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整治通告整理(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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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交通秩序,整治三轮车运营,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出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支持整治工作。如何共同营造良好环境?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三轮车整治通告整理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三轮车整治通告整理

三轮车整治通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管理,规范客运营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市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二、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外地号牌(含四市号牌)、拼装、非法改(组)装以及报废的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三、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人力三轮车在市区营运。严禁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驶、非法安装动力装置。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和销售电动三轮车、拼装和非法改(组)装的机动三轮车。

五、本通告所称的市区是指兴泰南路以西、永定路以北、祥泰路以东、扬州路与南通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南形成的封闭区域。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xx市交通运输局

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工商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5月1日

三轮车整治通告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管理,规范客运营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市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二、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外地号牌(含四市号牌)、拼装、非法改(组)装以及报废的机动三轮车在市区行驶、营运。

三、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人力三轮车在市区营运。严禁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驶、非法安装动力装置。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和销售电动三轮车、拼装和非法改(组)装的机动三轮车。

五、本通告所称的市区是指兴泰南路以西、永定路以北、祥泰路以东、扬州路与南通路(不含上述道路)以南形成的封闭区域。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质量技术监督局

x年5月1日

三轮车整治通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老城区三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老城区是指黔江区行政区域内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每日7:00―22:00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在老城区新华大道、行署街、城西六路、城西七路、城西八路、城西九路、解放路、丹兴路、石城路、县府路、杨柳街、民主街、联合街、建设街、黔龙街、长征路中段、长征南路17条道路上通行及停放。

三、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牌证,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下肢残疾人可使用机动轮椅车代步,但不得从事营运活动。

四、禁止利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市政、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三轮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xx〕20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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