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范例通用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言】此例“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范例通用4篇”的范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社会保障制度【第一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差距;不完善;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金为依托,为社会人员提供相应生活保障的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顾名思义就是有关农村人员生活的保障制度,这种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由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过快,导致一些制度与当下时代并不契合。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并且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但即便如此,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问题依旧很多,国家若想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农民收入相对于市民普遍较低。在我国农村,大多数的农民收入较低,与市民的收入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导致大多数农民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根本保障,许多农村家庭需要靠着国家的低保制度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城乡差距过大导致了大量的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将儿童留给家里老人看管。家中缺少青壮年,繁重的体力劳动又重新落到老人肩上,这一循环并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2.农民社会保障意识的缺乏。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较慢,教育设施、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文化素养不高,缺乏社会保障知识和医疗补助知识。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老人不了解国家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生病的时候因昂贵的医药费而不愿去医院诊治,使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3.农村社会保障的程度较低。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城乡差距较大是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发放的社会保障基金,且保障制度覆盖面小,保障的程度较低。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较高,农村的生产力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受教育程度的影响,就业率低下,即便找到工作,也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全国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导致社会保障的水平也参差不齐。4.管理制度的混乱。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方面是较为混乱的,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管理体系,大多数部门都是各自为政,而一旦出现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致使有关农民生活保障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意义上的解决。管理制度上的混乱,极大地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5.农村土地分配制度不合理。土地在农村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是农民生产劳作的重要保证。土地对农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农村居民迁入城市,一些原有的土地就此荒废,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农村土地分配制度上的不合理,有关部门审查、监管的力度不到位,才导致土地资源被浪费。

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1.加强农村家庭的社会保障能力。从目前的国家经济状况来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我国的农村人口过于庞大,有限的国家资源很难全面满足需求,导致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完善。因此,需要政府在农村建立起相对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详细调查每个家庭的情况,对有经济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的帮助,以此提高家庭的社会保障能力。2.优化土地的分配制度。土地是农村居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合理运用土地资源,有利于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相关部门应该统计农村土地和居民,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劝其让出部分土地,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样既能充分利用农村的土地资源,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没有经济收入人员的生活压力。制定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采计划,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开始将目标选在了农村的土地上,近些年来的地产开发,使农村土地相应减少。当地政府应制定长期的土地开发计划,保障农村土地合理使用。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随着改革的推进,国家也在着力打造新型农村,所谓的新型农村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村,又区别于城市的社区。新型农村是由若干个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建设、统一规划的新型社区。国家建立新型农村的目的在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在农村营造一个新的生活形态。不仅如此,新型农村还提出了合作医疗的相关措施,为新农村的居民提供了新的医疗保障,让每个新农村的居民能够享受平等优惠的医疗待遇。新型农村是节约土地,提高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的新型模式的社区,它保障着新型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新型的种植技术与理念,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4.优化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精简管理制度体系,对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部门,要有明确地规划和分工,挺高工作效率。及时纠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基层干部应多下乡走访,了解农村人口的生活现状,只有与农民近距离接触,才能更好地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这对以后的工作开展也有极大的帮助。

三、结语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科技、工业、医疗等方面在世界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大幅提高,虽然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将逐渐得到解决,农民的生活将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曹嘉。我国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研究:问题与对策[D].西安:西安石油大学,2014.

[2]高和荣。社会转型与健全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7(5):56-60.

社会保险制度【第二篇】

农村养老保险对于集体补助项无强制性规定我国曾提出集体给参保农民补助,这种补助形式是采取自愿的原则,没有强制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的集体都没有能力,或者说不愿意拿出资金对已经参保的农民给予适当的补助,这就使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降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在各县市发展不均我国县市较多,各县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不同,绝大多数县市的农村养老保险仍然是传统养老方式,即:家庭式养老。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条件有限,财政有限,导致保障水平较低;而有的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好,财政多,那么这些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做的较好。

农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部分存在拖欠行为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只是单方面的,一定要有政府和集体的参与,名单是由于不同地区集体的经济能力有限,因此集体的补助就各不相同,甚至于个别地区,集体补助在一致向后拖,没有及时到账,形成了拖欠行为。

2、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增长,收入水平的增长为我国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也就是说,农民的收入水平增高,参保能力就越强。

账户可跨地区转移农民分为很多种,纯农民的流动性可能不大,但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就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们在各个地区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后又会转向另外的城市,参加另一份工作,他们的工作为所服务的城市带来了建设,但是却不能享受服务地区的劳动者福利。因此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险投保后,可随着农民的流动一起流动,这个问题成为目前急应解决的问题。

提供信息平台,使信息共用化要实现农民投保账户的跨地区转移,首先应解决信息共用这个问题。农民的投保信息共用,才可以在各地区进行账户的转移。另外,信息共用还可以将每个参保农民的个人信息、缴费情况、领取养老金时间、家庭规模等信息公开共用,为及时更新农民投保账户现金流动性,为确定我国养老金水平等提供了一个共用的信息平台。

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参保范围由于我国农民人口众多,因此农民的思想受传统观点影响也较深,在我国农民中,往往仍然认为养儿防老才是最可靠的养老所依方式。另外,由于养老保险金的周期比较长,农民怕政策变了,担心以后老了不能领出来保险金,失去了保险金的依靠等等,这些都成为了限制农民投保的原因。因此,要宣传农民对社会养老的认识,让农民认识到在目前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大趋势下,农村养老保险才是解决最终养老的最佳方法。

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农村养老保险最基本的保障是:基金。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有个人缴纳,另外还有地方政府给予的补助,但是,由于很多地区的经济水平低,因而使得地方政府给予的补助不能及时到位,这也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增值慢的问题突显出来。要想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就应该组成专业团队,一方面督促争睹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到位,另一方面将基金投放到资本市场上,使其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增值。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机构的建设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农村人口较为分散,这就使得农村的养老保险工作问题多,比较有难度。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团队来完成这项庞大的工作,而且这个团队要了解我国的人口特点,熟悉当地人口去向等,所以在村委会中选出一部分人来进行这项工作最为合适,但为了使这部分人能够公平、公正的开展此项工作,应该明确工作的岗位职责、培训他们的工作流程,以此来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

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方式由于我国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农民每月到当地的养老金发放地区领取养老金非常不便,造成我国农民养老金发放速度也较慢。在我国,要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首先应给农民提供较为多的领取养老金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我国各个地区,网点根据农民养老金信息的网上共用化,可以查询到农民领取养老金的信息,提高农民领取养老金的速度,也为参保农民提供了便利;另外,可以给每位投保农民建立储蓄存折,在每月固定时间将应发放的养老金打入存折内,这种方式可大大提高农民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速度,并且农民可以不必要按月按时间必须去领取,农民可根据自己情况,三个月、半年领取一次都可以。

3、结语

社会保险制度【第三篇】

□社会保障水平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老龄化和部分就业的社会发展趋势。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属于中央政府职权,应纳入中央财政管理。

1月25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社会保险法治国际研讨会上,主题为《德国社会保险制度考察报告》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浓厚兴趣。会后,记者采访了该报告的撰写人——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济室戚东祥处长。

■德国是世界上社会保险制度最完善和复杂的国家之一

记者:戚处长,你好。我国已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但其中仍存在一些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你们的《德国社会保险制度考察报告》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写成的?

戚东祥:2004年10月下旬,为借鉴欧洲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有益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组织考察组,赴德国考察社会保险制度及其立法情况。参加考察的成员有学者及实务部门的人员。我是这次考察团的成员和考察报告的执笔人。考察组在德国期间,前往法兰克福歌德大学、联邦健康与社会保障部、德国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协会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

记者:你们把考察国家选在德国是基于什么考虑?

戚东祥:德国是世界上社会保险制度最完善和复杂的国家之一,其社保制度已具有100多年的历史。早在19世纪末,德国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真正意义的社会保障制度。1883年德国通过了医疗保险法,1884年通过了事故保险法,1889年通过了残疾和养老保险法。1911年,这三项法律合并为帝国保险法。1975年,德国将各种社会法规汇总,颁布《社会法典》,该法典是当今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1995年起,德国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并纳入《社会法典》。总的来说,德国已形成种类丰富、体系完备、法律健全、运行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又因为其法律传统与中国相似,故其社会保险制度对中国有一定借鉴作用。

记者:能具体谈谈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容吗?

戚东祥:德国社会保险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5个险种组成。

先谈谈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德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支柱,旨在员工丧失工作能力和进入老龄或死亡的情况下,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保障。根据法律,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2004年,雇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其月收入限额以下部分的%,由雇员自己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原西德地区雇员的月工资收入限额上限为5150欧元,原东德地区的上限为4350欧元)。超过上限部分的月收入不再交纳养老保险费。德国的养老保险不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度,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收统支,现收现支。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按照一个特定的、公开的公式计算,每个人都可能不同,主要由投保时的工作收入决定。德国以特定的公式计算出每个人不同的分值和折扣系数;国家则主要根据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物价上涨率,每年确定一次各个分值对应的养老金金额。

失业保险。原则上,任何每周被雇佣工作18小时及以上的人员都要参加失业保险。保费为雇员工资总收入的%,由雇员和雇主平均分摊。收缴的全部保费用于支付失业补助、短期工作补助和创造工作岗位的支出。所有在过去两年中交纳了12个月或者以上的失业保险费的,享受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目前,德国的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运行系统构成。几乎在德国的所有居民,都参加医疗保险。在法定保险机构的义务投保者或者自愿投保者约占居民的88%。2004年,平均法定医疗保险费为雇员月收入限额以下部分的%。保费由雇员和雇主各交一半。

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当前老龄化问题突出而实行的—种社会保险项目。法律规定凡是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自动参加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法定为雇员工资月收入限额以下部分的%,由雇主和雇员平均分摊。同医疗保险一样,当家庭中参加工作的人员投保以后,取得受保权益的子女和无收入或微收入的配偶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

事故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情况下,法定的事故保险提供保护和帮助。所有雇员和农民按法律规定都参加事故保险。所有学生和日托儿童都受事故保险保护。承办事故保险的机构主要是包括行业内所有企业的各行业合作社,保费由雇主单独支付。

记者:难怪这次国际研讨会上,一些德国专家对自己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如此自豪了!

戚东祥:是啊。德国创造了一个广泛的社会服务网络,议会、政党、法院、工会、行业协会、大量的社会政策组织和公众团体共同工作,通过建立功能强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公民自由生活。德国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充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水平相当于就业人员税前及交纳社会保险之前全部平均收入的70%,医疗保险支付所有大病的治疗费用。由于工作者参保而全家受益(即一个家庭中参加工作的人投保,投保人本人和他的家庭成员可受同样收益),目前法定社会保险体系的覆盖面为全国人口的90%左右。

在德国,政府及人民都有这样一种观念:“没有社会保障,心灵的安宁和个人的自由都是不可想像的。将现有制度保持下去并使其适应社会条件的变化,是大家共同的责任。”

■德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挑战

记者:社会条件瞬息万变,德国社会保险制度是否也遇到了挑战?

戚东祥:从考察期间和这次国际研讨会德国专家介绍的情况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目前的确面临着一些问题。

德国经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增长势头缓慢。高工资、高福利、高税收日益成为企业负担,造成产品成本高并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且,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下,就业的稳定性降低,劳动生产率提高,整个社会又将发生从不充分就业到部分就业的结构性转变。这样从社会保险的总收入来看是减少了。

另一方面,目前德国出生率较低,人口自然增长率是负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达、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的预期寿命在不断增长,社会人口趋向老龄化。据估计,从2002年大约4个劳动者供养1个退休人员,发展到2030年大约2个劳动者供养1个退休人员。同时在欧洲统一进程中,由于德国生活水平较高,赴德定居者有可能增加,会增加一部分新的社会保障支出。从社会保险的总支出来看是增加了。

收入减少而支出增加,这势必引发矛盾。因此,德国面临着继续维持原来社会保障水平的要求,同时条件又不允许对日渐减少的劳动力提高税收、多交社会保障费用的困难,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进行适当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目前德国采取了哪些措施予以应对?

戚东祥:改革的逻辑出路是或者增加社会保障费用的来源,或者控制社会保障的水平,或者双管齐下。

德国政府计划采取短期改革措施和中长期改革措施。短期改革措施包括开办、鼓励并促进养老商业保险,减轻法定养老保险的压力;对退休的福利政策进行微调,从经济利益上引导人们延长劳动时间,推迟退休年龄。中长期改革的目标是在基本维持现有养老、医疗、失业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的同时,保持雇主和雇员交费水平的稳定性,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中增大个人责任,严格失业保险条件,减少个人对社会保险的依赖性。养老保险要最终实现收支平衡,控制养老金的领取水平,限制养老保险交费的增长幅度。

■对中国社会保险立法和政策的启示

记者:戚处长,你曾在国家政府部门工作,如今又是国家立法机构的官员,对国内社会保险实践相当熟悉。在了解了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后,你认为他们的制度对我们有何启示?

戚东祥: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经过了长时间的应用和调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能为我们提供十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首先,建立社会保险体系,要坚持社会保险制度法定化。德国社会保险法律已经形成完整、复杂的体系,不仅仅是一两件单独的法案。这个体系不仅包括原则性的指导思想,也包括具体细致的制度规定。这种做法体现了法治国家的特征。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公民和企业的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因此,社会保险制度法定化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体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从运行层面看,社会保险制度在全国应该是统一的,在长时间内应该是稳定的,只有法律才能保障这个要求。

其次,社会保障水平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为社会提供很高的保障水平。因此,建立国家有限责任、个人保障充分这一可持续并且可承受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必要的。我们在一开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时候,就要明确基本思路,尽量明确法定社会福利的范围、程度和占财政负担的比重。

再次,要建立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社会保险机构,这是搞好法定社会保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难点所在。社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多个品类,在保费收缴、发放等各个环节上,每个人的情况又都有所不同。这需要庞大、准确、及时的基础数据,高效、敬业的经营机构。这对现在我国机构的管理水平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德国数据库建设及时可靠,组织机构设置清晰有序,法定养老保险的经营费率占%,工作的质量是很高的。他们以雇员和雇主各占一半的比例设置了各类保险的理事监督机构,全面公开其经营情况,避免暗箱操作,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第四,在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老龄化和部分就业的社会发展趋势。我国社会老龄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在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充分就业也不可能,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对此充分注意。

第五,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属于中央政府职权,应纳入中央财政管理。社会保障面向全体公民,在全国范围内制度、标准都是统一的。而且,社会保障工作万一出现失误,地方政府承担不了责任,最后还是需要中央政府处理。因此,中央政府应负责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工作。

社保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基金和资金管理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防范基金风险,根据各项支出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局党组的安排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协助下,重新组织修订完善了社保基金各项支出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具体操作流程,确保了基金管理和各项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拟写了《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呈报市有关领导审阅,并及时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对2006年、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查报告。通过检查就业局2006、2007年就业再就业资金会计档案及部份基础资料,就业再就业资金帐务处理基本按照会计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流程符合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对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一是从5月份以来,认真审核每一笔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支出;二是每月下旬按时会同社保局退休科审核拟退休人员资料,并对拟退休人员有关情况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保证拟退休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完整;三是对2009年每季度、每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有关支出进行审核;四是及时组织召开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保证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截止目前,共审核发放12家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万元;审核发放9家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万元;发放养老金万元,拨付丧葬抚恤费万元,拨付遗属生活补贴万元;支付职工医疗保险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医疗保险万元,支出工伤保险费用万元,支付企业生育保险费用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用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加强与社保局、就业局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对接,对各项基金和资金操作流程各环节内容进行熟悉了解,以便更能结合实际开展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等。

5、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对2005年、2006年、200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及经费拨付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二是对2009年每期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及时填写培训质量统计表,及时准确了解每期培训质量等情况。

6、对各乡镇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一是会同市财政、审计有关部门对百花湖乡劳动力分市场建设工程进行验收。二是对新店、卫城、流长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有关事宜进行现场查看。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时向局办公室报送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工作周报、月报及工作总结。二是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本局组织的有关活动。三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深刻认识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能定位,不断加强监管人员的从业素质。

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定性和严肃性,只有熟悉掌握社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各项法律法规及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基金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运行。工作之余,基金监督管理科科室人员学习了大量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掌握有关业务处理要点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应重点监督内容。

(二)积极参加我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各项学习活动,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双促进”。

三、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目前基金管理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和就业再就业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尚需进一步完善,在基金监督管理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财务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操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二)由于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有关政策和规定较多,加上自身时间有限,对社保及就业工作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尚在熟悉中,导致对有关政策的把握尺度不准,基金监管工作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从社保基金征缴、社保基金各项支出以及社保基金节余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如何有效监督基金征缴、各项支出以及基金节余一直是基金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在工作量较大、人员较少的条件下,要真正做到对每笔基金征缴、支出进行有效监督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社保和就业部门有关人员的交流沟通还不够,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沟通还需加强。

48 2526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