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心理疏导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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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心理疏导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领导与规划我校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疫情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建立校、院、学生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一)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1、通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心理科普文章,针对性地推出‘心理处方’,转发国内权威部门及有关学校发布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信息,积极宣传科学”抗疫知识”。
2、发放心理防疫手册。汇编整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心理防疫手册》,传播心理防疫的科学知识,为师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
3、开展“桂航青年,携手战疫”主题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利用绘画、视频、设计宣传图片等形式引导学生们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
组织参与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三)开通心理援助热线
1、学院热线。各二级学院建立院级心理辅导工作QQ热线,积极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2、学校热线。学校开通心理援助热线,QQ号:,我校师生如需要可在线语音咨询、文字咨询。热线QQ均由经过专项培训的心理咨询师接听,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桂林高校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高校抗击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市公益心理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桂林市公益心理热线,心理热线:,QQ在线咨询:,服务时间:8:00至22:00。
5、疫区热线。身在疫区师生如有需要亦可拨打大学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寻求免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8:00至22:00。
(四)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建立‘心理委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三级联动关爱援助、信息沟通机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心理晴雨表制度’,由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每周汇总并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五)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跟踪服务工作
密切关注从疫区返校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山草香为大家整理的5篇1对一心理疏导方案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写作确诊学生一对一辅导。
对一心理疏导方案2
为做好我校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学生心理状况的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尽快以健康的心态迎接返校的学习和生活,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返校复学心理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到位、职责到位、保障到位,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以学校“四级联动心理防护机制”为依托开展工作,以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单位为一体化的联动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以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为主导,以辅导员为依托的院系心理工作负责人为骨干,以班级心理委员为基础,以宿舍心理信息员为主体,对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为学生提供常态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做好疫情及返校期间网络心理咨询和学生返校后的心理咨询形式的衔接工作;持续开通学生网上预约咨询服务和电话预约服务,满足学生心理咨询的不同需求;将网络咨询和地面咨询有机结合,根据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不同形式的心理咨询服务;确保心理咨询室全天候开放,并安排心理咨询师值班,保证学生有心理咨询需求时可以求助有门;
(2)做好疫情期间心理防护宣传工作。联合宣传部及校团委,面向广大学生,通过制作心理防护宣传栏、公众平台心理科普文章分享等方式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为广大师生戴好“心理口罩”;
(3)针对全院非毕业班学生开展心理筛查工作。正式返校复学前,组织全院非毕业班学生运用心理测评系统进行线上心理测试,测试采用《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测试后,心理中心对学生心理测试结果进行筛查,将筛查结果中Ⅰ类人群分为A类、B类和C类。心理中心对接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负责人,根据学生心理分级分类情况,反馈中心指导意见,共同进行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跟踪监护、精细帮扶。通过心理咨询、常规的心理疏导、朋辈互助建立等为学生提供持续的心理支持;
(4)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春季心理筛查工作。心理中心组织二级学院心理工作负责人和带班辅导员对七类重点人群(上学期新生心理测评所筛选出学生;毕业班不能毕业学生;大一挂科学生;大二、大三以及毕业班多门课程不及格学生;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失恋学生;曾进行过心理危机干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排查和建档工作,掌握被排查学生近况,提出相关指导意见;
(5)配合、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危机干预。畅通危机干预渠道,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个体的识别与及时干预,充分利用学校“四级联动心理防护机制”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个体,做到危机干预工作链条运转及时、快速、合力。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专业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因心理疾病休学返校的学生,按照复学的规定,出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断后,再由学校心理中心进行二次评估后,办理复学手续;
(6)开展辅导员心理帮扶技巧培训。针对疫情期间学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抑郁、烦躁、孤独等过度情绪应激反应,心理中心将面向所有辅导员开展如何对疫情期间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及如何应对进行心理帮扶技巧的培训;
(7)开展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帮扶技巧培训。组织各班级心理委员学习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学会识别同学中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及心理危机,引导他们主动了解同学的心理动态,教会与抗击疫情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调适方法,帮助同学理性对待当前疫情,避免产生恐慌情绪及其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
(二)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
(1)开展一对一心理访谈及回访工作。根据返校前心理筛查测试所筛查出来的Ⅰ类学生及上述七类重点人群的学生,辅导员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一对一的心理访谈,进一步了解被排查学生心理状况,并根据学生情况给予心理支持及其他帮助。对出现心理危机状况的重点人员,上报心理中心安排专门的心理咨询师进行跟踪服务和指导;
(2)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尤其是对重点关注学生群体,要及时与家长共同了解学生返校前后的情绪、行为变化,在危机出现时,征得家长的支持,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避免恶性的事件发生。对高度易感人群,开通快速、及时的转介通道,对不能有效处置的心理危机个案要及时转介专业医疗机构;
积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针对疫情期间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方面的具体问题,各二级学院需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提高心理辅导的覆盖面,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解决疫情期间遇到的心理困扰;
(4)开展“生命教育”主题活动。各二级学院需开展为期一周的“生命教育”主题活动,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与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持续深化“生活观、生命观、生态观”教育为主线的“三生”教育。
(5)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负责人收集活动方案、图片及总结并报送至学校心理中心。
(三)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
(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班学生及同寝室室友返校后的心理状况;
(2)做好朋辈帮扶、危机识别和抗疫知识、心理调适方法的普及和活动宣传工作;
(3)全方位保障学生返校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4)对班级或宿舍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时向辅导员及心理中心反馈,避免恶性的事件的发生。
对一心理疏导方案3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师生如何做好自我心态调控至关重要。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和家长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保持健康心态,结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特制订《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卫健委20年1月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全市中小学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心理教师指导师生加强心理防护工作,引导师生和家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休闲与学习活动,学会自我调节与放松,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三、干预人群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级人群:疫情感染的师生(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师生直系亲属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师生(密切接触者、疑似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师生。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师生、易感师生。
四、建立领导小组
为保证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落到实处,整合学校领导和心理学科队伍等力量,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心理健康教师、全体班主任。
(一)区域负责:由具体负责。
(二)主要分工: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班主任、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班主任负责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由班主任将情况汇报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报鹿建平老师处。
(三)具体分工:
1、组长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掌握学生基本情况。
3、心理教师接受电话来访,进行心理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心理健康教研组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5、心理干预结束后,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观察和随访。
五、强化具体措施
(一)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宣传教育
为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研组、体育组,利用学校事务群和班主任群发布防护宣传视频、心理健康辅导视频、居家锻炼动作及饮食计划等权威宣传资源,鼓励教师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
班主任及时将资源转发至家长群,通知家长了解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保持和谐友好的亲子关系等科普知识,例如定期推送10节合肥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微课,主题涵盖家长关注的典型话题,如面对疫情,如何做好心理防护?如何安抚恐慌情绪?如何增进亲子关系……引导、帮助广大家长理性面对并解决现实的心理困扰及问题,科学、适度安排学习、生活和锻炼,以确保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二)加强家校沟通,做好早期预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师生心理干预工作。班主任作为学生信息第一收集人,德育处要求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摸底,实行“一对一”服务制度,通过班级QQ群、电话、视频等途径与学生主动沟通,明确班级学生动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变化,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保持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爱护,一旦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主动进行心理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开学后,根据疫情变化趋势,面向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联合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心理微课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和教学有序开展。
(三)提供心理援助,进行危机干预
依托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适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视频,开放心理热线电话等方式,为全校师生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等心理援助服务。如果发现仍然无法调整对方的情绪,学校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转介专业机构,以实际行动去改变自己当前的状态。
六、强调应急心理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干预过程中,指定专人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填写合肥市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上报表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对一心理疏导方案4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1、卫生健康部门
(1)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2)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
(3)出院患者: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
2、卫生健康、民政部门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
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
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必要时转介至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3、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1)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
(2)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
1、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
(1)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2)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
(3)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
1、民政、妇联、残联
(1)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
(2)湖北省、武汉市: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专业人员帮助。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
1、各地卫生健康部门
(1)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
(2)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
(3)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
(4)湖北省、武汉市: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
1、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
(1)对一线工作人员: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因疫情防控殉职的工作人员家属,加强心理疏导。
(2)湖北省、武汉市: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1、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
(1)对特殊人群: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2)对利益受损群体: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3)湖北省、武汉市: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
1、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
(1)宣传、广电部门: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
(2)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
(3)湖北省、武汉市: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
三、保障措施
(一)整体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资金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三)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别专业人员协作,并开展培训。
(四)效果评价。评估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及时调整服务工作重点。
对一心理疏导方案5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普及疫情相关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提高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的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努力减少疫情相关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促进治愈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关爱帮扶。街道各社区(村)要组建由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定期对辖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加强人文关怀,了解服务对象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协调落实救助康复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诉求和心理服务需求,对合理诉求尽量协调解决,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干预。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社区(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介绍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对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的意义,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特点,减少对治愈患者的歧视和排挤,共同营造理解、关爱、帮助治愈患者的良好氛围。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经常活动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栏或展板,介绍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方式、求助渠道等内容,帮助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掌握心理自助和识别早期心理异常的方法,促进其主动求助。
(三)完善健康信息。各社区(村)要整合患者在院治疗数据、出院后健康管理、隔离情况等信息。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好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四)开展心理测评。在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返回社区(村)后,社区(村)要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采用心理评估量表或心理软件对治愈患者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查评估。同时对有服务需求的治愈患者,提出团体干预、家庭干预、个体干预等心理疏导的建议。
(五)加强心理疏导和随访管理。社区(村)要根据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意愿实施针对性心理干预。发放包括心理健康手册、服务资源宣传页的心理健康工具包。心理疏导服务团队结合心理疏导工作,同步开展服务对象的随访管理,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随访时记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健康指导。
(六)做好重点人群危机干预。心理疏导服务团队针对测评结果提示有心理健康问题或基层工作人员反映有心理行为异常的患者作为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一对一的有针对性干预。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行为问题或有明显自杀自伤风险的个体,应当及时与定点医院联系收治入院,由专科医生进行诊疗和提供服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患者所在社区(村),纳入重点人群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
(七)推动心理热线平台服务。各社区要按照实际情况设置心理热线,延长在线服务时间,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定时分析汇总来电咨询的信息,发现突出问题或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街道。
三、有关要求
(一)各社区(村)要将治愈患者心理疏导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将心理疏导工作与其他防控措施同步实施,为治愈患者提供生活保障、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建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档案数据库,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危机干预。对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介绍心理服务求助渠道。
(二)各社区(村)要整合辖区的心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不同专业队伍的力量,为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干预服务。同时各村、社区组建3-5人心理疏导小分队开展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三)各社区(村)要对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治愈患者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方面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报送至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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