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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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机制,严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与腐败,推动政策落实,确保资金使用透明,维护农民利益。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配合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配合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根据《XX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配合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积极配合做好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把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提升站位,强化担当,扛牢责任,真抓实干,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政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配合做好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来的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运转、解决就业、盈亏情况、项目分红、项目作用发挥情况等方面的排查统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台账,动态管理。

(二)配合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分类摸清脱贫攻坚期以来形成的项目资产底数,按照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构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三)配合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监督检查。加强对所有农户常态化监测排查,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

(四)配合做好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脱贫村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五)配合做好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监督检查。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加快脱贫村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抓实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着力增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脱贫群众、监测对象稳定增收,不断缩小收入差距。

三、任务分工

(一)关于资金、项目和资产管理。重点围绕财政衔接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以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进行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治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进展慢、资金支付进度达不到序时要求,防止并纠治项目资产产权归属移交不及时、后期管护不善、项目资产长期闲置、资产流失或被侵占、产业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责任股室:项目资金管理股)。

(二)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重点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进行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治摸排走过场、搞形式,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以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责任股室:乡村振兴监测中心)。

(三)关于帮扶政策落实。重点围绕行业部门帮扶政策落实进行工作指导,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对接协作,防止和纠治脱贫家庭学生应享受未享受相关教育补助资金、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办理慢性病卡等政策,未按规定对监测对象给予医疗救助,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保未享受定额资助,未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危房改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不及时、水质不达标,应享受未享受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对残疾人未按规定进行残疾评定等问题。(责任股室:行业社会股)

(四)关于产业就业帮扶。重点围绕脱贫村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进行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治产业谋划不足、缺乏统筹、管理粗放、闲置浪费,光伏电站和帮扶车间等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项目分红不发滞发,未按约定履行帮带责任,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用途违规或变相分红等问题;防止和纠治就业培训政策落实不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不到位不及时,公益性岗位人岗不匹配、空岗顶岗、拖欠或虚报冒领工资,直接到户到人惠农惠民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发放不到位等问题。(责任股室:产业发展中心)。

(五)关于驻村帮扶。重点围绕驻村帮扶进行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治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驻而不住"、"蜻蜓点水式"帮扶、"作秀式"帮扶以及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任股室:行业社会中心)。

(六)关于干部培训和舆情处置。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领域干部教育培训、涉贫舆情应对处置进行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治干部认识不高、思路不明和不掌握政策、不清楚规定、不了解情况,对舆情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舆情和严重不良后果等问题。(责任单位:宣教中心、政策咨询中心)。

(七)关于信访事项办理。重点围绕涉贫信访处置进行工作指导,防止和纠治基层对群众反映的涉贫事项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引发重大舆情等问题。做好受理的涉贫领域信访事项的登记、交(转)办、督办和回访等工作。(责任股室:政策咨询中心)。

(八)关于督查巡查工作。重点围绕了解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作用发挥情况大排查"管理台账,以及省委专项巡视和市委巡察、市审计反馈的涉及乡村振兴系统存在问题,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巡查组开展督查调研,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核实处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责任股室:督导考评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推动巩固脱贫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各股室(中心)要提升思想认识,积极做好服务配合工作。局机关成立了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各股室(中心)定期向综合股报送有关情况。

(二)加强调研指导。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精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指导帮助乡镇(街道)补短板强弱项。要针对专项整治发现和巡视巡察、审计反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相关问题,适时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股室(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集中整改,着力提升巩固脱贫成果的质量成色。工作专班成员要加强与县直相关单位对接,推动抓好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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