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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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三)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是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望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XX。
指挥部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协调各村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村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村开展或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县委、政府和永宁县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村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五、信息报送与发布
各村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检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进行全天候检测。要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村存在的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对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望洪镇防灾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反馈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积极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防灾减灾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六、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灾害、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时间情况的,一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在社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的,社区成立临时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统一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1、成立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机构组成指挥:
副指挥:
成员:
2、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全社区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社区居民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是组织和动员社区居民志愿抢救伤病人员;
四是组织实施社区的卫生防疫及伤员运送工作;
五根据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防灾减灾部门,提出具体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措施意见;
六是负责上级防灾减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工作;
二、应急行动方案
1、应急行动方案:
接到上级灾情预报通知后,启动社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预报发布后,要加强对宏观异常信息的收集、跟踪和监测,及时向上级防灾减灾指挥部或区防灾减灾办报告宏观异常动态。对处于灾情威胁下的.居民组织疏散、撤离和采取避险措施,治安保卫队要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加强对国家重要财产的警卫。
2、灾情发生后应急行动方案: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安排及时实施以救灾为主的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办事处防灾减灾指挥部,分组有序的对居民进行疏散,抢救。
三、保障措施
防灾减灾指挥部要完善通信网络,储存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保证救灾物质的存放保管工作,保障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制定防灾减灾时期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障措施,加强对群众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意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使群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三篇】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xx辅导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xx为组长,各处负责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xx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泛博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即将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造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住手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泛博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者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将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造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自修)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登班或者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即将撤出教室到操场xx避震:教学楼一二楼同时进行,二楼按先“中间后两边”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即将撤到操场xx。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坐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xx;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即将撤到操场xx。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xx、xx做好泛博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xx。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2023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险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和9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工作职责: 指挥、组织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 任:林碧渊(兼)
成 员:陈燕茹、赖永镇、方桂花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昼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晴、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总指挥部汇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山围塘水库组
组 长:刘文革
副组长:刘甲军
成 员:欧阳婷婷、各村山围塘水库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山围塘水库的巡视检查,在强降雨过程中,实行全天候值班,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情,如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有关人员抢险
2.地质灾害组
组 长:肖上永
成 员:黄锦钗、地灾点所在村地质灾害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观察各自监控的滑坡点,一旦发现险情,应准确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当地群众及早撤离。
3.重点户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责任领导:各片正副片长(全镇分为东田片片长陈贵泉,副片长黄荣宝、蔡小建、陈明曦;山西片片长刘文革,副片长林碧渊、李少峰、吴志飞;桃园片片长陈哲群,副片长陈金柱、李朴生;蓝溪片片长肖上永,副片长黄静澜、吴冬芸、王大榜)。
责任人:各驻村工作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告知书,发至各重点户(详见告知书样本),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而建房、易受浸房屋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4.抗洪抢险组
指 挥:洪世杰、吴火连
东田片责任人:陈贵泉、黄荣宝、蔡小建、陈明曦
东田村责任人:陈贵泉
成 员:洪木法、陈雪清、村委会干部
西坑村责任人:黄荣宝
成 员:江富美、村委会干部
南坑村责任人:蔡小建
成 员:陈忠前、村委会干部
雪峰村责任人:陈明曦
成 员:颜云峰、村委会干部
山西片责任人:刘文革、林碧渊、李少峰、吴志飞
山西村责任人:李少峰
成 员:范国恩、村委会干部
汤井村责任人:刘文革
成 员:林志勇、村委会干部
彭溪村责任人:吴志飞
成 员:尤华明、村委会干部
岐山村责任人:林碧渊
成 员:李昭阳、村委会干部
桃园片责任人:陈哲群、陈金柱、李朴生
桃园村责任人:陈哲群
成 员:梁春泉、村委会干部
美洋村责任人:陈哲群
成 员:刘甲军、村委会干部
湖山村责任人:陈金柱
成 员:陈竞赛、村委会干部
格头村责任人:李朴生
成 员:傅志超、村委会干部
蓝溪片责任人:肖上永、黄静澜、吴冬芸、王大榜
兰溪村责任人:黄静澜
成 员:叶志强、村委会干部
丰山村责任人:肖上永
成 员:陈强毅、村委会干部
介凤村责任人:吴冬芸
成 员:林少煌、村委会干部
凤巢村责任人:王大榜
成 员:范清义、村委会干部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5.救灾安置组
组 长:李朴生
副组长:方桂花
成 员:巫敏敏、黄嘉华、陈圣东
工作职责:负责接收安置灾民,并登记造册。
6.治安保障组
组 长:洪晓锋
副组长:陈宝福、黄金城
成 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执法队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7.卫生救护组
组 长:林再福
成 员:镇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镇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8.电力抢修组
组长:谢辉煌
成员:供电所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镇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9.生活保障组
组 长:林碧渊
成 员:王银城、方桂花、黄嘉华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二、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 (每年 4月 1 5日一 10月 1 5日 ),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 24小时值班制度,电信部门应予密切配合,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洪水上涨至警戒线、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 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 镇村、派出所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 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 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领取或调用抗洪物资应根据需要向镇指挥部汇报,领导审批,方可进行物资调拨。
(5) 根据汛情险情由指挥部随时调动应急人员。
(6) 防洪抢险的`纺织袋等物品。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储备、根据指挥部的通知,进行调拨,抢险用的锄头、铁铲、畚箕、扁担等工具由各村委会负责。
(二)安全转移方案
当出现万分危急和洪水可能出险且水位进一步上涨时,指挥部发出危险区域安全撤退的紧急指令。人员疏散主要往就近的高山地转移或投靠安全地区的亲朋好友疏散。做好低洼地段人员和重要物资的安全转移。旁山居住户遇强降雨天气,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特别是已建立台帐的重点户防御洪灾、地质灾害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并按预定的安置办法进行有条不紊地安置,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五篇】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老师为组长,××老师为副组长,各科任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学校办公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指挥部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口哨声或地震警报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或课间)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地震应急疏散线路图”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教师和学生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 就寝时间:
A、学生在宿管老师的组织下按离宿舍门口或楼梯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宿舍内按床位自下到上、自前到后,有序组织撤离到操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六篇】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县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钩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计生办要联系各村、各社区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县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七篇】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减灾职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进一步保护全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全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宣传主题,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高庄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开展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娜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刘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黄渠桥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站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组长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征自武、财经服务中心副所长徐学林、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娜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财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农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组长由政府乡长闻立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助理尚亮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平罗县农商行高庄支行。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学敏担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所、综合中心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市、区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地震局、住建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第八篇】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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