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配合费收取标准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2024年配合费收取标准5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配合费收取标准篇1

土建安装配合费协议

甲方:土建方国文(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安装朱雷(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报建费、广东二建工资、水电费、保险费、按总造价比例双方分摊。

二、管理费交甲方2%(不包含第一条),甲方提供乙方现场预留木盒所用材料(小模板)、短钢筋、水泥、黄砂(包括垂直运输)且必须合理使用,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外部协调、包括工程资料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以上费用在月进度款按比例扣取。

五、现场临时用水、管道安装所用人工,乙方无偿提供配合。

六、乙方工程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计划进行施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本文地址:http:///zuowen/

配合费收取标准篇2

定义: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施工配合费用范围:配合费主要内容包括:交叉施工影响总包单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归档整理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分包方使用总包方的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配合费不包括总包意思上的质量、安全等实质性的总包管理内容,另外,总包也没有与分包产生合同关系,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从属关系。配合费的条件及相应费用责任

[1]计取配合费的条件是施工同步,计取标准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5%。

计取配合费的计算基础是定额 基价部分价值,不含动态管理或市场因素的价值差。配合费单独计列,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并入总造价内。主体承包施工单位要提供现志水、电、道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配合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主体承包施工单位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周转性材料摊销费据实结算,由各专业施工单位付给主体承包单位。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发包方将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另一承包方,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配合费内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归档整理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4%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具体配合事项由工程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协商确定。分包方使用总承包方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施工配合费仅计取税金。

没有国家标准,且各地的地方标准不尽相同,主要还是业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决定,计入分包合同价中,实际上就是由业主支付给总包单位。一般是配合费不超过3%,还要考虑总包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

在实际施工中,水、电、暖等设备安装由建设单位另行发包,是否可计取交叉配合费? 答:在实际工程中,确有将水、电、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的,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水、电、采暖、通风空调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中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自行分包,不计取配合费。

(2)水、电、暖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不论是否是建设单位、都必须交由专业单位施工、或由建设单位自行分包。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分包。在施工中均需由总包给分包加以必要的协作配合、如垂直运输、施工水电到各楼层、并负责安装后的嵌缝粉刷、补洞以及交叉施工因素等。为此、建设单位都应支付一定的分包工程配合费给总分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或协议价(含各种计费在内)计取、此项费用包干使用、竣工时不再调整。

配合费收取标准篇3

协议书(配合费)甲方:南京大才建设集团 乙方:中惠(江苏)装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乙方向甲方交纳5万元(伍万元整)配合费用:

(1)、配合时间自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4月31日结束。

(2)、配合内容为:14#楼的室外运输电梯使用(含电费及电梯员工工资);楼梯及公共部位走道照明,洞口的围栏设施等。

(3)、在乙方正常施用中,如发现井架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修好,以免造成乙方的工期损失,乙方有权进行索赔。

(4)、正常施工中,乙方从甲方水、电表下装接表自行计费,费用按建设所受单价计算。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惠(江苏)装饰

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银行:

卡号:

配合费收取标准篇4

消防配合费协议 防火门安装工程配合费协议

总包方: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

晨曦大地花园二·三期第四~九栋防火门安装工程为建设方分包给专业施工队工程。根据本工程总体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就双方配合问题,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配合费取费标准

1.根据富合字(2011)0608号合同。分包方按本次防火门安装工程总造价%向总包方缴纳配合费。

2.分包工程水电费为:本次防火门安装工程总价的%向总包方缴纳。

3.分包方向总包方缴纳押金壹万元人民币(¥)。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完成15内退还。

第二条 付款方式

配合费分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晨曦大地花园二·三期第四~九栋防火门安装工程进场施工支付配合费80%,本次防火门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20%配合费共计100%。

第三条 甲包方职责

1.甲方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现场管理和协调和统一指挥。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消防配合费协议 2.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进度、计划、规范化管理和施工方面的监督及配合管理。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我方管理制度,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犯公司制度我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

3.甲方提供二级电箱接驳点,施工用水接驳点(乙方将垃圾倒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具备专业施工资质,施工条件手续齐全,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员工持证上岗;并按现行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设计的监督指导。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惠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惠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惠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2.乙方进场前,必须先向甲方提交施工资质、施工合同等相关手续,提交进场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劳务合同给甲方登记备案,未经登记的备案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消防配合费协议 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要求。发现有违章违纪的必须批评并及时整改,对因施工不当或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而造成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的,应当自行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偷盗论处,每次罚款2000元/次。对严重违章的个人,甲方有权清退,乙方负责被清退人员三日内撤离现场。4.乙方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措施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及安全要求的交底工作;乙方对自身现场区域和施工方法的合理、安全、消防及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5.乙方自行负责材料送检,中间及竣工验收工作,编制完整符合当地政府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排序、装订归档。因乙方竣工验收和资料档案归档原因影响总体工程验收和资料归档;所产生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现场的结构尺寸、留洞进行检查、校对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提供甲方;乙方不得在现场随意剔凿开洞或拆改,如果必须现场剔凿开洞或拆改,乙方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并按甲方同意的剔凿开洞或拆改方案施工,施工完毕后并及时修补。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移交验收,同时不得损坏其它分包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7.乙方需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并负责自身的施工垃圾清运至甲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消防配合费协议 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负责与分包防火门安装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如:门框塞缝灌浆,等有防火门安装工程的工程质量。预留门洞修补等跟防火门安装有关所有修补均有乙方承担,并保证质量,不空鼓,材料由乙方承担。在装饰工程完工后,一般不充许门洞二次开凿,由于施工图变更一定要开凿,开凿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修补必须保证质量,并承担一切损失费用。8.乙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由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过程中损坏成品建筑产品和机械,一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全面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一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及由此给甲方及其它分包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事故,影响本公司名誉交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至伍万元(¥~¥)此罚款不包括乙方本身安全事故损失费用。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地市级每起罚款人民币壹万元至伍万元,(¥~¥)。被政府部门悬挂黄牌警告。造成本公司负面影响所产生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和机械管理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消防配合费协议 分包方所有自购的工程材料和机械至现场并自行负责保管。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施工所在地监督部门或双方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属社会性受费(如暂住证等)政府部门要求办理各项手续所发生费用,由分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工程配合费全部付清后失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总包方单位:(盖章)

分包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消防配合费协议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配合费收取标准篇5

第一条 总包单位的工作:

一、总包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分包单位联系,与分包单 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负责;

二、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 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三、总包单位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条件和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生活用水用电供应,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负责;

2、提供工地的塔吊、垂直运输电梯、脚手架供分包单位无偿使用;

3、总包单位应对本工程(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 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安全保卫负责。

4、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 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由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对所造 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总包单位负责与分包单位施工的弱电工程有关的堵补、配合工作。如:a、墙面二次管路预埋后留下的槽缝。

b、石膏板吊顶安装设备后留下的缝隙。

c、为相关设备利于日后检修在周围预留必要的检查口。

d、相关设备安装需要在特殊装修材料上开孔、洞的工作。1

等类似与弱电施工相关的工作。

6、总包单位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 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施工程序中矛盾 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

7、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单位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 理;

8、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和主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 后三天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

9、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 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分包单位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

10、分包单位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总包单位在现场指 定的垃圾堆放点,总包单位负责清运,总包单位设立专门作业队进行 每天完工后的垃圾清运工作。

11、总包单位负责提供分包单位施工/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 其调试所需负荷,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不再另行计费;提供分 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总包 单位负责在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电源之前,收集指定分包单位的 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

12、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 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由总包单 位负责;

13、分包单位工程的报建、验收手续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

14、其他方便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的工作。

15、分包单位工程如在总包单位开工前已完成,或在总包单位工程 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分包单位不向总包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分包单位的工作:

一、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安排;

二、遵守总包单位规章制度;

三、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工地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三条 配合费取费标准:按照分包单位中标通知书中设备总价的3%收取。本协议项下工程中丁方给丙方支付元(大写:元)人民币的配合费。

在丁方进行弱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除该项配合费外,丁方无须再给丙方支付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 付款条件和方式:在甲方收到丁方给甲方书面提交的后,甲方方可在本应拨付给丁方的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留元(大写:元)人民币的配合费转付给丙方。

第五条 纠纷解决办法:如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向分包单位提供配合或配合不及时、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及甲方书面提出质疑三次后而且无结果时,分包单位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单方面解除此协议的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两份。

(此后无正文,为签字页)

建设单位:

授权代表:

监理单位:

授权代表:

总包单位:

授权代表:

分包单位: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11年9月签约日期:2011年9月签约日期:2011年9月签约日期:2011年9月 日日日日

48 2004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