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案例)样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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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一篇】
近日,江门新会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会上资助120名困难职工子女,资助标准为本科2500元/人,大专元/人,高中、中专1000元/人,初中、小学700元/人。据了解,新会区工会今年将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开展多场助学活动,资助2000多名困难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读书。
今年,新会区总工会除了重点对区城管协管员、会城地区的环卫工人、公安治安员、到“四个一”帮扶联系点三江镇九子沙工联会、困难企业等困难职工子女进行助学外,还要求各镇(街、区)总工会助学10~20人,在工会经费账户或帮扶站账户开支助学款项,助学金基层负担50%,区总工会补助50%。
多年来,新会区总工会积极筹措资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截至目前共筹措资金150多万元,资助了1700多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读书。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xx大和中国工会xx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三篇】
1、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8月15日至8月31日。
2、各基层工会要按照《文昌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文昌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对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格审核并公示,确保审批材料的真实准确。于8月1日先书面或电话上报名单,并在8月20日前将《文昌市总工会2020年“金秋助学”对象登记表》、《文昌市总工会2020年“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以及本单位公示时所拍的电子相片等报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市总工会将在8月下旬举行2020年金秋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有关工会助学政策可咨询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继续开展“金秋助学”、“金秋助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即困难职工子女应届考上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生以及已在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在校高中生。具体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2.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
3.遭受突发重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
1.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
2.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2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3000元。
3.在读(包括大学生、高中生)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含职高)资助1000元,大学生资助2000元。
各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慰问标准和流程,安排资金开展助学活动,市总工会给予适当补助。
二、帮扶资金申请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工业园区工联会、职工服务站、社区工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6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各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报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按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3.市总工会经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未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困难职工,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将职工办卡资料统一送市总工会工会会员卡办公室办理。
三、活动进度安排
1.基层工会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的申报资料工作于6月25日前报送到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于7月12日前完成审核及档案更新录入,汇总基层申报资料并形成汇总表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2.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并建档的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于8月20日前核拨助学帮扶资金。
3.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在9月20日前将帮扶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4.各区工会、产业工会自行安排一批金秋助岗位活动,实施“阳光就业”计划,确实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资料要完整。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于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内容在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严格执行“先录入,后帮扶”的帮扶资金管理规定。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资金发放于8月20日前完成。
3.有条件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及用人单位可通过“金秋助岗”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勤工助学、提供见习岗位、社区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减负式”帮扶,提高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创业能力,让困难职工家庭真正脱困。
4.通过各级工会网站、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包括公示、助学对象、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并注重发现典型,宣传“金秋助学”、“金秋助岗”的励志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五篇】
按照盐城市教育工会和省、市总工会的总体要求,2007年金秋助学活动在盐城市幼儿园园内已全面展开,呈现出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大好局面。2016年金秋助学已有两名大中专学生得到捐助,捐助资金为1200元。
积极发动,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为保障“今秋助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园工会及时把“今秋助学”活动列入了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园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主抓此项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幼儿园“今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了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有计划。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延伸,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基于对“金秋助学”政治意义的高度重视,现已将“金秋助学”活动与我市“弱势群体脱贫”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了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
首先,完善助学网络,为助学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困难职工信息网络、建立了联系制度、建立了直面对接、快捷帮扶的救助活动。使工会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使最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做到了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其次,把助学活动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助对象的情况,同弱势群体脱贫和送温暖活动紧密结合,同步进行。本次活动共筹集到助学资金2000多元,资助贫困学生2名,受资助的对象都是因疾病、单亲等原因致贫的家庭子女。再次,助学活动措施得力。我们与市教育局工会、新洋办事处、盐电社区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对每一名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底数清楚,子女上学情况清楚,帮助最困难的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这次捐助的学生一名在我们盐城技师学院读书,一名在江苏省南通大学读书。通过“爱心一日捐”自愿定期捐资,建立了“爱心助学”专项基金,专用于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助学专项基金管理采取公开、透明方式,随时接受查询,定期向公布使用情况。
目前,“金秋助学”已经会全面展开,今年捐助资金已经全部送到了困难职工子女手中,一个营造“接受爱心、传递爱心、共享爱心、奉献爱心”的和谐理念、和谐氛围正在形成。这次活动,我园虽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但对于帮扶贫困职工子女入学无异于“杯水车薪“,我们一定要不断总结经验,致力于推动我园金秋助学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多样化,更好的协助党政解决各种困难职工子女的就学问题。我们相信,有上级部委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金秋助学”一定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六篇】
工会助力,梦想起航。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了解到,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已正式启动。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覆盖面更大、措施更有力、帮扶更精准。
据了解,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范围为就读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和大学(大专、高职)的全市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今年,助学工作进一步扩面增量,资助范围从大学新生、在读大学生扩大到入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高)以及在读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现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应帮扶尽帮扶。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因地制宜开展主题活动,“将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助学活动中,在受助大学生中开展以我的家、成都、未来为主题的一封家书活动,引导、勉励同学们在接受帮助的同时,展望成都未来发展,感恩奋进、立志成才,把实现人生理想与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统一起来,努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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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七篇】
活动方案一: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活动方案二: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14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才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传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14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14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八篇】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xx省地矿局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申请表》
《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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