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最新11篇)
民主集中制执行中存在决策不透明、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需加强监督、完善机制,确保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真令人深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1
近年来,☆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任务,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市始终突出理论武装,将民主集中制教育贯穿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一是加强经常性学习。将民主集中制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带头遵守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深入开展专题培训。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讲坛、各级党校、机关干部夜校、局长讲坛等学习重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班次领导干部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主集中制学习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年建设”、“三严三实”、群众路线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有利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党性观念、民主意识的教育。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强化学习教育、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通过学习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思想上进一步统一、行动上进一步坚定,真正纠正了“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纠正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纠正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做到了“四个不争”,即不搞权力之争、相互信任,不搞位子之争、相互支持,不搞面子之争、相互谅解,不搞利益之争、相互帮助。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
☆市委立足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委书记一把手工程”来抓。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专家论证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多种形式公示,先后建立完善了☆多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制度。一是健全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机制。按照常委岗位职责和“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市委各项工作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建立常委年度业绩公示、党代表民主评议市委领导等制度,市委决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分工,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让常委在全市人民面前晾“成绩单”,接受群众“评分”。二是完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机制。为了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征求民意、党内公示等制度,对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按规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出台了《市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市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市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奉献评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三是修订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市委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市委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制度》《市委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市委常委行为规范》《市委常委用权“十不准”》《市委委员履职问责办法》等制度,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市委明确提出,制度建设要向县、乡镇、村(社区)和市直部门延伸,做到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时间安排,统筹协调抓好各个层级的制度建设工作。我市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了☆个环节。其中,在方案调研论证环节,又有☆个并列流程:合法性论证,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意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为规范行使权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机制创新,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性
☆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市委相继建立了“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等制度,既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又把人选准、用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凡是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提请市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进行充分协商;涉及县市区职权和利益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还举行听证会。市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并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咨询委员会、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县通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简化了决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按照常委会规格和要求,保持常委会对象不变,扩展到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公检法“三长”等在职副县级干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除干部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具体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约束性
☆市委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硬任务和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促进制度落实的督查机制,通过检查、督办和考核,推动制度落实,并将考核结果同年底的评先评优等表彰相结合,确保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到实处。☆、☆等县市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县全委会直接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指示和党代会决议,并主持全县党的日常工作。☆县委书记围绕履行职责、用权行为、作风建设等,主动向社会做出用权“十不”承诺。县委常委也积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建立上级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三级监督网络,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建立了决策跟踪问效机制,重大问题决策后,由县委办将责任分解,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修正,发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坚决果断停止。凡违反民主集中制程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县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干部任免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督促乡科级领导班子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2
1.民主集中制实施当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2.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
概括起来,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有“两怕、”“四变”现象:“两怕”:有的“班长”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权威,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班子成员怕经常发表意见影响“沉稳”形象,怕发表不成熟意见影响能力评价,怕提不同意见落下“不保持一致,闹不团结”的骂名影响进步。“四变”:一是极个别基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班子成员敢怒不敢言,使“班长变家长”。
二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用实用主义态度对待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通道变梗阻”。三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自己关注的甚至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以集体决策的面目出现,用形式上的民主集中制,让个人意见合法化,使“民主变味道”。
四是一些班子议事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成了“民主加集中”,先民主后集中,班子成员发表的往往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没意见”、“同意”等所谓意见,影响班子整体效能、乘数效应的发挥,使“乘法变加法”。此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大致有三:第一,认识不到位。讲理论多,讲方法少;正面引导多,警示教育少;报刊阐释“尊重少数”多,强调民主集中辩证统一、服从多数原则少;要求尊重上级、互相补台多,倡导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少;要求助手树立大局观念多,强调班长必须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少。
第二,机制不健全。对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党员干部都能熟记于心,正常情况下也能自如运用,但是正向命题多,反向限定不够;抽象规定多,具体规则不够,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有时还得靠领导者个人的政治修养、民主意识、工作经验来把握时机、火候,不利于班子解决自身问题。
第三,程序有缺失。程序民主、方式规范是民主集中制题中应有之义。
实践中各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运行,有时会因为没有法定程序,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省略环节。这样从议题确定到表决通过,不能始终如一地形成闭合的、完整的决策链。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哪些主要问题
一、贯彻党内平等的原则,克服“家长制”、“一言堂”
第一,不能把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看成是党内的从属关系。
第二,不能把提出不同意见看成是对自己不尊重。
第三,不能把固执己见看成是对组织负责任。
第四,不能把个人意见被否决看成是自己丢面子。
二、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克服图形式、走过场
一是要防止准备不充分,仓促开会。
二是要防止书记定调子,委员顺杆爬。
三是要防止时机不成熟,仓促做决议。
四是要防止当断不断,议而不决。
五是要防止片面强调民主,忽视集中指导。
4.如何切实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
新形势下,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我们要想从容迎接挑战,就要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上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好落实好。坚持正确民主和正确集中的辩证法。
一方面,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是以民主为前提的,既不是无限制的民主更不是无限制的集中。党的集中是民主政治条件下的集中,是多层次组织体系中的集中和涉及全体党员和各类群体的利益集中,不是封建传统的家长制更不是少数人的专权。
所以,民主集中制是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民主与集中。另一方面,民主集中制的集中的主体是领导集体而不是个人。
要有效防范决策失误和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只有依靠集体领导,聚集起集体的智慧,才可能形成科学正确的集体决策。对于那些少数人提出的正确意见,也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严格的表决程序,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才能达成组织的决议。
在党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个人对重大问题作出正确决策的特例,但这种个人智慧是在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才得以超常发挥的。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个人智慧永远小于集体智慧。
5.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存在哪些问题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完善。
其主要表现为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本身不规范、不系统;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
其主要表现为在决策前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准备;有些班子虽然也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中缺乏自觉性和坚定性。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不平衡。
其主要表现为地方党委要好于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中,党政分设的班子要好于党政一身兼的班子;村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缺乏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或公开程度不高等问题较为严重。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3
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好党内关系,强化党的正确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作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对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活动。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建立和发展中,对主民集中制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概括和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是科学的、正确的,也证明了我们党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好的,是富有成效的。改革开放以来,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又得到进一步发扬,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有力的保证。但也应当看到,在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着党的建设。当前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讲,既有民主不够的一面,又有集中不够的一面,但主要是民主发扬的不够。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二、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锲而不舍坚持抓下去。对目前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加以解决,若是放任下去,必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要坚持六项原则,多种措施并举,当前应着重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党员自身素质等方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党性来保证。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来改造自己,纠正和克服个人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彻底摒弃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在自己的思想言行中,体现和实践党的性质和党的基本特征,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原则。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坚持党的各项制度,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各级党的组织对党的重大问题必须要集体讨论集中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处理好领导者与组织原则之间的关系,集中决定问题时,主要领导只能拥有一票的权力,党组织必须要加强对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种问题。
(三)在党的领导工作中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正确程度。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影响着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因此只有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才能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落实。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把领导决策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二要在工作中虚心向群众请教,自觉学习自己不会不懂的东西,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三要学会“弹钢琴”,抓住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四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使党内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五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不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六要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四)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党内民主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实现党内民主必须要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使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党内生活。因而必须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才有可能保护和鼓励他们参与党的建设、党的领导的主动性,调动全党管理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物有更多的了解。这样才能为党员参与党内民主提供必要的条件,也才能可能将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4
1.民主集中制实施当中存在着哪些问题
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2.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概括起来,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有“两怕、”“四变”现象:“两怕”:有的“班长”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权威,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班子成员怕经常发表意见影响“沉稳”形象,怕发表不成熟意见影响能力评价,怕提不同意见落下“不保持一致,闹不团结”的骂名影响进步。“四变”:一是极个别基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班子成员敢怒不敢言,使“班长变家长”。
二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用实用主义态度对待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通道变梗阻”。三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自己关注的甚至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以集体决策的面目出现,用形式上的民主集中制,让个人意见合法化,使“民主变味道”。
四是一些班子议事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成了“民主加集中”,先民主后集中,班子成员发表的往往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没意见”、“同意”等所谓意见,影响班子整体效能、乘数效应的发挥,使“乘法变加法”。此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大致有三:第一,认识不到位。讲理论多,讲方法少;正面引导多,警示教育少;报刊阐释“尊重少数”多,强调民主集中辩证统一、服从多数原则少;要求尊重上级、互相补台多,倡导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少;要求助手树立大局观念多,强调班长必须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少。
第二,机制不健全。对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党员干部都能熟记于心,正常情况下也能自如运用,但是正向命题多,反向限定不够;抽象规定多,具体规则不够,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有时还得靠领导者个人的政治修养、民主意识、工作经验来把握时机、火候,不利于班子解决自身问题。
第三,程序有缺失。程序民主、方式规范是民主集中制题中应有之义。
实践中各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运行,有时会因为没有法定程序,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省略环节。这样从议题确定到表决通过,不能始终如一地形成闭合的、完整的决策链。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哪些主要问题
一、贯彻党内平等的原则,克服“家长制”、“一言堂”
第一,不能把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看成是党内的从属关系。
第二,不能把提出不同意见看成是对自己不尊重。
第三,不能把固执己见看成是对组织负责任。
第四,不能把个人意见被否决看成是自己丢面子。
二、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克服图形式、走过场
一是要防止准备不充分,仓促开会。
二是要防止书记定调子,委员顺杆爬。
三是要防止时机不成熟,仓促做决议。
四是要防止当断不断,议而不决。
五是要防止片面强调民主,忽视集中指导。
4.如何切实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
新形势下,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我们要想从容迎接挑战,就要从多个方面、多个层次上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好落实好。坚持正确民主和正确集中的辩证法。
一方面,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是以民主为前提的,既不是无限制的民主更不是无限制的集中。党的集中是民主政治条件下的集中,是多层次组织体系中的集中和涉及全体党员和各类群体的利益集中,不是封建传统的家长制更不是少数人的专权。
所以,民主集中制是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民主与集中。另一方面,民主集中制的集中的主体是领导集体而不是个人。
要有效防范决策失误和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只有依靠集体领导,聚集起集体的智慧,才可能形成科学正确的集体决策。对于那些少数人提出的正确意见,也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严格的表决程序,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才能达成组织的决议。
在党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个人对重大问题作出正确决策的特例,但这种个人智慧是在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才得以超常发挥的。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个人智慧永远小于集体智慧。
5.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存在哪些问题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完善。
其主要表现为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本身不规范、不系统;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
其主要表现为在决策前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准备;有些班子虽然也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中缺乏自觉性和坚定性。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不平衡。
其主要表现为地方党委要好于基层党委;基层党委中,党政分设的班子要好于党政一身兼的班子;村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缺乏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或公开程度不高等问题较为严重。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5
今年以来,我们公安边防部队深入开展了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部队各级党组织和官兵都受到了教育,特别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四个服从”以及集体领导等方面,都很好地落实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动作和基本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部队各项工作项建设的发展,但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下面就存在的几个问题,笔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指导我们议事决策的最有力武器,在落实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与民主集中制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层上的集中,在集中基础上的民主,两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然而,由于有些党委班子对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认识偏差和理解不深不透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主不够的问题。党委班子的决策没有充分地发扬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军政主官可以轻易推翻,集体领导分工不分权等。二是集中不够的问题。有些党委班子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班子成员“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少数书记优柔寡断,该集中的不集中,不该集中的不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
(二)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首先要加强集体领导,这一点是必须首先应当遵守和坚持的。但是作为党委班子,究竟怎样界定属于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事宜,也就是说哪些是属于集体决策的问题,哪些是个人分工的问题,在工作运行中应掌握在什么样的“度”和界线范围内,有些党委班子没有很好的把握,虽然党组织都制定了议事规则,但执行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不稳定、不规范。这种不稳定、不规范既表现在集体领导得不到较好体现的一个方面上,更表现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落不实、不到位的另一个方面上,造成了集体领导成为无人负责的借口,产生了不负责任的现象,出了问题后,往往因“法不责众”,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互相推诿扯皮,谁也不负责任。
(三)没有正确处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集体决策和集体领导的重要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党委班子常常片面理解这一原则,存在三个方面的认识误区:一是搞简单的多数。认为只要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就是不对的;二是对少数意见视为跟集体、跟党委“不同声音,不同步调”,带有色眼镜看少数人意见,久而久之,哪怕少数人的意见是对的,但“少数人”也越来越少,直到没有。三是把少数服从多数当成是简单的“服从”。有些委员认为,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委员无论什么时候什么问题都要跟党委书记副书记在“一条线上,在一个步子上”,委员只要跟着书记站在“一个队列里”,就形成了多数,因此,在讨论问题时,委员们总是要揣摩“一把手”的意图,察看其脸色行事;进行决策时,往往按“一把手”的意思进行投票决策,体现出“服从”,但没有真正做到少数服从多数。
(四)没有正确处理好制度与人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在建党初期就确立了的组织制度,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也陆续建立了不少。但在实践中,有些单位执行得好、有些单位执行得不好,有些单位落实得好、有些单位落实得不好。这里的关键在于人,在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在一个党组织内部,如果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差,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或者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有偏差,或者思想动机不端正,那就既不可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更不可能去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即使有了比较健全完善的具体制度,也会使之流于形式、受到破坏。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民主集中制学习理解不够深透。对于民主集中制的教育,部分党组织教育力度不够,重形式,轻内容,重理论灌输,轻具体实践,重表面学习,轻深入研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真谛不了解,对它的科学性、实质内涵理解不深,对在新形势下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动作、规定要领、规定内容、规定方法实施,习惯于按照老办法、老想法、老套路开展工作,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必然出现种种偏差。
(二)对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认识上有误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同志把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和方式理解为民主加集中。民主就是让大家发表看法,集中就是“一把手”选择“正确”的意见拍板决策;发表意见是委员们的义务,拍板决策是“一把手”的权利;只要经过会议讨论就是会议决策,凡是会议决定的就是领导集中的决定。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它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看待,把多数决策原则同集中“正确”的意见即决策的内容混为一谈。这样,决策便是反映和集中多数人的意愿变成了“一把手”个人的选择判断。显然,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混淆,是导致民主集中制中决策形式化的重要原因。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法规不完备。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体领导,权限不明,责任不清,奖惩不严,致使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脱离,造成部分领导不顾后果,轻率决策,或滥用权力专断决策,一旦决策失误,又容易使部分领导推卸和逃脱责任。在这种不健全的责任制下,决策错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谁也不负责任;或者堂而皇之地归结为:交一点“学费”,而不触动到决策者的切身利益,不损害决策者个人的任何利益。
三、确保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执行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要针对新形势对党委成员的要求,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尽快掌握其科学内涵,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基本动作、基本要领,做到对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内容,能够记得住、说得清、会运用、能具体操作,学以致用,具体要做好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学习制度。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干部的各项理论学习制度,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干部轮训和党员轮训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培训。在各种晋升培训中,把民主集中制教育列为主课,强化教育,使民主集中制教育形成日常教育、持续教育,使晋升职务的官兵都较好地掌握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要求,从而更好地加以贯彻落实。三是结合活动,深化教育。各级党委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等有利时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人剖析整改,对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纠正,使学习效果充分体现在工作中。
(二)完善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问题。为了解决党委班子中存在的民主集中不够、专制主义、不负责任等问题,应该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具体来说,要抓好几个方面的制度:第一,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党委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没有通过会议的决策为无效决策。班子成员个人或少数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同时建立必要的备案制度。第二,坚持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整个决策过程中,都要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决策程序,体现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首先,提出议题。党委在集体决策之前,要提出议题,使得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其次,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准备论证材料。再次,会议决策。召开党委会议,就议题展开充分讨论,在认识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作出决策。第三,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党委班子对集体领导中的失职、渎职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负责。根据责任大小,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三)正确处理少数与多数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是为了集中正确意见,也只有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才有利于集中正确意见。因此,要正确理解以下以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正确认识真理和正确的意见的方向问题。有些时候,少数人的意见是真理,是正确的,但大多数情况下真理和正确的意见还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因为多数人观察和思考问题往往比少数人更全面,更具广泛性,多数人的意见有时也可能发生错误,但实行多数决定比实行少数决定形成正确决策的概率要高得多,因此,在决策上,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二是正确处理好不同意见的问题。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不同意见有机统一起来。在一个班子里,委员们因所处的成长环境不同,所站的角度不同,经验水平不同,思考问题方式不同,讨论分析某个问题时,有不同的声音和意见,这并非坏事,相反,更有利于促进民主议事决策,因此,要尊重少数委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民主权利,并将其意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尊重少数委员发表和保留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鼓励不同意见发表,有了不同意见,可以给书记和处于多数的委员比较,在比较中促使正确意见得以坚持,使不正确的意见迅速加以纠正;有了不同意见,可使书记头脑清醒,避免家长制和“一言堂”作风,看到存在问题,倾听不同意见发表和申述理由,并积极理解其意见形成的依据和思路,尽可能地捕捉和汲取其中的合理因素,用以补充和调整多数委员意见中的缺陷和不足。这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党委决策的片面性;也有利于少数委员接受多数委员的意见,即便达不成共识,也有益于使被否定意见的少数同志尊重和服从多数委员做出的决定。
(四)书记副书记要真正作好表率,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问题。在基层部队中,军政主官是部队的领头羊,是党委班子的班长和副班长,因此,书记、副书记必须立足部队建设的全局,以十分清醒的头脑理清哪些问题需要党委研究决定,哪些事项应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始终把握住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正确地处理好各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太事与小事的关系。古人云:“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善谋势者,抓大事不包揽小事,做到统而不包,以适度的统与放驾驭好全局。二是处理好揽权和放权的关系。大权要揽,小权要放。对大事,对原则性问题,党委书记副书记要敢于“揽”,敢于负责,敢于决策,同时,要千方百计调动党委成员和下级的积极性,使他们适其位,竭其力,展其才,独当一面,从而落实自己“抓好全面”的责任。三是要区分责任,明确分工。对党委作出的决议,书记、副书记要按照分工将任务分配到具体人,并把完成任务的标准、时限、措施、要求讲清楚,进行定人,定位,定责,真正使责任明确,奖惩得当。四是要以身作则,表率示范。对党委的决议,书记、副书记不仅要抓好督查检查,更要模范地带头执行,特别是对难度大、要求高的问题,书记、副书记要亲自去抓,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必须知难而进,而决不能轻易或擅自改变党委的决定,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一班人”,保证把党委的决议得以全面的贯彻落实。
(五)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民主制中制得以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富有实效的、可操作的制度,是有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机制:一是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官兵广泛监督,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委决策有效贯彻执行,防止权力无为、滥用和私用;二是加强领导组织监督。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列》、《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的一系列制度,不断把党管干部体制、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内部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为部队建设的各项工作把好方向、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抓好监督落实。三加强检查指导监督。对党委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要加强检查监督,跟踪问效,防止出现打折扣、打“白条”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保证各项决策按照党委的意图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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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7
组织部: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委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县委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为全面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把牢政治方向,着力提升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县委常委会始终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强化“四个自信”的根本举措,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县委始终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保障班子团结和行动一致的重要前提,作为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健全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文件作为必修课,通过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二是切实提升执政水平。县委始终发挥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核心作用,立足**实际,科学研判形势,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成功召开县十一次党代会和三次县委全会,明确了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A年召开A次县委常委会,对涉及项目建设、民生改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集体研究,形成了推动**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
三是充分凝聚各方合力。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对事关全局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突发情况,班子成员及时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充分尊重县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职责,大力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四大班子中形成了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民主集中规范化水平
制度建设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根本保障,县委始终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穿到各项决策的始终,使决策充分体现集体意志、凝聚集体智慧。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县委根据常委会集体研究,明确每名常委的分工,并以县委文件的形式印发。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分工合作,每名班子成员坚持做到“分管工作当主角,全局工作当配角”的意识,凝聚班子合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杜绝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的现象。
二是健全重大事项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召开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中国共产党**县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印发《中共**县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内容。同时,对需提交常委会研究讨论议题,提前印发至县委各常委审阅,切实保证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
三是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县委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完善,制定出台了《**县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规范》《**县暑期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以及制定的重大政策性文件,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向上级机关和部门请示报告;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健全落实领导干部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对个人分工负责领域中的重大工作、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上级业务对口部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的有关事项、要按照规定向党组织如实报告。
三、做好规范动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县委常委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凡是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27次。实际工作中,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坚决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开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标看齐,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严肃认真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县委各常委自我批评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一针见血,相互批评坦诚中肯,开门见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诚恳,又有“辣味”,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把高质量、常态化作为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在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全县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组织不到位、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领导班子,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绩、重一线、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从严规范干部选任条件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创新实施“分类化、差别化、绩效化”考评体系,在重点项目、社会稳定、环境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历练干部。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3项日常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2017年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任免县管干部309名,选拔过程中,县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用人环境。
四、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
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一是健全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思想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定期召开全委会,县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全县发展改革稳定重大决策、干部选任等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委员的评议。二是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做到适当分解、科学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员有权有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调沟通机制,县委书记经常与班子成员通过谈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增强班子成员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公开承诺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将领导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设、干部任免等事项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8
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并在全省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中全面开展民主集中制学教活动,这是在对我省情况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立足于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团结一致促进我省工作全面发展所做出的英明决定,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本人作为一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在省、市、区三级党委的指导下,对民主集中制这一常谈常新的课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新形式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必要性的认识,也查摆出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为了巩固学教成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强化民主意识。
理论学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适应新情况、保持先进性的法宝。要在新形式下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将学习当作自身发展的第一要务,当作作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基础。自觉的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时俱进的改造自己的思想,抵制官本位等不良作风的侵袭,在日常工作中切实作到自觉自愿的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其重点在于强化民主意识。
1、强化党的意识,反对个人主义
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论在哪个岗位,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是党的干部,是干党的事业,这就必须对党负责。在班子内部要自觉接受党的原则和纪律约束。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四个服从”是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班子成员,必须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的原则,接受集体约束。
2、强化平等意识,反对居高临下
党内民主,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列宁曾阐明党内民主的内涵,他说:“党内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这就是说发扬民主,就必须平等待人,要进一步端正自己的认识:在党委班子内部,成员之间的地位是平等关系,而不是等级关系,党内经常见到的上下级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工作分工,并不是封建色彩的等级象征和标志。在研究问题时,要以商量的态度、讨论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群众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心声,才能摸透情况,才会有真知灼见,做出正确决定。
3、强化团结意识,反对自以为是
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班子团结与否。作为班子成员,与领导班子成员共事、处理相互关系时,要有宽阔的胸怀,不计较个人恩怨,要善于团结班子其他成员,不仅要团结同自己意见一致的同志,更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大家在一起搭班子,在工作意见上不可能没有分歧,但从维护班子团结出发,必须高姿态地处理这些矛盾,求同存异。当然,这种团结也不是无原则的团结,还要注意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特别对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要坚决反对,不能为了所谓团结放弃原则,形成班子集体错误。
4、强化群众意识,反对家长作风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各级干部要有群众意识。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领导者之所以能够领导群众,就在于善于向群众学习,集中和综合他们的创造经验。因此,贯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在自己的分管部门中要善于把群众的意见、经验集中起来,形成集体智慧,然后再交给群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领导班子内部又要当好群众,将自己的聪明才智融入到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中去,协助班子“一把手”作好全区各项工作。
5、强化集中意识,反对议而不决
要正确理解“集中”的含义,并不是简单地将分散意见聚集在一起,而是通过“集中”把“群众意见”化为“领导意见”,化为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地集中群众分散的、零碎的感性经验,在丰富的意见材料基础上进行科学抽象,使之上升为理性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要乐于倾听群众意见,善于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形成正确决议。如果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得不到正确的集中,这种民主作风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因此,必须在自己的分管工作中敢于集中,同时也要善于在领导班子通过集中否决自己的意见时调整心态,服从班子集体决定。
6、强化大局意识,反对本位主义
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我们具备全局观念,深刻认识到凡是正确的决策,都必须建立在全局观念上。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是领导干部处理问题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原则是树立全局观念,从全局出发来处理局部问题;
决策方案的优劣也要从全局看,这是全局与局部的辩证关系决定的。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暂时发生矛盾时,就需要放弃一些局部利益甚至“丢卒保车”,而不能在此问题上“顶牛”,闹情绪,甚至闹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尤其遇到决策于全局工作有利,但却不可避免的造成自己分管工作和部门的利益受损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在自己端正认识的同时,主动作好下级部门同志的思想工作。
7、强化服从意识,反对固执已见
坚持集体领导的关键是服从集体意志,班子成员都应树立服从集体意志、执行集体决议的观念。如果个人不服从集体意志,那么集体领导就成一句空话。如果集体决议已形成,个人不同意见确为正确意见,但没有被多数同志接受,可以保留,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意见,贯彻集体决定。对集体决议合自己口味就执行,不合口味就不执行,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变相抵制,甚至擅自推翻,是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也是违犯党纪的行为,必须引以为戒。
8、强化负责意识,反对软弱涣散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集体决议之后,如果没有各成员的分工负责,决议就不可能得到贯彻。但是,要明确一点:分工负责,并不是分散主义,更不是各成员各霸一方,而是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是执行决议中的分工负责。决议是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所以分工负责也是在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分工负责是对集体决议的负责,是对全面工作的负责。作为班子成员,要有全局观念和负责精神,从全局看自己分管的那一部分工作,既要对自己分管工作敢于独立负责,又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和集体决议。不能只愿自己独挡一面,把分管工作看成自己任意支配的领地,别人不能过问,既不向集体汇报,又不把重大原则问题提请集体讨论,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是自由主义的集中体现,必须从思想上根除这种倾向。
9、强化纪律意识,反对我行我素
贯彻民主集中制,要靠党的纪律来保证。务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的原则,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
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可提建议和保留意见,但行动上仍必须服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我们的行为多数不是个人行为,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群众心目中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自我加压、深挖潜力,努力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
实践证明,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的效果如何,关键在于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素质高低,建立在低素质基础上的民主集中制,其结果只能是非理性思维的单纯累加。目前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绝好时机,以古城保护开发为代表的一系列大项目相继上马,全区上下形成了人人谋发展、全力奔小康的良好氛围。我作为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时时刻刻在思考如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这一问题。要应对瞬息万变的发展形式,制定正确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并针对实际情况灵活自如的推进工作开展,就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了保证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产生的决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超前性和指导性,则必须从提高班子成员素质入手,为此,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制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在实践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四项本领。
1、树立群众观点,提高“集体领导”的本领。集体领导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集体领导最根本的就是尊重实践,走群众路线,在民主的基础上正确地集中,这样才能提高集体领导的水平。离开了群众的丰富实践,离开了党内的集体智慧,党委集体领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要在实行集体领导过程中,自觉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个人和集体结合起来,把群众的民主和集体领导结合起来,将丰富的群众实践和认识集中起来,加以比较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充分讨论,达成共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集体领导”的本领。
2、培养民主作风,提高“民主集中”的本领。民主集中是集体领导的具体实践过程和根本保证。实践证明,只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同时,才能实现正确有效的集中。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民主作风建设,养成善于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的习惯,这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基础和条件。我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创造让党员讲真话的政治环境,疏通各种民主渠道。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强化全体党员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在党内的权利和义务上一律平等,在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的意识。要自觉克服“唯上不唯下,唯名不唯实”,热衷于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等官僚作风,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便使每一位党员的意愿、主张得到充分表达,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于主管工作和主管部门还要善于集中、多谋善断。将大家的意见加以分析综合,形成系统的意见,并以之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
3、深入调查研究,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个别酝酿是党委形成决议之前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必要过程,是议事、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是党内生活进步和完善的主要途径。要保证党内民主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每一个班子成员都必须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做到以下几点:1不能把个别酝酿理解为少数人的酝酿,而必须坚持全体党委成员的酝酿;
2不能以个别酝酿代替党委集体讨论;
3提高责任感,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要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就要一切从调查研究入手,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求全面忌片面。在确定了酝酿事项后,就要掌握它的全面情况,了解它的发展过程,这样对酝酿的议题就能做到准备充分,言之有物。二是求深入忌飘浮。对酝酿的议题,要善于“一杆子插到底”,深入到议题的源头和矛盾的症结处,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三是求科学忌随意。要通过对酝酿议题所涉及的具体事物和具体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和科学的论证,使调查和研究既有的放矢又不失偏颇。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别酝酿,确保酝酿的质量和效果。
4、把握决策时机,提高“会议决定”的本领。会议决定是党委集体决策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质量高低,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关键环节。我虽然不是“一把手”,但是作为班子成员,有责任协助书记进行决策,同时对自己的分管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因此对形成正确决策也负有重要责任。因此,一定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努力做到沉着冷静,宽容大度,有强烈的民主意识,有坚定的组织观念,有调动积极因素、循循善诱的领导艺术。在班子会议中要善于抛砖引玉,开阔思路,引导其他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讨论由浅入深,逐步引向深处,协助“一把手”对不同意见进行细致分析,去粗取精,形成正确决策;
在分管工作会议上要善于启发每个与会者开动脑筋想问题,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要善于将“议”中所闪现的思想火花和意见精华给予充分肯定和吸纳,完善自己的意见,形成集体决策,以便使决定的事项更加符合发展的客观实际。
三、开展监督活动、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民主进程。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时至今日,已成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但是一段时间以来,部分领导干部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得民主集中制议事程序流于形式,败坏了干部队伍的风气,给我们的事业带来了无谓的损失。究其根源,在于民主监督的缺位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够管好自己就完事大吉,更为重要的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建立起具体实用的民主监督制度和议事程序,使民主集中意识深入人心,推进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促进社会监督,构筑民主氛围。
贯彻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于对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监督。而集中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监督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由于社会各界群众是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直接接受者,又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形成强大的监督舆论,因此,加强社会监督,不仅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必要的,而且对于实现党内的广泛民主,推进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所以必须采取多方面措施,促进社会监督的发展。一是加强党和政府政治生活、民主决策的透明度,逐步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使得社会舆论有事可监、有政可督;
二是创造宽松、自由的舆论环境,形成人人敢监督、人人能监督的社会氛围;
三是引导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促进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实施,确保党的事业顺利前进。
2、开展党内监督,推动工作开展。
就班子内部来说,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贯彻的情况如何,领导班子成员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也最便于进行监督。因此,必须有意识的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既要勇于接受监督,也要胸怀坦荡的对其他班子成员和班子整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进行监督,其途径主要包括:通过领导班子内部民主生活会的方式进行自省、自查,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进行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
3、推进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监督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监督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的必然要求。当前,要着重建立和坚持好两项制度。一是检查分析制度。配合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本级和下级党委、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一些该列入民主讨论,没列入讨论而由一两个人决策,尤其是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要作为检查重点。对贯彻执行好的予以表扬,对贯彻不够的提出批评,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二是民主监督制度。要逐步增强分管工作的透明度,特别是在干部职工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上要尽量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要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只要是属实或基本属实的情况反映,都要认真查处,使群众来信来访成为有效的监督渠道。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实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制度保证,是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攻无不克的法宝。党的历史证明,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党就团结坚强,各项事业就兴旺发达;
反之,党的肌体、党的事业就会受到严重损害。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大力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我作为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负有重大责任,在工作中,要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改进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牢固树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制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在实践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逐步推动民主进程,保证各项决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9
做好规范动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县委常委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凡是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27次。实际工作中,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坚决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开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标看齐,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严肃认真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县委各常委自我批评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一针见血,相互批评坦诚中肯,开门见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诚恳,又有“辣味”,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把高质量、常态化作为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在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全县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组织不到位、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领导班子,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绩、重一线、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从严规范干部选任条件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创新实施“分类化、差别化、绩效化”考评体系,在重点项目、社会稳定、环境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历练干部。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3项日常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2017年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任免县管干部309名,选拔过程中,县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用人环境。
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
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一是健全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思想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定期召开全委会,县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全县发展改革稳定重大决策、干部选任等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委员的评议。二是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做到适当分解、科学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员有权有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调沟通机制,县委书记经常与班子成员通过谈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增强班子成员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公开承诺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将领导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设、干部任免等事项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10
今年以来,我们公安边防部队深入开展了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部队各级党组织和官兵都受到了教育,特别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四个服从”以及集体领导等方面,都很好地落实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动作和基本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部队各项工作项建设的发展,但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下面就存在的几个问题,笔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指导我们议事决策的最有力武器,在落实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与民主集中制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层上的集中,在集中基础上的民主,两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然而,由于有些党委班子对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认识偏差和理解不深不透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主不够的问题。党委班子的决策没有充分地发扬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军政主官可以轻易推翻,集体领导分工不分权等。二是集中不够的问题。有些党委班子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班子成员“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少数书记优柔寡断,该集中的不集中,不该集中的不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
(二)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首先要加强集体领导,这一点是必须首先应当遵守和坚持的。但是作为党委班子,究竟怎样界定属于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事宜,也就是说哪些是属于集体决策的问题,哪些是个人分工的问题,在工作运行中应掌握在什么样的“度”和界线范围内,有些党委班子没有很好的把握,虽然党组织都制定了议事规则,但执行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不稳定、不规范。这种不稳定、不规范既表现在集体领导得不到较好体现的一个方面上,更表现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落不实、不到位的另一个方面上,造成了集体领导成为无人负责的借口,产生了不负责任的现象,出了问题后,往往因“法不责众”,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互相推诿扯皮,谁也不负责任。
(三)没有正确处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集体决策和集体领导的重要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党委班子常常片面理解这一原则,存在三个方面的认识误区:一是搞简单的多数。认为只要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就是不对的;二是对少数意见视为跟集体、跟党委“不同声音,不同步调”,带有色眼镜看少数人意见,久而久之,哪怕少数人的意见是对的,但“少数人”也越来越少,直到没有。三是把少数服从多数当成是简单的“服从”。有些委员认为,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委员无论什么时候什么问题都要跟党委书记副书记在“一条线上,在一个步子上”,委员只要跟着书记站在“一个队列里”,就形成了多数,因此,在讨论问题时,委员们总是要揣摩“一把手”的意图,察看其脸色行事;进行决策时,往往按“一把手”的意思进行投票决策,体现出“服从”,但没有真正做到少数服从多数。
(四)没有正确处理好制度与人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在建党初期就确立了的组织制度,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也陆续建立了不少。但在实践中,有些单位执行得好、有些单位执行得不好,有些单位落实得好、有些单位落实得不好。这里的关键在于人,在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在一个党组织内部,如果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差,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或者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有偏差,或者思想动机不端正,那就既不可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更不可能去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即使有了比较健全完善的具体制度,也会使之流于形式、受到破坏。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民主集中制学习理解不够深透。对于民主集中制的教育,部分党组织教育力度不够,重形式,轻内容,重理论灌输,轻具体实践,重表面学习,轻深入研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真谛不了解,对它的科学性、实质内涵理解不深,对在新形势下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动作、规定要领、规定内容、规定方法实施,习惯于按照老办法、老想法、老套路开展工作,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必然出现种种偏差。
(二)对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认识上有误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同志把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和方式理解为民主加集中。民主就是让大家发表看法,集中就是“一把手”选择“正确”的意见拍板决策;发表意见是委员们的义务,拍板决策是“一把手”的权利;只要经过会议讨论就是会议决策,凡是会议决定的就是领导集中的决定。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它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看待,把多数决策原则同集中“正确”的意见即决策的内容混为一谈。这样,决策便是反映和集中多数人的意愿变成了“一把手”个人的选择判断。显然,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混淆,是导致民主集中制中决策形式化的重要原因。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法规不完备。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体领导,权限不明,责任不清,奖惩不严,致使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脱离,造成部分领导不顾后果,轻率决策,或滥用权力专断决策,一旦决策失误,又容易使部分领导推卸和逃脱责任。在这种不健全的责任制下,决策错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谁也不负责任;或者堂而皇之地归结为:交一点“学费”,而不触动到决策者的切身利益,不损害决策者个人的任何利益。
三、确保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执行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要针对新形势对党委成员的要求,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尽快掌握其科学内涵,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基本动作、基本要领,做到对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内容,能够记得住、说得清、会运用、能具体操作,学以致用,具体要做好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学习制#from本文来自学优网#度。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干部的各项理论学习制度,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干部轮训和党员轮训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培训。在各种晋升培训中,把民主集中制教育列为主课,强化教育,使民主集中制教育形成日常教育、持续教育,使晋升职务的官兵都较好地掌握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要求,从而更好地加以贯彻落实。三是结合活动,深化教育。各级党委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等有利时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人剖析整改,对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纠正,使学习效果充分体现在工作中。
(二)完善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问题。为了解决党委班子中存在的民主集中不够、专制主义、不负责任等问题,应该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具体来说,要抓好几个方面的制度:第一,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党委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没有通过会议的决策为无效决策。班子成员个人或少数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同时建立必要的备案制度。第二,坚持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整个决策过程中,都要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决策程序,体现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首先,提出议题。党委在集体决策之前,要提出议题,使得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其次,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准备论证材料。再次,会议决策。召开党委会议,就议题展开充分讨论,在认识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作出决策。第三,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党委班子对集体领导中的失职、渎职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负责。根据责任大小,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三)正确处理少数与多数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是为了集中正确意见,也只有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才有利于集中正确意见。因此,要正确理解以下以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正确认识真理和正确的意见的方向问题。有些时候,少数人的意见是真理,是正确的,但大多数情况下真理和正确的意见还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因为多数人观察和思考问题往往比少数人更全面,更具广泛性,多数人的意见有时也可能发生错误,但实行多数决定比实行少数决定形成正确决策的概率要高得多,因此,在决策上,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二是正确处理好不同意见的问题。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不同意见有机统一起来。在一个班子里,委员们因所处的成长环境不同,所站的角度不同,经验水平不同,思考问题方式不同,讨论分析某个问题时,有不同的声音和意见,这并非坏事,相反,更有利于促进民主议事决策,因此,要尊重少数委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民主权利,并将其意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尊重少数委员发表和保留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鼓励不同意见发表,有了不同意见,可以给书记和处于多数的委员比较,在比较中促使正确意见得以坚持,使不正确的意见迅速加以纠正;有了不同意见,可使书记头脑清醒,避免家长制和“一言堂”作风,看到存在问题,倾听不同意见发表和申述理由,并积极理解其意见形成的依据和思路,尽可能地捕捉和汲取其中的合理因素,用以补充和调整多数委员意见中的缺陷和不足。这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党委决策的片面性;也有利于少数委员接受多数委员的意见,即便达不成共识,也有益于使被否定意见的少数同志尊重和服从多数委员做出的决定。
(四)书记副书记要真正作好表率,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问题。在基层部队中,军政主官是部队的领头羊,是党委班子的班长和副班长,因此,书记、副书记必须立足部队建设的全局,以十分清醒的头脑理清哪些问题需要党委研究决定,哪些事项应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始终把握住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正确地处理好各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太事与小事的关系。古人云:“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善谋势者,抓大事不包揽小事,做到统而不包,以适度的统与放驾驭好全局。二是处理好揽权和放权的关系。大权要揽,小权要放。对大事,对原则性问题,党委书记副书记要敢于“揽”,敢于负责,敢于决策,同时,要千方百计调动党委成员和下级的积极性,使他们适其位,竭其力,展其才,独当一面,从而落实自己“抓好全面”的责任。三是要区分责任,明确分工。对党委作出的决议,书记、副书记要按照分工将任务分配到具体人,并把完成任务的标准、时限、措施、要求讲清楚,进行定人,定位,定责,真正使责任明确,奖惩得当。四是要以身作则,表率示范。对党委的决议,书记、副书记不仅要抓好督查检查,更要模范地带头执行,特别是对难度大、要求高的问题,书记、副书记要亲自去抓,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必须知难而进,而决不能轻易或擅自改变党委的决定,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一班人”,保证把党委的决议得以全面的贯彻落实。
(五)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民主制中制得以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富有实效的、可操作的制度,是有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机制:一是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官兵广泛监督,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委决策有效贯彻执行,防止权力无为、滥用和私用;二是加强领导组织监督。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列》、《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的一系列制度,不断把党管干部体制、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内部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为部队建设的各项工作把好方向、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抓好监督落实。三加强检查指导监督。对党委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要加强检查监督,跟踪问效,防止出现打折扣、打“白条”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保证各项决策按照党委的意图抓好落实。
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1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不同场合多次指出,各级党委要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一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检察机关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新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和探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为一些班子的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缺乏民主作风;党组集体决定了的事情,有些人我行我素,得不到认真执行,甚至在执行中搞变通,严重影响了党组的权威。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完善。其主要表现为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本身不规范、不系统;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
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其主要表现为在决策前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准备;有些班子虽然也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中缺乏自觉性和坚定性,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基层检察院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不平衡。其主要表现为:上级院党组要好于下级院党组;机关党组要好于基层院党组;在相当一部分基层院党组中,由于党组书记对党务工作不太熟悉,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在思想上和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基层院党组从来没有组织班子成员对民治集中制进行过集中学习,对民治集中制的重要性知之不多、知之不全,导致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缺乏相应的检务公开制度或公开程度不高等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此,为全面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结合检察机关当前的实际,现就检察机关各级党组如何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立足检察根本,强化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首先就要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掌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规律,从思想上提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的主动性、自觉性。为此,当前应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把党组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继续深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的教育,深刻理解关于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要求。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要进行以“四个服从”为核心内容的组织纪律教育,切实规范班子和成员的行为,要努力解决好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四是进行党性教育。要教育党员增强党性锻炼,不断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第二、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是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基础。一是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的制度。主要是党组书记向党组会,党组会向党代会负责报告工作的制度;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执行工作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二是党组织内部坚持集体领导的制度。主要有议事规则,交心通气、民主生活,考核评议等制度。三是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的制度。主要有目标管理责任制,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紧急情况临机处置和报告制度。四是要搞好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使以民主集中制为框架的党的组织制度自成一体,形成完整严密的党的制度体系;要使党的制度建设与行政法规、国家法律衔接,推进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五是进一步探索与贯彻民主集中制相关的理论和制度建设。如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等,要在大力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要根据新的任务和要求,科学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作秩序,使之具体化,明细化和制度化,使民主集中制在贯彻执行中有可操作的制度保证。
第三、抓住问题关键,发挥“一把手”作用。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政治素质和带班子的能力。一把手如果掌握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善于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则会提高整个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一是要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一把手”作为领导班子的核心,其基本职能就是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和智慧,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发挥民主中体现出来。二是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要善听,善断,力求把每一个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议论,在分析的基础上予以综合概括,使决策准确无误。三是要正确处理内外部各种关系。作为党组织一班人的“班长”,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与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关系,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使每个班子成员找到自己的位置,使一班人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四是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把手”在带头并组织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要严于律己,身先士卒,要虚心谨慎,豁达大度;要努力营造平等、民主、和谐的共事气氛,充分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
第四、提供制度保障,加大监督力度。没有监督的制度难免废弛和虚设,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对于坚持不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强化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一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在检查工作、参加会议、考核干部等工作的同时,要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评、考核其工作成绩、德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本级党组织内部的自我监督。平时领导干部之间要加强谈心活动,相互交流情况、指出不足。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主动汇报自己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原则,揭露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党员群众监督。有序扩大基层民主,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落实到实处。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将有关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决策程序等交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检查指导所管辖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有章不循,执行制度不严、不力的问题。五是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有着其独特的监督方式及与群众接触广泛、深入的特点,通过审议、协商对话、检查视察或咨询等形式,依法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六是社会舆论监督。要运用各种现代化的党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强对党务和检务活动的报道,提高其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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