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制,强化宣传教育,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升群众防范意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提升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效能,坚决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引导群众识别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方法和防范措施。把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重要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打击整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现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新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发案少、损失小、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围绕"平安治多"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强化"党政主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骗意识
1、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县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六个有",各单位LED屏幕有宣传标语、县各媒体平台有内容、广播有声、网络有互动、移动传媒有展示、街面村庄有标语。深入开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牧区、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采取张贴海报、分发防范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治多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好的做法和成效、防范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资金诈骗案件。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个体工商户行业的法律意识,防止发生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3、组织我县辖区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明确各个体工商户对从业流出人员的管理,鼓励向相关部门举报犯罪线索,定期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培训,提高辖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县司法、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律宣传,强化乡镇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县司法局人员要分乡镇挂包,司法所人员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妇联、团县委
5、采取短信提醒、微信提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诈骗常识,加强对呼入可疑号码的智能识别和主动阻断功能工作,实现即时提醒用户防范诈骗。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6、通过柜面业务办理"友情提示"、张贴海报、滚动字幕等形式,提醒大额转存款群众防止上当受骗,引导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参与防范阻截诈骗,提升资金拦截实效。
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7、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县教育局要制作《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加强对全县师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教育局
8、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打击治理成效
1、县公安局反诈专班要实行全链条侦查经营,以"立足本地、向外延伸、摸清架构、主动打击"为出发点,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斩断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源头,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各银行部门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3、及时依法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予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提前介入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查活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审判,注重证据审查,第一时间冻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资金链,对涉及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返赃。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
4、各电信网络运营商、各银行、银保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新型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标准,银行、通信企业等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有无过错和有无责任,冻结的电信诈骗赃款能否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进行定性说明,及时通报办案部门和告知受害群众。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银保监管组,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三)加强监督管控,构建打击整治新格局
1、加快乡规民约建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乡镇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现象蔓延。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以民间商会为依托,加强与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商会,及时发现我县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异地商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鼓励引导异地商会举报、提供我县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信息和线索。县公安局因侦查破案需要各商会协助的,应及时发函给各商会,各商会在收到县公安局协查函后,15日内向县公安局反馈协查情况。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各商会
3、开展"六个必须"调查走访活动,即必须进行背景审查、必须签订守法承诺、必须告知家属政策、必须开展办证提醒、必须完善事后回访、必须健全准出机制。对滞留和频繁出入东南亚八国人员进行面对面管控,特别是对已办理护照的人员需再次见面,阐明重点整治政策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教育引导出境人员在境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现仍在东南亚国家的出境人员,乡镇整治工作队要求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信方式逐一见面教育提醒,并与其亲属签订守法告知书和承诺书。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
4、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网站的监管,严防不法分子通过旅行社、旅游网站,从我国口岸出境的情况,摸清掌握旅行社出境游人员情况,严密监控出境渠道,对出境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符合作案特征的出境人员,逐一审查,及时发现、阻止、打击。对出境有作案嫌疑,尚无事实证据的,逐一登记并进行出国教育和告诫。对多次通报、警告仍借"出境游"名义,违规为出境涉案人员办理出境手续的旅行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5、对新增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大惩戒力度,由县公安局通报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一律取消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家属的各种财政补助资金(扶贫和救灾资金除外),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根据有关执法部门的通报和出具的《不准出境决定书》及时录入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6、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跟踪、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400"、语音专线出租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依法关停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深入推进整治涉两卡"断卡"专项行动,推进电话卡、银行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强化社会营销渠道管理,落实电话号码实名登记,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7、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行为,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等环节实行实名登记,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封停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
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8、强化对公账户的排查管控,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持续关注客户日常经营活动及金融交易情况。重点排查开户人不属于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条件、一人开设多个账户、年龄与身份不符合、营业执照不在手上、无法联系开户企业、资金过渡明显、交易频繁、经营异常的可疑客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管组、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公安局,负责处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日常工作。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党政"一把手"、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联席办要与各乡镇签订《人员管控责任状》。乡镇实行县挂包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县公安局挂所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村(社区)支部书记捆绑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由乡镇、村干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管控小组进行入户访查管控,组建一支专职网格员队伍,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境内外诈骗高危人员排查、过滤、甄别、列管和劝返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各乡镇要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加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队伍,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建立健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常态化。
(五)强化督导执行。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定期对成员单位治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法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行综治问责,降低年度综合考评等次。对有关联席单位不配合重点整治工作的,将行文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和派驻纪检组,取消地方综治平安单位考核资格,并与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挂钩,直至取消文明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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