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协议版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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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协议版【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xx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税号: 税号: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二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
楼房为__室__厅__卫□;
平房为__间□;
无装修□;
一般装修□;
精装修□;
防盗门□;
有线电视接口□;
空调□;
天然气□
煤气□;
集中供暖□;
土暖气□;
热水器□;
电话□;
电视机□;
电冰箱□;
洗衣机□;
上下水□;
家具:__________□;
楼层:____□;
朝向:____□;
建筑面积:
__平方米□;
月租金标准:____元□;
大致租期:____□;
房屋用途:____□;
其他条件: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资料保密;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后(即时/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_________。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签字、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地点等从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三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四篇】
签订地点: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理解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理解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用心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带给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透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职责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职责,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状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透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职责: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五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与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委托人:xxxx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
法定体表人:xxx(负责人):xxx
居间人:xxx、xxx(以下简称:居间人)
委托人委托居间人给委托人找投资土地一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居间人长期谈判促成的xxx东快线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条款,现已和xxx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共识现由居间人资金不足,将本项目转介给委托人,并协助委托人与xxx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签字生效,视为居间人事项已完成。
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xxx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字东快线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商定支付居间人柒佰万元(人民币)居间费,付款时间是委托人第一笔项目资金支付给红xxx包括各职能部门后5日内应向居间人支付肆佰万元居间费,第二次支付居间费时间是委托人和政府协商的玫百亩置换土地。其中的叁百亩土地到委托人名下后5日内再支付居间费叁佰万元后居间合同解除,居间费的税接待费、差旅费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如居间人不能协助委托人达成xxx东快线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签字生效,居间人不得要求报酬。
委托人,第一期的道路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发包给居间人。
、 如委托人背着居间人与居间人介绍的xxx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私下签定xxx区东快线南段道路建设工程投资合作协议视为违约,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居间费的10%的标准支付居间人违约约金,居间人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委托人不按期约定时间支付居间费,每逾期一日,以一日计算,以此类推按照应当支付居间费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居间人违约。
、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签约地点:xxxxx。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六篇】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第二十章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居间服务的事宜,达成居间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推介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潜在客户,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尽力促成甲方与乙方推介的客户就该项目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合作合同。
2、乙方负责向其推介的客户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但是否接受乙方推介客户提出的合作条件,由甲方自行决策。
3、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乙方若需推介广东省行政区域外的客户的,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1、乙方促成推介的客户与甲方签署项目合作合同的,甲方于该合作合同生效后日内,按该合作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收款后日内负责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不论是否促成客户与甲方签署合作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居间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推介的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与该客户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其推介的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果乙方泄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到期终止,如果需要续约的,双方另行协商。在合同到期前乙方推介的客户,在合同期满个月内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的,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立,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主张居间服务费;若合同期满超过个月后,乙方推介的客户与甲方签署合作合同的,乙方不得享受居间服务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任一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可以提前日单方无责地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七篇】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承诺并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务费支付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引荐甲方和该项目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项目工程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项目建设单位 成功签订合同,劳务报酬按发生的量计算(即总造价)。报酬按本合同实施。
二、劳务报酬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劳务费报酬为本承包工程所发生的量计算(即总造价)的 %,乙方不承担一切税收、管理费。
2、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后,给项目建设方付履约保证金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提前支付劳务费 万元人民币,进场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提前支付劳务费 万元,余款按建设方每月拨款比例支付,直至完工时一次性付清所有的劳务费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真实、合法信息外,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工程的上述信息真实、合法、可靠,具体的相关资料审核由甲方亲自审核并与该项目建设方直接洽谈。
3、乙方承诺所居间介绍该项目工程,履约保证金甲方向建设单位缴纳。具体合同内容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为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乙方完成了劳务居间任务。乙方有权从甲方处取得劳务居间报酬。
4、如所介绍项目不真实,乙方承担甲方为此工程所花实际费用。
四、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
2、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后,甲方应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后,则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劳务居间报酬,如果甲方不履约或拒绝支付时,乙方向该项目部申请扣除,乙方有权在建设方下拨甲方工程款中扣收,并按居间劳务报酬费总额的5%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双方完全履行所有工程完工后结束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辖区 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协议版【第八篇】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元整(¥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张三乙方(签章):李四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此2处分别加盖2个门店备案经纪人名章或者填写2个人的经纪人备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