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节水方案样例(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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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节水方案【第一篇】

摘要:在农田灌溉中,想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就需要做好节水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采用各种灌溉技术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合理配置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文阐述了农田灌溉中节水问题,并且提出一些措施来做好节水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关键词:农田灌溉;节水措施;水资源利用率。

当前我国水危机严重,节约能够起到很好缓解作用,农田灌溉占很大的用水量,所以农田灌溉的节水工作至关重要,节水工作可以缓解水供求矛盾的问题,农田灌溉的节水技术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农业用水,提高农作物产量。节水技术是由农业、工程、管理和水资源等环节的综合技术的体系,合理运用这一体系,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效益,使农业经济稳定发展。农业水资源包括地下水、土壤水、地面水和可利用的废水,合理开发这些水资源,需要多项工程,比如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技术、地上水合理开发利用技术和多水源综合利用技术。灌溉节水技术主要包括喷灌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和微灌技术等等,这些技术节水效果显著。

1农田灌溉节水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农田灌溉节水是发展农业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通过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使粮食生产更加稳定,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我国很多地区的水资源都有匮乏的现象,水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所以首要问题就是水资源利用率,农田灌溉节水是现代化农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农业灌溉节水存在很多问题,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小,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只用于经济作物,有待大规模推广。节水灌溉的工程都有不同程度的管理粗放、管理职责不清、产权关系不明、政事企不分等等问题。资金的投入不足也是很重要的问题,灌溉工程维护资金很少,灌溉的面积逐年降低。节水灌溉工程设备不配套,标准化的程度低,很多工程质量不高,维修不及时,工程损坏率高,寿命短,使节水灌溉工程受到严重阻碍。

2农田灌溉节水措施。

转变农田灌溉节水的理念。

农田灌溉节水在农业生产中很重要,要想做好灌溉节水的工作,首先应该转变农田灌溉节水的理念,从被动的抗旱转换为主动避旱,高效用水,健全农田灌溉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节水工作。为了增加粮食生产,人们打更多的井,并且利用节省下的水来扩大灌溉面积,这并不是资源型的节水。所以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做好节水工作,农业节水作为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切身利益等很多方面,这些问题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需要多个部门进行配合,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完整的节水方案。

合理规划。

灌区地面水可以获得多年的可供水资源。灌区地下潜水层是一个调节水库,补给形式很多,包括降雨,区外地下水补给,人工回灌等等;消耗主要包括蒸发、开采和出流。可以按照区域均衡法进行均衡分析,在开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开采强度,根据开采强度确定地表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量,或者根据开采强度和补给方式来确定区域内开采的布局。如果地下水位比较高,而且外引水源量低,就应该使用井灌;如果地下水很少,就应该修建当地的蓄水工程,回灌地下水。

加大农田灌溉节水资金的投入。

自从取消农业税增加各种农业补贴之后,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很大的提高,农田灌溉水费成为了向农民征收的唯一费用,是农田灌溉费用收取困难。而且农田灌溉建设工程一次性投入比较大,国家补助的资金比较少,不富裕的地区很难拿出钱来搞农业节水工程,所以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引导全社会来关心农田节约用水。

推行节水灌溉技术。

推行农田灌溉节水技术,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问题,喷灌技术是一项很重要的技术。喷灌技术可以提高土壤的湿度,调节土壤的田间气候,有利于农作物的呼吸以及光合作用,此外还可以达到省时、省力和省水的目的作用。喷灌的管道都是埋在地下,所以应该结合施肥的方式来节约用水。喷灌对土地的要求不高,对地形的要求也不高,但是受到空气湿度和风力的影响比较大,可能会导致喷洒不均匀的现象发生,所以如果风速很大的时候,不应该使用喷灌的形式。可见,推行节水灌溉技术的时候要因地制宜,才能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

搞好中低产田节水灌溉。

选择适当的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规划,切忌盲目引进,盲目搞不适合当地推广的样板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已列为今后农业的主攻方向,向中低产田要效益,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对盐碱地搞好以水冲盐、以水压碱和土壤改良,研究制定适宜的冲洗定额和节水技术措施。

综上所述,节水农业技术体系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体系,它涉及多学科技术领域,其实质是解决农业用水和农作物需水及单位水量产生的粮食产量和价值。这个体系以农业节水为中心,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提高农作物产量。

参考文献。

[1]刘强,何伟才,宋伟.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及其措施——以沈阳市东陵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6(11)。

[2]姜东晖,胡继连.农用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技术经济原理与机制[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

[3]冯广平,杨长征,崔龙,何继武,钟新才,丁峰.田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监测试验与计算[j].新疆农业科学.2008(s3)。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二篇】

今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袭击,致使11个村社区共计1605人受灾。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xx〕17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冬棉被86床、防寒服33件、棉大衣44件。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认真解决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在全镇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现就有关方案如下:

20xx年2月6日前。

由联系社区的党政领导安排,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落实到位。

1、各联点领导,联点办公室在集中慰问期间内必须安排专人到社区上户慰问。

2、走访同时及时掌握特困群众的具体情况,排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地方稳定。并对社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煤气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对无房户、危房户重点关注,认真制订和落实帮扶措施。

3、各社区要认真摸查慰问对象,重点关注优抚户、重灾户、特困残疾户、五保户、特困户、特困老干部、特困伤残军人等群体。

4、各社区特困伤残、退伍军人必须慰问的对象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上级要求提供给各单位,请相关社区切实落实到位,且慰问金额不得低于200元/户。

5、请各社区仔细摸排困难在读学生情况,并安排慰问1—2名困难学生。

6、慰问对象慰问资金标准按市级400元/户,县、镇200元/户落实,科局对口慰问资金由社区联系相关科局落实到位,过冬棉被按每个社区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区和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送温暖、促和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严肃纪律,确保解困资金及时发放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活动结束后,由各社区将被慰问对象名册、基本情况报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四篇】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xx〕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温馨过年。

严格救助对象范围,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切实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确需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人员纳入冬春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因灾倒房重建户、受灾严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不得用于与遭受自然灾害无关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

(一)救助对象、标准。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救助标准由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额进行测算,但不能低于省级标准,即:一类410元/人、二类300元/人、三类150元/人,资金存在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补齐,资金有剩余的`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中央和省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不能结余,不能采购物资。

(二)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在确定救助对象的过程中引导受灾群众填写《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申请表》,压实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责任,积极参加村级评议会议。

(一)确定对象阶段: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年度受灾情况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级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于10月28日前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通过国家自然灾情管理系统上报;需上级财政资金补助支持的,同步报送资金补助申请(附需救助情况评估报告),其中需救助人员数据等应与系统上报台账数据一致。

(二)发放资金阶段:收到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后,各地及时按照已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分类救助标准,采用“一卡通”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健全完善告达机制,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以货币化形式直达到户,确需实物救助的,可从本级分担资金中安排,并按照标准程序采购发放,保证质量和时效,确保春节前冬春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组织做好冬春救助款物发放情况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补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资金发放后及时将冬春已救助台账加盖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章,报市局存档备案。实行实物救助的,要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

(三)督查检查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并对各地下拨资金进度和本级资金安排情况进行通报。查看村级评议、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确保市、县、乡、村四级台账一致;督促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入户了解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解决办法。

(一)核准对象,建好灾害救助台账。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包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村组干部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级应急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力量下基层,指导乡村两级深入受灾群众家中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家庭实际困难,严格救助范围,做好评议公示,逐级核定需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别,准确详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进行数据筛查,将身份证号码错误、重复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整改正,协调民政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将存在问题的台账数据及时反馈乡镇、村进行核实调整,准确核定救助对象,做到程序严、底数清、对象准、台账实。

(二)加强协调,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各地要主动会商财政等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要以货币形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社会化方式一次性发放到户,不得用于采购物资。本级配套资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要特别关注交通不便和偏远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把所有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机制的有序衔接。

(三)加强督查,做好救助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要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动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补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五篇】

20xx年,吴小街镇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灾害。致使全镇农业生产遭受一定损失,部分群众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救灾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稳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扶贫重要内容,坚持以解决灾民生活为重点,切实安排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对象包括: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大病重残户、困难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征迁拆违户中的困难群体。各镇(街道)在制订冬春救助方案时,要优先照顾因灾倒房重建户、征迁户、低保户、大病重残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

本次冬春救助资金使用主要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以发放现金为主,辅以物资救助。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的程度,发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发放65万元。

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所在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张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4)镇上报的救助方案须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1、层层落实责任制。冬春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采取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冬春救助落到实处。

2、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二是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实行帮扶制度,镇村两级部门和单位包扶部分重灾户和特困户。

3、严格发放程序和时间。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务必配合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吴小街镇应急办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发放花名册、村公示材料、村评议记录报区应急局审核后拨付资金。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七篇】

20xx年我县遭受了雪灾、风雹、生物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xx〕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尽快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众。

各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各镇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镇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系统内上报的受灾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灾款物。

(二)各镇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救灾款物数量,按照各村受灾情况及各村评议上报需救助人数提出分配方案,各镇领导会议研究无异议后行文下发各村。

(三)受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各镇审批发放,各镇政府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按照需救助时段,需救助数量,分类施救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对于特别困难的受灾贫困户可以适当增加救助标准,但需要个人写出证明,村镇审核。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禁按照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受灾家庭平均分配,要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的困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受灾群众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村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批发放。

各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职,主动担责,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县应急、财政、督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救助站节水方案【第八篇】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根据《省减灾办省应急厅关于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减办发〔20xx〕9号)、《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xx—20xx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应急〔20xx〕33号)、《六盘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六盘水应急通〔20xx〕31号)和《盘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市减灾救灾办通〔20xx〕1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乌蒙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20xx—20xx年度全国、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温暖传递到广大受灾群众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市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乌蒙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丁飞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小娟、黄照婵、王艳为成员,负责抓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的日常工作。

坚持“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及“精准、及时、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突出救助重点。重点做好受灾人群中的因灾倒房重建或重损维修户、粮食绝收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留守儿童家庭等特殊困难受灾群体的救助。

(一)救助对象。结合20xx年度自然灾害受灾台账,做好需救助群众的摸底排查、统计和核对工作,做到底数清楚,对象准确,情况明了。进一步了解需救助群众的不同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脱贫不稳定户、受灾社会救助对象等特殊人群,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资金来源。口粮救助为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176850元,衣被救助、取暖救助为六盘水市和盘州市级配套资金26950元,乌蒙镇资金分配合计203800元。

(三)发放时间及方式。时间:20xx年1月28日前;发放方式:以现金救助为主,原则上采用“一卡通”方式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发放现金。

(一)救助办法。

各村(居)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测算的救助人口为基数,再次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核查,精准确定救助对象,详细建立需救助人口台帐,综合分析救助对象的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等因素,按照因灾倒塌损坏农房、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致伤致残、家庭财产损失等不同情况进行详细分类,实施精准救助。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xx〕25号)、《六盘水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六盘水应急通〔20xx〕31号)和《盘州市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市减灾救灾办通〔20xx〕1号)文件要求,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冬春救助主要以口粮测算资金并实施救助。

(二)救助标准。

口粮救助标准为150元/人、衣被救助标准为250元/人、取暖救助标准为200元/户。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一)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乌蒙镇社会事务办。

(三)乡审。经乌蒙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部门。要按照“户报、村评、乡审”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三榜公示”的要求进行公示,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实现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一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附件1),公示7天;

二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需救助调查审批表(二榜公示)(附件2),公示7天;

三榜公示的材料:冬春因灾救助发放花名册(附件3)、金融部门打款回执单,二者选一即可,公示7天。

注:三榜公示缺一不可,金融部门打款回执单必须加盖金融部门的公章。

(四)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到人。发放过程中必须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政策、对象、标准、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把冬春救助纳入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公开。

(一)各村(居)要成立冬春救助工作小组,结合本小组实际,分组逐户调查,严格按救助程序开展救助,确保在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不出现困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分配。

(二)各村(居)于20xx年1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乌蒙镇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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