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大全(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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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第一篇】

根据《护照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因私护照,需由本人亲自向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凡中国公民申请因私护照,必须由本人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受理申请的机关为: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局。

2、申请护照所需基本材料

1) 申请人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附件一); 4) 个人近期免冠照片(各地对照片的要求不同,最好在申请护照时,在出入境管理机关拍摄,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才能进入申请阶段,即按照下述流程申请因私护照。

1) 本人向地方出入境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 地方出入境管理机关受理并书面审核;(当场) 3) 审核通过缴费人民币200元;(当时)

4) 交费后即完成申请,等待公安机关通知,并凭缴费发票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护照(外地员工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视情况而定)(此期间一般为15-30天,各地不一)。

4、特别说明

(1)按需办理和非按需办理护照

目前,我国对公民申请因私护照,以申请人所在地区为标准,实行不同的受理标准,即所谓的按需办理和非按需办理。

按需办理,是指按照申请人的需求办理护照,对于在按需办理的地区申请因私护照,申请人在办理护照时,仅需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即可。(实行按需办理护照地区名单见附件二)

1、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允许办理护照的意见书;(一般以公安机关出具的为准)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一般以公安机关出具的为准)

5、个人存款证明;(前往不同国家,存款的额度不同)

6、各地出入境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2)天津市的特别规定

天津市对本市居民申请因私护照也有例外规定,仅以申请人取得天津市户籍时间长短为区分标准,分为10年及以上和10年以下两种情况。申请人在申请因私护照时,取得天津市户籍连续满10年的,申请因私护照,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就能办理完毕。不满10年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需要向申请人取得天津户籍之前的户籍迁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协查函,核实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迁出的真实性;二是申请人在迁入天津市之前有无犯罪记录。也就是说,后一种情况,需要申请人户籍迁出前公安机关的配合速度,但往往时间很长,因此,后一种情况的员工在申请因私护照时,要做好思想准备,何时取得护照不能确定。

由于各地具体要求不尽相同,请于各位员工的申请办理护照之前,一定要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机关进行详细咨询,特别是在非按需办理的地区,在完全清楚所需材料后再申请,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第二篇】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近年来,通过实施民生工程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我省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与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改善。但从近期媒体报道和我厅掌握的情况来看,部分地区的村卫生室还存在监管薄弱、医疗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保障村卫生室的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

管等工作紧密衔接与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要成立村卫生室管理工作技术指导组,充实技术人员力量,加强对村卫生室诊疗服务及其药品使用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与指导,不断规范其服务行为。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督查与指导,督促、帮助其切实履行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责。

二、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针对媒体近期反映的一些问题,各地要举一反三,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的内容包括村卫生室及其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与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转诊情况,门诊日志、处方、皮试登记等医疗文书的书写、保存情况,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及零差率销售执行情况,输液适应症掌握执行情况及输液反应抢救设施的配备使用情况,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采购、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消毒物品的规范使用及消毒登记情况,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及处理结果报告情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足与漏洞,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今后,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村卫生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农村居民对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

三、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设置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条件。

各地要结合行政村的区划调整,及时修订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设置一所村卫生室;确因行政村人口较多、村民居住分散需要增设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的村卫生室标准进行验收、审批,防止增设的村卫生室存在人员素质偏低、条件简陋等安全隐患;增设的村卫生室要统一纳入当地乡镇卫生院管理,选址应避免与相邻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距离过近。

所有村卫生室均应严格按照我厅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皖卫农

〔2017〕9号)要求进行规范建设,内部至少建有六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资料室、药房、值班室),并做到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治疗室(处置室)应有急救药品柜、供氧设施、消毒盛器、治疗盘、紫外线消毒灯(车)等。要加强村卫生室周边环境的整治,保持其干净整洁,发挥村卫生室在村级爱国卫生运动中示范带头作用。

各地要对开展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治疗室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并做到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相对分开;“三查七对”、药物配伍禁忌、输液反应抢救程序、消毒等制度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制定后张贴上墙,并严格执行;消毒盛器、治疗盘等器械用具应定期消毒,并标注消毒时间;要配备病程记录本与输液卡,定时观察输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具应及时消毒毁形、焚烧或深埋,并有处理方式、日期等具体记录。

四、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职能。

各地要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情况作为乡镇卫生院及其院长的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责;凡民生工程建成的村卫生室,均要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对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各地应学习、借鉴黄山市实行乡镇卫生院驻村责任医生制度等做法,不断完善一体化管理的具体实现形式。

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村卫生室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政策;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防无执业资格人员在村卫生室从事药事、输液配置、注射等执业活动;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业务收支的监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严禁村卫生室截留、坐支收入资金;要通过例会、巡诊等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点评与管理指导,不断提高村卫生室常见病诊治、合理用药和院感管理等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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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第三篇】

各教学系(部):

一、明确考试管理工作的职责

1、所有校内外考试,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综合调配教室资源,落实考试场地。

2、各教学系(部)对课程考试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认真完成本单位所承担课程的全部考试管理工作:包括命题、安排监考教师、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装订及档案保存。

3、学院督导组负责安排学院的督导员和学生处的巡考工作,各系部安排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的巡考工作。

二、切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

各系(部)要成立试卷命题质量审查小组,负责对各课程考试试卷进行审查。各教研室要认真审题,严把试题质量关,并填写《试卷审核表》(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各项签字完整),确保试卷无错误,经教学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将课程的考试试卷交教务处。

1、命题原则: 各门课程命题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江西警察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命题工作,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并由相关教师试做,命题教师、试做教师、审题教师必须互不相同。同一科目、相同学时、同等进度中队的考试课程应统一命题。

2、各系(部)应积极开展教考分离改革,并逐步扩大试点面

3、严格试题保密制度,教师不得暗示或圈定考试范围。教师试卷管理人员应保证试卷安全。

4、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须在阅卷前交教研室和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查。

5、时间要求:上述各环节工作必须在课程结束前三至四周内完成。学院督导组将对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三、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

各系(部)要加大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力度,系(部)领导及系部督导、学生大队及中队指导员要坚持巡视考场。

1、学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十分钟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在开始考试前由监考教师宣布。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入场,以缺考论,交卷须在开始考试后三十分钟才能退场。

2、监考人员必须熟悉监考人员职责,在考前二十分钟领取试卷并查验试卷科目是否与考场科目相符,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督促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责成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讲台上。

3、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江西警察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着装,佩带监考人员标志牌,坚守工作岗位,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看书、聊天等);两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前后加强巡视,不能长时间坐着监考。

4、未经系部培训的监考人员不得上岗,对监考未到、迟到、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者按《江西警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5、凡所在考场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等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监考人员应保存好有关材料(证据),在考试结束后立即送到教务处考试违纪处理小组,并及时填写《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四、对评卷工作的要求

各系部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江西警察学院考试规定》规范阅卷。

1、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阅卷,阅卷人员不得将考卷带出指定的阅卷场所。

2、阅卷时应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注意事项:阅卷标识要清楚、阅卷标准要统一、统分要准确。

3、认真复查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对成绩异常的课程,应及时向课程所在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4、学院督导组将在每个系(部)随机抽查部分课程的学生考试试卷,并对教师的阅卷、评分的规范情况予以通报。

五、严格考试成绩管理

1、学生平时成绩评定要有依据(纸质底稿系部保存),应按要求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公布成绩,并接受学生的监督。

2、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课程成绩单不得由学生代为登录或报送成绩,应由任课教师负责登记、签章,并经教研室主任、系(部)审核。

1、各系部应对所属教研室试卷分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系(部)试卷分析开展情况、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改进。各系(部)试卷分析总结须在次学期开学三周内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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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第四篇】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管理问题成了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民生问题。根据调查,我区物业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没有经过岗前培训,不具备维护、修缮、养护、整治等能力,不能满足业主的实际生活需求。

二是服务质量逐渐下降,和商品房销售期相比,入住后的小区普遍存在公共休闲或娱乐设施破损严重、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换,小区绿化效果明显下降,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甚至出现车辆被盗、入户施盗等现象。

三是收费标准没有合理化和公开化,影响居民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不良循环。

发展现代文明城市,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环境,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让广大居民熟悉、理解、接受并支持物业管理。

二是实施行业监管。适时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建立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丰富管理手段,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物业管理公司要对在岗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操作规程,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培养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使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健全收费机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原则,对售后房的收费标准要以不断改善、完善配套设施、服务为抓手,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对应挂钩,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要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做到收费合理化,使用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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