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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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篇1

浅谈物业管理企业规范化管理

摘要:没有规范就没有管理,管理的要害是对人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就要做到依法建章立制、确立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赏罚分明等,以确保物业管理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落实和执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物业管理企业而言,没有规范就没有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必须坚持行业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规范化管理。管理的要害是对人的管理,因此不难理解规范化管理就是要求员工在每一项工作和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因个性差异和人为因素造成工作操作的随意性,以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一、依法建章立制

由于物业管理行业的非凡性,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因而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及服务、收费标准。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职工,就应依法办事;管理人员就应学习法规、把握法规、运用法规;物业管理企业就应制订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并果断执行。要制订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就必须熟知物业管理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在平常工作中要多专心,部门的具体情况要把握,这样才知道应制订哪些规章制度,然后按这些规章制度去规范企业。规范管理是比较细的工作,对每一项工作及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规范,如客户服务人员、工程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等都要有行为规范。

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以笔者所在公司为例,员工有 《 员工守则 》,管理人员有 《 管理人员行为守则 》,公司通过 iso9002 认证,引进国际通用的管理方法,制订了包括各部门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及各类人员工作程序、工作标准、检查考核办法等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 《 蓝皮书 》,使每一个员工都可以从中找到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的答案。质保部以此为依据,每个月都要组织检查,使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并尽快采取措施处理,很多事情不等业主反映或投诉,我们就处理完了,使服务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

二、确立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

孙子兵法开篇就讲:“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败矣。”这里,“主孰有道”是决定战场胜败的首要问题。商场如战场,制胜的首要因素也在于是否有“道”,即必须有一个根本的原则和核心思想,一切管理都要围绕这一核心思想进行,这个核心思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理服务理念。

任何企业管理制度的制订都必须有一个指导原则和核心思想,它是以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与客户共赢为最终目的的;同时,根据它是着眼于长远还是着眼于近期成果,管理制度的制订也会有不同的结果;另外,任何企业制度和行为规范都不可能完全规范员工在管理服务实践中可能碰到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员工在没有规范的情况下依据企业的管理服务理念来处理问题,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统一的服务品质。可以这样说,一个企业的管理服务理念,实际上是最重要的员工行为规范。

只有好的思想才有好的服务,技术可以用钱买到,也可以慢慢学到,但一个公司的管理理念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文化却是用钱买不来的。

如笔者所在公司的管理服务理念是:“把业主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我们在管理实践中一直坚持贯彻这一理念,并将其作为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座右铭。我们要求所有的员工从“谢谢”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微笑”做起,全心全意为业主营造安全、祥和、洁净、便利的生活环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

企业制度再好,不去落实就等于一纸空文,而制度是靠人去落实的,要害是管理人员的表率作用。要把制度规范落实到位,企业管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 .带头落实规章制度,塑造好表率形象。制度落实与管理人员的意识、态度及表率作用密切相关。假如管理人员要求员工遵守制度及各种规定,而自己总是违反,那么管理者的话恐怕就很难有说服力。.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跟踪监督。管理必须是完整性的,即从开始至结尾,中间不能缺任何环节,整个过程都应受控,这才符合管理要求。管理人员把任务布置下去之后,员工是否落实了,是否按要求去做了,只有任务布置,而没有检查,当然也就无法保证工作落实到位。正常上班时各项工作按规定去做了,晚上、节假日又是一个什么情况?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一定要到各岗位上去看一看,晚上或节假日不在单位时,也可以打个电话问一问,或牺牲休息时间来单位抽查一下,看任务落实得如何。.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指导。作为管理人员,不能只看到本部门好的一面,而更重要的是要发现问题。只有发现了问题,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改进工作,从而提高服务水平。因为员工在工作层,在操作过程中,难免有制度落实不好或理解上有偏差的时候,因此导致违规操作,但可能员工还不知道。此时,作为管理人员不要一味地进行批评,而要及时组织员工培训,指导他们如何去做,注重教方法、出点子、指路子。.采用压力与激励并存的管理[fs:page]方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自觉地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四、赏罚要分明

有位管理专家在自己的管理实践中反复思考,最后终于悟出了一条最简单、最明白,然而也是最伟大的管理原则:“人们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他说:“对今天的组织体而言,成功的最大障碍就是我们所要的行为和我们所奖励的行为之间有一大段距离。”实际上他讲的就是赏罚要分明,要到位。

一个企业里,员工假如干好、干坏都一样,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定谁还去执行?企业要做到赏罚分明,就要做到对事情的处理公正、公平、公道。不管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不管是主管还是部长、主任,一视同仁、一个标准,都要遵守企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规定,人人平等;越是管理人员越要从严要求,真正做到处罚从管理人员开始,奖励从最普通员工身上体现;始终坚持引导员工贯彻企业管理理念,调动员工遵守企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的积极性。这样才能让员工信服,才有利于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使企业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化。

参考文献:

1.《 我国物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

2.《 浅谈新世纪物业管理服务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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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篇2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

引:制度建设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是保证企业规范化运行的基础。通过构建完善的企业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较为有效的制度约束规范,用制度来规范企业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面提升规范管理化水平。

制度建设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和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较为有效的制度约束规范,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企业风险的重要管理手段,缺少规范管理的企业其经营管理工作必将一盘散沙。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是保证企业规范化运行的基础,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建立健全并保持一个适应企业自身需要的规范制度体系,为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烟草行业坚持把规范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和整顿规范工作实践证明,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是坚持和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烟草行业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谈谈自己的一些观点。

1、清理修订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健全的制度体系是搞好各项管理、提高自我规范能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企业的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一个“封闭的、静止的”的系统,随着业务流程、组织构架、市场需求的变化,制度要被不断地修订、更新、废止,以保持其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适应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

当前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有的制度不严密,有漏洞,或是刚性条款少柔性条款多,或是有制度、无罚则,有制度,无考核,造成制度行同虚设;还有的单位规章制度多、杂、空,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因此,要定期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剔除与当前加强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努力从存在问题中寻找、分析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因素而产生的根源,并及时完善补充相关制度,针对本企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需要建立的要建立,需要完善要补充修改完善,已过时效的或不合理的要及时进行清理,真正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

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成效

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中,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维护制度的科学规范与完整统一,防止在制度建立中重复、遗漏和相互矛盾等现象的发生,更好地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力和导向作用,使制度更具可操作和实效性。修订完善制度要坚持边制订、边执行、边完善的原则,在工作过程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来规范工作;坚持从完善内控机制着力,注重用制度来配套,用有效监督来保障,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围绕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按质量管理要求构建制度体系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贯标,规范企业的作业程序,明确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职责和权限,预防并控制不规范的行为发生,降低企业质量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与管理意识,明确各项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的程序,促使企业的管理工作由“人治”转向“法治”,真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企业定期组织质量检查、质量审核活动,及时发现和找出经营管理活动、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有效纠正,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对照质量管理体系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明确制度目录、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在遵循规范、统一的原则下制订更加细致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现行所有制度进行分门别类、汇编成册,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任何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废止和更新。制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不是为了对外展示,更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是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相互监督、防错纠弊,促使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按照预定目标实行高效运行。

用制度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与完善,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益,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企业规范化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因此,企业必须以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为主线,严格办事程序,加强过程控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规范办事的每一道程序,防止人为性和随意性。也就是说对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均要由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来完成,不赋予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部门单独执行一项经济业务的权力,以便每项经济业务进行交叉控制,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很容易发现并得到纠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账、财、物分管,批准和执行分开,以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强化制度、程序的硬制约作用

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的工作要求,企业应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规范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按照“上一个环节没有通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要求,构建信息平台,固化流程操作,通过设置各环节操作权限,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限定办理时限,强化程序的硬制约作用。二是严格界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把公开招标要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以“应招尽招、真招实招”为重点,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三是要充分发挥预算、薪酬、“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等决策机构的作用,切实做到没有经过预算,任何人无权决定开支,决不允许把预算流于形式。没有经过薪酬委员会讨论,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工资水平。没有经过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管理委员会讨论并按规定批准,任何人不准采购和新上项目,并要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用制度来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按照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的要求,完善各级党的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用制度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网站、公示栏、座谈会、职代会的作用,增加透明度,保障员工知情权。按照建立教育、法律、制度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制定企业惩防体系实施方案,从思想上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基础。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自律、自觉、自悟、自发,努力实现“自管”、“自限”、“自纠”,用制度来保证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3、强化检查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

既要重视制度的制订,更要重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了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都是一纸空文,对推进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也是无济于事。因此,要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严格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企业要抓好日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从制度、流程、实施进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坚持“边查边整改”的原则,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钱管资产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的监督管理职能

有的企业虽然各项制度都有,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是执行时就是不能到位;有了制度却不能很好地抓落实,有章不循和执行制度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看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遵循,执行中有何成效,出现了什么问题,某项内部管理制度为什么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估计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企业应对于严格执行内部监管制度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并与绩效考核、职务升降挂钩,坚决克服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现象。构建制度监督管理职能通过四条线运行体系加以体现:一是通过财务审计一条线管住钱和物,二是通过专卖管理一条线加强市场管理,三是通过人事纪检监察一条线,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行为,四是信息技术支撑一条线管住经济运行。

强化制度执行的表率作用

提高一个企业的制度执行力必须加强制度的宣传与学习,将考核处理与教育激励相结合,规范化管理应与人性化管理有机结合。再好的制度也是人制订的,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从这个角度讲,在企业规范化的过程中,提高队伍素质至关重要,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既是领导者、管理者,同时又是监督的主要对象,要自觉接受监督,处处严格自律,要起表率作用,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办事程序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人人受监督,事事讲程序,行为受约束,管理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企业应坚持一切管理活动只对制度、标准负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是要维护制度严肃性,如果有不同意见,先执行后讨论再反馈。二是对于重复问题和典型问题,严格考核处理。三是严格实行分级管理,避免考核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同时也要杜绝护短、说情、办事拖拉等不良现象。因此,要把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作为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对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针对经营管理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认真制订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检查,强化痕迹化管理完整性和项目实施合规性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督促整改,持续改进,分析容易产生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的薄弱环节,注重抓好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效果,使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篇3

依靠统计制度建设,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这句话反映了朴素的管理思想,但其却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在当前的统计工作中,统计制度建设依旧是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劲力量。要想真正的推进统计工作不断向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保证统计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就必须进一步健全统计制度,提高统计制度在现实工作中的完整性和实用性。

统计工作的第一步就是与统计对象建立统计关系,这就需要有一套完整可行的统计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万事开头难”,如果在与统计对象建立关系这一步走的不规范,势必会影响日后的工作。当前统计工作中,在工作的入手阶段就存在统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可概括为:与统计对象建立统计关系的操作方法在统计制度的层面不完善,缺乏一些具有实际可操作的规范。由于统计法在这方面规定的不够详细,只是在大的层面上起到一个导向作用,统计制度又没有对这块工作作出具体的可执行方法,这就导致一些统计对象钻统计法律的空子,走统计制度的漏洞。

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

报统计资料。”这只是一个在高层面上具有导向性的条文,在实际工作中其实并无多少可操作性,我们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在家电下乡期间,从商务局得知某公司实际销售额已达到限额以上,当要求其填写统计调查表时,对方以自己没有达到限上额度为借口,拒绝填写统计调查表,这样统计部门就无法与其建立统计关系,也无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更无法就其行为进行处罚。在这件事情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当出现统计对象拒绝报表,不与统计部门建立统计关系的情况时,统计部门没有确定的、可执行的制度规范作为依据对其采取下一步行为,在此情况下,即使在处罚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也无济于事,因为在没有与统计对象建立统计关系时,统计部门是无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的,处罚就无从谈起,这样,处罚条例就被架空了,大大减少了对统计对象的规范作用。

第二统计局在商务局处获取的数据并没有制度的确认,在缺少制度确认的情况下统计局无法以在商务局所取得的数据为依据行使自己的职能。

总体来讲,主要就是在统计工作的开始阶段,只有统计部门主动,统计对象则主要靠自觉,虽然有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的大框架去规范其行为,但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却又不具备具体可行的办法去约束其行为。

要解决此类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统计制度层面界定统计部门获取数据的渠道。第一种思路:可以具体的做出统计局可以使用相关部门的数据权利,这就需要上级部门间的工作沟以及在统计制度上建立完备、科学、实用的取数流程,比如说是上级各相关部门间先进行沟通,在上级统计部门取得数据后将数据给基层统计部门,还是先由上级部门进行沟通,然后各级统计部门依照相关制度法规,根据自己的需要向有关部门取数。这些工作都需要有一套完整可行的制度来保证实施,提高统计部门取数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种思路:由上级部门统一印发统计报表,由统计部门具体执行报表过程,对于需要报表的企业发放统计报表。这种办法的施行需要配套的统计制度跟上。比如对于以自己没有达到限额而不填表的企业应当如何处理,现行的制度往往强调统计对象“应该怎样”,而在现实中出现情况后并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处理,如果缺少了建立统计关系这一环节,那么再完善的处罚制度也起不到作用。

二、将联合年检扩大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年检的作用。

当前的联合年检主要是对于外资企业进行的,对于统计数据的收集是比较有效的。但在联合年检中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联合年检的范围没有涉及到外资以外的一些企业,而

这些企业其实是可以用联合年检的方式进行统计数据的分享的“2024年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5篇”,联合年检没有形成制度,虽然在目前来看并没有因为联合年检没形成制度而产生问题,但将工作中一些有效地手段规范化、制度化是有益无害的。对于联合年检,我们提出以下思路:

首先,将联合年检制度化。这有利于基层统计部门对于做好准备,充分利用年检进行数据统计,同时也可以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对年检的干扰;其次,将联合年检的范围扩大。当前联合年检主要是针对外资的,并没涉及到其他企业。应当将联合年检的范围扩大到所有适合使用联合年检的企业上面,这样有利于保证统计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可避免一些企业找各种借口拒报数据。

统计制度所确定的处理日常统计问题的方法应当多样化、规范化,既应在统计制度上不断完善创新,也应在操作流程上进行优化,形成一个思路、制度、方法都比较健全的立体的统计环境,真正以统计法为导向和依据,将统计制度创新作为落实统计法的一种手段,深入到一线的工作中去。

各项制度的制定实施往往不能一蹴而就,可能会面临很多难题,但统计制度建设的决心还是应该坚定,完善统计制度的步伐还是应该加快。只要坚持去做,难题肯定会有解决的办法,统计制度的建设肯定会不断的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肯定会给统计工作带来更大的发展进步。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篇4

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自评报告

2007年7月,县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针,切实保障企业工会地位,加强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工会工作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照湖北省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结合我公司工会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会建设

工会组织建设我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成立了经费审查委员和工会女职工委员。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基础工作扎实,有牌子,有章子,有各种工作台帐,有活动记录,有办公场所,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

干部配备企业依法选举了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制度化建设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按期每五年换届选举一次,工会负责人每年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工作情况。

二. 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开展以“四创”为主题的劳动竟赛活动生产车间、班组以“创高效益,创优质量,创新技术,创低能耗”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并从工会经费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

奖励活动中获奖“能手”。

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生产车间,班组开展了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等活动,实施了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在活动中职工技能水平普遍提升。

三.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劳动合同制度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成立了职工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困难职工帮扶机制“送温暖”活动经常化,每年的春节其间,公司广泛开展对困难职工走访慰问活动,并送一定数额的慰问金。遇到特困家庭,曾经开展了全体员工“募捐”活动。充分体现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四.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按期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按期换届。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签事制度。

厂务公开制度企业开展了厂务公开工作,职工每月的工资、福利及奖罚公示于企业专栏处。

五. 职工队伍建设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今年以来,我公司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县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作为职工思想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以此深化“创争”活动内容,构建学习型

团队,培养知识型、技能型人才,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历史使命感、时代紧迫感、主人翁责任感。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合理安排好经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确定支出预算和“一支笔”审签制度,企业每年都拿出部分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群体文化、娱乐、活动。

工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健全了工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有购物登记,有使用责任人,并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资产统计表,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通过此次自查自评活动的开展,我们将逐条对照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逐一落实整改、查漏补缺,以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体系。

湖北三环制动器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篇5

xx区xx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 录

领导班子会议制度.........................................1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5 政治学习制度.............................................9 机关办公制度............................................11 接待工作制度............................................12 印章管理制度............................................14 车辆管理制度............................................16 值班工作制度............................................18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19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21 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24

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管理的若干规定..............28 机关工作政务公开办法....................................31 监督考核制度............................................33 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行为规范................................35 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国内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40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42 廉洁自律制度............................................4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警诫制度..............................48

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领导班子会议一般由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四)领导班子会议参加人员为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第六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

(五)领导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委托的领导班子成员向请假的班子

成员进行通报。

(六)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经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后由主要负责人确定。科室需要提请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须经分管的班子成员审定并提出。不按规范化程序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的事项,不予研究讨论。凡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认真准备,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班子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

(七)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

1.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重要会议的贯彻和落实; 2.研究决定本局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进行中心组学习,加强班子自身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建设;

4.研究涉及全区现代xx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xx综合执法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5.研究决定全区xx工作有关会议的召开; 6.研究决定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局组织人事事项; 8.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报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9.研究决定重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10.领导班子会议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能向上级组织报告。

(九)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需表决的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任免干部、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择时再表决。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可与其它班子成员沟通,临时处理,事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详细研究。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十二)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定、决策实施执行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对落实情况的反馈。

(十三)对领导班子会议已作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

变更的,应经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十四)办公室主任负责作好会议的详细记录。每次会议记录需经与会人员传阅,并由主持人签字。形成的决定和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归档。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教育帮扶;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4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10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以便上级党组织、纪检组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做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以《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簿上签到。(2)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局党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且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字后妥善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由党支部具体负责落实,局党组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

(2)及时汇报。局党组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

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群众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政治学习制度

为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权利运行,依法行政为重点,紧密联系国内外新形势,联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联系三农特点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和xx管理等各方面新知识,学习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廉政教育。

二、学习方式:

1.坚持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半天时间。每次集中学习时要指定主持人,做到有针对性地集中学习一些重要理论知识。

2.坚持个人自学。注重日常自学,养成学习惯。集中学习后,继续钻研,提高认识。监察室要定期检查个人自学情况。

3.坚持网上学习。凭借“潍坊干部学习网”,开展学习。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网上考试合格。

4.坚持做好学习记录。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两有”,即:有读书笔记、有学习心得。每人每月至少写1篇学习心得。

5.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发扬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学风,坚持带着问题学,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学。并联系本职业务工作的实际,写出解决问题的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

6.坚持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监察室负责考勤。凡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集中学习时因故不能到课的,应事先经领导批准,事后通过自学补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7.坚持“以考促学”制度。每个学习时段结束后,组织一次考试,公布考试成绩,记入每人学习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学习时间:

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参加学习。

机关办公制度

为严格机关上下班制度,维护正常的上班秩序,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局机关办公制度。

一、严格上下班时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

二、坚持请假制度。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上班时间外出的,科员要向科室(站)长请假,科(站)长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分管领导要向局长请假;超过一天的,班子成员及科站长均要向局长请假。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视同旷工,依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严格办公纪律。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上班时间玩网络游戏、上网炒股、聊天、下棋、打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休闲娱乐和盈利活动,一经发现,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四、坚持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为保证正常的工作运转,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和落实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五、加强自律和督导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般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加强监督检查,由办公室牵头,不定期地对全局机关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报局党组,并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

接待工作制度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为全面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本着有章可循,杜绝浪费,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接待工作要坚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节俭朴素,保证安全,坚决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禁止用公款支付各种娱乐性活动费用。

二、接待范围

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国家xx部、省xx厅、市xx局领导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来我区调研指导工作,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文化站长以上干部来局汇报工作,其他本系统、外地相应级别的人员来局联系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接待;各总会及下属单位来客,由业务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办公室负责协调局领导陪餐。

三、接待标准

来客就餐在局定点饭店安排。因特殊情况需外出安排就餐须经局长批准。

四、接待管理

(一)审批程序。来客需安排就餐的,由各分管局长通知局办公室,讲明事由、来客级别及人数,由办公室主任按规定在定点饭店安排就餐,并做好派餐记录。

(二)陪餐人员。由办公室根据来客情况,协调相关局领导和科室有关人员陪餐,控制陪餐人数。就餐后,由办公室或相关科室陪餐人员在就餐单上签字。

(三)结算手续。接待费单据需附派餐明细表,经财务审核,报局长签字后报销。

五、本制度适用于由局负责安排的接待范围,局属各单位接待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印章管理,确保印章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潍坊市xx区xx局”和“中国共产党潍坊市xx区xx局党组”章。

二、印章保管

“潍坊市xx区xx局”印章、“中国共产党潍坊市xx区xx局党组”印章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要认真负责,经常检查印章的安全和清晰情况。

三、印章使用程序

任何单位或个人盖用印章必须向印章专门管理人员说明事由,经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授权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办理。严禁空盖印章。盖章必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责任追究

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印章保管人员,是印章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印章使用程序,违犯本制度使用印章,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局管车辆用车活动中各种行为,保障局机关工作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范围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

(二)科室负责人因特殊工作需要(如上级来人陪同,区委区府安排的紧急任务等)在车辆允许情况下可以安排。

(三)财务人员取、存现金数额较大时用车;

(四)其他特殊情况急需用车。

二、车辆管理

(一)车辆管理工作要坚持公正及时、科学合理的原则,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益。

(二)乘车人员不得向驾驶人员提不合理要求。

(三)对驾驶人员要不定期进行安全意识和爱岗敬业教育。

三、驾驶员职责

驾驶人员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避免和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努力保障行车安全。

(二)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勤恳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四)不私自出车。凡因私自出车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五)夜间或公休日,安排公务用车外,车辆要入库存放。

四、保养维修

(一)驾驶人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及时检查、保养、维修。

(二)车辆维修实行定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另选维修点。车辆燃油、维修、过路(桥)费等开支实行单车核算,别由计财科负责列表汇总,每季度向驾驶员通报一次情况。

五、考核评议

(一)对驾驶人员的工作情况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评议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行车情况;

2.年行车里程、百公里油耗; 3.工作服务态度及技术水平; 4.遵章守纪情况;

5.车辆养护维修及费用开支情况。

本制度由办公室监督执行,局属各单位车辆可参照执行。

值班工作制度

为确保上下联系渠道畅通和局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特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值班人员: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岗人员除外)都要履行值班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报分管局长批准。

二、值班安排。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男同志安排夜间值班;女同志安排白天(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每轮次每人值班一天(夜)。

三、值班时间。夜间值班为晚5:00至早8:30;白天值班为早8:30至晚5:00。

四、责任纪律。所有值班人员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在保证二十四小时政务畅通的同时,要加强办公区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工作督查,对因失职、渎职贻误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

一、出勤

1.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应按作息时间提前到达工作单位,清理卫生,做好工作准备。

2.文明办公,不串岗,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当天工作力争当天完成。

3.上班时间无故不得撤离工作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看闲杂内容,不得用公用电话聊天、谈私事。因事外出者,须向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说明事由及外出所需时间。

4.班子成员出差须报主要领导同意;科室负责人出差须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其他同志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及时告知办公室,便于联系。

5.外出学习、开会、考察返回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再行安排其他工作。

6.按时下班,不早退。

7.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室人员出勤在岗情况。

二、考勤

办公室负责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保存局机关全体人员的考勤记录。

三、准假权限

1.局领导班子成员请病假、事假,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及

时告知办公室。

2.中层干部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准假;1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3.其他同志请事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准假;2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4.中层干部及以下同志休病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批,3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签批,2天以上的要告知办公室。

四、请假程序

1.依照请假天数,由不同准假权限的领导同意后执行,不得托人代请。因有急事来不及请假时,事后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请假结束后,必须按时向原批准人销假。

2.原请假天数休完后,仍不能上班需要续假时,应再按原请假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续休,否则视为旷工。

五、考勤结果的使用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取消优秀资格:

1.全年事假超过20天者。2.全年病假超过30天者。3.旷工2天(含2天)以上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2.旷工超过5天者。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预算资金管理

第一条 各项经费开支由科站把关,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签字报销。

第二条 房屋维修费,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费用开支由分管局长、相关科室、财务科研究,报局长审批后办理,万元以上的大项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方可办理。

第三条 办公室管理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严格控制使用,购买较大型办公用品及工作设施,单件在200元以上,由办公室提出预算,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后办理。

第四条 车辆维修费。一次维修费不足500元的由车辆使用科室提出预算,财务科审核,一次维修费500元以上的,车辆使用科室提出预算,财务科审核,局长审批后办理。

第五条 会议、接待费。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大型会议由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上级及外来人员实行对口接待,局长审签

报销。

第六条 出差补助费。依据财政部门规定的出差补助标准执行。

第七条 专项经费继续执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分管业务的局长审核,局长审批,财务科监督实施。

第八条 学习培训费。由组织派遣的学习培训,费用按规定从公用经费中报销。干部、职工为晋升技术职称以及为考取第二学历或学位参加的各种学习、培训,其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第二章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第九条 除财政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常拨款、专项拨款、基建拨款外,所有的资金都属于预算外资金。

第十条 局属各单位预算外资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权的前提下,由局统一管理,统一记帐、分户核算,严禁各单位自设帐户和小金库,更不能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按财政部门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xx执法单位的罚没收入,实行罚交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章 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基本建设资金要按基本建设管理要求,设立基建专户,专帐专款专用。

第四章 局属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局属所有资产,各单位都要使用管理好,不得擅自转移或变卖。确需处理的较大型资产,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处理,收入交财务科纳入局资金管理。

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使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干部应坚持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被选拔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献身现代化事业,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被选拔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一)在近2年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或近3年考核中定为称职等次以上。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

四、选拔任用方式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

五、实行干部轮岗制度

为了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形成干部队伍正常流动的新机制,避免干部在同一职能岗位上任职时间过长所带来的弊端,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周期一般为3—5年。

六、选拔任用干部纪律

(一)必须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免事项。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集体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与自己关系密切的身边工作人员。

(五)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六)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七)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九)不准拒不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任免的决定;

(十)不准超职数限额配备干部。

七、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能力;

3、工作作风;

4、工作效能和业绩;

5、廉洁自律。

(三)考核程序:

1.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述职,其他人员在本科室述职。

2.经述职,根据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

(四)依据民主测评情况,局党组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交流轮岗、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管理的

若干规定

为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xx部门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增强自身素质

(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本领。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以及有关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一)忠于职守,恪尽职守,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

(二)办理公务要认真负责,讲求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对局党组安排部署的工作,要认真抓好落实,对领导的批示事项,要抓紧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要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擅离职守,积极参加局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服从节、假日及夜间值班安排,不得离岗、脱岗。实行有事外出逐级请假报告制度。

(四)所有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个人创办或带薪承包经济实体,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各种活动。

三、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形象

(一)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要公道正派,言行一致,团结同志,互相帮助。

(二)严于律己,自尊自爱。不得参与各种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各种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发生。

(三)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不讲排场、比阔气;外出执行公务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四、实行政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坚持依法按制度办事。所有支出项目及重大事项,均由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研究,拿出初步方案报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监督检查

局里成立机关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机关工作政务公开办法

为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务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内容

(一)上级党组、政府的法律、法令、法规、指示、政策。

(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全局性、指导性的工作安排。

(三)局党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工作事项。

(四)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情况及个人生活重大事项。

(五)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岗位竞争上岗及交流情况。

(六)机关重大收支事项。

(七)车辆燃修费、耗油量及行驶里程。

(八)全体人员的出勤情况。

二、公开形式及要求

(一)召开科室负责人或全体人员会议,及时将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指示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全局性、指导性的工作安排,传达到全体人员,以克服工作的盲目性

(二)党组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7日内通知到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局属单位,使任务落到具体科室和人员。

(三)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情况及个人生活购、31

建、租房、购高档家电、家具、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自费出国、自费上学,购车、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的,以及其他自己认为需要向组织申报的事项等。可在一定的会议上通报或公开张贴。

(四)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科级岗位的职位、条件、程序、计分、面试等结果及时公开;人员交流的程序及时公开。

(五)机关财务重大开支在一定的会议上公开或张贴。

(六)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定期张榜公开。

三、监督办法

上述公开事项,机关全体人员均为监督员,有问题或建议可直接向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反映。各科室要定期召开会议,虚心听取不同意见,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政务公开真正反映客观实际,让群众放心满意。

四、加强领导

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办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要跟上督查落实,及时发现政务公开中的经验和不足,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实开展。对领导不力,工作被动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确保政务公开办法的贯彻落实。

监督考核制度

为健全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内容

1.全局人员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情况; 设施、竞技xx等重要项目的实施情况; 3.中层及以下干部的绩效考核情况; 4.政务公开的相关事项;

5.领导班子会议决定需监督考核的事项。

二、监督方式

1.局管理规范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深入农村基层,跟踪检查监督,重点对决策权、执行权和资金使用强化监督;

2.区xx局会同财政部门对xx投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原则每年检查一次。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立项前、实施中、竣工后三次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收群众监督,加强社会监督。

4.在局办公楼门厅内设臵意见箱,积极听取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监督考核工作水平。

5.局管理规范化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对管理规范化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多渠道征求意见,并与年终考核、干部选用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xx局成立管理规范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负责“管理规范化”的具体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局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和为农民服务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行为规范,是指导局机关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

第三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当好表率,遵纪守法,廉洁勤政,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四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必须克己奉公,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禁止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影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接受下级和基层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土 特产和其他礼品;

(三)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四)占用局属单位的房屋、车辆、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

(五)让下属单位出资或部分出资为自己配备通信工具和交通工具;

(六)由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电话月租费、交通、餐饮、娱乐、购物及子女上学等费用。违反本条规定的,除责成其进行经济退赔外,按照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当年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得提升职务。

第五条 局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严禁违反规定谋取小团体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

(二)擅自制定收费罚款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乱摊派;

(三)未经批准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到局属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搞有偿服务;

(四)向被服务单位和职权范围内的单位摊派各种费用,为本单位索要经济赞助,乱摊派、乱集资;

(五)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单位强行推销部门自办报刊及其他违反本条规定的,除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依法收缴非法所得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当于本人1-2个月基本工资的罚款,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年内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六条 掌管项目审批、业务洽谈、资金分配、证件发放、公务员录用提拔调动等方面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自觉接受监督,不得索要和收受贿赂。

第七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维护政令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抵制或变相抵制上级党组、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命令,或阳奉阴违,另搞一套;

(二)上级党组、政府和局党组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有明确贯彻时间要求的,未在指定时间内贯彻落实;

(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导致决策失误。

违反本条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决定,如对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局党组主要领导反映。不准拒不执行,不准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护群众利益,刻苦工作,勤政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办事的基层干部群众或外单位人员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二)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三)不作深入调查研究,主观臆断决定问题,造成严重工作失误;

(四)失职渎职,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损失或诱导严重事件;

违反本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及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

(三)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打麻将;

(四)工作消极,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违反本条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局机关领导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办公技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认真负责,抓紧办理,不漏办、不迟办、不误办。

(一)对基层单位或局属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或批复;

(二)需要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事项,应当在5日内转报有关部门,15日内予以答复或批复;

(三)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事项,应当按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局机关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或进行工作总结时,要对照本规范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国内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领导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处理涉及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下列事项时,必须主动提出报告。

(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二)自购、自建、自售、出租、借用住房的;自费装修住房所需费用按市场价总值超过5000元的;

(三)购臵高档家电、家具等物品单价在4000元以上的;

(四)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

(五)自费出国(境)的;

(六)自费上学的;

(七)单位购臵的车辆归个人固定使用,或个人长期借车,或自购、销售机动车的;

(八)配偶、子女农转非或工作安排、调动的;

(九)其他自己认为需要向组织申报的。

xx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办理以上事项时,如无特殊理由,必须在事后15天内,主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表》,报请局党组监督。局党组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高档贵重物品,确属难以拒绝的,礼品只限于一般的纪念品。收受的礼品不论价值大小,参加活动结束后5日内,一律交办公室登记,填写《领导干部国内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表》。

所收礼品价值不足100元的,当事人留用;超过100元的上交办公室公用。办公室不能用的折价卖给个人,款交出。

三、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情况和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统计,按规定上报。

四、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公务活动收受礼品情况要如实上报,对弄虚作假或报告严重失实的,要视情节轻重报请区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上述人员中,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口头述职述廉报告,其他成员可进行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二)述职述廉工作开展的时间。每年年终,结合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

(三)述职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局属单位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组织人事科要派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省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基本依据。

(二)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42

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主持,邀请区纪检组派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包括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局党组认为需要时,可适当扩大。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评议表、测评表,设臵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

(四)报告工作情况。局党组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区委组织部和区纪检组。

五、工作要求

(一)发扬民主,突出整改。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前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于监督。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局党组将在调查核

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三)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同时,又要注意与已有的监督制度相衔接,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规范工作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纪要》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xx局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精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的学习、教育和监督工作

(一)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

议,研究解决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廉洁自律监督作用。经常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六)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规定要求自己,起表率作用,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在经商、办企业等提供方便。

(七)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预防职务犯罪。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八)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不谋私利,不玩忽职守,不违法违纪。

(九)坚持以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事。要敢于坚持原则,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动,不畏强权和暴力,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树立起良好部门形象。

(十)机关党总支负责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和反馈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体党员对领导干部要敢于监督、勤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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