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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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机制,强化监测、宣传、联防联控,确保生态安全与林业可持续发展。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一、松树枯死情况监测、调查和报告

(一)监测和调查

各村组织开展辖区内云南松枯死情况的监测、调查、预防等工作。对不明原因枯死、有典型松材线虫病危害外部症状的松树(针叶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萎焉、枯死,针叶当年不脱落,树干部分有天牛侵入刻槽,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材质干枯、树木木质部有蓝变现象),应列为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各村要进行统计、标记并按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报检。

(二)报告的方法和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巡山护林员如发现松树不正常枯死现象,应当及时向乡林业站报告。乡林业站接到报告后,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林业局,并配合区林业局完成实地取样和调查核实。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检疫执法,切断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途径。任何单位若发现有松木极其制品(包括松木质包装材料和光、电缆盘)调入所辖区,应及时上报乡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对植物检疫证书的查验工作,对不能出具检疫证书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检疫法规进行处罚,对从疫区来的松木制品要抽样送区林业局检疫,对松木包装材料和光、电缆盘要就地销毁。

(二)乡林业站负责对光、电缆盘及松木包装材料进入林区的管理,防止因建立机站等设施将松材线虫病传播到林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乡林业站。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三)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的单位和个人要全面实施产地检疫和检疫登记,调查其木材极其制品的来源、用途,有无检疫手续,防止非法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

三、应急指挥系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精神,切实抓好我乡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特成立太平乡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何先洲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在对松材线虫病传入和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科学分析和取证的基础上,准确确定传染的源头和发病林分的中心区域,将中心区域半径3公里以内的松林划为疫区,疫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松林划为重点治理区域。并向区政府和区林业局报送疫区划定方案和临时检疫检查站方案,经批准后立即实施。

五、疫情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封锁疫区。发生疫情疫区将封锁疫区并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禁止疫区内松木活体以及所有松材线虫病寄生植物的种苗、接穗、插条等繁殖材料外运;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外运;对过境停留和进去疫区所在地的上述货物、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实施严格的消毒和除害处理。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就地销毁,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疫木处理。对疫区内的松树进行伐除清理,就地烧毁疫木并彻底清理采伐迹地,适时更新林分。

(三)疫情监测。疫木清理完成后,对疫区及其周边林分进行疫情监测。符合疫区解除有关规定后申请撤消疫区。

(四)综合治理。在疫区及周边林分合理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手段对松材线虫病及其媒介昆虫进行防治;对林区零星分布枯死松树和濒死木进行及时清理,最大限度减少自然传播几率。加强产地、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阻断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途径,做到除治和预防并重。

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和原则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校外培训、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

3、建立学生及家长外出登记制度。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凡从湖北等地归来人员务必登记,有与上述地区归来人员接触史务必登记;教职工离盐务必登记。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日常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报告。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和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寒假期间建立异常学生登记制度,开学后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应急预案启动

学校(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开学: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学校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毁灭性病害,寄主植物感病40天后即可死亡,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之一,一旦传入我县,将对我县20余万亩松树林地造成毁灭性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林业资源实际,特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加强执法监测,强化监测预警,实施科学防治,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入侵和扩散蔓延。

二、总体目标

建立比较完备的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体系,避免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县,并形成第一时间扑灭松材线虫病的能力。病害一旦传入,做到迅速扑灭,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三、松树枯死情况调查和报告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松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内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后,应及时向县林业局或就近乡镇林业工作站报告。县林业局及其所属的森防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的'松树进行统计及标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林业厅林森防站。经确认后,应立即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在一周内报国家林业局。

四、疫情确认制

(一)对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县林业局要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反复取样和检测。如镜检发现线虫,应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并逐级上报省林业厅。

(二)对发现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的林分,县林业局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样。由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或授其委托的专业实验室对所取样品进行初步鉴定。

(三)对疑似松材线虫病的病株样本,派森防专业人员将样品送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进行最终确认。

(四)国家林业局根据最终确认的结果公布松材线虫病疫情。

五、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实行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县级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林业、财政、公安、邮政、交通、工商、电力、电信、经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召开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和作出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领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本县本乡镇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部门职责

林业部门要做好制订疫情监测、疫源调查、疫区范围划定、疫区封锁、疫木处理、检疫检验等方案,负责疫木除害处理的技术指导,组织对保留松树的松材线虫病的防治的工作。建立紧急防治松材线虫病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器械等,培训防疫人员。交通、邮电等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不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于受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做好重点预防区社会治安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电力、电信部门要主动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加强光、电缆盘的检疫查验工作。财政部门要作出防治工作经费的预算与安排。经贸部门要督促工矿企业积极主动向森防机构申报检疫,特别是仪陇县境内各个油气田场大型机械所使用的松木包装材料,应报县林业局,经工作人员检验后做相应处理。

六、防治措施

(一)分析疫源

根据对疫区的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松材线虫病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松材及其产品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加强检疫监督,防止人为传入

松材线虫病主要通过疫木和带疫包装材料传播,森防站要严格执行森检法规,加大检疫执法力度,防止松材线虫病通过贸易、运输等人为途径传入。加强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植物检疫证书》的查验力度,对无证调运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进入车站、货场、仓库、集贸市场等场所,加强对流转中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或在上述场所设置检疫室;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中松科苗木的检疫监督。若发现可疑现象,森防工作人员要立即采取封存、取样、送检等措施,就地消除隐患。各用材单位严禁从疫区调入松科植物或繁殖材料,对非法调运、经营和加工的,森防机构要严厉查处;对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划定疫区

确定松材线虫病传染的源头和发病林分的中心区域,将中心区域半径3公里以内的林分划为疫区;疫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松林划为重点治理区域。疫区划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设置临时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

临时检查站的设置,应根据疫情及疫区情况确定,并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一旦划定疫区,要及时按规定对疫区范围进行封锁。禁止疫区内松科植物活体及所有松材线虫病寄生的繁殖材料外运;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各种制品外运;对过境停留和进入疫区所在地的上述货物、包装材料、运载工具等实施严格的消毒和除害处理。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就地销毁。

(五)疫木处理

对疫区内的松树进行全面伐除清理。伐除疫木的数量和清理面积由县林业局报省林业厅后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一般无利用价值的病疫木,砍伐木的枝条及剩余物,一律在山场就近集中烧毁。对砍伐的伐桩要采用柴油乳剂、天牛毙或其它杀线虫、杀天牛药物喷洒,消除病源和媒介昆虫,对发生病害外围的松林,利用松材线虫病早期诊断技术进行监测。为减少林农损失,推进疫木安全利用,对确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可在采伐迹地就地进行药物熏蒸、热烘、旋切等变性处理,或统一由专车指定专人押运至本地除害处理场、人造板厂确定专人看管,统一进行相应除害处理,坚决杜绝疫木外流,处理合格后的松材只能在本地使用。

(六)采伐迹地更新

染病松林采伐后,对采伐迹地及时进行更新造林,造林树种可结合旅游、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进行选择。对成片采伐迹地可因地制宜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竹林等,不宜在栽植松科植物。单株采伐或零星小块皆伐的以及不适宜造林的零星小地块,实行补植、封山育林等措施。

(七)疫情监测

疫木清理完成后,采取地面调查、松褐天牛诱测等方式对疫区及其周边林分进行疫情监测。若连续3年无死树,诱捕的松褐天牛体内未分离出线虫时,则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撤销疫区,解除疫区封锁。

(八)综合治理

在疫区及其周边林分合理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对松材线虫病及其媒介昆虫进行防治诱杀,对林内零星分布枯死的松树和濒死松木进行及时清理,最大限度减少病害的自然传播机率。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量相应的防治松材线虫病所应急的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区域。县级重点储备防治用药、防治器械、封锁设施和设备。松林面积较大的乡镇也要根据需要做好有关物品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防治经费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人员保障

县级设立松材线虫病鉴定检查组,并对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检查组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场鉴定、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本级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依托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科研院校专业实验室、森防专家承担对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的科研和技术支持。

八、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将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预案。

(二)从事松科植物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执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三)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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