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X市“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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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和谐宗教关系,增强服务功能,确保安全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市"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宗教中国化"X实践",深化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促进宗教场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对信教群众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江西省"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的通知》(赣宗工电〔2022〕1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一、目的意义

通过深入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教风、财务、环境、安全、公益等建设,引导宗教活动场所遵守国法教规,重视教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良好风尚,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实现宗教和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市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创建标准及评分分值

1.爱国爱教好。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弘扬宗教优良传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30分)

2.民主管理好。建立健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完善,工作运行良好。民主管理组织班子团结,宗教教职人员之间关系和睦,宗教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与社会有关方面关系融洽。场所常住人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教教义教规,品德良好,注重修持,生活简朴,教风优良。(40分)

3.安全稳定好。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教的教义教规。场所建筑设施安全,各类治安、房屋、消防、文物、卫生、防疫,防渗透、防邪教等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10分)

4.环境整洁好。场所环境优美,整洁卫生。防灾、防疫等设施完善,场所建筑布局合理,规划科学,内部设施齐全、功能完备。(10分)

5.服务社会好。依法依规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扶贫济困、养老助学等公益慈善事业,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10分)

创建评分采取基础分加分同时计算,宗教场所获评国家级荣誉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分,加分不超过5分。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市"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伍复康任主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市民宗局局长周明霞任副主任。由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民宗局副局长周元龙及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宗教事务科人员、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考核考评。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在各级宗教团体中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解读创建活动意义。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置专栏,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激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创建积极性。(2022年4月)

2.指导创建。市级及各县(市、区)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创建标准,对标对表制定创建办法、细化目标任务。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宗教场所查找差距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场所整改完善。(2022年5月至9月)

3.申报推荐。已完成赋码换证,并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自查后,填报申请材料,经所属宗教团体(如场所所在地无本宗教团体的,由上一级宗教团体)和所在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审核,向市创建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分表,一式三份。各县(市、区)原则上推荐上报2-3个宗教活动场所。(2022年9月)

4.现场审核。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受理申请后,组成若干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群众的方式,对申报推荐场所进行实地考核。对经考核得分前十名的场所经公示无异议后,初定为市级"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授予市级"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标志牌。待省名额下发后,从10个市级"五好"场所中择优上报省里参评。(2022年10月至12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把"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要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宗教团体要引导宗教活动场所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变"要我创建"为"我要创建",主动担当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责任。

2.提高工作质效。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把握评选工作的标准尺度,坚持标准、打好基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规范管理,抓好组织、制度、教风和文化建设等软实力的提升。要把创建活动与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宗教领域贪大求奢不良风气专项治理、反邪教工作、"四进"活动以及宗教"五个一"工程相结合,积极推进宗教界自身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3.建立导向机制。创建工作情况列入全市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各县(市、区)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六、奖惩机制

1.表彰奖励。对成功创建为省、市"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在分配宗教场所补助经费、设施配备等方面,视不同等级给予倾斜。

2.建立常态机制。自2022年起,"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将作为常态工作开展,每年评选一次。对受表彰宗教活动场所将在相应的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宣传平台或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动态管理。对"五好"的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经查达不到标准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的处理,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凡受到书面警告2次以上或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撤销其"五好"宗教活动场所荣誉,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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