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论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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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论文【第一篇】

论文摘要:2O世纪9O年代末以来,去经济全球化运动蓬勃兴起。反对“全球化”,并不是反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模式,而是反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我国在去经济全球化运动中,又该何去何从?研究去经济全球化运动的产生以及爆发的主要原因,用近几年国际上主要国家几项重大经济指标的变化去证明经济全球化的程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解读去经济全球化

(一)去经济全球化的定义

理解“去经济全球化”的视角很多,可以从经济、政治、社会等不同角度去分析,其结果也不尽相同。但无论从哪方面出发,有一点是一致的,就是“去经济全球化”并不是要反对全球化这种趋势,不要全球化,转而寻求传统的发展道路。经济全球化是历史发展的选择,是任何反对力量都无法逆转的一种趋势,这种趋势是人为反对所阻止不了的。从本质上讲,“去经济全球化”本身也是一种全球化的结果,因为它的成员来自世界不同地方、不同行业、不同组织,拥有不同的政治观点,没有全球化带来的各种便利条件如交通、信息传递等,这些人是不可能走到一起来的。因此说,离开了全球化,“去经济全球化”也就不复存在。

(二)去经济全球化的产生

1999年11月30日,世贸组织第三届部长会议在西雅图开幕,当日发生了去经济全球化主张者与警察的暴力冲突“西雅图风暴”,它拉开了世界范围的去经济全球化运动的序幕。自此以后,去经济全球化运动愈演愈烈。从2000到2004年短短四年间,至少发生了3O次去经济全球化运动,运动规模不断扩大,参加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去经济全球化运动本身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全球化特征的运动。自2005年以来世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工人阶级认为“经济全球化”是导致贫富差距的罪魁祸首,为了自身的利益各国不断要求保护国内贸易.反对大量进口。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全世界经济陷入低谷,全球贸易、要素流动大幅度缩水,从另一方面加剧了去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二、去经济全球化实证分析

(一)指标与对象的选择

一国国内生产总值清晰地表示了一国经济贸易的发展程度。在去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国内生产总值增加速度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文以GDP的增加速度为基础,来量度去经济全球化的程度。

去经济全球化表现在贸易的去全球化、要素流动的去全球化。本文以每千人净移民率、对外贸易增长率、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DP变动率来表征全球化的变动。其中,每千人净移民率表征全球化要素流动性;对外贸易增长率表征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占GDP变动率表征对外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在所选四国中,法国和德国属于欧元区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也是本次金融危机的肇始国,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发展最快的新兴市场国家之一。

(二)实证分析

由图1、2、3、4可以发现,四国的经济增长趋势趋同,经济增长速度都呈现下滑趋势。德国、法国、美国的实际GDP增长率都大幅下降到1%以下,虽然中国在2008年的实际GDP增长仍然达到了9.79,6,但增长速度已经比2006、2007年有很大程度的下降。表征全球化发展水平的千人净移民率、对外贸易增长率、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DP变动率也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对外贸易增长率的下降最为明显,尤其是图2中美国的对外贸易增长率在2006年以后下降速度非常快。其下降的原因非常明显:随着美元的不断疲软和需求市场的萎缩,美国的进口额不断下降.从而导致进口贸易增长速度急剧下降。

1、对外贸易增长率曲线。中国、德国、法国对外贸易增长率下降的原因则比美国要复杂。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看,三国不仅是进口大国而且是出口大国,尤其是德国和中国是世界上出口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随着经济危机的加剧,欧美等中国主要出口市场的需求急剧萎缩,我国出口贸易额增长速度不断降低,尤其是进入2008年下半年,出口增长一直呈现负增长;与此同时,我国对外贸易非常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加工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比重较高,外贸出口市场的萎缩同时也制约了以加工出口为目的的进口。在进出口双重打击下,对外贸易增长率增长速度缓慢、甚至是负增长已经是不可争辩的现实。法德两国的进口及出口变动同样受到经济危机的严重影响。

2、每千人净移民率曲线。要素的流动是全球化的重要内容。可以看出近几年世界各国的就业形势不断恶化、失业率不断提高。在这种背景下,各国政府首要问题就是解决本国的就业问题,减少社会压力。因此,对国外劳动的需求就会不断减少。如图1、2、4所示,在2007、2008年份,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显现,千人净移民率不断降低,呈现出与经济形势相同的走势。

3、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I)P变动率曲线。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DP变动率表明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所占地位的变动。由数据可以看出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DP变动率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都呈现降低的格局。但是,不同国家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DP比率的变动率曲线表现不同。中国和德国两国的比重非常大,对外贸易依存度高的曲线明显较陡,而美国的曲线变动较为平缓。究其原因,美国的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一直稳定在1O9/6左右,对外贸易不是拉动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中国是最陡的国家,2008年,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达到了6O,对外贸易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动力。尤其是为了应对近几年出现的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措施,来抵消对外贸易增长急剧减速而带来的冲击,从而导致我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占GDP变动率曲线最陡。

综上所述,在对外贸易总量、要素流动、对外贸易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等方面都可以看出,去经济全球化趋势正在加速发展。

三、去经济全球化的原因

经济全球化并不能给所有国家和人们带来利益,世界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正如原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所指出的:“很少有人、团体或政府反对全球化本身,他们反对的是全球化的悬殊差异。”由于经济全球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同,因此,引发去经济全球化运动的原因也相应不同。

(一)发达国家去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原因

发达国家是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也是最大受益者。然而,来自发达国家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对全球化的抱怨声却始终不绝于耳,他们反对经济全球化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发达国家内部贫富差距的扩大。经济全球化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和推动的,准确地说主要是由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家推动的。全球化给资本家们带来了滚雪球般的财富,而穷人则越来越穷。

第二,发达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近几年来,发达国家的失业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居高不下,致使一批去经济全球化人士认为是全球化惹的祸。认为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所生产的大量廉价商品涌人,给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造成了冲击,减少了该产业的就业机会。美国国际贸易专家伍德认为,发达国家工人的失业问题就与南北之间贸易量剧增有关。

第三,发达国家产业的“空洞化”。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实行“全球战略”,把劳动密集型和低技术产品的生产转移至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正成为制造业的“加工厂”。而发达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美国的纺织品、服装、传统的制造业正受到冲击。美国2007年制造企业的海外生产比例已达45。

(二)发展中国家反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原因按照发展中国家长期盛行的观点,现实的国际经济体系极端不合理,是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因此全球化是发展中国家的“陷阱”,似乎更有理由反对全球化。其主要理由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南北贫富差距扩大,利益分配悬殊,最不发达国家的贫困化问题严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南北贫富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全球财富分配十分悬殊,其中高收人国家1O亿人口拥有的财富占全球财富的6O9/5,中等收入国家15亿人口占有的财富占全球财富的209/6,低收入国家35亿人口占有的财富仅占全球财富的2O。最不发达国家的贫困化问题极其严重。

第二,发展中国家金融危机频发以及外债的增加。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国际资本的流动速度大大加快,但其中“游资”占很大比重。如果这种短期资本大规模流动,会造成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动荡,加上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的脆弱性,金融危机的发生将不可避免。金融危机让发展中国家有了切肤之痛,为去经济全球化人士提供了指责经济全球化的最佳理由。

第三,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经济依赖加强,在世界经济中处于附属地位。阿根廷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的“中心~”理论指出,国家是中心国家的附庸,处于被剥削的地位。半个世纪以来,这种依附有增无减。据统计,发展中国家70的出口依赖发达国家的市场;此外,还依赖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发展中国家缺乏资金和人才,很难进行大规模的科技开发,只能依靠从发达国家高价引进技术发展经济。这些依赖使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日益严重,导致发展中国家沉重的债务负担和极度的贫困。特别是最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处于最,出口往往主要依赖初级产品,而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因此,经济全球化正在使这些国家面临边缘化的危险。

第四,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和环境受到威胁。发达国家跨国公司输出的多是消耗资源多,污染严重的产业。跨国公司在为本国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把难以治理的工业废料、垃圾留在发展中国家。因此,西方发达国家是站在发展中国家的肩膀上“摘苹果”,落人发达国家口袋中的“苹果”越多,发展中国家承受的负担越重。

四、去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和中国的应对措施

虽然反全球化可以制约全球化的种种弊端,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全球化的积极影响。所以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反全球化是弊大于利。

近几年的去全球化都发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其实从本质上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反全球化就是害怕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强大起来威胁到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所以采取的去全球化措施也是以满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益为目的的,例如贸易保护政策、控制发展中国家向西方国家的移民政策、在多边条款提高人权、环境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要求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一系列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后果,作为发展中的最大国家中国不能坐以待毙,而是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第一,对外资企业实施国民待遇。当前我国对外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的超国民待遇,虽不违反世贸组织原则,但有损市场公平。所以中国政府应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调整税收政策,而事实告诉我们经过几年的税制改革,中国已初步形成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框架,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

第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和技术科研投资。只有培养出中国自己的高素质人才,我们才不用依赖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技术和人才。加快技术创新,建立自己的高端科技研究中心,生产出能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抗衡的高科技产品,在世界市场中立于有利的地位。

第三,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惩治那些对环境造成恶意破环的企业,同时企业也必须提高自我素质。有必要时应投人资金减小企业的污染或是研制性能更好污染更少的产品引。

经济全球化论文【第二篇】

摘要题经济全球化

英文摘要ResearchintothescientificmethodofMarxisteconomicsisofsignifican,non-institutional,andnon-historicalineconomicglobalizationstudyinoneofthemainrootsofobstaclestothedevelopmentandinnovationofMarxisteconomics.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总体方法论

Marx/economic/globalization/overallmethodology

正文

中图分类号:F0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506(2003)06-0004-06

任何一种理论的建立和完善都离不开一定的方法。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全球化的论坛上,之所以观点林立、论争四起,除了研究者本身的立场、观点外,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研究者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因此,科学的经济全球化理论有赖于科学方法论的确立。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对于当前以科学的态度探讨经济全球化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创立了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系列科学方法,严密地构思了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结构。构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方法和结构问题上重大突破的内在势能,就是《导言》所创立的总体方法论。总体方法论是马克思留下的极其宝贵的理论遗产。笔者就这一方法论的基本内容及其在经济全球化研究中留给我们的重要启迪进行分析。

一、马克思的总体方法论

马克思总体方法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研究的对象和对象的研究中把握总体的生成和再现

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确立是总体方法论形成的必要前提,而总体方法论的形成及运用,则进一步完善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而为科学地理解这一对象的内在结构及其在理论体系上的再现奠定了坚定的基础。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把政治经济学的主题看作是“富国裕民”,大卫·李嘉图看作是对“分配规律”的研究,西斯蒙第看作是“人们的物质福利问题”,他们都没有科学地理解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由他们所处的阶级地位的局限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他们没有建立科学的方法论造成的。19世纪40年代初,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时,就从社会的和历史的整体关系上理解政治经济学的独特地位。他已敏锐地觉察到:对社会整体结构关系的把握,是确立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必要前提。以此而论,马克思就已超越了他之前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的成就。

19世纪40年代后半期,在创立唯物史观过程中,马克思形成了以“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力的运动形成)——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理论、观念”为主要序列的社会结构理论,形成了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现实和历史过程相统一的整体观念。在这一基础上,马克思选取生产关系这一特定层次,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理论、观念的相互联系上,确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在《导言》开始部分,马克思就提出了“生产是总体”的命题。这个命题包括四方面内容:(1)作为总体的生产,尽管都有其一般规定性,但有意义的是生产的特殊的社会性,是为了不至于因为有了统一性而忘记本质的差别性。(2)作为思维的客体,生产总体是既定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时代的生产总体。(3)生产总体不仅具有特殊社会性和既定的历史性,而且还有“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问题,即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再现关系问题。(4)在生产总体内的各构成要素之间,既不是彼此分裂的,也不是相互并存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有序的结构关系。

在“生产是总体”命题的基础上,马克思在《导言》“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一节中,进一步把总体分解为具体总体和思想总体,科学地阐明了具体总体和思想总体的序列关系。他认为,在“现实的人”的面前,作为总体的生产,一开始只是“一个浑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是一种“实在和具体”,是一种“具体总体”。这里的“具体总体”只有经过思维加工,并且在思维中使之作为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时,才成为“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这一“总体”不再是作为客体的总体,而是作为主体的总体,即作为再现在人的思维中的“思想总体”。因此,思想总体起始于具体总体,另一方面,思想总体又再现具体总体。

从总体生成和再现的全部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总体方法论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基本要点:(1)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具体总体,是社会关系整体这一大系统中的最深层的结构。(2)思想总体对具体总体的再现是一个过程,过程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因为具体总体作为社会经济运动客体,是独立于思想总体而存在的,是用思维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3)构成思想总体的基本要素是经济范畴。其基本特征是:范畴所反映的“主体”及范畴本身的既定性;范畴对“主体”反映的局部性和单面性;在总体内,范畴的先后次序的排列,并不取决于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而是由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即取决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中的地位。

(二)总体结构中范畴的二重性和完备性

构成思想总体结构的基本要素是范畴。其具有自然规定性和社会规定性的二重性,或者一般规定性和特殊规定性的显著特点。在《货币》章中,马克思提出商品“二重存在”的问题。(1)商品所具有的二重存在形式:作为产品的自然属性和作为交换价值的社会属性。(2)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总体中的商品范畴,它的社会属性——交换价值——也具有二重的存在形式:作为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的商品和作为“象征性”交换价值存在的货币。在《资本》和《价值》章中,马克思结合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对总体结构中范畴的二重性的基本性质作了补充论述:第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劳动及其物质对象尽管都包含着社会规定性的范畴,它们之所以成为总体内的要素,并不在于它们具有“一切生产时代”都有的一般的社会规定性,而在于具有适合既定的总体所具有的特殊的社会性。第二,一般地说,总体结构中范畴的自然属性,只起着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的作用,范畴的自然属性本身并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清晰地阐明了范畴中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转化的特殊规定。因此,笼统地认定,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完全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并不符合马克思对总体结构的理解。

构成思想总体要素的范畴,不仅具有二重性,而且还具有完备性。作为总体要素的范畴,并不是历史上正在形成的范畴,而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中的最成熟、最完备的范畴。“最现代的社会”意义上的范畴,并不断开历史的链环,相反,它要极力映现出范畴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这是因为:(1),完备的范畴中留下的历史的印迹,对探索过去社会中范畴发展的过程具有最重要的意义。(2)完备范畴自身的完善过程,也就是范畴在历史上的形成过程。在既定的总体结构中,范畴的完备性就是范畴内在规定的纯粹性和一般性。总体结构中,各种现实关系同它们范畴的规定都被看作是相一致的,或者说,范畴所概括的只是各种现实关系的一般性质和纯粹形态。

(三)总体结构中范畴转换的有序性、关联性及开放性

构成总体结构的要素是范畴,而范畴间确定的联系受制于总体又决定了总体结构的性质。首先表现为范畴转换的有序性。马克思对有序性问题做了以下三方面的论析:(1)在总体结构中,范畴的次序并不以它们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先后次序为根据,而是完全取决于它们在既定总体内部结构中的地位。(2)在一定限度内,范畴转换的有序性与现实历史过程中范畴形成的次序具有同一性。(3)总体结构中范畴转换的有序性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表现为规定性不同的范畴之间的层次转换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同一层次间规定性不同的范畴之间的转换关系。

总体结构中范畴运动的关联性指的是范畴运动中同时性和历时性的统一。马克思对资本积累和资本原始积累这两个范畴转换关系的理解,集中反映了范畴运动关系性的基本性质。在总体结构中,资本原始积累范畴和资本积累范畴之间的转换,必然呈现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积累之间的历时性。第二,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积累之间的同时性。通过对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积累范畴历时性关系的考察,一方面深化了对总体各范畴运动连续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深化了对总体自身的运动趋势的认识。不难看出,马克思对总体结构中范畴运动关联性的论述,不仅深刻地揭示了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性和社会性,也为我们理解总体方法中历史和逻辑之间的统一性关系开辟了广阔的思路。

总体结构的开放性突出地表现在马克思从整体意义上对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构与反思上,即马克思从提出《政治经济学批判》“5篇计划”,到提出“六则计划”,最后到提出《资本论》四卷结构的变化上。批判了西方学者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结构变化问题的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方法论上的确定性,并不能取消马克思政治经济结构上的可变性。“5篇计划”和“六册计划”,只是马克思构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外在结构,只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上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的内在结构,只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上经济范畴和经济过程的内在结构的外在表现形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内在结构的理解,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思想总体是在对具体总体的反复的探讨中发展和成熟起来的。因此,随着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内在结构理解的深化,必然引起外在结构形式的局部变化。总的来看,马克思最后形成的《资本论》体系尽管没有舍弃“六册计划”,但它也不单纯是原先“六册计划”中的第一册《资本》的一部分,而是做了许多修改的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从来不认为自己既定的理论体系是一个终极的、封闭的结构。相反,随着对既定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研究的深入,马克思也不断完善和发展反映这一结构的理论体系和理论范畴。通过对具体的反复研究,通过对具体总体发展中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反复研究,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结构也不断做出修正,以使思想总体更准确地再现具体总体。这正是马克思总体结构开放性的实质所在。

二、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特征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时间,有的学者上溯得较早,认为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共产党宣言》时,已经出现了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同时也认为,《共产党宣言》已经对经济全球化的性质和特征作了基本的论述。笔者认为,这一说法并不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事实。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确实指出:“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1]但是,这些并不构成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征象。实际上,经济全球化的出现是以两个基本事实为前提的:一是跨国公司规模和力量的迅速膨胀并成为连接各国、各地区经济交往的纽带;二是国际垄断资本的形成及其势力的扩张。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可从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起点,至今已经走过360年的历史进程。这360年,大体可以120年为一时段分作三个阶段,即从1640年到1760年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确立阶段;从1760年到1880年为自由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从1880年至今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撇开前两个阶段不说,从1880年开始的最近120年,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演进和调整是以垄断为主线的。其中前60年为私人垄断,接着40年为国家垄断,最近20年为国际垄断。正是由于在120年间,私人垄断发展到国家垄断,再发展到国际垄断,才使经济全球化具有现实可能性。如果说,跨国公司的迅速膨胀是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微观基础,那么国际垄断资本的形成就是经济全球化产生的宏观条件。所以,对经济全球化的理解,既不可能脱离跨国公司发展的基本事实,也不可能脱离垄断资本国际化的基本事实。这两个基本事实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逐步形成的,因此,经济全球化是最近20年来世界经济关系发展的现实。

对经济全球化的理解,已经成为经济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其“热”的程度甚至超出经济学界。许多研究者从五个方面来概括“全球化”的内涵,即把经济全球化视作对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和信息等五个方面全球化的概括。这是有其合理性的。第一,这是从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角度来理解问题的,所涉及的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和信息等资源、要素或条件,都同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直接相关。第二,这是从市场经济作用和范围的扩大角度来理解问题的。经济全球化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大大突破了资源配置的界限,使资源配置由一国范围扩展到国际范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积极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就是期望本国资源或要素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最优配置;经济全球化也确实为各国资源或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不容否认,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结果,是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演进的结果,是人类文明在经济形式方面进步的重要表现。对经济全球化只作以上这些理解,显然是有局限性的。因为这些理解主要还只停留在生产力层面和资源配置层面的分析上。既然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我们就不能只作生产力和经济体制层面的分析,应该提出新的任务,要研究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部发展所蕴涵的国际生产关系的实质,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或国际生产关系性质。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经济全球化,要着力于国际经济关系新变化中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伊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就提出了“世界体系论”。我们未必赞成“世界体系论”的所有观点,但“世界体系论”毕竟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即如何从国际经济关系的整体上来理解世界经济体系的新变化。这些新变化就是最近30年来逐渐演变而成的经济全球化(20世纪70年代初,还没有经济全球化的说法)。沃勒斯坦提出的“中心一半—”的“世界体系”学说,既从整体上描述了世界经济的体系性,强调了世界经济运行上的统一性,又分解了世界经济体系的各个层面,研究了“中心”、“半”和“”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阐述了三者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对立的格局及其性质。沃勒斯坦的观点,对理解当今经济全球化的现实是有重要启示的。

在对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本质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存在的三个并行但却相悖的事实:第一,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效率在不断增长,但这种效率增长产生的“红利”却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着不公正、不合理、不公平的分配,效率与公平背道而驰。第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并没有越来越走向“趋同”,而是越来越走向“两极分化”。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在全球范围的两极分化是并行的并且是严重对立的。第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人们往往强调全球经济的所谓“一体化”、经济利益的所谓“共同性”,但在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世界经济格局的急剧变化更加突出了国家的安全问题。面对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越来越多的国家把如何维护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问题提到了重要的位置。在推进经济全球化的同时,突出维护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对这三个并行但却相悖事实的深刻理解,必然进入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层面。

三、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对经济全球化研究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的总体方法为我们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意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总体分析方法分析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就是要从总体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本质,要透过经济全球化的现象看到经济全球化的本质。

1.对经济全球化概念的把握,一是必须从总体上而不是从某一方面进行整体的理解,二是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范畴出发对其给予较为准确的阐述。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服务、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不断地进行着物质生产的全球化过程和一定生产关系的全球化过程。既是指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在全球化范围内相互融合的历史过程,也是指各个不同类型的国家、各种不同类型的生产方式在全球经济中的现实体现。从生产力方面来看,经济全球化指的是在货物、资本、生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全球市场经济进一步形成,国家和其他政治经济力量出现整合和重组,各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高度融合,并通过不断增长的各类商品和劳务的广泛输送,通过国际资金的流动,通过技术更快更广泛的传播,形成相互依赖关系和各国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考察,经济全球化是由于资本的扩张本性和增值需要而使世界各国和地区的经济相互融合日益紧密,逐渐形成全球性的经济关系的过程。由于资本的本质是追逐最大化利润,因而资本的扩张必然带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经济全球化在—定的生产力水平下产生,并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性质。社会属性体现经济全球化下人与人、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经济全球化的二重属性,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能量和利益的同时,也给国际生产关系带来了新的变化,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超越与国家的矛盾和对立以新的形式表现了出来,世界经济中新的大量不平衡、不平等和不稳定现象正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发展起来的。

2.确立经济全球化研究的视角。当前国内理论界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大多是从生产力层面的角度,集中于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的基本资源和要素配置的变化上。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要重视生产力层面的研究,因为经济全球化既是世界生产力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必然会促进全球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和产业结构的最优调整。但是,作为对一种国际经济现象的分析,经济全球化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生产力层面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上,而必须研究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研究经济全球化中体现的国际经济关系或国际生产关系。因为如果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研究中把生产关系从经济全球化的整体研究中分离出来,就不能从物质生产中剥离出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就不能真正理解一定的经济全球化的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本质,就不可能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更谈不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

当然,这绝不是说,研究经济全球化时只是抽象地、孤立地研究国际生产关系,而是要联系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国际层次上的上层建筑来研究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生产关系,并且把这种研究放在特定的地位,因为正是由于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相互依存度的提高,才使经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全面的、自由的流动,世界各国经济更紧密地联结为一个全球经济的各种资源流动方式,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与整个世界经济的变动相互影响、互相制约,从而使经济全球化得以产生和发展。然而,由于资本主义在经济全球化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或者说,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向全球的扩张,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经济关系才有利于垄断资本对垄断利润的追求和发达国家经济利益的获得。因此,研究经济全球化必须联系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来研究国际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

总之,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必须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从社会的和历史的整体关系上理解国际生产关系研究在经济全球化研究中的特殊地位。一方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必须把国际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来研究经济全球化的本质,从根本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概念、基本特征、影响和作用。另一方面,还必须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理论、观念的相互联系上确立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生产关系的研究,把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放在“世界生产力发展——国际生产关系(国际经济基础)国际上层建筑”为主要序列的社会结构当中,形成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发展中现实和历史相统一的整体观念。

3.运用总体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生产关系,主要是运用马克思提出的“生产是总体”的命题和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的构成总体方法论的两个基本用语:具体总体和思想总体来研究国际生产关系。

(1)对经济全球化的研究,既要研究其一般规定性,即研究“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但更有意义的是其特殊的社会规定性,即在研究经济全球化的生产力层面问题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经济中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出现的新的大量不平衡、不平等和不稳定现象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

(2)对国际经济关系历史性质的认定,是理解经济全球化下的全部国际经济关系现实运动及其发展趋势的前提,因而也是揭示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关系内在本质及其运行过程和趋势的前提。也就是说,要把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经济关系当作一个历史范畴,作为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对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寻找其固有的内存联系,揭示其发展规律。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总体方法运用时所研究的经济全球化,并不是历史上正在形成的范畴,而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中最成熟、最完备的范畴。也就是说,尽管经济全球化的形成是从资本主义的最初扩张时期就开始了,从自由市场制度的建立时期就已经具有经济全球化的萌芽,马克思也就这种资本主义的世界扩张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和说明;但是,作为最成熟、最发达的范畴,经济全球化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才形成起来的,这才是我们运用总体方法分析的经济全球化。它也没有切断而是要极力映出经济全球化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因为,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成熟的、完备的经济全球化所留下的历史的印迹,对探索资本主义360年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具有最重要的意义。而且,完备形态的经济全球化自身的完善过程,也就是经济全球化在历史上的形成过程。

(3)运用思想总体把具体总体的结构和过程的认识和理解再现出来。即从理论上透过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互相作用的现象把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揭示出来。即从现实来看,经济全球化是世界范围内市场经济的基本资源和要素的最优化配置,生产、贸易、投资、金融、信息等能够或者相当大程度上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经济全球化反映的是市场经济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可能或者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的经济现象的总和。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生产技术发展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我们运用思想总体再现的经济全球化的具体总体决不是这种生产力层面的表面现象,而应该是市场经济蕴涵的国际生产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存在的上面提到的三个并行但却相悖的事实。

4.运用马克思总体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要突出对马克思总体方法的理解。笔者认为,马克思的总体方法可以概括为总体性、社会性、制度性、历史性和阶级性五个基本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深刻地蕴涵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制度规定性、历史规定性和阶级规定性的理解。这些对我们现在的经济全球化研究是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的。在对经济全球化问题的认识中,我们应该从总体上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理解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研究经济全球化中不同制度的规定性,研究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历史规定性等等。我们应该把马克思的总体方法结合于现时代国际经济关系新的实际的研究之中。经济全球化研究中的非社会性、非制度性和非历史性的倾向,是当前阻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和创新的主要根源之一。

收稿日期:2003-10-30

参考文献

经济全球化论文【第三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投资法自由化国家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它对各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方面,都带来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在这一背景下,探讨国际投资立法所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分析我国外资立法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问题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的相互依赖性增强,从商品贸易、资本流动到技术转移、服务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生产,各个领域都存在国际性的经济合作和政策协调。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的一种趋同化的过程,它是全球化在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国的外资立法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逐步趋于一致。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来源于法律的全球化。法律全球化不是一种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而是指各国法律趋同化或曰统一化的过程。就国际投资法而言,全球化主要表现在:

1、国际立法的协调。

国际投资法由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规范组成。从国际立法的角度看,国际投资立法相互间的协调性日趋明显。首先,边投资条约的数量迅速增加。从1994的700多个到2001已增加到1700多个。众多的双边条约形成了一张庞大的双边投资条约网,将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纳入了它的调整范围,并通过最惠国待遇条款,使得各缔约国从中所获得的权利义务趋同化。其次,双边投资条约形式的趋同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双边投资条约的形式包括《友好、通商和航海条约》、《投资保证协定》、《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等。虽然各国的样板条款在具体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都涉及到受保护的投资与投资者及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和争端的解决等问题。因此,双边投资条约形式的趋同化,有利于条约内容的协调,使各国缔结的条约内容也趋于同一化,促进国际投资法的统一,这对强化国际直接投资的保护、推动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外国投资法的移植、融合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东道国的外国投资法由于政治体制和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妨碍了国际直接投资的进行。

90年代以前,世界上存在两大各具特色的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和资本主义法系,这两类国家对待外国直接投资的态度各不相同。但90年代后,苏联解体,俄罗斯、东欧国家选择了资本主义制度,而中国、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也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两类法系国家经济体制的趋同,使得法律制度也表现出趋同性。社会主义国家纷纷采取移植、借鉴的方法,将资本主义法系的一些比较成熟的规则吸收到自己的法律之中。这样,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各国外资立法的精神、基本原则趋于一致。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也存在差别。由于历史的原因,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经济上存在的巨大差距,使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外资立法时,倾向于对外国投资实施管制政策。为了营造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掌握主动权,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框架内展开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运动,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行动纲领》等一系列决议,力图建立一套新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特别是国际投资法律制度。但这些运动不久又陷入了低潮。而80年代的债务危机,90年代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加强,特别是随着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性竞争的加剧,迫使发展中国家重新审视自己的外资立法,而采取了以国际化、自由化和私有化为中心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修改其外资政策与立法,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正趋于形成共同的政策标准。为了完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增强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接受发达国家的要求,外资立法中的一些内容,开始向发达国家外资立法的标准靠拢,表现得尤为明显的,是关于市场准入、投资及投资者的待遇标准、投资争议的解决等重大问题的规定。

国际投资法所表现出的上述全球化或曰趋同化的趋势,是国际投资法发展的必然规律。国际投资法,特别是东道国外资立法内容的不一致,必然影响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法律后果的预见,增加了投资风险,不利于一国投资环境的改善。经济全球化,使国际分工进一步加深,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且经济体制也开始趋同。这些都为国际投资法的统一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国际投资法的自由化问题

全球化的加强,除了促使国际投资法趋于统一外,还有国际投资法自由化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道国的外资法、双边投资条约和多边投资公约,都显现放松对国际投资管制的趋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纷纷修改外国投资法,开放市场、放松管制、加强对外资的保护,提高外资的待遇标准,以增加吸引外资的竞争力。

1、市场准入度的提高

市场准入度的提高,首先表现在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范围的不断扩大。一般而言,一国为了保证本国安全,都会对外商投资的范围、行业进行分类管制,比较成熟的做法是:将所有行业划分为禁止投资、限制投资、允许投资和鼓励投资四类。近年来外资自由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禁止、限制投资行业的范围不断缩小,允许、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则不断扩大,原来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不断向外资开放。其次,东道国的外资审批制度也在不断简化。提高市场准入度的另一表现,就是减少、取消对外国投资的履行要求。

2、投资待遇标准的提高

投资待遇标准的提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国际投资立法的实践中,提出新的待遇标准,对外国投资提供更高的保护水平。公平待遇标准、最惠国待遇标准和国民待遇标准已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但在近期双边投资条约及多边投资立法中,又提出了一些新的投资待遇标准:“标准待遇”,“最低标准待遇”。第二,扩大已有待遇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展对外国投资的保护领域。例如在早期的投资条约中,通常规定国民待遇只适用于缔约另一方的投资和与投资有关的活动,而1994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更进一步扩展了国民待遇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仅将国民待遇扩展适用于市场准入阶段,还扩展到投资的方式、产品的销售和对投资的处置等方面。与国民待遇标准适用范围扩大相适应,最惠国待遇标准的适用范围也被扩大。

国际投资自由度的提高,还表现在透明度原则的引入。在世贸组织的TRIMs协议和GATS中,都明确规定了透明度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其成员应迅速公布有关的法律、法令,以及适用的程序、行政裁决和司法决定,并履行相关的通知义务。这些规定虽没有直接赋予投资者任何实体权利,但由于增加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因此该原则对国际投资自由化所起的推动作用不容被忽视。

三、国家经济的弱化

虽然国内学者对国家经济弱化的态度不一,但在国际投资法领域,甚至推而广之,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国家经济被弱化却是一项不争的事实。

首先,东道国调控外资的立法权遭限制。依照传统,外国资本自进入东道国时起,应完全受东道国内国法的支配,东道国政府有权依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相关法律,对外国资本进行管制。但进入90年代后,这一权力明显受到双边及多边投资协议的制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市场准入问题。依传统的国际投资法,市场准入纯粹是一个国内法问题,东道国享有专属立法权,能独立决定市场准入的范围与程序,80年代之前的双边、多边投资条约均不涉及市场准入的自由化问题。进入90年代,世贸组织的GATS,将市场准入问题纳入其规范、调整的范围,并要求其成员通过双边或多边的谈判,确定各自的服务业对外资开放的具体部门,并将其写入承诺表,使其成为GATS的一部分,产生法律强制力。因此,东道国通过国内立法对市场准入进行调控的能力受到的削弱。

其次,东道国对外资的管理权也受到限制。第一,确立高标准的外资待遇标准,扩大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规定“标准待遇”、“最低标准待遇”这些新的待遇标准;第二,要保证外国资本的自由转移。例如《多边投资协定》(草案)还进一步规定,东道国应保证相关信息及数据的自由转移。第三,投资争议解决的强化。传统的投资争议解决均要求首先寻求、利用东道国的当地救济,而当资争议解决的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寻求投资争议的非东道国救济,投资者可绕开东道国而直接发动国际救济程序。

四、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外资立法的价值取向

我国已建立并正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决定了我国必然融入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之中,而加入世贸组织则极大地加快了这一进程。国际投资法的上述变化,最终必然在我国外资立法中得到反映。为此,我国应:

1、加强全球化对国际投资法及我国法律影响的理论研究。经济全球化是时代的产物,经济全球化每推进一步,都需要有新的法律规则来规范和调整,这必然导致同传统法律理念和制度的冲突,这就需要法学理论来解决。况且经济全球化也带有一些负面影响,我们应当认真研究,通过制定适当的法律,减少、消除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使我国能在这次全球性的投资法律调整的过程中,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投资立法,占得先机、把握主动权。

2、正确对待经济弱化这一问题,不能盲目地对此持抵制态度。毫无疑问,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没有,就没有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西方学者鼓吹的“‘’是一个有害的字眼”,这种极端的观点固然应当摒弃,但的让渡与坚持国家之间并不必然存在矛盾。事实上,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每一个前进的脚步中,都留有让渡的痕迹,例如加入世贸组织,就要接受TRIMs协议、GATS的约束,等等。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让渡的前提应是经过平等协商,由国家自愿作出的,并能从中获得某种合理的补偿。因此,对当前国际投资法领域出现的弱化经济的现象,我们不应持怀疑、抵触的态度,而应主动适应此种环境,寻求在此情形下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策略、措施。

3、采取相关措施,适应自由化的潮流。首先应逐步开放市场,提高市场准入的程度。历史已反复证明,一味的保护并不能提高某一产业的竞争力。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行业进行分类,将那些能与跨国公司竞争的行业列入第一类自由化产业,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延伸到此类产业的市场准入阶段;将具有一定竞争力但与大型跨国公司还存在一定差距的行业列入第二类自由化产业,而完全没有竞争力、需要暂时给予保护的行业归入第三类自由化产业,将不对外资开放的部门列入第四类非自由化产业,然后每2至3年根据产业发展状况进行一次调整。其次,简化我国的现行审批制度,减少市场准入的阻力。我国现行的个别审查制过于严格,审批时间也较长,审批部门、环节过多,且部分审批权下放,容易引起宽严度不一的问题。具体做法可结合上述行业分类和投资方式的不同,适用不同的审批程序。对属第一类自由化产业的投资实行申报登记制,对属第二、三类自由化产业的投资,则仍实行审查制,但实行自动许可,如审批机构未在法定的审批期限内完成审批程序,该申请视为已获得许可。同时,收回下放的审批权由中央统一行使。

4、提高对外资的保护标准,改善我国投资环境,以增强我国引进外资的竞争力,引进我国亟需的高质量外国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仍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外资仍然主要来源于港澳台地区,欧美外资在我国高质量的投资仍然没有满足我国的需求。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对外资保护的标准不够高,没有满足大型跨国公司的要求。

提高对外资的保护标准,我国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国有化及其补偿作出明确承诺,二是切实实行国民待遇。外资的国民待遇可分为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和准入后的国民待遇。对准入前的国民待遇,由于对我国的影响深远,且还不是国际义务,在完成对我国投资立法的相关改革之前,可暂不实施,但对准入后的外国投资,则应全面实施国民待遇。我国已在民事权益的保护、行政司法救济方面给外资以国民待遇,但在宏观管理方面我国还没有做到这一点。应修改我国的外资立法,将国民待遇扩展到收购、企业的扩张、管理、经营、营运、销售及其他对投资的处置方面。

参考资料:

从双边投资的条约的实践看,《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至少有德国型与美国型的分别,两种类型的投资协定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

参见《多边投资协定》(草案)第四章。

经济全球化论文【第四篇】

经济全球化产生之后,在上世纪80年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国际格局上,东德和西德实现了统一、东欧发生了巨变、苏联解体,这样一来,原本的东西对峙因为缺乏对抗的基础而变得没有意义。新科技革命之后,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经济贸易发展成为主旋律。以上世纪80年代为界限,国际贸易争端发展出了很多的新的特点。

1.国际贸易争端领域的新特点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最容易发生国际贸易争端的领域为货物贸易领域,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之后,争端领域发生了变化,由单一的贸易领域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投资领域。服务贸易领域之所以会得到快速的发展,是因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专业化分工的程度越来越深,由此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所以服务贸易领域的争端就逐渐的多了起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交易不再是单纯的货物,非货物也变为交易的对象,由此争端就扩展到了知识产权领域。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逐渐增强,促进了间接投资和直接投资的发展。基于此,国际贸易争端的领域发生了新的变化,体现出了新的特点。

2.国际贸易争端内容的新特点

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争端的内容主要是削减关税壁垒,而在经济全球化之后,争端的内容变为拆除非关税壁垒。国际贸易在八十年代之前,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平稳发展的影响,一直呈现出贸易自由化,因此争端就主要集中于关税壁垒上。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出现了非经贸领域的问题,使得国际贸易争端的内容呈现了新的特点。

3.国际贸易争端主体的新特点

在过去,发生国际贸易争端的主体多为发达国家,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壮大,在争端主体中,出现了大量的发展中国家。一般来说,贸易主体之间的贸易量越多,那么发生争端的频率越大,反之则频率越小。在上世纪80年代前期,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国际贸易,因此发生争端之后,解决争端的规则也是由发达国家来决定,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其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大地提高,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出现了发展中国家的身影,当发生国际贸易争端时,发展中国家会利用已有的争端机制来保护自身的合理利益。由于主体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的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

4.国际贸易争端原因的新特点

各国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水平各不相同,这种差异性导致在国际贸易中会会发生争端。以农业为例,美国和欧盟的农业都比较发达,但是美国的农业发展水平要高于欧盟,在美国与欧盟争夺世界农产品市场时,欧盟为了取得争夺的胜利,就制定了一系列出口补贴政策,这样一来,美国与欧盟之间就发生了争端。除了经济水平的差异之外,各国之间的政策、国内法、国际法之间都存在着差异性,在国际贸易中都会形成争端。

二、WTO解决争端机制的完善

1.引进“否定协商一致”原则

在解决争端的过程中,会遇到程序性或者实体性方面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如果出席会议的成员国没有一致的反对,那么该问题的决定予以通过。这样一来,争端解决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不会因一方的阻止而终止或者拖延。

2.建立统一的争端解决程序,设立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

在关贸总协定中,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由理事会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后,对这种状态做出了改变,争端解决不在由理事会负责,而是设立了专门的解决机构———DSB。争端解决的规则及程序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DSB负责执行,另外,在协定中磋商和争端解决条款也由DSB来负责。

3.引入自动程序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由多个阶段组成,各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时限,这在谅解及附件中做出了明确的固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磋商出结果或者不理会磋商,那么在进行第二次争端解决申诉时,就会自动成立有关的专家组。专家组成立之后,会向DSB提出报告,DSB要在60日内通过该报告,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阻止其中一方当事人有意上诉。报告通过之后,如果没有“否定一致同意”的情况,那么就会引入自动程序。通过自动程序,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预,进而促使争端得到有效的解决。

4.引入交叉报复

对于中止和减让的问题,专家组在进行审理时,要与专家组处于相同的部门中,然而,在同一个部门中,中止和减让比较难以实现,因此,当事人就会用其他的办法将另一有关协议项下的减让中止,这就是交叉报复。通过这个做法的引入,可以更好地执行裁决结果。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争端的应对对策

1.中国要积极地加入国际贸易中

近年来,国际贸易争端的数量急剧增加,并且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我国加入国际贸易后,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但是我国不能因此就拒绝加入,反而要积极地加入到国际贸易中。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为了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我国的实力,就需要大力推行对外开放,加强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科技、文化的合作与交流,并积极地吸收先进的东西。不过,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切忌盲目乐观,要对国际贸易争端有一个清晰地认识。

2.加强与发展中国家、亚洲国家的合作

实际上,国际贸易争端的本质为利益之争,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达成协作、协同利益。我国也属于发展中国家,在与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时,由于分工定位趋同导致争端的发生,对于这类型的国际贸易争端,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实行产业升级,或者进行地区间的合作,进而有效的减少争端。

3.发挥行业协会在避免和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所谓行业协会,是指一种特殊的中介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属于民间组织,WTO规则无法直接管辖行业协会。在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时,行业协会可以直接或间接代表会员企业参与其中,利用其自身的优势促进争端解决。

4.完善我国的产业救济体系

在WTO中倡导贸易自由,但这并不能说明其一概排斥贸易保护,在法律框架中,设定了许多的例外,主要目的在于允许成员国实施国内产业救济。有些国家为了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胜出,会采取不恰当的倾销、补贴措施等,通过法律框架中例外条例,成员国就可以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完善的产业救济体系,可以保证我国的国际贸易,并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

5.培养国际贸易人才

作为国际贸易人才,不仅需要懂得相关的国际贸易知识,还需要掌握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规则,同时还要精通外语,通过国际贸易人才,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我国应建立严格的国际贸易人才上岗制度,避免非专业人士上岗,让其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成分发挥自身的技能。

四、结论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国际贸易争端。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要在充分认识国际贸易争端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贸易争端应对策略,在国际竞争中有效的增强我国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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