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开展树敬老孝老新风扬居家养老特色创志愿服务品牌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开展树敬老孝老新风活动,推广居家养老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营造尊老爱老氛围。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开展树敬老孝老新风扬居家养老特色创志愿服务品牌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开展树敬老孝老新风扬居家养老特色创志愿服务品牌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强化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决定于20XX年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敬老孝老、居家养老和志愿服务综合示范创建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倡导敬老孝老、推行居家养老、激活志愿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养老服务。
二、总体目标
示范创建地区敬老孝老活动广泛开展,敬老孝老氛围日益浓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加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充分;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为老服务形式多元呈现,实现敬老孝老全民化、居家养老特色化、志愿服务品牌化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示范创建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履行规划编制、政策扶持、平台建设、舆论引导等职责;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充分激发各类主体活力。
(二)突出重点、创新发展。围绕补齐短板,协调有关部门将养老、医疗、康复、文体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居家和社区服务倾斜;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服务组织;注重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品牌创新,树立新理念,培育新风尚。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示范创建活动与"敬老文明号"创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社区服务平台建设、老年人协会建设、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政策等相结合。
四、主要任务
确定X、X区、X县、XX区为综合示范创建地区。示范地区要紧紧围绕"树敬老孝老新风、扬居家养老特色、创志愿服务品牌",推进"3+N"示范创建活动。
(一)弘扬敬老孝老社会风尚。
1.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将敬老孝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村镇、单位、校园、家庭考评。
2.扩大敬老孝老宣传。广泛征集、发布敬老孝老公益广告标语、图片、视频等,开展敬老孝老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敬老孝老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
3.树立敬老孝老典型。认真组织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爱老助老先进评选表彰活动,遴选和宣传一批敬老孝老典型。
4.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群体法律服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要落实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法打击欺老虐老行为。
(二)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1.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全面摸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和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政策。尽快出台为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扶持政策。
2.增加服务设施供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统一辖区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铭牌标识。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生活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将闲置的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等设施改造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和老城区改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政策,推进农村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每个示范创建地区城市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应分别达到90%、55%。
3.推动社区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毗邻设置、融合发展。积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
4.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互联网+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智能服务软件、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呼叫系统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搭载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家居清洁、紧急救援、心理慰藉等服务,构建"一键呼叫、线上派单、线下服务"模式,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供需有效对接。每个示范创建地区应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并与所在设区市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5.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倡导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从居家养老服务中转移出来,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鼓励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服务组织管理、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之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力量。每个示范创建地区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的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例不低于60%。
6.引导养老院延伸服务。鼓励、引导各类养老院发挥自身优势,延伸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每个示范创建地区有3家以上养老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三)大力倡导为老志愿服务。
1.健全志愿服务制度。积极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研究制定志愿服务嘉许回馈、星级评定、服务转换、供需对接和购买服务等制度,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常态化敬老孝老助老活动。
2.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培育和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成为注册志愿者,利用专业特点、业余时间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承载作用和老年人协会重要作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劳模等开展相关活动。
3.探索建立"时间银行"。鼓励示范创建地区探索"时间银行""爱心储蓄"等互助养老模式,开发为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并对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积极建立"通存通兑、终身享受、惠及家属"的服务转换机制。各示范创建地区可在上述三大主要任务外,探索推进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自选任务。鼓励非示范创建地区积极主动推进相关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摸底阶段(20XX年4月)
示范创建地区对辖区内空巢、高龄、独居、孤寡、病残以及留守老人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进行摸底;摸清辖区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状、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老城区闲置房产资源情况,掌握辖区内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志愿活动情况,梳理辖区内敬老孝老文化建设、活动开展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示范创建地区制定示范创建具体实施方案,拟定时间表、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二)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5月-10月)
1.动员部署。示范创建地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示范创建工作。
2.宣传造势。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推进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推进"五个一"建设:树立一批敬老孝老先进典型;新增一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立一个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示范创建地区要及时总结创建情况,梳理汇总创建成果和存在问题,重大事项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将创建活动成功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民政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各示范创建地区成立示范创建活动领导机制,统筹开展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在安排试点资金时对示范创建县(市、区)予以倾斜。省民政厅将统筹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创建地区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调度督导。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示范创建地区应于每季度末将示范创建推进情况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重大事项、重要进展随时上报。各地在示范创建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省民政厅将以民政工作通报印发全省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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