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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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点》,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泉州市实验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就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操作要点: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

4、具有已经过培训结业的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并且担任过班主任(累计满三年)或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学校党支部支委、处室主任助理可视同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

5、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6、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一年以上校龄(上级组织调任的除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7、提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

8、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任职年龄达到55周岁的转为校聘督学。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当是德才素质突出、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群众公认度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学校中层职务。

二、选聘岗位。

根据泉委编办〔2014〕82号文件精神,因学校工作实际需要,此次需配备总务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德育保卫处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副职)1名。

三、选拔任用程序。

2、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推荐结果超过一年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以在原推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年段长、教研组长。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一经确定,在学校人员构成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不能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考察对象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必须由干部本人如实填报《拟考察对象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外情况报告单》)。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4、学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15人以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参照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确定)、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应填制《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要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

考察干部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5、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并报组织科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任免文件、中层干部任职资格备案表。

6、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7、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8、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连任;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将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二篇】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14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五、方法程序。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

(二)竞聘程序。

组长:俞晴。

副组长:王海清。

组员:高琦吕琦吴雷勇李鑫。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长:王海清。

组员:尹红岩徐益萍鲍佩华吴淑萍。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

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5—;10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5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三篇】

一、经由过程学习培训,使我清楚地体会到要不断加强素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一是要不断强化年夜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树立学校利益第一位,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始终保持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勇于攻克难关的进取意识,敢于负责,勇挑重担。

锲而不舍地做好我们的工作。二是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熟练工作方法。要学会沟通与协调,要善于与领导、中层干部、职工、学生进行沟通,要学会尊重别人,放下架子,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要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要围绕如何促进学校发展的思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经常反思工作、学习和生活,把反思当作一种文化,经由过程反思。

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要敢于吃亏、吃苦、吃气,弘扬奉献精神。“三吃”是一种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奉献精神,是社会的主流风气。为人处世要心胸开阔,宽以待人;要多体谅他人,遇事多为别人着想,即使别人犯了错误,或冒犯了自己,也不要斤斤计较,以免因小失年夜,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要树立奉献精神,树立“吃苦、吃亏、吃气”的思想。中层干部就是要吃苦。

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做别人做不了的事,忍别人忍不了的事,严格要求自己。四是要宽宏年夜量,学会包容。包容是一门艺术,是一种境界,要达到这类境界,就必须拥有博爱的心,博年夜的胸襟,还要有一份坦荡、一种气概,包容是赢得尊重的前提,包容是人生的财富。包容不等于迁就和放任自流,包容别人的过错,是为了让别人更好地改过,与人相处要学会容纳、包涵、宽容及忍让。

做到心理相容。五是要注重文明礼仪,加强综合素质。文明礼仪是生活和工作的根基,是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防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文明素质,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特别是做学生管理工作更应该注重文明礼仪,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人师表,为学生做好示范榜样作用。让文明礼仪成为学校发展的主流,让我们的学校成为文明的校园。

六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两个意识”。“两个意识”是指忧患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宗旨意识是有机联系的同一整体,表现在政治上是一种高度的觉悟,表现在思想上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表现在工作上是一种良好的姿态。只有进一步加强忧患意识,才能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只有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才能始终树立经心全意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才能不断加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才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调整好精神状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二、经由过程学习培训,使得自己进一步明白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释放出较高的工作,从而最年夜的发挥出自己的能动力和执行力在听过孙喜莲老师那深入浅出的讲座以后,我本人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是做好中层领导工作的关键。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处位置的重要性。

要对自己的工作能力、意识有深刻的认识。要做好领导的助手,要能够担负起学校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要搞好上下属的关系,协调好与基层的关系,在有限的空间里发挥出最年夜的作用。要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有功不争功,有为不胡为。做为一名中层干部,对待工作要有,对待群众要有热情,对待领导要用真情,对待事业要钟情。

复杂而有难度的工作交给我们,这是工作的需要,是领导的信任,是群众的重托,做为中层不应为难,不应胆寒,不应推迟,要敢于面对挑战,要敢于勇挑重担,要敢于担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要理会领导的意图,要勤于上下的沟通,要善于发动群众。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做为中层干部最应不贫乏的就是,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的释放出较高的工作。处在学校中层领导的位置。

给校长,汇报要不藏私心,要以年夜局为重,要把学校集体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实事求是,不瞒报不虚报不谎报不瞎报。在实际工作中,要努力做一名智慧型的。

领导。

对于基层的问题要善于解决对待上面的问题要善于思考周密执行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善于乞助。能力上,一个好汉十个帮,要不断巩固我们的群众基础,如许工作起来才会驾轻就熟。从而最年夜的发挥出自己的能动力和执行力。处于中层的位置,要时刻维护学校领导的地位和形象,要时刻维护群众的利益,在上指下达。,转变了观念,又明确了今后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四篇】

20xx年,市商务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xxxx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完善选任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选任关口,选人用人工作开展顺利。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

经过前期大量艰苦努力,解决超编制超职数难题后,我局于20xx年底启动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最大限度地把合适的干部用在合适的岗位,确保人尽其用,人尽其才。全年共开展3次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20名处级领导干部,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7人,副处级领导干部13人,选拔干部均在机关编制职数限制内,不存在超编超职数等违规配备干部的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坚决贯彻落实《xx市年轻干部优选优培优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名被提拔使用的处级领导干部中,有12名是80后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使得我局正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岁下降到岁,副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由岁下降到岁,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正副处级领导岗位,配齐配强了内设机构领导班子,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深入学习新《条例》,不断提升选任水平。

20xx年3月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局党组以身作则,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全面理解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人事部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新条例的新内容、新变化,分章逐条进行深入学习,经常性开展业务研讨交流,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做到选好人、用好人,局党组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在修订后的《条例》出台后,立刻责成人事部门牵头制定适合我局实际情况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人事处依据条例要求,在市委组织部干部处的多次指导和帮助下,出台了《xx市商务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了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从方案的制订,到参考人选的提出、考察人选的确定,以及最后的票决过程,每一次党组决议,驻局纪检组均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带病提拔”、“任人唯亲”、拉票贿x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并且严格执行考察公示,任前公示制度,集中体现了群众公认和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三)树好用人导向,严格选任标准。

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坚决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干部,选拔践行新发展理念,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清正廉洁的干部,既看重民意基础,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积极为那些敢于负责、埋头干事、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

(四)探索工作方法,坚持精准用人。

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能够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尤其在今年年初开展的选任工作中,受疫情原因的影响,我们改变工作方法,科学制订工作方案,采取分批集中开会的办法,保证了相关工作合规有序开展。另外,为增强机关干部之间的相互了解,我局借鉴了市委组织部及横向部门的经验,在民主推荐环节之前,增加了工作展示环节,通过工作展示既让干部个人的才能得到了展现,也让机关全体人员增进了对选任人员的了解,能够在民主推荐过程中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提高了选人用人准确性和科学性。

(五)严格履行程序,把好六大关口。

我局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把六大关口。

一是把好动议关。在选拔任用干部前,明确动议条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计划性,不搞临时动议,避免了调整干部的随意性现象发生。

二是把好推荐关。坚持把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广泛听取全局干部群众的意见,坚决做到群众认可程度不高的不用。

三是把好考察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干部考察,重点抓好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是把好纪律关。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积极接受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和全体机关干部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

五是把好决议关。在会议讨论决定环节,人事处逐个介绍拟任人选考察情况,班子成员充分酝酿、研究讨论、发表意见,最后票决形成任职决定。

六是把好公示关。坚持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和任职前公示制度,确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今年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规定、程序等细节了解掌握的不多、不深、不透,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够自觉。

二是考察内容不够全面,往往只考察工作实绩,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涉及较少。

三是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业务经验相对不足,对相关制度的掌握不够透彻,工作细节把握的不够周全。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的解读与宣传,在每次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之前,尽可能地对选人用人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方案进行的解读宣传,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让大家更加清楚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规定和程序,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五篇】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要求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

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为:副校长(科级)、工会主席(科级)、教务主任(副科级)、德育主任(副科级)、团委书记(副科级)。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职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参与本次竞聘。无职级和学校内设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二)学校符合竞聘条件的岗位:

1、安全副校长1人(正科级)。

2、教学副校长1人(正科级);

3、德育副校长1人(正科级);

4、工会主席1人(正科级);

5、德育处主任1人(副科级);

6、教务处主任1人(副科级);

7、团委书记1人(副科级)。

(一)报名范围。

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条件。

1.敬业守法,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首次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当在40岁以下;首次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

5.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教师四年以上。

6.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竞聘教学副校长需具有中教高级任职资格,竞聘德育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必须是党员。

7.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1、制定竞聘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2、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方案;

3、确定候选人。

(1)教职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

(2)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3)市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参加竞聘的候选人。

4、组织竞聘。

被确定为各岗位的竞聘候选人,撰写竞聘报告,提出个人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述职。

5、民主测评。

对竞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信任度测评达到70%以上者,可以作为岗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在民主测评中,学校校长和书记的测评票各占测评结果总数的10%。

6、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7、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确定岗位人选。

8、任前公示。

9、任命及任职。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市教育局及学校办理任命及任职手续。

若报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以取消该岗位的竞聘,改为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聘用,组织选拔的程序为:

组织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率达到6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率达到50%以上但不足60%的,须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的,可以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率不足50%,但相对较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二次推荐,若没有超过60%的,终止考察工作。

2.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

3.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

4.任前公示。

5.办理任职手续。

六、竞聘其他事项。

1、为加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完善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1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兼任党总支副书记。

2、无职级和学校自设岗位的竞聘工作同时进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者,由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并将岗位人选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七、公开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1、制定竞聘实施方案。

2、竞聘方案公布及宣传动员。

xx年5月7日,下发实施方案,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

3、个人报名及群众推荐。

4、资质审核。

xx年5月12日,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质审核;

5、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

xx年5月13日,校长、书记共同向市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

6、市教育局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

7、组织竞聘及信任度测评。

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

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复。

市教育局对上报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批复。

9、学校聘任。

由学校按程序履行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梅xx。

成员:曹xx。

九、特别说明。

报名时间截止到xx年5月11日(周一)下午19:00之前。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六篇】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县通过出台办法、完善台帐、制定流程和严明纪律等有效举措,强化干部队伍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管理,全面提高了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水平。

出台管理办法,做到“有规可依”。

下发了《**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采取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督和管理同步到位的方式,明细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职数配置、选任程序与办法,明确了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权限,使股级干部的选任更加灵活,监督更加有力,管理更加到位。

建立动态台帐,做到“有帐可查”。

根据机构改革后最新的“三定方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69个县直单位、24个乡镇(街道)股级机构和股级干部的身份、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岗位编制、职数等进行了全面摸底和对照核实,建立全县股级机构和股级干部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个别单位在股级干部任用上乱设岗位、超配职数、用而不备、备少用多、程序不严等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主动要求其进行整改,通过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为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提供“源头活水”。

制定操作流程,做到“有图可循”。

根据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了股级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细化了备案审查有关材料,辅助设计了一些材料“模板”,梳理制定了简明、清晰、便捷、易懂的《**县股级干部选任操作流程图》,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下发,让各单位在选任股级干部时按图操作,逐步实施,做到在程序上“不节省、不颠倒、不变通”,切实以严格的程序、规范的操作、严谨的材料,推动从严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的要求落实落地,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流程到内容都体现出规范要求。

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有纪可守”。

严格要求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在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按文件操作、按条件选拔、按职数配备、按程序办事。凡没有按规定履行任职备案手续的股级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一律不承认其任职资格。对违反规定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一经发现,撤销任职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七篇】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的步骤和要求【第八篇】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任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学校,勤奋工作,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学校工作,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三、聘任资格。

聘任干部应具备资格如下:

1.身体健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2.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要求在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一般应具备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

5.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一般应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如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延长任职年限的,须报县教育局研究同意。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后,各单位须按规定安排工作量,列入日常考勤管理,正常上班。擅自离岗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6.交流聘任的,应当是同级别的中层干部。提拔聘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提拔聘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可破格提拔聘任。

提任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聘任。越级提拔聘任的,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四、干部职数配备**县学校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标准。

五、聘期和交流制度。

(一)实行聘期和交流制度。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所任职务自然免去。对聘任期满的中层干部须按规定启动新一轮聘任工作。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担任中层干部满6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连续任职满9年的应进行交流轮岗。

(二)对有培养潜力的干部应进行多岗位锻炼,促进其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中层干部,一般应给予降职聘任或解聘,对当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要实行交流。

(三)要求实行干部校际交流或校内交流轮岗的,须向县教育局提出交流方案,由县教育局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干部交流聘任工作。

(四)交流机制。年龄将达男55周岁、女52周岁且不满一个聘期(任期)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再交流轮岗。同一处室正副职均符合轮岗条件的,先交流轮岗正职,待条件成熟时,再交流轮岗副职。情况特殊一时不能交流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可暂不轮岗。

六、干部聘任范围聘任方式分为不竞岗聘任、竞岗聘任和直接聘任等三种,具体如下: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不竞岗聘任:

1.聘期内,因工作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2.聘任期满,工作胜任的现职中层干部。

3.机构调整或重组,需要对现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和分流。

4.前期推荐人选较集中或明确的。

5.其它需要实行不竞岗聘任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直接聘任:

1.局党委研究推荐的中层干部建议对象。

2.校长调整后,新任校长对现职中层干部在现聘期内的续聘。

3.其它需要实行直接聘任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实行竞岗聘任:

1.前期推荐符合条件人选较多无法确定的。

2.现任中层干部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的。

3.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实行竞岗聘任的。

竞岗聘任对象一般限于本校,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在全县或学区范围内公开报名竞聘。原则上每个职务或职数应有两个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

七、干部审核制度。

(一)职数审核。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配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填报《**县学校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二)人选审核。学校在经审核同意的中层干部职数核定表的范围内,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提出学校中层干部竞争性或非竞争性聘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岗方案或非竞岗方案)。如果是竞岗方案,则要将竞岗方案报批。如果非竞岗方案,则要通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组织提名或个人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填报《**县学校中层干部人选审核表》,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

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或属交流轮岗的干部变动不需报职数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启动推荐、考察、公示和任免等干部任用程序。未经书面审核同意,擅自启动干部提任交流或推荐考察的,其相关聘任不予承认,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聘任工作流程。

(一)不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学校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并公布具体职务。

2.民主和谈话推荐。采用民主推荐和组织提名相结合的形式产生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民主推荐包括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组织提名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民主推荐票数或谈话推荐人数较低的,暂缓提拔聘任流程。

3.述职和测评。参加不竞岗聘任的建议人选必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凡不做述职报告和表态发言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1.公布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九、退出机制。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十、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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