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自愿离职协议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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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职协议书【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 各单位特别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责任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 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
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
总结
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 保密范围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 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 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 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 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 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自愿离职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乙方:
地址:性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12日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双方自20xx年12月13日起不再存在劳动关系。
2、工资结算:乙方工资结算至20xx年12月12日。
乙方应获得的未结工资(人民币:);
未休年假工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和约定,结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乙方20xx年应享有0天法定年假,故乙方未休年假工资结算至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未结年假工资共计:rmb(人民币:元整)。
乙方在职期间未结算加班工资为:0
年月至年月延时加班合计:周六日加班合计: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合计天:故乙方加班工资结算至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未结加班工资共计:rmb元(人民币:元整)。
以上款项共计:rmb元(人民币:元整),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相关个税等费用后的金额共计为rmb(人民币:整)。
甲乙双方对以上工资项目与数额全部结清(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年假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所有工资项目),无任何争议。
以上款项将于20xx年12月15日前汇入乙方工资账号。
3、福利条款
所有与乙方和甲方的劳动关系有关的条件和福利待遇将于20xx年12月13日全部停止。
4、费用报销
乙方应获得的报销费用共计为rmb0。(如未产生此项费用,可删除。)
5、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rmb0(人民币:整),作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金额将于20xx年12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已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6、工作交接
(1)乙方需于20xx年12月13日按照甲方规定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归还所有甲方的财物,以及包含着与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及/或任何供应商和客户的事务有关的信息文件。
(2)乙方承诺已将掌握的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数据等(以下统称为“资料”)已做交接并保证所交接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
8、保密
自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乙方承诺遵守约定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在甲方雇佣期间获取的与甲方或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甲方的客户有关的业务或事物的保密或机密的信息。乙方在职期间知悉相关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工程价格。施工艺术等),乙方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客户信息。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法律手段维护权利。
9、无争议
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甲乙双方确认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加班、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涉及劳动关系方面产生的争议)。
10、全部及最终解决
本协议中所列的金额构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终解决的款项,包括所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必要的款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起任何形式投诉或仲裁、诉讼。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本协议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乙方个人签字:乙方:
自愿离职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乙方的工资、相关补偿及抵扣等均结算至该日。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圆整(¥.00)。该费用已包含了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
四、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指模: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自愿离职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将于 年 月 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现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离职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工资余额 元,产假津贴差额补助 元。
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内无任何纠纷,甲方所有应得利益均已结清,另,鉴于该员工在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公司决定给予半月工资作为福利(计算在工资余额中),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三、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乙方员工身份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乙方的声誉、利益。
五、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