是依法推进“两个普遍”创新工作方法的需要;是解决部分单位有职工、无工会、有工会、不规范等问题的需要。全镇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以这次全县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建立好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机制,解决好当前基层工会组织普遍存在的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工会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真正使我镇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群众,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二、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深化“双亮双比双创”活动为载体,以增强职工会员意识为基础,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评家为手段按照“八有”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全面部署、积极推进、有序规范、整体提高、效果明显”的工作方针,努力使全镇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维权有力、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基本标准“八有”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①依法成立工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有会员25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组织要有上级工会的批复文件,要在单位醒目处悬挂工会组织标牌识,要有符合规定的工会印章。
②依法产生工会班子。必须严格遵循《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等。同时,由工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明确一名经费审查委员。有女职工10人以上的,必须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举结果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
③合理设置工会内部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的原则,合理设置工会委员会内部机构、可设立劳动权益、宣传、组织、民主管理、生产生活和文娱体育等若干工作部门。
2、有专(兼)职的工会干部
①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照《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备。
②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③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事业工会主席按企事业党政同级副职干部配备,是中共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委(支部)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企事业单位中层正职配备;私营企业、外离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④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基层工会至少要保证一间办公室。有条件的单位,参照其他内部机构相应配备办公室。
4、有独立的工会经费
①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并已登记注册的基层工会要单独开设工会账户。暂不具备条件单独开设工会账户的,必须在单位财务设立“工会经费”会计科目。
②行政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60%比例向同级工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③行政每年补助工会一定数额的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④按照《工会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工会独立使用工会经费。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创建各项指标任务,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近年来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制定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未融入现有的环保重点工作中,危险废物监管机制混乱,监管成效差;
(二)危废底数不清,历史遗留危废的种类、数量、分布、污染状况不清;
(三)纵向传导不力,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不熟悉;
(四)环评审批历史欠账多,部分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高,固体废物内容简化,错评、漏评现象突出;
(五)监督性监测未到位,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特别是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监督性监测较少。
(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企业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现象严重,环境隐患较大。
二、整改措施
(一)加快能力建设。以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或配齐配强专门人员为切入点,以制度完善、能力匹配、管理规范为目标,推进固废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理顺监管机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列为环境监察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推动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
(三)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企业危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数据,强化申报监管,提高危废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严查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近年来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推进规范建设。对照危废经营单位及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逐厂进行核查,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限期整改,确保辖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达到要求。
(六)还清历史欠账。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及日常环境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规[20xx]2号),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责成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
(七)严格环评审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环办[20xx]28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相关内容达不到编写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八)加强环境监测。督促危废处置单位和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信息。加强监督性监测。
(九)编制防治规划。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促进提高危险废物循环利用率,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为发展目标,编制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至3月中旬):制定印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方案》,各县(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制订整改计划并上报。配齐配足管理人员,完善机构设置。
第二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开展调查摸底,强化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监管,确保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90%以上;
督促相关企业完成环保部、环保厅危废规范化督查通报问题的整改;
对照产废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抽查表,逐厂进行核查,确保辖区内产废及经营单位的达标率达到要求。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5月底):对危废产生种类、产生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责成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区)环保局(环保分局)成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文件到位。依据《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规[2012]2号)要求,深化部门合作协调机制,明确环保内设机构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职责。
(三)跟踪督查到位。各县(区)环保局组织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必须实施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
(四)信息公开到位。各地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整改、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和网上公示,并与企业环保信用评级挂钩。
(五)廉政建设到位。认真贯彻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公告[2014]第9号),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人员公职行为,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廉洁健康有序开展。
(六)严格考核到位。通过局统一组织,将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地区,在年度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五、长效管理
(一)各地环保部门确立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建设规范的危废贮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台帐,促进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上台阶;
(二)为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环评质量,出台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追究环评过程中的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行为;
(三)开展对危废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防范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四)深化部门合作,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废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
(五)从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察、监测、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总量考核、限期治理等方面入手,促进企业危险废物长效规范管理。
请各县(区)环保局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整改阶段及时向我局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将至函县区政府,要求限期解决危废规范化管理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暂停产生危废项目的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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