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经典散文(精彩8篇)
史铁生的散文以细腻的情感和深刻的思考,探讨生命、时间与存在的意义,令人深思与感动。难道生活不正是如此吗?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史铁生经典散文相关范文,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铁生经典散文 篇1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史铁生经典散文 篇2
读过很多散文,但最喜欢的仍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那是他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了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古人尚知“留须蓄发”,谓之“父母所赐”,我们当代青年又岂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走了过来,文坛上多了一个新秀。当他的第1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要恪守的教诲,只是让他活下去,简简单单真正做到善待生命。作者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很遗憾的是,他的母亲再也不知道了,已经永远在天涯守护着他。
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很多东西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才知道他的珍贵,但有时已经晚了。对待自己的父母更是如此。“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引自《韩诗外传》),何必要让自己感到悔恨时才醒悟呢?还是父母在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狼且有反哺之事,何况人呢?且父母在乎的也不是你对他们多好,而是希望你过得好。文中作者多次问到:“我为什么要活着?”我在自己内心深处回答的是: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
其实史铁生在文中不但写了自己感受到的母爱,还有老夫妻间的恩爱,兄长对弱智女孩的关爱以及作者对女工程师的敬爱等等,这些丰富的感情足以升华人的心灵,拉近人的距离,温暖社会关系,这些都是生命的意义,都是让人坚强的理由。文中充满了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对生命目标的探寻,鼓励人们善待生命,善待生活。
史铁生散文 篇3
关键词:史铁生;生命体验;灵魂;回声
中图分类号: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740(2010)03---0212---03
史铁生,当代著名小说家,兼写散文。1951年出生,18岁下乡去陕北插队,后双腿瘫痪回到北京,曾在街道工厂做工。1978年开始学习写作,1983年加入中国作协,短篇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后多次获奖,成为中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在散文方面成就很大,《我与地坛》成为当代散文最有影响的名篇之一,曾出版多部散文集。
史铁生的散文影响很大,他身患残疾坐在轮椅上,以超然冷静的情感方式,表达自己对于世界和人生的睿智性思考。他的散文大气而深远。平和而流畅,深得艺术与人生的真义。他是当代中国散文写作的大手笔。
一、冷静达观的自我写真
史铁生散文最重要的篇目是《我与地坛》、《好运设计》、《文革记愧》、《我二十一岁那年》、《爱情问题》以及长篇随笔《病隙碎笔》等篇。他的散文大幅度地展示自我的精神历程,写出了一个特殊人生境况中生存的深切感受。史铁生面对自己的悲剧性遭遇,在散文写作中进行了极为充分的表达,他把不幸的人生经历写得真诚感人,但他作为作家虽身处逆境却是从容不迫,冷静达观。在一系列散文创作中,史铁生反复写到自己的人生遭际。真实地反映了作为一个不幸者的心路历程。
《我二十一岁那年》一文结尾这样写他对残疾的态度:
21岁过去,我被朋友们抬着出了医院,这是我走进医院时怎么也没料到的。我没有死,也再不能走,对未来怀着希望怀着恐惧。在以后的年月里,还将有很多我料想不到的事发生,我仍旧有时候默念着“上帝保佑”而陷入茫然。但是有一天我认识了神,他有一个更为具体的名字――精神。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从医院被抬出来,人就残疾了,从此再也不能行走了。这是非常残酷的现实。尤其是21岁,刚刚走向成熟就失去了行走的双腿,对于一个人来说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的。而当他陷于迷途的时候,他却找到了“神”,这个神就是人的“精神”,于是他从一种生活和生命的深度中理解了自己的不幸,而且在此基础上理解了他人,理解了人生的本质。《我与地坛》可以说是面对自我不幸在人生命运上的大彻大悟:
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有一个长到20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还是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这是对母亲的理解,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要加倍的。所以母亲的不幸就减弱了儿子的不幸,与母亲比起来,儿子的不幸又算得了什么。这种苦难人生的精神境界是崇高而明智的,史铁生在散文中为我们悟出了一种达观的人生智慧,他确实找到了“神”。他从自身的人生经历开始,进入了对于生命深度理解的境界,他的散文有了一种醒世但又达观的透彻,是一种可贵的哲理的升华: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足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
如果说作家参透了世界和人生,那么他主要是从真实的自我体察了命运所包含的偶然性,无公道可言,没有什么道理好讲。史铁生不是怨天尤人,而是冷静平和地看待一切事物间的对立统一,把一切难以理解的东西都找到了让人可以接受的答案。而这种深刻的感悟都是与他对自身命运达的观态度分不开的。
长篇散文《好运设计》是史铁生最重要的散文力作之一,是作家在经历了人生苦难和悲剧精神的炼狱之后走向美好人生境界的心灵展示。他把人的美好理想设计在来世,那么多机会和可能,是一片光明的景象。其实人活着就是一种心态,史铁生是用一种理想的方式把自己从悲剧的人生状态中解放出来。他把希望寄托在来世,不是精神的虚无,而是生命需要的实在:
譬如和朋友们一起去野游,满心欢喜妙想联翩地到了地方,大家的热情正高雅趣正浓,可我已经累得只剩了让大家扫兴的份儿了。所以我真希望来世能有一副好身体。今生就不去想它了。只盼下辈子能够谨慎投胎,有健壮优美如卡尔・刘易斯一般的身体和体质,有潇洒漂亮如周恩来一般的相貌和风度,有聪明智慧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一般的大脑和灵感。
在表达自我的一己情怀时,史铁生写自己的不幸人生现实主要是为了构建一个在苦难基点上的和谐达观的人生态度,是把悲剧作为重要的人生和生命的反思内容来对待的。一个优秀的作家的目的,不是把苦难和不幸展示给别人看,而是把这种不能回避的人生现实送到充满生机和希望的阳光地带。
二、走向深度的生命体验
史铁生的散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人生和生命的体认,而是一种形而上的,由深邃的意境中出发的,具有浓郁宗教精神的生命体验。我不是说史铁生是哪一个教派的信徒,而是说他从许多终极关怀的意义上找到了一种看待世界,看待自我,看待生存和生命的立足点,进而他有了一种超越现实的哲学意识,获得了生命生存的大自在。
在《我与地坛》的结尾中,史铁生对生存和生命的状态进行了极为精彩描述: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好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巳吹响…。
史铁生散文 篇4
选择文学写作并且死而后已,以此作为个人生命过程存在的那一份坚守、那一份价值与那一份美丽,这是与史铁生个人坎坷的悲剧命运因果相关的必然。他于1969年到延安插队,1972年因病双腿瘫痪回京,这是他第一次大病。但他没有因此消沉,而是选择了文学作为人生追求与谋生的事业。后来又患肾病并得了尿毒症,每周需透析两三次方可维持生命,这是他第二次大病。对于常人来说,如果先后遭遇瘫痪与尿毒症,其精神很可能早就被击垮。但史铁生却看破生死,坦然处之,始终以写作作为自己的第一生命,并且坚守了30多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生命的奇迹;这不能不说,是文学信仰创造了他的生命奇迹。在他的作品里,有许多是以残疾为主题和题材来表达他对生命、命运等许多问题的感悟的,如《我们的角落》《命若琴弦》《病隙碎笔》等等,这些准“非虚构小说”,以作者的个人性、题材的亲历性、生命的揭秘性和故事的猎奇性,丰富了“非虚构小说”以作家自我生命为本位的创作理念与经验。(从上世纪80年代在中国翻译出版美国学者约翰・霍洛韦尔的《非虚构小说的写作》起,至今,理论界一直在讨论非虚构小说创作的话题,今年3月21日的《文艺报》还推出了“非虚构”的整版讨论)而以地坛为题的《我与地坛》和《想念地坛》,则是作者感悟自我生命最为真实、最为深刻的作品。
地坛,又称方泽坛,位于地坛公园内,始建于明代嘉靖九年即1530年,为北京五坛中的第二大坛,坐落在安定门外东侧,与天坛遥相对应。地坛是一座庄严肃穆、古朴幽雅的皇家坛庙,是明清两朝祭祀“皇地祗神”之场所,也是中国最大的“祭地”之坛。自然,遭遇生命劫难的史铁生到地坛这祭祀圣地不是祈愿祈福,而是为了沉入个体生命的思考。这里笔者必须简要地提及《我与地坛》的内容,以帮助读者深入理解《想念地坛》的思想。在《我与地坛》里,作者将15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散步”的思考,通过如“我”与地坛的宿命、“我”母亲因“我”而与地坛生成的宿命、“我”眼里地坛春夏秋冬的四季变幻的景观以及一对常年相伴的老夫妻和偶遇的痴傻聋哑少女等等意象,将15年来关于生与死、灵与肉、命与缘、福与祸的纠结以及纠结生成后的痛苦与困惑,像“天问”式地、隐喻般地表现出来。如果说《我与地坛》的作者还浓浓郁郁地纠结在痛苦和困惑中间,还没有完全摆脱宿命思想的话,那么11年之后写作《想念地坛》的作者则进入了一个豁达、澄明的境界了。
史铁生对过去来地坛散步的重新认识,首先书写的是精神升华到豁达的境界。这里必须说明的是,作者写这篇散文的时空视角,是对既往的“我与地坛”的回望与反思,写作时他人并非在地坛,其思想是在天马行空的“想念”之中。他通过回望与反思,悟到的最重要的关键词是“安静”。――“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在史铁生的反思里,地坛是安静的,又是不安静的。就地理的自然环境而言,这里毕竟是游人稀疏的公园,“喧嚣都在远处”;但地坛毕竟有它春夏秋冬的生机和故事,故而它的安静“并非无声”。作者之所以深深感到它的“安静”,感到它的“与世隔绝”,是因为它的安静,让自己有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动”:“摇了轮椅,一次次走来,逃也似的投靠这一处静地”,而且让“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到生命的原点”。也就是说,地坛的安静让身患绝症的作者反复考量自己的生命长度,反复考量自己的痛苦与困惑,反复考量苦难对生命意志的验证,让自己残留的生命得以重新开始。这正是地坛对自己最彻悟、最恩惠的赐予。作品中有一段关于生命死亡的想象:“我记得我有了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于是乎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恒久,辽阔,但非死寂,那中间确有如林语堂所说的,一种‘温柔的声音,同时也是强迫的声音’。” (这里是引用林语堂写基督教的文章《火光的威严》中的话,来表达他如受到神灵启迪而感悟生命真谛的这种状态。林文原话是:“他用一种真正高贵的声调,例如‘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这是耶稣温柔的声音,同时也是强迫的声音,一种最近二千年来浮现在人理解力之上的命令的声音。”)其实,这些描述表达了作者借助西方宗教来感悟人生、看破生死的淡定、从容和彻悟,死并不可怕。死如睡眠,每个人夜里沉沉睡熟,意识无存,全然不能感知外在世界,就是小死而已;也就是听从那耶稣“温柔”“强迫”的“声音”。于是作者终于明白了,选择生还是选择死,这本身并不可怕。如果怕死,只看到“绝路”,只想到“怎样去死”,怀着百般无奈去死,这是可怖的;如果赖活,苟且做一堆徒悲人生、死乞白赖的“行尸走肉”,这也是可悲的。在作者看来,以上两种情状都不可取,否则才是真正的人生悲剧,才是精神上的侏儒。――史铁生就这样“仿佛走回到生命的原点”,豁达了,顿悟了,柳暗花明了;于是他就有了“绝路”之后的生“路”,即有了自己明智的发现与选择:文学写作。如他自己在作品中所说,“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因身患残疾或沉疴而选择文学创作的作家的故事很多。在外国,写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苏联作家保尔・柯察金、创作《骑鹅旅行记》并获得第九届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女作家拉格洛夫,都是读者熟悉的例子;在中国,写下《轮椅上的梦》等长篇小说的张海迪,写下22万字自传体小说《只要生命还在》的大连作家刘海英,拄着双拐、只能站在电脑前写作的武汉作家曾文寂,那位38岁患了“进行性肌肉营养不良”之不治之症的广州女诗人林爽英(笔名),那以两腿残疾、写出《兵变1938》电视剧的郑州作家郭亚平,还有北京的被网友指称为“第二保尔”的段云球、新疆因遇车祸而靠肩膀的带动在电脑上码字的郭丞……灾难之后,他们反而让自己的生命在文学的天空中更自由地飞翔。在他们中间,用哲学来解读自己残疾的生命,唯史铁生一人。归根结底,是地坛的安静让史铁生在冥冥之中悟出了“向死而生”的哲学。他从鲁迅身上继承了“绝望反抗”的思想和精神。鲁迅以《过客》中的过客形象,演绎了明知前路是“绝望”而偏执向前奋进、并且拒绝养息与拒绝他人施舍的“向死而生”的哲学。他说过:“《过客》的意思……即是明知前路是坟而偏要走,就是反抗绝望,因为我以为绝望而反抗者难,比因希望而战斗者更勇猛,更悲壮。”(鲁迅1925年4月11日致赵其文函,刊《鲁迅研究资料》第9期)在《野草》中的《影的告别》《求乞者》《死火》《颓败线的颤动》《这样的战士》等等篇章中,同样演绎了这种面对死亡的人生哲学。鲁迅逝世前10年期间,其身体一直处于亚健康状态;可他为了医治与重铸国人的灵魂,而与帝国主义、反动统治当局的帮凶与帮闲进行着不懈的斗争;他把自己的身体比作“病叶”,即使将坠,也要面对自己的人生,“在极短时中相对”。(见《腊叶》)笔者以为,史铁生的“向死而生”与鲁迅的“绝望反抗”的生命哲学是一脉相承的。他也是“反抗绝望”。当他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而在反抗宿命、追索人生意义时,就必然进入豁达的人生境界,也就能达到常人难以达到的“宁静以致远”了。如同他自己所描述的那般淡泊宁静:“有时候我设想我的墓志铭……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扫尽尘嚣。”(《病隙碎笔》)
史铁生对地坛的回望与反思,其次是精神上升华到澄明的境界。所谓澄明,是指人的精神世界澄澈如水、磊落光明。作品以很多篇幅抒写与诠释着个人写作的意义。作者借用了一个“写作的零度”的概念,从多方面书写他的彻悟。零度写作,这个命题来源于法国文学理论家罗兰・巴特1953年发表的1篇论文《写作的零度》。所谓零度写作方式,多指作者在作品中不掺杂任何个人的想法,完全是机械地陈述。零度写作并不是缺乏感情,更不是排斥感情;而是将澎湃饱满的感情控制,降至冰点,让理性得以升华,从而让作者得以客观、冷静、从容地抒写。史铁生认为这个概念“已经契合了我的心意”“在我想,写作的零度即生命的起点”,即生命的开始、人生旅途的重新出发。首先,他感到写作之于他,是“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终于的寻求,即灵魂最初的眺望”。也就是如他在前面所说,他在地坛思索自己生命何去何从之疑难的时候,忽然想到用笔来书写自己,“不考虑词句”“也不过问技巧”,就是一味让自己的思想情感命笔驰骋,如此获得了“忽临的轻松和快慰”,进而让生命“时来运转”,获得了信实的支撑和眺望。其次,史铁生对“写作的零度”言说个人的理解:回到“零度”,就是“重新过问生命的意义”;他从现代荒诞派作家罗伯・格里叶和创作《等待戈多》的贝克特身上,“笑遇荒诞”并以自己的体验读到了写作的荒诞感及其守望荒诞,因为荒诞“逼迫你去看那生命固有的疑难”,而去冷静地追寻与确认自己生命的价值。再次,作者联系当前文坛现状,批评与“写作的零度”相悖的功利主义。什么“弃心魄的困惑于不问”,什么把写作“变成潇洒”“变成身份或地位的投资”,什么“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等等,这些无疑都是在写作方面绝对功利主义的表现。作者现身说法,用他在《八子》和《务虚笔记》中都写过的一个人物,形象地说明并批判这种功利主义是“天赋的诡作”:一个孩子用“我第一跟谁好,第二跟谁好”排座次的方式就轻易赢得了权力,建立了自己霸权的秩序,而且获得了“我”和另外很多孩子的“阿谀”和服从。史铁生用这个例子表白自己,写作时追求的、恪守的是“写作的零度”,是一种作为作家的灵魂自省与匡正时弊的批判精神。以上三个方面,是作者对“写作的零度”的理解和理念:写作让自己的生命超越残障、重新开始,让自我涅之后重新拷问生命的意义,让自己面对物欲横流的世俗世界而拒绝功利主义。这些都表现了史铁生写作时的精神达到了澄明的境界,而且是全盘的澄明。诚如铁凝所说:“诚实与善思对活着的人是多么的重要。他坐在轮椅上那么多年,却比很多能够站立的人更高、更高。他那么多年不能走太远的路,却比更多游走四方的人有着更辽阔的心。史铁生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他当得起‘伟大’这个词。”(《别样生日聚会追忆史铁生铁凝赞其为伟大作家》,中国新闻网2011年01月04日)
面对于个人的生死,史铁生可以做到豁达;面对灯红酒绿的物欲世界,他可以做到澄明。在他的“想念”和反思里,还有更深度的抒写:地坛是作为他个体生命体验的精神家园予以抒写的,换句话说,地坛是他美好精神家园的符码。他反复强调的“回到零度”,就是回到他的一个理想的、至高无上的自由精神的家园。因此,在作品的结尾部分,作者意味深长地强调只有回到地坛式的“安静”,才能回到“零度”,因此才能恪守“我”自己的“精神家园”。惟其如此,他在人格情操的修炼上提出了两个“放弃”、一个“柔弱”的恪守原则。所谓两个“放弃”,就是放弃“强力”,放弃“阿谀”,就是指弃绝“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弃绝“名人,强人,人物”,以及弃绝为获得强势而在人际关系中的阿谀奉承、投机取巧、争权夺利、欺世盗名等等庸俗作风。所谓“柔弱”,就是指矜持谦谦君子的正直善行的人格,即代表着亿万普泛人群(相对于官场和商场的强势,可谓弱势群体)的自然人性,就是面对官场人格、商场人格及其阿谀奉承、投机取巧等等作风而反道使然、我行我素,就像他描述的地坛里的那些老柏树那样:“历无数春秋寒暑依旧镇定自若,不为流光掠影所迷”。作者明确强调,这种“柔弱”是“万物的美德”;它并非软弱,“是信者仰慕神恩的心情,静聆神命的姿态”。“柔弱”之中关键一个字是“柔”字,这是温柔敦厚的诗教之“柔”,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修炼之“柔”,从这方面理解,史铁生所恪守、矜持和赞美的,其实是中国传统的“温柔敦厚”的人格襟抱,既表现为外在的柔弱、儒雅和敦厚,又表现为内在的一种从容、坚韧和强大。作者从感悟自我精神世界的豁达、澄明,到顿悟人格操行的自我恪守和矜持,分明是进入到哲理境界,这就把对地坛的言说书写,引向思想的深刻和诗意的深邃。而这种人格境界是十分强大的,面对“权”本位官场人格和“钱”本位商场人格的强势,可谓是无坚不摧。作品最为给力的一笔,是把这种人格力量给以了斩钉截铁的肯定:“但要是‘爱’也喧嚣,‘美’也招摇,‘真诚’沦为一句时髦的广告,那怎么办?惟柔弱是爱愿的识别,正如放弃是喧嚣的解剂。”显而易见,作者认为在社会日益商品化、经济日益市场化、道德日益侏儒化和审美文化日益媚俗化的今天,惟有坚守、矜持两个“放弃”和一个“柔弱”的处世原则,才是正直爱国、深怀良知、有所作为的知识精英们所拥有的护身法宝。
《想念地坛》的书写和表现是诗性和诗意的。读这篇散文,如果按照传统解读文本的习惯思维定势,去寻找时间和空间的叙述逻辑和常用的叙事的方法进行条分缕析,那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作者将记叙、描写、抒情、议论融为一体,听凭心性自由的、随意的抒写,字词句章似乎显得杂乱而且无序。其实,贯穿其中的是作者的哲理感悟与伴随感悟生成的激情。一般常见的散文是按照作者的感觉来写,故而有它常见的时空叙述逻辑和叙事方法。而在这篇散文中,作者是写形而上的感悟而非写形而下的感觉;作者让形而上的哲理诗情成为内在的驱力,统驭全文,故而读这篇散文分明感觉到作者一气呵成的气势和浑然一体的气概。――这里可以一斑见豹,可以窥见史铁生整个散文的大体风格。当他超越时空与生命的哲理与热烈澎湃的诗情交融,如山洪决堤、喷薄而出的时候,那就如他自己所说,再也来不及考究“词句”与“技巧”的形式,而是直摅心性、一泻千里、淋漓笔端、随物赋形;表现的则是心灵的真实、思绪的奔腾和文本的浑然透明了。形式和内容在很多时候存在着“二律背反”现象。在一般情况下,两者辩证统一起来,很难说是孰重孰轻,是内容第一还是形式第一。(传统称内容决定形式的理念是不科学的)可偏偏有史铁生《想念地坛》式的个案,当豁达澄明的心境进入到叩问人格襟抱的时候,他那“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的、山呼海啸般的哲理诗情,就让作品的表现形式仿佛退居“第二位”,而完全被吁请和被“臣服”了;也因哲思的深邃与博大,使一些诸如“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你就回到了零度”等等哲理性的箴言警句,错落于段落之中,蔚然成为与内在的哲理诗情相得益彰的文章气韵。这内容消解形式、颠覆形式、大于形式的错谬,正好暗合了巴金很另类的“无技巧境界”的理念。(原话是“艺术的最高境界是无技巧”,见《探索集》第127页。当然,也可为其辩解为至巧近拙的“无技巧”形态)史铁生与巴金灵犀相通,共持共识一个偏激得颇有哲学意味的创作理念:即散文的形式技巧可以忽略不计,但真情实感永远是它的灵魂和生命,舍此,便没有散文的佳作精品,也便没有散文的形式技巧和诗性诗意的魅力了。
史铁生在《想念地坛》里给读者做人与作文两方面的启示,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史铁生经典散文 篇5
我曾经写过:人与人的差别大于人与猪的差别。人与猪的差别是一个定数,人与人的差别却是无穷大。所以,人与人的交往多半肤浅。或者说,只有在比较肤浅的层面上,交往是容易的。一旦走进复杂,人与人就是相互的迷宫。这大概又是人的根本处境。
我常常感到这样的矛盾:睁开白天的眼睛,看很多人很多事都可憎恶。睁开夜的眼睛,才发现其实人人都是苦弱地挣扎,惟当互爱。当然,白天的眼睛并非多余,我是说,夜的眼睛是多么必要。
人们就像在呆板的实际生活中渴望虚构的艺术那样,在这无奈的现实中梦想一片净土、一种完美的时间。这就是宗教精神吧。在这样的境界中,在沉思默坐向着神圣皈依的时间里,尘世的一切标准才被扫荡,于是看见一切众生都是苦弱,歧视与隔离惟使这苦弱深重。那一刻,人摆脱了尘世附加的一切高低贵贱,重新成为赤裸的亚当、夏娃。生命必要有这样一种时间,一块净土,尽管它常会被嘲笑为“不现实”。但“不现实”未必不是一种好品质。比如艺术,我想应该是脱离实际的。模仿实际不会有好艺术,好的艺术都难免是实际之外的追寻。
当然,在强大的现实面前,这理想(梦想、净土)只能是一出非现实的戏剧,不管人们多么渴望它,为它感动,为它流泪,为它呼唤,人们仍要回到现实中去,并且不可能消灭这惩罚之地的规则。
我可能是幸运的。我知道满意的爱情并不很多,需要种种机遇。我只是想,不应该因为现实的不满意,就迁怒于那亘古的梦想,说它本来没有。人若无梦,夜的眼睛就要瞎了。说“没有爱情”,是因为必求其现实,而不大看重它更是信奉。不单爱情如此,一切需要信奉的东西都是这样,美满了还有什么好说?不美满,那才是需要智慧和信念的时候。
上帝把一个危险性最小的机会(因为人数最少)给了恋人,期待他们“打开窗户”。上帝大约是在暗示:如果这样你们还不能相互敞开你们就毫无希望了,如果这样你们还是相互隔离或防范,你们就只配永恒的惩罚。所以爱情本身也具有理想意义。艺术又何尝不是如此?它不因现实的强大而放弃热情,相反却乐此不疲地点燃梦想。
我越来越相信,人生是苦海,是惩罚,是原罪。对惩罚之地的最恰当的态度,是把它看成锤炼之地。既是锤炼之地,便有了一种猜想——灵魂曾经不在这里,灵魂也不止于这里,我们是途经这里!宇宙那宏大浑然的消息被分割进肉体,成为一个个有限或残缺,从而体会爱的必要。
史铁生经典散文 篇6
《我的梦想》
①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等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②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天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③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与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④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比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⑤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都得到,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⑥后来知道,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看见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活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史铁生经典散文 篇7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1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1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哀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史铁生经典散文 篇8
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涿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
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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