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督查工作(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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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对中央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当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经济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促进科学发展的首要目标,确保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确保中央投资安全、透明、高效地管理和使用。根据市纪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检查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高度,认真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做到了统一思想、行动迅速,督促有关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尽快启动、顺利实施。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观望懈怠、贻误时机,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各取所需、随意变通,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性。

(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省市规定的投向。要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建设,真正办成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有利于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实事。要按照推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中央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有关标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以及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格。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检查新增投资的使用和新增项目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督促有关地方在扩大投资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认真搞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前期准备,各项工程该公开招投标的必须公开招投标、该审计的必须审计,所有项目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坚决防止和纠正上项目时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防止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等行为,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合规进行。

(四)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以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执行、变更和资金拨付情况的审核,加强对政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监督检查;要检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严防暗箱操作,严防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五)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资质以及项目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健全和完善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验收交接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过硬;特别是要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整改,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是否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几点要求

(一)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认真地安排监督检查工作,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全程监督。要从设计方案、计划资金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各个环节入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督查工作方案【第二篇】

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街道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现制订街道作风建设深化年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新规定和全区“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作风效能提升,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二、组织实施

按照区《2014年作风建设深化年明查暗访工作方案》部署和街道党工委的要求,街道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纪工委牵头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社区纪检委员共同参与。监督检查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具体实施中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查情况纳入街道年度考核。

三、督查工作重点

1、执行“八项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问题“四查四治”情况,社区台帐清减规范工作情况,以及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

2、作风效能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请假制度落实情况,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办公秩序、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和政务公开情况等。

3、街道(社区)考勤情况。重点开展对街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考勤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街道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街道纪工委牵头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资料收集和汇总,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查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督查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 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点

(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二)围绕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纠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处置扶贫物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确保所有脱贫攻坚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三)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自查。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浮拖、等靠要、推诿扯皮、不严不实、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员干部以“三严三实”的优良作风推动脱贫攻坚高效实施。

五、自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

查看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查看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区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查阅被检查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驻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工作的特殊性,建立专项台账,落实考核制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调阅财务账簿

采取“自查模式,各贫困村扶贫移民项目专项资金账务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截留、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实地查看

随机抽取被检查村扶贫移民项目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较差等问题。

(四)随机走访

随机走访被检查村脱贫攻坚工作或扶贫项目涉及群众10户。查看是否存在驻村干部和村社干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收集问题线索。镇纪委畅通举报电话、网络、来访等举报渠道,开设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网络举报专区,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定期梳理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情况,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涉及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绕索优先办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大督办力度。镇纪委强化对反映的问题绕索处置、案件处置以及典型问题的指导督办,通过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进行实地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以适当方式反馈相关主责部门,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发生。

(三)遵守工作纪律。自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区委“十二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各村要建好“三本台账”,对督查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一登记造册、督促整改、检查销号,并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查处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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