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奖励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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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奖励制度【第一篇】

关于_____广告有限公司营销部人员薪酬和奖励政策如下:

1、营销人员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工资底薪—由公司根据每位销售员的工作资历、学历等综合因素制定;

b)佣金收入—收入的增长将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增长;

c)特别奖励销售业绩制度—达到公司制定的季度、年度目标将体现超额奖励制度。

销售部全体员工的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2、佣金操作细则

a)计算基数的定义:销售人员佣金计算过程中提到的“净收款额”是指扣除税费,代理媒体成本的费用后的公司收款额。

b)佣金按月进行结算和提取,本月佣金于下月支付。

c)佣金计算公式:佣金=净收款额x相应佣金百分比

d)“销售业绩”定义:销售业绩=收款额(制作费除外)x相应计入销售业绩比例

e)年销售业绩从销售人员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3、自有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自有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税费

税费=收款额×税率(%)

(调研费指为签署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费、监测费等)。

b)销售人员按不同的媒体提取相应的佣金(详见附表一)。销售经理《_____》DM按广告净收款额计提%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附表一: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净收款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底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4、代理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代理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净收款额=已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费-调研费税费=(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率(%)

b)销售人员提取本月净收款额的15%作为佣金,销售经理提取%。(销售经理试用期间提6%)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18%,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d)代理媒体单笔合同签约,发布毛利率应不低于15%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代理媒体成本-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发布毛利率=[总和同额中的发布费—发布成本—调研费—税费—(制作费的亏损部分)]÷总合同额的发布费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利润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定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5、制作费收入及制作成本:

a)制作收入不提取任何佣金,原则上制作成本不扣除,若客户要求将制作费全额列入发布费,要求公司开具全额广告发票,公司应在计提佣金时划分广告费及制作费,并按划分的广告费收入计算佣金。

b)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营业税(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合同总额—制作费)

6、媒体置换:凡以实物(含媒体)折抵广告发布费的销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现对此类型销售业绩及佣金计算作以下规定:

a)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全部销售合同。

b)折抵类型:不论合同是全部折抵或部份折抵,亦或是折抵发布费或折抵制作费。

c)销售员以实物折抵广告发布费方式签回销售合同,销售业绩及销售佣金的收入计算标准均按合同总额的50%计算。

备注:销售过程中如遇特殊个案,需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约。

7、营销一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42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22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1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自有媒体:8万/年

代理媒体:8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二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28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36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营销二部职位业绩: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9万/年(净收款额)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0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12万/年(净收款额)

销售定义为自有媒体的以收款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销售定义为代理媒体的以利润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人员编制:每组含经理不超过4人

备注:净利润额=净收款额-佣金

8、特别奖励

季度达标奖定义:季度收款额达到年度销售指标的25%。

B、年度达标

注:一、销售主任、客户经理按个人达标计算奖金;

二、销售经理按团体达标计算奖金,超出部分按个人计提比率的1/4提取。

三、季度指标可累计,即如第一季度未完成但第二季度能完成并追补回第一季度差额,公司补发第一季度奖金,如此类推。若季度暂末达标,年度达标,补发季度奖金;

四、所有奖励于下季第二个月随工资发放。

(上述年度达标中的计提比率奖励百分比,是指在原销售提成比例基础上,加上对应计提比率进行计提)

9、收款

a)应收款超过90天未收回,销售经理有权扣该销售人员此部分佣金一半并以书面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

b)公司请律师追讨或通过打官司追回的收款,或由销售部移交给财务部门追讨的合同款,皆不再计发佣金。

10、最低要求

a)销售人员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额的50%(不含50%)者,原则上公司将解除其合同。

b)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都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业绩的80%(不含80%)的,勒令其自动离职。

c)(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无加班费。

11、报销

a)销售人员每月手机费用、交通费用和招待费用的报销津贴按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支出须经销售经理审批,销售经理的支出须经总经理审批。

b)销售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与无佣金员工相同。

c)于额定范围之外的报销,须先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12、其他

a)销售人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辞职,公司将佣金的提取计算至其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未履行完的合同由其经理负责跟进。

b)销售人员职务变动后:

ⅰ)在销售部内部职务变动,佣金提成系数不变的,可以继续提取由其签约的并发布的合同净收款额的佣金。

ⅱ)晋升为销售经理的,其职务变动生效日之前由其本人签约并发布的合同,在其本人继续跟进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将该些合同分配给手下销售员跟进。

ⅲ)内部应聘、调离或提升到无佣金岗位的,若公司要求其员工直接跟进的,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否则佣金计算到新岗位到职日前一天为止。

iv)招聘的新销售经理到职后,只能提取到职后该团队签约并发布的合同佣金。

c)遇以下情况,销售人员的佣金提取计算至其岗位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

i)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聘的销售人员。

ii)由于销售业绩差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

iii)销售部门因销售人员业绩表现差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情况,

公司方面暂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暂时安排其工作岗位的销售人员。

13、补充

a)营销人员媒体业绩换算比例

营销人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分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两部分,如其中一部分的业绩未达标,另一部分已经达标并超出,自有媒体超出部分可按50%换算至代理媒体;代理媒体超出部分可按70%换算成自有媒体业绩。

b)媒体价格统一折扣

营销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类型媒体的价格及折扣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低价格或折扣,如有特殊情况需先与部门经理沟通,再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与客户达成交易,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该交易。

c)试行新的奖惩制度

试行奖惩此制度是鼓励能者和激励营销部的全体成员,具体制度如下:

i)营销部按每个营销人员季度业绩的情况,评选季度最佳销售,获公司额外奖励:800元。

ii)销售人员每周应开拓五个以上新客户;

iii)部门经理必须在每一个季度对部门营销人员进行季度评核;

iv)如营销人员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则根据部门经理对其个人的季度评核情况进行处理;

v)如营销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可在这一季度的总销售净收款额内提出2%作为营销人员的应酬经费,具体费用分配和使用由营销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掌控。

l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团队销售激励方案【第二篇】

一、原则

1、对销售人员薪酬进行考核,前三个月不考核,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考核。

2、考核参数分为业绩、费用、综合考评三项。

3、销售业绩考核以客房、会议为主,餐饮次之。

4、考核奖励必须以完成部门整体考核指标为前提。

二、基本待遇

享受酒店主管级待遇,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2500元/月,对外(名片)头衔为销售经理。

三、考核人员

销售经理、部门副经理

四、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每人月销售指标按240万元/10人计为24万元(附销售指标分解),超出部分按1。5%奖励。个人业绩组成:

(1)销售员工号下的协议消费总额,包括各自发出的贵宾卡、售出的PACKAGE、个人下单的零散接待等。

(2)销售员发出的团队、会议单消费(100房夜以上较大型会议消费额按个人90%与部门10%划分)。

(3)部门经理接洽的会议按销售员划分范围归属给相应销售人员,按个人80%与部门20%划分。

(4)销售员接恰的宴会、散客餐饮消费。

(5)应收帐未到帐前不计入个人销售额。

(6)部门业绩产生的考核结余后留存为部门基金。

2、费用考核(包括交通补贴、招待费、赠券费用等)

(1)交通补贴:销售经理按200元/月、驻外销售人员按500元/月补贴。

(2)通讯补贴:销售经理按200元/月、驻外销售人员按350元/月补贴。

(3)赠券控制:销售人员为600元/月(按消费额5折计)

(4)招待控制:有重要客户宴请需事先报部门批准,原则上销售经理及部门经理按每周一次轮流宴请客户,每次费用控制600元(按消费额5折计)。

(5)鼓励合理运用招待费用联系客户,将实惠带给客户,多进行情感交流,每人每月宴请费用不得低于400元/月(按消费额5折计),不足部分按50%从考核奖励中扣除。

3、综合考评部门完成酒店指标前提下,个人销售指标超出部分按1。5%奖励,综合考评:

(1)业绩奖励85%

(2)团队精神10%

(3)工作纪律5%业绩由销售内勤负责统计,团队精神与工作纪律由部门经理考评。

五、其它

1、销售内勤:享受酒店领班级待遇,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奖励按销售人员平均奖的30%发放。

2、美工:享受酒店主管级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工作范围包括平面设计与制作、活动策划与布置、宴会/会议场地布置策划等。

销售人员奖罚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第三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 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销售奖励制度【第四篇】

关于广告有限公司营销部人员薪酬和奖励政策如下:

1、营销人员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工资底薪—由公司根据每位销售员的工作资历、学历等综合因素制定;

b)佣金收入—收入的增长将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增长;

c)特别奖励销售业绩制度—达到公司制定的季度、年度目标将体现超额奖励制度。

销售部全体员工的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2、佣金操作细则

a)计算基数的定义:销售人员佣金计算过程中提到的“净收款额”是指扣除税费,代理媒体成本的费用后的公司收款额。

b)佣金按月进行结算和提取,本月佣金于下月支付。

c)佣金计算公式:佣金=净收款额x相应佣金百分比

d)“销售业绩”定义:销售业绩=收款额(制作费除外)x相应计入销售业绩比例

e)年销售业绩从销售人员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3、自有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自有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税费

税费=收款额×税率(%)

(调研费指为签署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费、监测费等)。

b)销售人员按不同的媒体提取相应的佣金(详见附表一)。销售经理DM按广告净收款额计提%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附表一: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净收款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底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4、代理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代理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净收款额=已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费-调研费

税费=(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率(%)

b )销售人员提取本月净收款额的15%作为佣金,销售经理提取%。(销售经理试用期间提6%)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18%,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d)代理媒体单笔合同签约,发布毛利率应不低于15%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代理媒体成本-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发布毛利率=[总和同额中的发布费—发布成本—调研费—税费—(制作费的亏损部分)]÷总合同额的发布费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利润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定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5、制作费收入及制作成本:

a)制作收入不提取任何佣金,原则上制作成本不扣除,若客户要求将制作费全额列入发布费,要求公司开具全额广告发票,公司应在计提佣金时划分广告费及制作费,并按划分的广告费收入计算佣金。

b)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营业税

(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合同总额—制作费)

6、媒体置换:凡以实物(含媒体)折抵广告发布费的销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现对此类型销售业绩及佣金计算作以下规定:

a)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全部销售合同。

b)折抵类型:不论合同是全部折抵或部份折抵,亦或是折抵发布费或折抵制作费。

c)销售员以实物折抵广告发布费方式签回销售合同,销售业绩及销售佣金的收入计算标准均按合同总额的50%计算。

备注:销售过程中如遇特殊个案,需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约。

7、营销一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42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22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1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自有媒体:8万/年

代理媒体:8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二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28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36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营销二部职位业绩: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9万/年(净收款额)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0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12万/年(净收款额)

销售定义为自有媒体的以收款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销售定义为代理媒体的以利润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人员编制:每组含经理不超过4人

备注:净利润额=净收款额-佣金

8、特别奖励

季度达标奖定义:季度收款额达到年度销售指标的25%。

B、年度达标

注:一、销售主任、客户经理按个人达标计算奖金;

二、销售经理按团体达标计算奖金,超出部分按个人计提比率的1/4提取。

三、季度指标可累计,即如第一季度未完成但第二季度能完成并追补回第一季度差额,公司补发第一季度奖金,如此类推。若季度暂末达标,年度达标,补发季度奖金;

四、所有奖励于下季第二个月随工资发放。

(上述年度达标中的计提比率奖励百分比,是指在原销售提成比例基础上,加上对应计提比率进行计提)

9、收款

a)应收款超过90天未收回,销售经理有权扣该销售人员此部分佣金一半并以书面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

b)公司请律师追讨或通过打官司追回的收款,或由销售部移交给财务部门追讨的合同款,皆不再计发佣金。

10、最低要求

a)销售人员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额的50%(不含50%)者,原则上公司将解除其合同。

b)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都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业绩的80%(不含80%)的,勒令其自动离职。

c) (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无加班费。

11、报销

a)销售人员每月手机费用、交通费用和招待费用的报销津贴按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支出须经销售经理审批,销售经理的支出须经总经理审批。

b)销售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与无佣金员工相同。

c)于额定范围之外的报销,须先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12、其他

a)销售人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辞职,公司将佣金的提取计算至其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未履行完的合同由其经理负责跟进。

b)销售人员职务变动后:

ⅰ)在销售部内部职务变动,佣金提成系数不变的,可以继续提取由其签约的并发布的合同净收款额的佣金。

ⅱ)晋升为销售经理的,其职务变动生效日之前由其本人签约并发布的合同,在其本人继续跟进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将该些合同分配给手下销售员跟进。

ⅲ)内部应聘、调离或提升到无佣金岗位的,若公司要求其员工直接跟进的,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否则佣金计算到新岗位到职日前一天为止。

iv)招聘的新销售经理到职后,只能提取到职后该团队签约并发布的合同佣金。

c)遇以下情况,销售人员的佣金提取计算至其岗位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

i)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聘的销售人员。

ii)由于销售业绩差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

iii)销售部门因销售人员业绩表现差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情况,

公司方面暂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暂时安排其工作岗位的销售人员。

13、补充

a)营销人员媒体业绩换算比例

营销人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分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两部分,如其中一部分的'业绩未达标,另一部分已经达标并超出,自有媒体超出部分可按50%换算至代理媒体;代理媒体超出部分可按70%换算成自有媒体业绩。

b)媒体价格统一折扣

营销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类型媒体的价格及折扣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低价格或折扣,如有特殊情况需先与部门经理沟通,再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与客户达成交易,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该交易。

c)试行新的奖惩制度

试行奖惩此制度是鼓励能者和激励营销部的全体成员,具体制度如下:

i)营销部按每个营销人员季度业绩的情况,评选季度最佳销售,获公司额外奖励:800元。

ii)销售人员每周应开拓五个以上新客户;

iii)部门经理必须在每一个季度对部门营销人员进行季度评核;

iv)如营销人员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则根据部门经理对其个人的季度评核情况进行处理;

v)如营销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可在这一季度的总销售净收款额内提出2%作为营销人员的应酬经费,具体费用分配和使用由营销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掌控。

l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本试行文件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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