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指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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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篇】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适用范围: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线员工。
注:新产品拓展部因工作环境限制,考勤以记录统计为准。
三、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打卡次数: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陈晨。
注:无论任何原因,到达公司和离开公司必须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需在回公司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综合管理部。
3、所有请假必须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 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必须在休假之前以电话方式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请假的审批权限:
四、缺勤:
1、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过,因非工作原因20分钟以内到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提前20分钟以内离岗者;
3)、旷工: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且无领导批准的请假单。
2、未打卡的定义:上班或下班无打卡记录。
3、对缺勤的相关处罚规定参见补充说明。
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南京普天王之电子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廿六日
指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第二篇】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
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
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
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
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6、对检举、揭发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指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第三篇】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生保证书
指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第四篇】
一、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
二、指纹签到实行每天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次;10--20/钟罚款20元/次;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工资;超过1小时以上者扣除当天工资。但迟到一次后,当天其余三次考勤必须按时考勤,若不按时考勤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全天无故不按规定指纹签到、签退,将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三天工资)。
三、指纹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指纹。实行倒班的部门应把倒班、倒休表提前报到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及各店每月的考勤单应在每月月末的26日上报下月排班值班表。
四、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1--3天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4天以上者,须由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经理和主管请假必须申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如未能按照要求请假者,一律按实际缺勤天
数做旷工处理(扣除实际缺勤天数的三倍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签到,必须填写正规的《考勤异常补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情况属实,超过三次未签到者,扣发当月全勤奖金。
六、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若恶意损坏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给予高倍经济赔偿。
人力资源部
指纹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第五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计算机软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中使用、购置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将不定期公布在公司内取得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计算机软件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算机软件购置、安装、保管、使用、升级、版权保护、废弃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和公务活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应具有合法授权。
第五条 各单位应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计算机软件名称和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情况等。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 各单位或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时,要求或者默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扩大使用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八)在单位计算机上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和未经合法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九)在重大信息系统中使用未经测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认可的计算机软件。
第八条 各单位或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其计算机上安装非正版计算机软件的,应当立即予以删除;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 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