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学习以案释法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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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学习以案释法总结【第一篇】

根据《全市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院党组工作部署,我支部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上下结合、层层查摆、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剖析张坚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部门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有效监督,努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一)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

召开部门全体干警会议,党支部书记通报了张坚严重违法犯罪情况,并结合案例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在党课报告中,回顾了我们党从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形成过程。他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最后他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警示教育内容等方面对部门全体干警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结合张坚案深入学习法规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讲道德、重操守,不谋私、顾大局、淡名利、重团结、多奉献,进一步加强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二是要从张坚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全体党员就张坚案中的教训认真剖析、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行立改,引以为戒。

(二)组织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

组织部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重点学习了兴化法院顾传飞受贿案、海陵法院陈惠群受贿案两例泰州法院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学习,全体干警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大家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与通报案例类似或其他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纷纷表示要从此次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撰写学习心得

根据活动要求,部门全体在编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廉洁司法文件、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结合专题党课,立足自身实际,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撰写心得体会8篇。

(四)开展谈心谈话

支部书记围绕廉洁司法主题与全体党员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梳理了廉政风险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把牢拒腐防变“总开关”,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强化履职担当。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按要求、制度、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三是要遵纪守法。坚决洁身自好,让党纪戒尺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常思义务、多想责任,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始终在党规党纪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四是要定期自查。要充分认识自己岗位存在的风险,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每天反省、定期自查,确保不出问题。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

6月10日,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张坚以及本地区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和教训,进行自查自纠。会上,全体在职干警围绕“五个有没有”方面的问题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发言,谈学习体会,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参会干警充分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防止和克服“只专业务、想腐也没有机会”、“职务低、不管人管事,腐败离我远”等模糊认识;认识和理解了“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在开展各项业务时要讲政治、重品行,以坚定的政治信仰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一致认为要以张坚案及通报案例为戒,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端正言行,洁身自好,克己慎行,不触碰党纪国法工作制度的红线。

三、活动成效

(一)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支部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大家认识到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身体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通过案例学习,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涤,大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时刻算清楚经济账、自由帐、亲情账、名誉帐、荣辱帐,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坚定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决心。大家认识到要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必须做到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公司学习以案释法总结【第二篇】

根据《全市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院党组工作部署,我支部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上下结合、层层查摆、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剖析张坚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部门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使命,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有效监督,努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一)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

召开部门全体干警会议,党支部书记通报了张坚严重违法犯罪情况,并结合案例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在党课报告中,回顾了我们党从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形成过程。他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最后他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警示教育内容等方面对部门全体干警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结合张坚案深入学习法规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讲道德、重操守,不谋私、顾大局、淡名利、重团结、多奉献,进一步加强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二是要从张坚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全体党员就张坚案中的教训认真剖析、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行立改,引以为戒。

(二)组织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

组织部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重点学习了兴化法院顾传飞受贿案、海陵法院陈惠群受贿案两例泰州法院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学习,全体干警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大家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与通报案例类似或其他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纷纷表示要从此次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撰写学习心得

根据活动要求,部门全体在编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廉洁司法文件、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结合专题党课,立足自身实际,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撰写心得体会8篇。

(四)开展谈心谈话

支部书记围绕廉洁司法主题与全体党员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梳理了廉政风险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把牢拒腐防变“总开关”,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强化履职担当。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按要求、制度、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遵纪守法。坚决洁身自好,让党纪戒尺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常思义务、多想责任,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始终在党规党纪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四是要定期自查。要充分认识自己岗位存在的风险,时刻保持警觉,时刻敲响警钟,每天反省、定期自查,确保不出问题。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

6月10日,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张坚以及本地区干警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和教训,进行自查自纠。会上,全体在职干警围绕“五个有没有”方面的问题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发言,谈学习体会,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参会干警充分认识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防止和克服“只专业务、想腐也没有机会”、“职务低、不管人管事,腐败离我远”等模糊认识;认识和理解了“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在开展各项业务时要讲政治、重品行,以坚定的政治信仰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一致认为要以张坚案及通报案例为戒,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端正言行,洁身自好,克己慎行,不触碰党纪国法工作制度的红线。

三、活动成效

(一)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支部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大家认识到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身体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通过案例学习,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涤,大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时刻算清楚经济账、自由帐、亲情账、名誉帐、荣辱帐,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坚定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决心。大家认识到要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必须做到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公司学习以案释法总结【第三篇】

案例:在非指定场所焚烧废弃物

案情回顾:2018年2月10日19时许,龙华区某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某社区某路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焚烧物品,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出示执法证件,要求该名男子停止焚烧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制作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经现场调查,该名男子为深圳市某蔬菜发展公司聘请的菜农,正在对被丢弃于公司菜地中的树叶进行焚烧处理。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在非指定场所焚烧废弃物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配合案件调查,并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回避等权利。同时,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名男子送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名男子立即对废弃物进行清理。当日,某街道综合执法队对本案进行了立案。2018年2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同日,案件调查终结。

法律链接:本案当事人在非指定场所焚烧废弃物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清理,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6规定:在非指定场所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五千元罚款的规定。据此,应责令当事人清理,并对当事人处以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本案当事人在非指定场所焚烧废弃物,违反了法律禁止在非指定场所焚烧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规定,给市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且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应予以处罚。2018年2月11日,某街道综合执法队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书面声明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并要求尽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龙华某街道综合执法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当事人深圳市某蔬菜发展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城管提醒:施行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分类处理,是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创建文明宜居城市的必然举措。城管部门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角度出发,从严规范管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理行为。对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应放置、倾倒于指定场所内,并不得私自采取填埋、焚烧等处理措施。

公司学习以案释法总结【第四篇】

近日,应党组织的部署和要求,我认真学习和反思了以张坚案为典型的一系列关于司法腐败的案例,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深刻认识了司法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司法廉洁风险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一、通过学习张坚案的认识体会

以下是我关于本次张坚案“三个以案”具体心得体会:

1、要深刻吸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镜,对照反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筑牢防线、恪守底线,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2、要加强学习提升,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结合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思考、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自觉从小事做起,从小处着眼,不断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要严格执法,谨慎用权。深刻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谨慎使用手中权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成为一名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审判员。

4、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深化本次警示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切实维护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检视问题情况

通过本次“三个以案”的教育学习,结合个人实际,我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检查,总体上,我认为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履职尽责工作,遵守党纪国法,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问题,但经过严格对照检查,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现将对照检视情况予以汇报:

1、讲忠诚守纪律方面。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锻炼不严的问题,没有作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自身要求有所放松,仅仅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

2、工作作风建设方面。在审判工作中,主动作为意识有待加强,岗位职责就意味着责任、担当、付出,这也要求我们主动地承担责任,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而在实际工作中,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推动案件进展等方面有待提高,缺乏螺丝钉精神。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理想信念上有松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把学习当作形式和政治表态,为了完成任务,平时学习也只是满足于看报纸、读文件,蜻蜓点水,应付了事,没有真正沉下心来钻研,更没有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

2、纪律意识上有松动。没有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标准要求自己,总是觉得只要能推进工作,按时结案就没有问题,存在随大流思想,导致工作作风不过硬,不扎实。

3、担当意识上有松动。工作中缺乏主动担当精神,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担当意识,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格,不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整改措施

1、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按时参加党支部学习之外,坚持每周自学,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做人做事,从思想深处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各种诱惑,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2、牢记宗旨,做到执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力来源人民,权力必为民所用,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工作,把司法为民真正统一到实践中来,同时履行好帮扶贫困户职责,带着感情去帮助贫困户,全心全意的帮助贫苦户脱贫致富。

3、勤政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负责,强化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面对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要勇于迎难而上,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四个字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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