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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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依据教师工作表现、学生成绩和教学质量,确保公平、公正、透明,激励教师积极性。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根据国家人事部、平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做与不做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除了有法规规定的以外,凡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聘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省教体厅文件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体育课时系数为;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专业理论课、实习指导课时系数为(各科均包括备课、讲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证卷,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的教育环节,体育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礼仪、美术、音乐、书法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xx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教职工实行平时月考核及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岗位考核及管理体制。

2、教工一个月内旷工累计2天以上,或事假累计3天以上,或病假累计7天以上者不得当月绩效工资;教工在一个学期内内旷工累计10天以上,或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得当期绩效工资,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并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以及年终考核奖。

3、以上凡属旷工旷课的扣分每月累计后按追究责任的办法通报,学期结束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按考核分数推出科部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领导负责追究计扣至责任人。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认真、科学核定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满量、满勤工作者,每月足额发放;

2、工作量不饱满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根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足额扣除;

4、每学期末按规定核算扣除后,发给剩余部分。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按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加分计算,获得大于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对口升学本、专科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对口升学本、专科任务的专业部教师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减分计算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教师,参加省、市统调考的科目,按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科目,按参加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既有对口升学成绩又有统调考成绩及教考分离成绩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则加计考核分计算绩效工资。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考试:参加统考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的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在登封同类学校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科统调考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者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及格率小于80%优秀率小于20%的学科教师减考核分后获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凡是没有参加统考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20%以上获得100%的绩效工资,两项都达不到者减考核分、只能获得第三等次的绩效工资。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训260人,学员安置到国内知名企业就业,签有劳动就业合同者、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9%以上(对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业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者,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教师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不成任务者减考核分按完成任务比例得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

4、没有任课的管理人员、工勤岗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完不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可按学校期未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数)计算绩效津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公式3天以上无异议,最后由财务室按月以学期发放月岗位绩效工资,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行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从xx年xx月起执行。学校之前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相悖,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

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

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5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其它科目系数均为。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2)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3)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6

一、方案背景

为了激励小学教师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获得公正的评价和待遇。

绩效导向:以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工作表现、贡献程度为主要依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激励创新: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分配依据

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竞赛获奖情况等。

工作表现:包括教师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师德师风等。

贡献程度:包括教师参与学校活动、教研教改、课程开发、教育扶贫等方面的贡献。

四、分配办法

设立基础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设立基础绩效工资,保障教师的基本收入。

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工作表现、贡献程度等因素,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奖励,另一部分为浮动奖励。

(1)固定奖励: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工作表现,设立不同等级的固定奖励,如“优秀教师奖”、“教学能手奖”等。获奖教师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金或相应的荣誉证书。

(2)浮动奖励:根据教师的贡献程度,设立浮动奖励。浮动奖励的计算公式为:浮动奖励=贡献程度系数×教师月基础绩效工资。贡献程度系数由教师参与学校活动、教研教改、课程开发、教育扶贫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决定,具体系数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分配程序:

(1)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确定每位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级和金额。

(2)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3)根据考核结果,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到每位教师的工资账户中。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本方案,确保分配公平公正、激励有效。

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取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资格。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旨在建立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旨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分配过程应公平、公正,结果公开透明,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得到合理的奖励。

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绩效工资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进行,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考核过程中,既要注重定量指标的考核,也要注重定性指标的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分配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

四、分配项目及标准

基本工作量津贴:根据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如课时数、班级管理、作业批改等)进行分配,确保教师的基本劳动得到合理报酬。

超工作量津贴:对于超出基本工作量的教师,根据其超出的`工作量和质量给予相应的津贴,以激励教师承担更多的教育教学任务。

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果(如教学质量、学生成绩、科研成果等)进行奖励,以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班级管理奖:根据班级的整体表现(如班级纪律、学生素质、家长满意度等)对班主任进行奖励,以激励班主任更好地履行班级管理职责。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教师(如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等),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其努力和付出。

五、考核与分配程序

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等,负责全面指导绩效考核工作。

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组织实施考核:按照考核细则,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公示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公示于校园内显著位置,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和质询。

分配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标准,计算每位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及时发放到位。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8

一、前言

本方案旨在建立以科学、公平、公正为基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小学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二、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应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教师的工作付出都能得到合理的回报。

激励原则: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导向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引导教师关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三、分配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

四、分配项目及标准

教育教学成果奖

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成果,设立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教学成果奖:根据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创新、学生评价等方面综合评定,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2)优秀科研成果奖:对教师在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包括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科研成果等。具体奖励额度根据成果质量和影响力而定。

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的工作量和贡献,设立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班主任津贴:根据班级规模和学生人数,给予班主任一定的基础津贴。

(2)优秀班主任奖:对在班级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具体表现而定。

超工作量津贴

对于超出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教师,设立超工作量津贴。具体标准根据超出工作量的多少和难度而定,旨在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其他奖励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其他奖励项目,如优秀青年教师奖、优秀教学团队奖等,以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或团队。

五、分配程序

制定分配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公示方案:将分配方案向全校教师公示,征求教师意见和建议。

考核评定:根据分配方案中的考核标准,对教师进行考核评定,确定每位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发放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向教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决定并公示。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提高我校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我校人才培养取得更大成绩,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奖励类别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材、课件、教学名师、优秀导师、指导教学竞赛、教研项目、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等。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教学成果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500000元/项,一等奖200000元/项,二等奖100000元/项;

2.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0000元/项,二等奖10000元/项,三等奖5000元/项;

第四条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

1.六年通过:50000元/项;

2.三年通过:10000元/项。

第五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类

1.国家级:20000元/项;

2.省级:10000元/项。

说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校企(所)联合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优秀导师团队等。

第六条教材类

1.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研究生专用教材:10000元/部;

2.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4000元/部;

3.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3000元/部。

说明:

1.只奖励主编或副主编(第一副主编)为我校教师的教材。如有两名及以上主编则只认定排名第一的为主编,第二的为第一副主编;若主编非我校教师而副主编(第一副主编)为我校教师的奖励金额减半;字数不达20万字的奖励金额减半;

2.教材必须是由国内出版社公开发行、有统一国际标准书号和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并用于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填报教研工作量时须提供由教务处教材科出具的使用教材证明材料。

第七条课件类

1.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省部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说明:

1.只奖励主编为我校教师的课件。如有两名及以上主编则只认定排第一的为主编;

2.特等奖可按相应级别一等奖金额的`倍奖励。

第八条教学名师和优秀导师类

1.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导师)10000元;

2.省级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导师)5000元。

第九条教学竞赛指导类

1.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2.省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__元;

3.校级:一等奖20__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第十条教研项目类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10000元/项;

2.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5000元/项。

说明: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省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指除国家教育部以外其他部委、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省教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等;

2.凡在立项时未在我校登记并未纳入我校管理的教研项目,不予以奖励;

3.教研项目中我校为第二、三、四完成单位的,分别奖励相应奖励的1/2、1/3、1/4等。

第十一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指导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类

1.国家级:3000元/项;

2.省级:20__元/项。

第三章奖励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所有成果必须冠名“太原科技大学”方可申报学校奖励。

第十三条集体完成的成果,奖金发给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由其再行分配。

第十四条申请人(或集体)应到所在单位详细填写《太原科技大学教学奖励汇总表》(见附件),并附好获奖证书、教材、课题立项通知书等各种证明材料(原件),经所在单位认定并盖章后按学生类别(本科生或研究生)报送至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获奖的,一经发现,收回证书与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由于项目组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完成而终止,学校将追回相应奖金。

第十七条奖励所涉及的教材或课件必须按学生类别留存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备案,否则不予奖励。

第十八条奖励时间:每年年底。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对审核中难以界定的问题,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凡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0

一、前言

为了激励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本方案旨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能够真正反映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

二、分配原则

绩效优先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绩效,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管理、教科研等方面。

按劳分配原则:绩效工资应根据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分配,确保付出与回报成正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教师积极工作,同时约束教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础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则根据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教师的教学成绩、学生满意度、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具体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成果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学生管理奖:对于在学生管理、班级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学生反馈情况进行确定。

教科研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对于在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教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进行确定。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教师,如参加竞赛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等,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根据贡献的大小和影响力进行确定。

五、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基础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确保教师的基本生活需求。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如学期、学年)进行发放,确保及时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发放绩效工资时,应公示每位教师的绩效得分和具体奖励金额,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考核与监督

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应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考核工作应依据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设立监督机制,对于在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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