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整理4篇
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和评估标准,强化监管,提升公众参与,确保食品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整理”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汇编(4篇)
目录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
2.落实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 11
3.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知 17
4.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23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字〔2022〕x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经费投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xx%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xx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xx%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1.健全党政同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区、乡、村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工作机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不低于3%。(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牵总作用,明确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建立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协调配合、执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3.健全支撑保障机制。要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在保障日常监管和应急工作经费基础上,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足额保障工作需要。探索建立食品专业化检查队伍,确保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具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能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培训不低于xx学时。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4.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手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程序。指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责任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5.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各乡镇、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和网络舆情监测,正确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xxx%。(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五项食品安全保障重点工作。
1.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源头控制。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耕地分类管理率达xxx%。严禁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定期检查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xxx%。(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2.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全程风险管控。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风险分级率达到xxx%。持续加大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xxx%。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xxx%,及时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家长满意率达到xxx%。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内部食堂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集市庙会以及食品"三小"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3.扩充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制定本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不低于x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低于x批次/千人,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均达到xxx%,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xx%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xxx%。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4.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每年培训不低于xx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xx%以上。食品生产经营者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xxx%。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xxx%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学校食堂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xxx米内不得存在食品摊贩。加强网络订餐管理,建立完善准入准出、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引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xx%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5.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提升行动,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证据标准和程序并有效实施,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xxx%。(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政府)
(三)开展十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开展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加强对省、市"智慧监管"平台的运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样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
2.开展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含合格信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3.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专项行动。创新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以中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通过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可溯源信息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4.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工作制度机制,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订餐平台制定实施制止食品浪费措施。餐饮服务经营者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制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5.开展食品"三小"治理专项行动。创新实施食品"三小"综合治理,各乡镇组织开展食品"三小"巡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行为,持证率达到xxx%。因地制宜对食品"三小"实施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投入保障等措施,推进实施集中经营管理,提升食品"三小"生产经营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6.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选拔、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定期培训,提升协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和集市庙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7.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在硬件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明显改善。开展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建设,提升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8.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城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本地冷链配送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扩大城区冷链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商超、生鲜连锁店加大零售端冷链设施改造升级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9.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认真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创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机制体制、信息化应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举措,全力保障承担的重大赛事和大型会议、大型庆典等活动食品安全。(责任单位:活动承办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10.开展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强品牌建设,挖掘培育区域特色食品品牌,争取x年内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奖,在品牌培育、"老字号"传承升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具备行业优势、辐射带动作用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重点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x月xx日前)。制定《xx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会议,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各单位、各乡镇在各自行业领域、区域内对照各自主要职责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汇总排查结果,逐项完成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x月xx日至2023年xx月底)。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明确时间节点,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分解落实责任,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省级初评阶段(2024年x月底前)。接受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初评审查,力争入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
(四)国家验收阶段(2024年xx月底前)。迎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协调指导全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各乡镇、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推进措施。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评。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和食安委成员部门的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以考评强责任、促创建。
落实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积极配合xx加快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文件规定和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会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会的精神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落细,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快形成"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落实目标
全力配合xx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略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所,由颜冰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各村(社区)及创建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具体的创建工作举措,负责组织实施好本村创建试点工作。镇直部门要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根据各自职责,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创建工作落实有力、推动有序、成效明显。
四、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落实《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村(社区)要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镇直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派出所、中心学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等镇直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二)提质增效,创先争优。各村(社区)、相关镇直单位可结合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开展特色创建,形成亮点和经验,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三)广泛动员,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推动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镇直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尽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机制
(一)党政同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创建工作,各村(社区)、各创建成员单位是创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镇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的工作会议,每年年底向镇委、镇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二)支撑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三)全程治理机制。紧盯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治理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监督执法全覆盖。
(四)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纪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全面、准确记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五)预警应急机制。按照《xx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镇直部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准,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开展集中整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x月底以前)
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创建办备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专题宣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x月至2023年xx月)
各村(社区)、各创建成员单位要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镇创建办要组织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高及迎检阶段(2024年x月-2024年xx月)
镇创建办按照创建目标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查漏补缺,整改不足,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做好迎接xx食安办的检查工作。
(四)持续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镇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全镇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二)明确任务责任。创建成员单位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增配工作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补足短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在创建过程中对取得显著业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上报县级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增进认知,凝聚共识,营造"食安创建靠大家、食安创建为大家"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知
根据《xx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x批xx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县的通知》(x食安办〔2022〕x号)精神,我县已获得自治区食安办推荐开展第三批xx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根据《xx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市县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通知》(x食安委〔2022〕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以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为建设新时代壮美xxxx篇章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两个责任"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工作格局形成等标准,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达xx分以上。
三、工作任务
详细见附件。
四、工作进度
xx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按照《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每三年为一个评价周期,包括提出申请、创建、验收申请、评审验收四个环节。根据自治区食安办的安排部署,我县按照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开展创建活动。
(一)申请和启动创建阶段(2022年x月至2023年x月)
我县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报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经同意后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报,经自治区批复同意后,我县即可启动创建活动。
印发我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并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成立xx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工作落实到人。召开xx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全民热情参与创建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创建阶段(2023年x月至2024年x月)
围绕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坚持不懈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强化治理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的力度和范围,科普宣传要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食品整治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确保我县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中向好的格局,提高群众对本地食品安全的信心,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
(三)自查考评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
1.部门自查。各相关单位对照《xx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市县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以下简称《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的自查自纠,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书面上报自查报告。
2.县级考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评验收小组,按照《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要求,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3.整改完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考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4.县级社会公示。完成县级自查报告,将县级自查情况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等在本县范围内进行为期xx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验收申请。县人民政府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申请验收创建工作,提交验收申请报告、自查报告等材料。
(四)市级评审验收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x月)
1.市级验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依据《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对我县开展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2.市级社会公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我县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情况在贺州市范围内进行为期xx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推荐名单。综合评审结论、社会公示及日常工作等情况,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工作安排,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择优向自治区食安办推荐xx食品安全示范县提名名单。
(五)自治区评审验收阶段(具体时间待定)
1.综合评议。组织相关单位和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考评专家等,根据创建县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结果,开展综合评议,提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议名单。
2.自治区级社会公示。将建议名单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六)命名授牌
自治区食安办将通过验收的拟命名示范县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并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进,成立xx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宣传等工作,必要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办公力量。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出台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收集归档工作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规范创建工作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确保创建工作客观公正、创建成果有效可信。
(四)深入宣传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要及时报道宣传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得提升。
(五)加强督促检查
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明察暗访,督促创建工作的进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xx市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开展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由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品安全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345"工作思路,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服务和助推xx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全面贯彻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食品产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全覆盖,助力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创建名额
x个县(市、区)。已创建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市、区)不参加市级创建。
四、创建内容
(一)落实"党政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终端发力、末端见效的包保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健全基层监管机构,完善相应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
(二)加强监督执法。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建立高效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积极开展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兜底保障和风险分担作用。
(四)加强社会共治。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组建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加工园区、交易市场等。开展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推广。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五、创建流程
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分为创建申报、创建实施、评价验收、命名授牌四个阶段。
(一)创建申报(2023年xx月)。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愿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品安全办)提出创建申请,市食品安全办依据本市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择优向市食品安全委推荐。市食品安全委按程序对推荐县的申报条件审核,审核确定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名单并公布。
(二)创建实施(2023年xx月至2024年xx月)。创建县(市、区)对照《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细则》开展创建工作。市食品安全办加强对创建县(市、区)工作指导。
(三)评价验收(2024年xx月至2024年xx月)。包括县级自查、市级初评和评价验收。市食品安全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创建县进行评价验收。
(四)命名授牌(2024年xx月)。通过评价验收的创建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授牌。
对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自评,市食品安全办前x年每年组织x次跟踪评价,第x年市食品安全委开展x次复审,复审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纳入继续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议名单,不合格等次的不予继续命名。
六、创建申报材料
(一)市食品安全办推荐函需说明创建申报情况、推荐理由等,并附《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推荐表》。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请时,应按照《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第七条提供相关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是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打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务实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高标准制定创建申报条件。各申报创建县(市、区)于2023年xx月xx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食品安全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与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结合,推动全市全域共创。创建县(市、区)按照普遍创建,重点培育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创建实施方案。市食品安全办统筹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效。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和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保证创建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市食品安全办要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创建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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