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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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规范应急处理,保证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老年人、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镇党委、政府领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塘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村委会)分级负责,以科学防控、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群策群防的处置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与雷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和镇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联络协调工作。
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应急处理准备
(一)物资储备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
(二)协助机制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保证信息畅通,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五、应急处理
预警与响应
(一)疫情预警
镇敬老院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商研判应对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二)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疫情的发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卫健委授权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六、疫情的控制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一)疑似者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疑似者,由沈塘镇卫生院叮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二)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出现疫情的,镇社会事务办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上级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乡镇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做好玉皇庙乡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1号)和民政部《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对我乡敬老院实施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应急组织,建立保障机制
民政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组,分管副乡长马建中任组长,霍红兵任副组长,成员:史贺丽、肖小锋、徐新华、周本顺。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对敬老院防疫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并提供医疗、安全、后勤等保障。
二、强化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
敬老院要积极配合乡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将敬老院作为各地当前疫情防控重中之重,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专班,每日调度情况,加强监测指导,随时查遗补漏,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疫情防控敬老院工作人员要对敬老院院民实行一对一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检查敬老院落实最严格封闭管控工作情况,确保织密守牢防线。压实敬老院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政部《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敬老院负责人要24小时在岗。 执行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
敬老院要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敬老院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 在敬老院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对敬老院实施全封闭,严格执行不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的规定,禁止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来访、探视。敬老院内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生活垃圾统一处理。
完善敬老院内部管控。强化敬老院安全管理,做好敬老院疫情防控、流行疾病、食品安全、防火安全和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指导敬老院院民开展疫情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传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购买活禽野味,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佩戴口罩、手套,做好餐(饮)具消毒,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擦拭消毒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加强浴室消毒,暂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84消毒液消毒后密封,按有害或医疗垃圾处理。
做好老年人个人防护。敬老院要每日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慢性病防控。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洗漱、沐浴,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老年人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擦拭消毒2次,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禁止集体用餐,由敬老院食堂统一送餐到老年人居室,实行分餐制,多人间就餐时要保持距离并做好防护。杜绝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
开展老年人心理慰藉。敬老院要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沟通服务,缓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隔离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四、实施应急措施
在防疫防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1、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敬老院所在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并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市、区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楼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面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机构工作人员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继续做好机构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我们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9、预案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机构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乡镇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廷扩散,保护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龙泉镇新冠肺炎设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泉镇敬老院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镇敬老院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分管民政领导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成立龙泉镇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敬老院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忱枫同志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由杨兆勇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王忱枫牵头,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医疗防疫组。由赵明春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保障组。由王忱枫、何晨阳、袁兵牵头,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宣传组。由黎志敏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引导工作;根据舆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社会治安组。由张洋牵头,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监测与预警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点设立:由镇上确定监测点。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①发热(腋下体温>38℃);②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敬老院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阆中市人民医院。
五、疫情的应对办法
发生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龙泉镇中心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敬老院的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査、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到位。接到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严格按镇上的规定执行。
(三)标本的采集与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检测。
(四)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1.健康教育
(1)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題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的方案并广泛在院内学习,做到每个人都知晓。
2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敬老院各位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技术培训
对所有成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诊断救治能力、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一)事件的确认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阆中市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确认,必要时请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会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最终确认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最终复核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承担。
(二)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市卫健委报省卫健委,再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严格按镇上的要求执行。
2.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二)后勤保障
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備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通讯信息保障。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3.经费车辆保障。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