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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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第一篇】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对该水源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水源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水源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水源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取水用地。

2、在水源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水源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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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于_年5月8日,一纸诉状将__市政府和田__告上法庭,诉讼请求是依法撤销__市政府颁发给宋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书号:第po43号)。__市人民法院的传票经__市政府办和副市长王邦怀的签批后,交由__镇政府先行调查,__镇政府安排副镇长卢世祥负责牵头调查此事。为此于_年7月23日由卢世祥牵头,农经站长张安中、农经会计王茹娥、镇容管理所副所长朱友家和岭东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叶德彬、副书记李明江、村文书卢灿东组成的调查组,对宋_、田__和现任岭东村董里村民组组长时侠俊进行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宋_本人在_以前就在__镇工业经济委员会任主管会计工作,_年11月12日,由于多种原因,由其儿子宋春仁经手,将该户亩承包土地自愿退给岭东村董里村民组,由当时的村民组长武国宝经手接收(有退田文字协议)。同年12月14日,宋春仁又将三间砖瓦结构的平房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田__(有房屋买卖协议)。由于当时农民负担较重,村民组的土地如果闲置,就无法完成全村民组的农业税和各项上缴提留等农民负担任务,于是村民组就把原宋_户的承包田承包给田__耕作。多年来田__按时完成该份土地的各项经济上缴任务和义务工,所以在_年秋季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时候就以田__的'名字发给了田__,_年滁州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书换补发证的时候又给田__换证,多年来该村民组的其他农户没有对此事有不同意见。

二、在_年,宋_将田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取走,田__后又通过法院起诉要回证书(三界法庭处理)。

三、之后,宋_多次找到__镇政府和岭东村,想通过调解要回土地的承包权,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得出如下结论:

1、宋春仁的原承包土地是自愿退给集体的,后来村民组又将该份土地承包给田__,在土地承包关系上没有矛盾。

2、_年的发证和_年换证的工作岭东村没有做错。

3、建议调解处理。

经过调解方的调解,甲、乙双方本着互让一步、和谐相处的态度,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共同信守:

1、乙方将该份承包土地中亩土地每年相应国家惠农补贴拿出来让给甲方,岭东村另外调剂3亩地的惠农补贴给甲方,甲方实际总计得到亩土地的惠农补贴,惠农政策有一年算一年,具体业务办理由岭东村负责,乙方不另外对甲方有任何经济补偿。

2、自本调解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在_年7月28日以前到__市人民法院撤诉。

3、本调解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__镇政府农经站、__镇岭东村各执一份。

4、本调解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经甲方、乙方和调解方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调解方签章:

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事故经过:

__年__月__日__时,李某飞驾驶悬挂“粤____________”号牌的蓝鸟轿车经南梧高速公路进入贵x市环城路往桂x方向(东)行驶,在贵x市__省道__km+__m处,因李某飞未保持安全车速且发现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当,致使所驾驶的车辆碰撞到同向在前行驶由张某安驾驶的桂__号二轮摩托车尾部左后侧,造成张某安当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飞负事故全部责任。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甲方委托林某雨作为代理人,乙方共同委托黄信明作为代理人,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甲方:宋x,男,74岁,__市__镇x村x村民组人。

乙方:田__,男,69岁,__市__镇x村x村民组人。

调解方:__镇政府农经站、__镇岭东村民委员会。

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第四篇】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城关镇x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xx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协调单位签字:

乙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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