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鲁迅作品读后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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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篇1

昨天我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很喜欢,现在脑子里都是鲁迅先生的那些有趣的故事。

《朝花夕拾》这本书里写了鲁迅先生的生活经历。带着种种情感,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里面共有10篇。在这10篇小故事里,有时有些幽默。有时悲伤,有时又让我感到十分愤怒。

在这10篇小故事里,塑造了许多形象鲜明生动活泼的人物。看着看着,仿佛就已经看到了那个人,听到了他爽朗的笑声看到了他的一举一动,在那些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鲁迅先生的保姆,大家都叫她“长妈妈”。

长妈妈不姓长,是因为她前一个人叫阿长,长妈妈补了他的空缺,因为习惯,就叫“长妈妈”了。

长妈妈是一个有些粗俗但是心底善良,热心的人。在第2篇中,因为长妈妈谋死了鲁迅先生的隐鼠,感到生气。长妈妈的睡相也很不好,总是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型。挤得鲁迅先生没有位置。

但是长妈妈却又是那样的心底善良。那样的热心。在那时候,鲁迅先生迷上了《山海经》。总是去和蔼的叔祖惹那里看。可是后来叔祖惹忘记放在哪里了,鲁迅先生感到很失落。长妈妈知道后一直惦记着,在休假后给鲁迅先生买的《山海经,》,大老远就冲着鲁迅喊,在那一刻,我突然感受到了长妈妈的那份热心。

在看着长妈妈和鲁迅先生之间发生的那些有趣的故事时,总能会心一笑,看着看着,就好像长妈妈站在了我的面前,冲着我笑。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着像长妈妈那样的人,他们或许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但是却热心朴实,心底善良,给他人带去了温暖,让他人感受到了他们那颗真诚,善良,炽热的心,令他人感到开心。总能够完成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似乎拥有着”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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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篇2

早上的花,晚上来捡。就好比鲁迅先生到了晚年,才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既有对小时候的回忆和怀恋,也有对社会的批判。

这本书里,令我印象很深的是《五猖会》五猖会是使除了过年过节,孩子们最喜欢的节日,可是在这天,鲁迅却被他的父亲强制的要求背书。

旧社会的教育方式,约束了孩子的童年,禁锢了他们的思想,抹杀了孩子的天性,而现代的教育方式更令人发指,在父母中,一个过分严厉,一个过于宠溺,这两种中国式教育,是一大通病。

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固然是好,但只注重结果,却不在乎子女的感受,学习要的是兴趣,强制性的学习可能只会弄巧成拙,适得其反。放纵孩子,一个小小的错误,也许就是长大后犯罪的征兆。《朝花夕拾》带给人更多的是一种反思,孩子们的天性不能够被泯灭,教育不能是强制也不能够不作为。

就像鲁迅先生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写到,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在那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还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读着这段文字,仿佛看到了鲁迅先生心中的童趣,天真。在百草园的他,能够听阿长讲故事,能够和小伙伴一起开开心心的玩耍,但画风一转,三味书屋确是安静,严肃的.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头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在三味书屋里,总是要放开喉咙读一阵书,不能够问好奇的,不该问的事。不能够背着教师偷偷去玩,每一天都要背书,先生呢,也总是拿着一条戒尺。

《藤野先生》这1篇中,记录了作者在日本留学的生活,他在日本收到了其他同学的歧视和侮辱,但藤野先生却是一位善良,严谨,正直,没有任何民族歧视的人。这位藤野先生是鲁迅一向尊敬的对象,他在文中也说到了,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虽然他的名字,并不为许多人所明白。我们也要拥有藤野先生那样的品格。做一个真正有格调的人。

《朝花夕拾》虽然使用娴熟的手法写成的优美的散文真品,可是我觉得,更多的是一位历经困难周折的老人回忆童年生活所写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3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证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能够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明白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贴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能够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仅有这五种”。其实,那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能够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仅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并且极细微的字句。不明白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当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修改《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1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之后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并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终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述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1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能够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期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1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样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一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礼貌之际又怎样能够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境,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仅有心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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