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高速公路工程合作合同 高速公路工程运输合同大全(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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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合作合同【第一篇】

对公路工程分包问题的法律态度,我们可以从全国人大通过的民事法律《民法典》和行政法律《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公路法》获知一二。

从《民法典》看公路工程分包

《民法典》没有对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专门的界定,一般是把公路工程的合同适用于《民法典》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对分包划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合法分包包括:一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后,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后,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同样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里合法的标准都是要经发包人同意,且第三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分包包括:一是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二是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三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这种情况无论发包人是否同意,均不合法;四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种情况无论何种理由都是禁止的;五是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这种情况无论分包单位是否是合法获得分包都是禁止的;六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第三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分包被确认是有效合同,但违法分包被确认为无效合同。

从《招标投标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招标投标法》也没有对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专门的界定,但其适用范围是包括公路工程的。

《招标投标法》对分包也是划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招标投标法》要求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果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这被认为是违法分包。对违法分包,招标执法机关将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允许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这被认为是合法分包。

从《建筑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建筑法》适用于建筑活动,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就这一定义看,建筑活动不包括公路工程,但《建筑法》第八十一条“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特别规定,将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的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

《建筑法》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但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即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允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规定了四个禁止:一是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二是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三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四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从《公路法》看公路工程分包

《公路法》是专门调整公路法律关系的,但遗憾的是这一法律在公路工程分包问题上没有规定相应的制度。

综合上述制度,公路工程分包并非完全禁止,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因此公路工程的当事人在分包问题上,应当将其置于合法状态下。当然从立法的角度看,《公路法》应当完善分包的相关制度。

(作者单位: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高速公路工程合作合同【第二篇】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三、 租赁时间:从 __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 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五、 结算单价:

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 _______元/t。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 _______元。

2、其它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3、起步运距是1公里。

六、支付办法:

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2、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3、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4、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在运输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8、若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相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

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要求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高速公路工程合作合同【第三篇】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工程合作合同【第四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国家测绘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定作人(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

级别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 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着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 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 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 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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