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质30篇)
加强环保专项整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监管,提升环境质量,推动可持续发展。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到20xx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与各部门、各村联动,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与隐患清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教活动,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大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发生亡人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余速任组长,程瑾、林延峰任副组长,邹武、方杭吉、方盛旺、陈祖兴、吴跃宾、傅利俊等为成员,邹武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两站两员”工作任务
组织“两站两员”、驻村团队等工作力量,对辖区国省道、县乡道、农村“村村通”等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明确责任,逐项整改,一时难以按照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以村为单位完善本辖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上报给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两站两员”工作职责,组织上路劝导安全出行。
(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强力推进执法监管
组织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农机等部门工作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农村集市、中小学校附近路口等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以及小学生上下学、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要紧盯客运班车、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力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要通过乡村振兴讲堂、8090新时代宣讲团、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和驾驶人,拒绝乘坐违法车,自觉不开违法车。积极联系交警、交通等部门,组织工作力量进企业、进学校、进网格、进网络、进媒体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教育学生拒绝乘坐缺乏安全设施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营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气氛。各村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四)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镇境内道路路长制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村级公路的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村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针对本镇交通实际情况和违法典型现状,集中执法力量,精准查处,加强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村道的.巡逻管控,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检查,及时查纠重点违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联合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督察,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现场督办整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作为各村安全生产和综合工作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注意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确保信息通畅。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略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筑施工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2.各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制定监控措施,定期检查。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472 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 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 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
7.有限空间管控,各类地下室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中的基坑(槽) 、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是否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预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物资和人员等是否储备到位;企业对地质和地下水等情况是否清楚、相关安全预防(尤其是 防坍塌、防涌水等) 措施是否有效、到位;企业对项目有限空间情况是否清楚,是否制定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程;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
8.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 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城镇燃气方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等。
2.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安全风险隐患。
3.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等
现象,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定期排查,制定改造计划。
4.排查整治违规设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点,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
5.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 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 设施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 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供水
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动员群众对自家饮用水管做好维护管理;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料进行保存,以备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关将近,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履责,努力克服疲劳、懈怠、麻痹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并于1月20日前报工作方案、1月25日和2月13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2月25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和工作小结到县质安站、城建股办公室。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结合区安委会印发的《茂名市电白区系统规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市平安办印发的《关于确定20xx年度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镇(街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常务副镇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经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充分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播、展板、横幅、微信群等载体,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摩托车、三轮车无证驾驶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帽驾驶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宣传警示去年及近期我镇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指出存在的危害性,有效提升辖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部门牵头,农业办、派出所配合)
(二)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整治因道路维修等原因导致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损坏现象;二是整治村道与圩街交叉路口、镇圩与228国道交叉路口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交通警示标志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三是清理整治乡道、村道路面石块及坑洼现象;四是整治其他道路安全隐患情况。(由综治办牵头,综合执法办、派出所配合)
(三)强化“两员两站”交通文明劝导。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每村(社区)每月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000人次。在各辖区主要路段、路口和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常态化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对不戴头盔、超员超载、超速驾驶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进行文明劝导和批评教育。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后,及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由违法行为人填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单》和《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并签名确认。(由农业办牵头,派出所、各村委会配合)
(四)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点加强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驾驶、不戴安全头盔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运载企业车辆和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财政经济办、中心学校、各村委会配合)
(五)提升道路设施建设标准。清理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和路边树木、杂物,整治G228两边排水沟及盖板,在G228国道穿过村道、乡道及主要出入路口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过街等设施,推进G228国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设,全面梳理G228国道沿线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对缺失、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提升。(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综治办、农业办、各村委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提高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吸取我镇20__年度9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辖区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对突出问题实行系统、全面、有效地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要保持重点时点、重点路段劝导到位,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影像取证,及时上报镇交通管理站,由镇交通管理站联合区交警大队、马踏交警中队及派出所重点打击,严肃处理。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要紧紧围绕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严格落实经常性、阶段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决不留死角。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1、各村(社区)发放镇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和镇政府印发的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社区)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及通告。
2、镇召开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3、各村(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求,重点落实源头、路面、宣传、共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不定期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交通劝导和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加强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中央隔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排查整治。
(三)成效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略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通知》(鲁安发〔20xx〕26号)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清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安全总监、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举报奖励、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强化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和隧道暗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避免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冬季停止施工的项目,停工及复工前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三)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寒潮天气,督促指导城市供热、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狠抓窨井盖、道路、桥梁、隧道、行道树、路灯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将“管理措施”转为“工程措施”,对已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建立整治销号台账,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高空坠物防范等工作。重点排查20xx年4月1日以来建成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三、整治方式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和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企业项目对照检查。各企业项目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隐患台账,逐个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本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工停业。
(二)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项目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制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检查结果要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坚持对任何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对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业力量指导帮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项目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第三方辅助巡查、专家帮扶检查作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各有关部门到企业项目督导检查时,要积极邀请高水平专家到一线开展帮扶式诊断,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统筹好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遵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于20__年2月7日、3月7日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自5月17日起,“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已转入整改提高阶段。在查摆剖析问题阶段中,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收集整理了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三阶段师德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年”《方案》精神,坚持以培养的爱心、细心、耐心意识为重点,以打造高效课堂为载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教育,整顿作风,进一步提高我校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进一步优化行风、强化师风、端正教风的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学校的新形象、教师的新形象、教育的新形象,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整改内容
1、个别教师对待学生没有爱心。
2、个别教师教育没有耐心。
3、个别教师存在讽刺挖苦学生学生现象。
4、个别教师存在工作日饮酒、上课接打手机现象。
5、部分教师不注重学习提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落后,教学方式方法陈旧,教育教学质量不高。
6、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工作热情,办事效率不高,工作成效特色不明显。
7、部分党员干部对教师工作生活情况关心不够。
三、问题根源
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究其根源,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1、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个别教师追求个人利益,关心福利待遇。心情浮躁,缺乏工作敬业精神。2、个别教师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负面因素影响,以至于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气,败坏了教师形象,影响了教师队伍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合作能力的发挥,破坏了教师队伍的团结,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3、个别教师为了眼前的学习目标和谋求自身的工作业绩,往往不尊重学生人格,对待学生没耐心、不细心,不能理性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能发现“问题学生”身上的闪
光点,去真正关心、理解、引导,信任他们,就此泯灭了学生长远的发展愿望,牺牲了学生的个性特长。
4、个别老师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教育事业缺乏热情,缺乏激情,应付差使,得过且过。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师德教育常抓不懈。
这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主题是“师爱为魂,以德为本,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一名教师,必须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准确理解师德师风规范的深刻内涵,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学校将经常性地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的学习与宣传。学校将设立师德师风专题宣传橱窗,定期组织刊发师德师风活动情况,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例。强化师德师风意见箱和师德监督电话的作用,学生和教师可通过以上途径对师德师风建设发表评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交流师德师风活动心得体会。学校领导坚持经常了解情况,及时梳理总结,面对面和教师交流。使先进典型深入人心,力争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育理念新、教学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日常考评,每月进行一次量化考核,纳入教师量化考核,对师德师风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机制学校的领导、党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要把师德师风建设考核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同时鼓励家长、学生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评议。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对全体教师职业道德进行监督、考核和评议。
3、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树立新理念,充分认识到教师和学生人格上是平等的,相互之间是平等对话的主体。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要和言悦色,认真查明事情原委,妥善做好工作。对学困生要从智力和非智力因素、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找出差因,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分等要求。要找出学困生的.闪光点,找准最近发展区,使他们的长处得到展示,充分体验到我能行。要理解、尊重、信任每一名学生,以崇高的师爱关爱每一个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讽刺挖苦及用羞辱歧视性的语言批评学生,努力建立民主和谐、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
4、加强家校联系,搭建科学有效的家校教育平台。教师要针对学生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家长交换意见,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要经常性的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和家长交换意见时要抛弃陈旧观念,要多讲孩子的闪光点,对孩子的点滴进步给予充分肯定,切实做好家校联系教育工作。让家长分享孩子成长的快乐。切实杜绝把家长会开成告状会的做法。家长到学校和老师交换意见,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和家长争执,要倾心听取家长陈述,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5、进一步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学校要发挥身边的榜样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坚持以先进典型的思想和情操影响和带动全体教师,激励他们把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扬先进,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推动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健康开展。
6、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永恒的主题。良好的规章制度是提高约束力,增强凝聚力的主要机制。为此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师德规范要求,科学制订和完善师德师风各项规章制度。如:《师德师风学习制度》、《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制度》、《师德师风日常考核制度》、《师德标兵奖励制度》等。要充分发扬民主,使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整改提高阶段是“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取得成果的关键阶段,是整个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切实提高对这一阶段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主体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内动力,认真开展“落实整改措施,从我做起”的大讨论活动和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促进教师自觉践诺,规范从教行为,提高师德修养,争做师德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康开展,取得实效。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年终岁尾,随着“元旦、春节”将近,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活跃度上升,同时,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住建领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xx〕8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略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监管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工作方案,立即动员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__年1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监管行业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在20__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公园广场等方面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筑市场和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营业或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等情况,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施工机械安全停靠、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冬季停工期间企业领导带班、门卫职守和巡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
2.冬季施工安全。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的行为,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冬季深基坑、高支模、高空施工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部署,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能否达到A级阻燃性能,临建房屋门窗、通道的安装设置是否满足应急逃生要求,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兼做职工宿舍的违规行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要加大对冬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力度,落实好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防止施工现场动火、施工临时用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或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经常性的开展门卫值班人员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
1.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二要检查城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巡视巡检制度建立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落实情况,“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营维护和抢修人员)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要检查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等活动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落实设施保护措施,避免第三方外力破坏发生。四是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设施设备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老旧燃气管线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线腐蚀情况,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五是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餐饮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场所,严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六是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等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情况;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管理情况。七是检查餐饮场所的供气用户加强安全用气指导服务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寿命的“瓶、灶、阀、管”等安全隐患情况。八是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预案配备必要装备,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是否开展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等情况。
2.保障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运行。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在部门责任、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事故上报制度,全力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安全稳定供应。要即时分析热源储备情况,定期报送保暖保供周报,对异常情况、特殊紧急信息加强研判、科学识别,提出处置方案。
3.强化供水排水运营安全。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污染企业、工业废渣、垃圾、养殖场等污染源;检查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危化药品的储藏环境、使用记录、危化品处置等方面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供水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设施安全。重点检查城市照明、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排查,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道路、桥面通行管控,通过完善标志标线、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重点检查城市园林、道路绿化树木及设施安全,排查人流疏导疏散、警示标志、引导标牌设置情况,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物业安全方面
1.重点突出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和遮盖、移除消防设施的行为;整治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是老化,年久失修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2.突出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监管,重点检查整治小区内夹心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燃气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情况。
(四)公园安全方面
月牙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公园防火、防溺水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检查公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是否完好醒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务求工作实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照标准规范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严格排查整治,跟踪落实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筑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住建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及市政运营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效能。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和要充分利用冬季停工和冬闲期间,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并要督促企业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学习研究,深入查找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局属各单位于20__年1月30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建筑管理站。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城乡供气需求旺盛,尤其是近期河南发生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
二、时间安排
自工作方案印发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方案印发即日起至12月底)
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省住建厅将分阶段对全省各市县开展抽查检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0日-20__年1月底)
各市县要组织对各建筑工地、液化石油气经营场所、燃气管道占压等进行自查自纠,并督促检查落实。省住建厅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实地抽查、查阅管理资料和会议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市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2月-全国“两会”结束)
认真总结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情况,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导向,固化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祥和环境。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精准防控、精准治理、精准“拆弹”,推动施工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压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安全措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地要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等规定。
(三)强化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各地要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等规定。
(四)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强化供气源头管理,进一步推动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着力推动解决儋州市14处整治树木占压燃气管道,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多措并举确保供用气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为,强化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11条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遏制施工挖破燃气管道等设施事件发生。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共照明设施设备运行巡查与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五)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加快实施分类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严控增量风险,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
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抓好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做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的整治方案,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厅,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统筹落实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任务要求,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化排查。同时,请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于20__年2月10日前将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含重大隐患排查清单)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客运场站源头管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得到逐一细化、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主任:、(兼)
四、整治重点
(一)运输企业
一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含出租、城市公交企业,下同),确保全部道路运输企业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资质超范围经营等。二要依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所属车辆安全监控主体责任。三要切实保障客运车辆行驶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旅游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安全告知、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二)营运车辆
一要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数据准确、监控有效。二要切实强化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三要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推动营运车辆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严禁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
(三)从业人员
一要加强对道路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押运人的从业资格审查,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押运人从事道路运输。二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客货运驾驶人、押运人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客货运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险情下的驾驶技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四)客运场站
一要规范站区管理。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维护好进出站及乘车秩序。二要加大安检力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严禁客车违规载货,严禁违禁品进站上车。
(五)公路运营
一要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规范组织养护施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设置施划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清除遗撒物、障碍物,保持公路设施完好和路容路貌整洁;加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查检测,落实桥梁管养的行政、技术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行安全。二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不良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查值守,确保通行安全。三要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机制,降低非法超限超载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取缔纠正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非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抽调专门力量,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去。
(二)措施过硬
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对存在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都要一查到底。该处罚的要上限处罚、该停业的要立即停业、该吊销资质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让隐患和问题得到根本治理。
(三)加强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外,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四)严格督导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公路局、运管处、出租处也要分别成立督导组,按职责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挂牌督办。
(五)严格信息报送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督导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即日起,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本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出动人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等),9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其中:各工区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公路局,由公路局负责统计后上报市局。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制度化
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提高人员执法素质是保障。自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大队迅速行动,在与区工商、质监部门的负责人积极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下发了《区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区集中开展消防应急照明及灭火器(维修)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明确了消防产品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措施要求,并成立了由公安、工商、质监、大队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辖区内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行动的.运行机制,区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共享,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部门合作,促进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合力化
专项整治行动能否取得成效,联合行动十分重要。自消防产品质量排查整治开始以来,大队不搞“单打独斗”,加强了与区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扩大了整治检查范围,对不合格消防产品,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一查到底。从今年4月起,根据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先后多次与工商、质监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销售消防产品、灭火器维修企业、消防工程施工的单位开展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消防给水设备、消火栓箱、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并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消防产品维修、销售单位、申报验收的建筑工程、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等工程、场所的消防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还及时收缴了一批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有力维护了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据统计,大队共检查消防产品维修单位3个,销售单位17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扣押14件,要求多家单位撤换了多年前安装的不合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火门。净化了消防产品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社会化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的作用,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合作,在区政府公开平台公布《区集中开展消防应急照明及灭火器(维修)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并对守法经营、诚实有信的企业作典型宣传,树立良好的行风,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销售、安装(施工)企业坚决给予曝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邮箱,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浏览、查询、监督和举报,形成了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强势态势。
今年4月消防产品质量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大队还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开展了消防产品维权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质量意识,有力地配合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斗争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出现的新乱象、新顽疾,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健全源头治理,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车匪路霸”,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职责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1.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今年扫黑除恶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开展主题宣传,列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要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范围,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党组(党委、支部)学习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以及关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在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格局。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等主要内容。(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配合严厉打击涉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3.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碰瓷、讹钱、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公路堵塞以及“黄牛党”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等行为,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行为,依法严惩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运营团伙。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三)深入开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开展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乱象,找准问题短板,研究防范整治措施。持续整治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站外揽客、甩客等问题。持续整治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非法营运。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运管局)
5.开展水上非法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码头经营、非法运砂、船舶长期逃避海事监管等行为。(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海事处)
6.开展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普通国省道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带车“黄牛”,大件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及使用虚假许可证、车证不符等行为。(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公路局、运管局)
7.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等现象,指导局属相关单位开展整治。持续关注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及时等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风险隐患,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牵头指导单位:基建计划股;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8.开展新业态企业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指导运管局加强行业动态监测,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理货运领域和网约车各类风险隐患及矛盾问题,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运管局)
(四)全面摸排核查道路水路运输领域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
9.加强行业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实地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罚。探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与相关企业深度合作,形成行业治理联动工作格局。(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0.畅通举报渠道。充分依托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平台、信访举报等途径,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的涉及行业乱象线索,对重要举报线索逐条过筛,分类建立台账,及时转办处置,对账销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涉恶违法犯罪、充当黑恶犯罪“保护伞”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惩处。(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办公室、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1.分类转办线索。及时梳理县扫黑办移交线索和媒体曝光问题,分类转办有关业务主管股室、局属相关单位,配合县扫黑办健全线索登记、流转、反馈和督办机制,动态掌握线索核查进展,定期更新线索数、转办数、办结数。(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五)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改装问题
12.配合公安、科经等部门打击整治车辆非法改装问题。(牵头指导单位:运输安全股;责任单位:运管局)
(六)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监管机制
13.用好“三书一函”。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作用,及时发现交通运输领域监管问题隐患,并强化跟踪问效。对收到的.“三书一函”要及时办理并回复落实情况,接受制发单位指导、帮助、监督、回访。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查找监管漏洞,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办公室、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4.优化监管机制。针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制止难、查处难、整改难等重点问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有力有效。深入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行业领域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行为动态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违规违法的苗头倾向。(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15.坚持依法治理。以问题为导向,掌握行业乱象新形态,坚持依法治理,注重从完善审批流程、健全市场准入、加强备案管理、畅通行刑衔接等方面,完善有关制度机制和相关法规。(牵头指导单位:局扫黑办、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实施安排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要贯彻始终;行业整治工作从20__年6月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
(一)线索和问题集中摸排梳理阶段(6月17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对照职责任务,分类梳理20__年以来如下线索:碰瓷、讹钱、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以及偷盗货车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盗抢货车燃油和货物等其他侵犯货车司机权益类线索;长期控制运输市场、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运营团队;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公路堵塞;“黄牛党”违规带路躲避执法检查行为;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行为;水上非法经营、非法运砂;货车非法改装;垄断资源分配等线索。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报送,抄报县扫黑办、公安等部门。(局属各单位)
分类梳理县扫黑办转办线索,适时转有关业务主管股室、局属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局扫黑办)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阶段(11月底前完成)
根据职责任务,各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交通运输行业乱象得到坚决治理,取得扎实成效,维护行业稳定发展。县局将适时对有关行业开展督导调研,督促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局扫黑办会同有关股室和局属单位)
根据前期梳理问题,结合民生实事办理、货车司机权益保护等工作,统筹开展相关问题调研,加强日常业务监管,综合研判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局扫黑办、办公室、运输安全股、基建计划股、行政审批股,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扫黑办统一部署,视情开展重点行业调度。统一汇总交通运输部门无权处置的相关线索,交县扫黑办统筹处理。(局扫黑办)
(三)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前)
各单位总结在问题线索摸排、重点问题解决、重点行业督导、强化源头治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局属各单位)
汇总各单位工作进展及成效(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是政治大事、本职要事、民生实事。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落实工作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开展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全力打好源头治理主动仗,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局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注重加强与政法、科经、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协同联动,坚持打击为先、防控为主、监管为重、立制为本、明责为要,齐抓共管,共同解决行业内突出问题。局扫黑办、局机关有关股室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调研、随机抽查,督促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
(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问效问责
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要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开展重点整治,加强情况通报和问题整改,认真总结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真查真改,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对整治工作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学习要贯彻始终,要将宣传贯彻情况纳入20__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常态化扫黑除恶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行业媒体及时发布相关工作部署,传递权威信息,明确工作要求,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展示专项整治取得的突破性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梳理典型案件线索,加强跟进报道,发挥示范效应。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舆情,防范舆论风险。各单位要积极向县局投稿宣传。各单位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报送和投稿宣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各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排查所有领域无照经营存在的黑恶势力、非法采砂、假冒伪劣、黑窝点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以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生态环境、货物装载码头、自然资源的无照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对象;以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区固定门店二手车交易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照经营行业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xx年1月18日起至11月2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8日至5月15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16日至8月15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照经营业户,要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促进无照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针对整治工作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查处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缺补漏,逐步形成查处无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要求,提议当地政府划定场所和时间,提供给经营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进行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注册登记。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查无”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办理证照。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要完善举报制度,拓展案源渠道,及时查实处理群众举报,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三)加强部门协同
要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好协同监管平台,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四)加强信息报送
县局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局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并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20xx年度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工作图片报至县局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管股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查处”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非法设立的“黑发车”和“黑窝点”,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和打击在客运站周边、客货集散地、学校、医院、超市等周边长期非法从事营运的“黑车”。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定线客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从事镇原至西峰、西安、兰州、天津、北京等小轿车非法营运行为,并依法予以取缔。
(七)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非法营运“黑车”以及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八)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QQ、微信、APP客户端、网约车等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出租客运和客运专线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要求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组:
(一)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成果报道、先进事迹宣传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配合,抽调专业知识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专责小组,查处县城重点区域和国省道干线,乡镇重点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情况,尤其是屯字镇、平泉镇、孟坝镇、太平镇、上肖镇等乡镇要重点查处街道的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破坏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其他单位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案件查处组。及时衔接公安机关,对整治期间举报线索核查、证据调取,对非法营运牵头组织人员、团伙涉恶行为,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组织乘客躲避检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督查组。对整治期间公职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等行为进行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__年6月15日开始至20__年 8月15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全面排摸(6月15至6月2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非法营运行为社会危害性,以及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道路运输参与者守法经营意识,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摸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6月25日至7月31日)。坚持依法整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对照问题清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充分利用公安“雪亮工程”和网警大数据进行取证和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减少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保持长效(8月1日至8月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对专项整治行动未实现的预期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限期进行整改。探索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从源头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专责组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责组要明确整治的目标和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环境,推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积极协作配合。各专责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整治合力,及时沟通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一律依法查处。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不力、徇私舞弊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一处罚标准。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安排停放,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任何整治小组或个人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
(五)全面巩固成果。依法研究制定加强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等办法,集中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能力,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4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处。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5
根据县安委会的部署及《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一般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欧阳文林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兼联络员)、侯识万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收集报送等。
三、攻坚任务
(一)攻坚风险隐患治理
1、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近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2、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
3、认真排查以下安全隐患路段:国省道路、城市道路1公里以上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
4、配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严厉整治交通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二)攻坚超限超载整治
5、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治超,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布控查缉,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
6、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7、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法律责任,追究率达100%。(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派驻治超组;责任人:、)
(三)攻坚重点车辆整治
8、配合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9、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10、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11、严格管控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20xx年底前全部退出市场;57座以上大客车经营期限到期的,一律退出市场。(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交管中队;责任人:)
12、严把“营转非”大客车过户关,对强制报废期限不足1年及未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大客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转非”业务,严禁营运大客车过户给个人;“营转非”车辆一律清除车辆外观营运标识,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13、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X农联〔20xx〕75号),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责任人:、)
(四)攻坚重点违法整治
14、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责任人:、)
15、严厉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责任人:)
16、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机动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17、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汽车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严厉查处逾期未年检、报废拖拉机、摩托车违规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18、严格落实《X市关于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十个一律”的通告》,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以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等易致祸致害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交管中队、城区中队、各农村中队、科技管理中队;责任人:、)
(五)攻坚重点人员整治
1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车管所;责任人:)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2月、3月。认真评估20xx年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问题;对照整治任务、难点、重点,采取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进行研判摸底,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并同步启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
(二)20xx年4月—10月。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领域、风险路段、风险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攻坚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提升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三)20xx年11月—12月。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大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将整治任务和指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二)保持严管态势。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涉交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查办一批涉交刑事案件,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两客”智能监管平台、“道安监管云”、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清单管理。要按照集中整治清单,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落细整治举措,逐项解决、逐个突破。要信息互通互用,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数据台账,坚持边整改边规范,整治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防止反弹。对20xx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项目,要实行常态化监管,严防反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每季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工作小结,12月12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邮箱:公安内网办公自动化“交警大队”邮箱)。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6
按照xx公司纪委和xx公司纪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纪委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餐饮浪费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xx公司纪委和xx公司纪委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公司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工作要求,建立制止餐饮浪费,做好厉行节约的`长效管理机制,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列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工作内容之内,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和监管责任落实,促进公司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工作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综合服务分公司要针对做好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自x月xx日起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于x月x日将开展治理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方案上报公司纪委办公室。
2、公司纪委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剖析问题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持之以恒做好厉行节约和制止餐饮浪费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时间和方式
公司检查组自20xx年x月x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x日止,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接到单位、到现场、到岗位,对公司范围内的食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监督工作领导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做好节约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监管责任,抓好教育、学习、管理。公司两级机关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把节约理念贯穿于食堂就餐、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两级机关人员要积极投身于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中,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自觉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开展自检自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自x月xx日开始,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司要求,从节用一滴水、节省一度电、节俭一张纸、节约一粒粮食做起,抓好综合提质增效,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节约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保证措施,发出倡议,签订保证书和责任书。要加大舆论宣传,党群相关部门要利用公司电子大屏幕、报纸、网站等媒体,大力宣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在公司营造良好氛围。尤其是主管餐饮食堂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做好精细化管理,提前精准做好物资采购计划,每日做好就餐人数统计,按就餐人数做好订餐定量加工,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做好食材管理等,从源头上抓好对奢侈浪费的管控治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节约防控管理措施,做到人人知晓、人人行动、人人监督,让珍惜每一餐饭,节约每一粒粮,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四风”陋习,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变为节约节俭的新风尚。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7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重点内容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8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__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__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铜仁公路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两委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牵头部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xx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要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要坚持深入基层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排查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排查故意纵火倾向人员,真正做到火灾隐患早排查、早消除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零容忍、全覆盖、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彻底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做实,我镇成立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成员: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三、排查时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12月25日—1月10日),传达贯彻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1月11日—4月5日),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8日前),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排查范围。
(一)(村)镇、居民点、农地周边林区。
(二)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寺庙、坟山周边林区。
(三)林区工矿企业、学校周边林区。
(四)横跨林区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铁路沿线。
(五)林区内铁塔、电力线路及通信部门的基站周边。
(六)重点林区、村镇面山、村寨水源林及风水林等保护区。
(七)其它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区域。
五、排查内容。
(一)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逐级签订责任状和包保责任制有无落实到位;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和设备,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二)林区可燃物的清理情况。责任单位是否彻底清除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内墓地、道路两侧、林地与农田接壤处、电源电线周边、林区单位周边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与山林相连的村庄、农田、道路、防火通道、林区的`重点设施和单位周边是否割除杂草开设防火隔离带,有无起到阻隔山火的作用。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主要路口是否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是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林区群众是否知晓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防火政策等,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是否按规定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宣传标志。
(四)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是否按规定对重点入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火源管控,是否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值守,严防火源上山;是否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检查。
(五)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是否按规定标准人数就位并开展培训和演练;消防队员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能否熟练使用灭火机具,是否掌握火场紧急避险和安全自救常识。
(六)装备储备情况。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是否建有扑火物资储备库,机具、车辆是否良好,数量能否适应扑火救灾的需要。
六、排查方法
明查与暗访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抽查结合。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铁塔、电力线路、通信等部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火灾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上报风险隐患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方法、经费、时限等要求。要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登记造册,对查处的风险隐患要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认真整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还要根据预案来采取应急措施。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安排专人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在排查过程中要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做到检查一处、宣传一处、教育一处。对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于1月10日前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报东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情况》,4月7日前报送。联系人:,联系电话:,。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0
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问题检视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多头指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
(二)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需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畅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
(三)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基层一线负责人缺乏平时演练和实战经验,扑救效率不够高,打早打小意识不强。
(四)相关工作组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各工作组协作机制、沟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预案,预案要素不全、职责不明。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督导组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整治体制机制和责任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一)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高效。优化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置,健全完善制度规则,构建统一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
(二)职责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优化,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救结合、高度协同,覆盖镇、村社区上下层级间的应急管理职责分工网状体系。
(三)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按照“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镇党委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组、分管领导分工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建立考核督导、问责追责机制,压力传导贯通到基层、人头。
四、具体措施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力争用1年时间,健全指挥体系、完善职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重点解决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够、森林草原防灭火存在多头指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根据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和扑救职责划分情况,完善工作规则。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8月底
2.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加强扑火队五协同配合机制。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
(二)针对“党政领导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需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畅通,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不紧密,存在防扑脱节。”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尤其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拟订初期火、火灾等分类划定标准,按照“分级响应、属地负责”原则,明确火灾扑救、转移安置人员、善后处置、保护重要目标等具体任务。层层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具体人员责任。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其中制定初期火分类划定标准20__年12月底前完成)。
3.全面清理林牧区经营单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建立防火责任制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准确划分地点、面积、范围到具体责任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从安全用火教育、防灭火器材配备、野外火源等方面制定完善监管制度,抓好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及一线人员的防火责任,加强末端治理。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基层一线负责人缺乏平时演练和实战经验,扑救效率不够高,‘打早打小意识不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按照省、县要求,配合做好快速扑灭火应急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
(四)针对“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工作组之间的协作机制、沟通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预案,预案要素不全、职责不明。”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特别要提升各工作组在“防”与“救”关键节点靠前履职意识。加强对林区经营企业及邻近林区的学校、油库等关键部位、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__年9月底阶段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工作组的框架内,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相关整治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牵头科室、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长短结合、注重长效,务求整治实效,巩固整治成果。
(三)注重信息报送。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并向工作组报送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注重整治工作中问题的收集并及时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运行机制不顺、党政责任不明确以及应急力量不足等问题,在针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的基础上,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实现标本兼治、长期管用。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1
为切实解决当前环境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质量,保护好我乡的生态环境。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我县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打造生态桐林、绿色桐林。
二、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我乡境内的非法金属冶炼企业,加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我乡环境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整治内容
1、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全面取缔水库内肥水养鱼。严格控制水库周边养殖规模,规范库区畜禽养殖活动,禁止养殖污染物向水库直接排放,严把用地审核关,禁止私自建设养殖场所,严肃查处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毒性高的农药,防止农业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
2、严厉打击非法冶炼排污企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冶炼企业整治活动,各村委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发现一处,及时上报,联合打击,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
四、时间安排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1日-8月13日)。召开会议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各村委、有关单位按照部署和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
2、集中整治阶段(8月13日-9月5日)。各村委、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整治,限期解决。
3、督查验收阶段(9月6日-9月20日)。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环保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村委要高度重视,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任和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推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委、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3、加强舆论宣传。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宣传活动,主动公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2
为了切实做好公路碾打晾晒整治工作,维护好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整治在公路上碾打晾晒和乱堆乱放等现象为重点,全面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整治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积极参与,既严格依法行政,又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我县境内的国省道和县乡公路。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1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上碾打晾晒整治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范围内碾打晾晒、堆放秸秆、焚烧秸秆、倾倒垃圾,严禁损毁路旁树木及绿化带。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国省干道的整治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旬麟路南塬、彬蒋路、底韩路、太底路的整治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旬麟路北塬、湫彬路、早瑶路、史雅路、高安路(含湫汉和车亭段)的`整治工作。
县农牧局负责西早路、土上路、太蒙路、土老路的整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要对整治过程中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人和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危险性,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在公路上碾打晾晒的社会危害,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夯实责任。各镇(街道、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召开干部群众专题会议,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详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治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公正执法,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专项整治活动中,县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活动中行动缓慢、整治不力的单位,责成及时整治,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整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3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__年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交通协管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现场提醒监督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程序进行公布,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到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对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临水临河、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五必上”(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平交路口,逐一组织整改,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20__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责任单位:市交委、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和救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__〕64号)精神,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宣讲团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文艺演出、播放视频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司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阳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集中办公,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委具体负责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强化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4
根据20xx年3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召开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至5月底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5月底之前,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任务;对在巡检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污染点源,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河入省控断面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最低改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调度落实《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强化治理效果,确保在各时间节点达到预定的工作和水质目标要求。
(二)确保按期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的整治。5月15日前,通过与有关部门、单位对接,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等措施,完成河流域第一批清查出的42处、由环保部门负责执法解决的污染点源整治,确保污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三)全面梳理和巡查辖区内污染状况。流域内各分局组织力量沿河两岸自源头进行再巡查,清查所有入河支流和排水口的污水排放状况,建档立册。在完成第一批污染点源整治的基础上,对清查出的.支流、排水口的污水进行溯源,查找排放源头,发现一处解决一处。重新审查污水直排环境业户的经营资质,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不属于环保部门处理的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临时截污等措施,确保无污水直接进入主河道。
(四)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整治效果。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组织对流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排水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存在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以及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五)实施周巡检监测制度。组织对河道干流各控制断面、各支流、各排水口水质水量等每周巡检监测一次,编写监测简报。各分局在每周周四的十二点之前将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巡检监测数据报送监测中心站;在每周周五的十二点之前将监测简报会同污染点源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和市局办公室、流域处和监测中心站;监测中心站汇总各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综合监测简报,于下周周一的十点之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流域处。
(六)加强宣传,集中报道,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报送市宣教中心统一安排实施。抓好正反典型,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单位。要选择好媒体工具,扩大影响面。
(七)实行周调度工作制度。每周调度一次,由市局分管局长主持,于每周周一的十点(局长碰头会之后)召开调度会。流域处、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宣教中心负责人,四区分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通报包括点源整治在内的各项治理工作的进展、监测达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市局分管局长作出部署。
(八)加快推进二啤污水深度处理项目。督促第二啤酒厂倒排工期,确保5月20日前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成设备安装,进入通水调试期。同步完成尾水排放方案的设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机制。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分局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流域污染限期治理环保专项执法“六十天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流域处,市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检查和督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识到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对每一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强协作、突出整治效果。各分局要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与区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市排水管理部门和排水工区等及时沟通,互通整治工作信息;市局有关处室和单位要与市市政、市城 管执法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集部门间联席会议,调度点源整治总体进展情况。以突出治理效果为核心,各项工作措施实行无缝覆盖。
(三)加强工作考核。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巩固和深化20__年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纪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水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的实施方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三年任务清单》,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清廉丽水建设为总牵引,发挥清廉交通单元标杆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标本兼治,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重拳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以清廉交通建设的实绩实效,奋力当好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的“先行官”。
二、整治重点
(一)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工程项目违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各类专家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为特定企业加分、代言,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审会过多过烂,相关单位倾向性选择专家,以专家意见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评审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出工不出力,超标准领取专家费等问题。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隐蔽工程偷工减料、重要材料以次充好、关键工序验收把关不严、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产品等问题。重点查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管等环节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公路养护工程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设计变更不规范、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失真等方面问题。重点查处养护领域上下勾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执法不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职责履行、回应人同群众诉求、执法过错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至5月30日)
1.成立工作专班。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2.制定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与纪检监察、相关责任单位对接,制定印发我县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5月底完成)。
3.部署整治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将相关整治要求传达至各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整治要求,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具体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二)深查问题(贯穿全年)
4.开展自查自纠。对照5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5.开展重点核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注重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和巡视巡察等“七张问题清单”的结果运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发展改革、审计、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抽查核查。
(三)集中整治(贯穿全年)
7.深挖问题整治。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廉政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8.加强督查力度。要配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案件查处发现行业性、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施治,推动全面整改。
9.强化监督职责。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对因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监管不力的,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追责问责。
(四)长效治理(贯穿全年)
10.抓牢四项清单。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
11.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的治理效果。
12.强化数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构建清廉交通智控体系,推动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智治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全县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5张任务清单,把抓好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全年。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交通运输局处置;行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要及时总结经验亮点,及时上报整治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要聚焦案件多发、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一项规范一域,形成积小胜为大胜的滚雪球效应,全域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6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20__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温交〔20__〕41号)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发挥专项整治抓手和牵引作用,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新形势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标本兼治,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重拳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以清廉交通建设的扎实成效,为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今年重点整治以下四方面突出问题。
(一)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工程项目违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善分包管理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开展工程违法转分包专项检查,完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廉政防控措施,对施工单位加以分包行为约束与管控。完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健全承包人分包行为的评价管理,探索建立分包人信用评价体系。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各类专家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为特定企业加分、代言,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审会中,相关单位倾向性选择专家,以专家意见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评审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出工不出力,超标准领取专家费等问题。严肃评标纪律,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费发放,健全专家费发放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专家费发放情况抽查检查。严格落实省评标专家信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管理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作用。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隐蔽工程偷工减料、重要材料以次充好、关键工序验收把关不严、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产品等问题。重点查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程质量监管等环节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以建立健全全市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严格信用评价过程管理,全面收集各类工程通报、抽检意见书和处罚决定书,以数字化共享提升年度信用评价水平;以选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为重点,强化项目主要人员考勤制度,全面推行电子化打卡,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以提高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建立交通工程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工程量变更的管理。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和工程监理机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推进交通项目规范化管理。
(四)公路养护工程突出问题。重点聚焦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设计变更不规范、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及检测资料失真等方面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养护领域上下勾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全面加强养护工程建设全过程风险防控,组织实施“养护工程项目决策和审批、养护工程招投标监管、养护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等五个方面梳理排查与整治,推进公路养护工程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让养护项目在阳光下务实推进,扎紧藩篱,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举措
(一)动员部署再发力。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全年。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要求及时开展全面动员部署,对照整治方案,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细化措施,部署开展本地本部门的整治工作。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建综合协调组、交通工程专项整治组、公路养护专项整治组;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工程专家评审专项整治组(详见附件1)。各整治小组根据本领域(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实际,要按照《瓯海区20__年在建重大交通项目、国省道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主管单位清单》(详见附件2)、《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3)落实具体专项整治工作,锚定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6月上旬完成)
(二)自查自纠大起底。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对照4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各小组根据职责分工牵头完成《自查清单》(详见附件4),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有关情况或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报告。(贯穿全年)
(三)集中整治见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廉政问题,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案件查处发现行业性、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施治,推动全面整改。(贯穿全年)
(四)监督检查促整改。各工作小组要深入工程一线,通过走访、个别谈话、调取资料等方式,对自查问题及隐藏问题进行深度挖掘,针对关键问题及关键岗位组织“回头看”检查,全面查缺补漏,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完善。(10月底前完成)
(五)长效治理建体系。区交通运输局要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深化以案促治。要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的治理效果;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构建清廉交通智控体系,推动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智治水平。(贯穿全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实施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在区交通运输局领导下分类组织实施。整治范围内的各单位、科室于每月20日前将《重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附件5),报至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落实主体责任,明晰处置权责。区交通运输局要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全年。对于涉及交通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按属地管辖权限由相应交通行政部门处置,并逐级上报。整治中收到的检举控告、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上级纪委监委将对信访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重要案件,视情实行挂牌督办理。
(三)综合统筹推进,实现以点带面。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项目化解决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问题的有效途径。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整治,深入检视体制机制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不断向其他领域拓展延伸,把研判形势、改善作风、查处腐败、促进改革贯通融合,有效措施举一反三、纠正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形成滚雪球效应。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7
切实做好我镇被湛江市挂牌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坚决维护良好的土地秩序,严格规范土地管理和房屋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牢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土地管理使用秩序,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实现我镇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真正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的要求,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通过全面排查、拆除违章建筑、复耕等方式对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有效治理,恢复土地原貌,还田于民,有效震慑违法侵占耕地行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有效管理,规范我镇用地秩序,扩大宣传教育成效,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坚决打击违建行为,确保违建点复耕有序顺利完成。
三、整治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主要整治全镇17个村委会20xx年7月3日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二)整治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推进整治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城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陈明波同志任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朱海霞同志任副总指挥,副镇长王鉴同志任总指挥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小组:
(一)信息收集组
组长:王
成员:邹、杨、周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违建点基本情况的信息收集,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宣传教育组
组长:邱
成员:蒙、肖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张、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违建拆除组
组长:王
成员:邹、郑
工作职责: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和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
(四)耕地复耕组
组长:李成铸
成员:邓号东、郑剑超
工作职责:组织镇农业农村办、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和村委会、违法用地户主做好耕地的复耕工作。
(五)稳控工作组
组长:黄诚创
成员:陈悦、李燕文、各村党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组织镇综合治理办和各村委会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及时处理现场的矛盾纠纷。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谢
成员:杨、方
工作职责:组织镇党政综合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10月11日起至12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1日)。
各有关单位部门、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把相关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1月底)。
1、信息收集(10月11日至10月20日):对石城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调查,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2、违建拆除(10月20日至11月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村委会依法依规对石城镇农村违法用地建筑进行拆除。
3、复耕(10月20日至11月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干部、违法用地户主,迅速做好违建点的复耕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底至12月10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有关单位,镇属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加大宣传,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要按照边清查边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研究部署,通过实地核查、信息收集等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
各村委会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情况。要建立违建问题台账及销号制度,按照“一宗违建一个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宗、核销一宗,确保整治到位。
(二)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巡查监管机制,探索创新巡查制止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有效衔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案件查处质量,强化执法监督作用,依法从严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进一步加强农民合理住房用地保障工作,充分了解汇总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严格审核用房报建手续,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四)强化政策宣传和开展警示教育
加大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力度,公开通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查处典型案例。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公众平台扩大宣传面,引导全民合法用地建房,努力营造全民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镇、村两级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大任务,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委会要按照“村党总支书记负总责,村委会管片干部对其分管片区负直接责任,镇挂点班子对其挂点村委会负用地监管责任,镇挂点干部对其挂点村委会负连带责任,协同配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二)注重督查考核。
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会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镇纪检监察办、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对各个村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违法占用耕地工作整治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定期进行通报。坚决防范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将予以公开通报、约谈等处理;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挂牌整治任务不落实,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将暂停土地开发利用审批工作,并由镇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办、镇纪检监察办对有关村“两委”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
(三)密切配合协作。
本次专项行动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镇规划建设(社区建设)办等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处理。加强对各村委会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依法依规审慎处置。
各村委会要根据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销售耕地违法所得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加强舆论引导。
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宣传报道,各村委会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8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各单位:
1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
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
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9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本乡林区安全稳定,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开展全乡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保绿水青山。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7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内容
1.开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行动。
围绕“三个管住、两个规范”要求,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加强火源管控,“一长两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山头地块开展火源巡查,重要敏感区域要严防死守;二是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原则,严格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用火审批,落实防范措施;三是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行动。
三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和宣传车,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宣传片,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等形式,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村庄、进校园;四是护林员要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宣传巡护。
3.开展火险隐患排查行动。
要继续对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标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彻底查找当地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要建立完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和问题台账,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二是要把从严从实标准贯穿整治全过程,紧盯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持续发力抓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见底见效;三是对特别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治任务,要加强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4.开展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行动。要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密度,力争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对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1小时内向乡防火办反馈。发现森林火灾,各村必须及时报告。乡防火办也将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卫星热点情况,对瞒报、迟报和隐瞒火情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5.开展防灭火督查检查行动。乡防火办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深入各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对主要通道沿线和重点敏感区域,要重点督查;对热点多、火灾多、问题多的地方和时间长、影响大的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直接调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县林业局安排部署,我乡联合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全县打击森林火灾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转为刑事案件侦办;对影响较大的放火案、失火案实行挂牌督办,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奖惩措施
各村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谋划,抓好落实,努力夺取20xx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乡林区安全稳定。“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乡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核查,行动结果全乡通报。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火灾少、无人员伤亡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成效好、火情热点少,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村级森林防火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活动组织不力、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0
为进一步规范达州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乱停乱放等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改善,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清理取缔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清理取缔两、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严厉查处长期聚集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源集散地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黑车拉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成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非法营运整治机构;重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各车站、码头及重要客源集散地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依法取缔车站周边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本行政管辖区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长效管理工作。
(二)公安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依法取缔达州市无牌无证车辆及残疾人非标准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实施方案和处置措施;研究制定规范达州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操控、组织非法经营的团伙骨干和暴力抗法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协同参与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活动。
(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协同参与无牌无证车辆清理取缔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四)城管部门:负责规划城市内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协同参与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清理取缔工作。
(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监察及问责追究。
(六)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的.分类清理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七)法制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行政复议工作。
(八)信访部门:负责受理、协助处置集中专项整治期间的各类信访案件。
(九)宣传部门:负责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追踪报道,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管理提供有效的舆论支持。
(十)火车站:负责火车站内及站前广场的秩序管理,依法清理取缔长期聚集在火车站出站口及站前广场高声喊客、强行揽客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同做好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清理取缔工作。
四、实施步骤
达州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摸底调查,细化整治方案;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四是发布整治通告,营造舆论声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取缔非法营运行为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对车站等主要客源集散地周边非法营运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全市无牌、无证车辆及两、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成效巩固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区域、社会联动”的协同处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和机动车驾驶人深入宣传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鼓励残疾人代步车拥有者主动放弃非法经营行为,确需以残疾车代步的,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的车型。严禁以代步为名从事非法运输,着力打造守法经营、秩序良好、安全优质、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运输秩序。
(三)集中力量,联合执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独立的联合执法机构,按照任务性质、整治区域和整治重点,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集中行动,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违法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四)重拳出击,依法整治。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在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报废车、拼装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依法予以收缴,统一集中销毁;对阻扰执法、妨碍公务、干扰案件调查处理的行为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暴力抗法者和黑恶势力主要骨干,依法严厉打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强化保障。对涉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政策,制定措施,化解矛盾,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严格问责。
为确保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详的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拨付专项资金,保证整治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上一篇:管理层培训方案汇总15篇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