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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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1
根据《关于在地区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的实施意见》(****号)、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 **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 八届**x(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去极端化”为目标,坚持以
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爱国爱疆建疆”为抓手,大力开展“去极端化”、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大主题活动,坚决封堵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传播的渠道和途径,深刻揭批宗教极端思想的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抵制和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明辨是非,做一个遵纪守法,爱国爱党的好公民,坚决维护和平、捍卫和平有效延伸宣传触角,扩大教育覆盖面,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去宗教极端化”的若干规定》为依据,以信奉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出行的人民群众和交通客运行业从业人员为主体,充分利用客运站向出行人民群众提供运输服务的特性,加强对流动人口密集的候车厅的宣传教育投入,使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压缩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间,树立严厉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决心和气势,形成“去极端化”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开展“去宗教极端化”活动,促使全站区干部员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擦亮眼睛,积极行动,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成为敢于同“三股势力”和宗教极端化作斗争的标兵,坚决打赢这场反恐维稳的人民战争。
三、工作措施
(一)丰富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
要以民族团结教育月等活动为契机,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统一部署,确保“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在地区运输总站实现全覆盖。
1、完善宣传方式。在客运站升挂国旗,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制作宣传栏、板报。利用客运站电子屏幕,固化“去极端化”宣传内容,****要在候车室、售票处张贴悬挂图文并茂的“去极端化”知识宣传画、版面和举报电话,提高见面率,辖属其他各客运站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板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发利用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方式。
2、用好宣传载体。配合、督促检查各运输公司为具备播放视屏资料条件的客运车辆发放以“去极端化”为主题的宣传片、小品等文艺节目光盘,为不具备播放条件的客运车辆发放存有“去极端化”宣传内容的U盘,通过车载收音机收听市广播电台播放的“去极端化”宣传节目。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各族群众认清是什么是非法宗教,引领他们亮明观点、表明立场、敢于发声亮剑、勇于检举揭发,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将正风正气正能量带入到流动人口群体中去。
3、建立互动宣传。在候车室设立宣传台,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去极端化”知识画册》、《阿克苏市爱国主义教育画册》、《****x核心价值观教育图册》等宣传资料。敦促各运输**x在客运班车内存放“去极端化”宣传刊物,不断增强乘客的法治意识、现代意识,做到态度不暧昧、思想不含糊,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4、打造企业文化。建立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先进文化引领的企业文化形象。建立企业荣誉表彰体系和有奖举报机制,以在企业中涌现出的敢于检举揭发涉恐涉暴、极端化表现的人员作为先进典型,进行重点宣传,给予表彰奖励,扩散社会正能量。
5、弘扬社会正气。对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方面敢于挺身而出,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优秀流动人员和从业人员予以肯定和奖励,将他们树立为全行业的楷模和典范。对那些在大是大非问题前认识模糊,态度暧昧,损人利己的负面典型,给予通报和处罚,直至清除出大交通客运队伍,还我区交通客运行业一片蓝天。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宣传教育与服务管理相结合,我们要不断加强“去极端化”工作责任意识,严于律己、优化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团结一心,达到“人人受教育、人人反暴恐”的目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1、强化责任。辖属各客运站要切实负起责任,清醒认识“稳定是第一责任”,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实行“一把手工程”,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目标和内容,落实责任分解和分工,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辖属各站与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安排专门场所,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做到全员参与,齐推共进,掀起“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热潮。要创新教育和丰富培训方式,以知识竞赛、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鼓励从业人员发声亮剑,揭批宗教极端思想危害。****要根据自身实际完善设施,在客运站升挂国旗、悬挂横幅;利用候车室、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去极端化”内容;在候车室设立宣传栏、宣传版面、宣传台和“去极端化”刊物取放处,发放宣传单。配合运输公司教育司乘人员严禁在营运期间中途停车在公共场所做乃玛子或应乘客要求中途停车做乃玛子。严禁无有效身份证明人员进站和利用他人身份证明购票进站。加强安保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切实落实******x。要依法加强“三非”治理力度,防范非法宣传品通过客运车辆流入我市。
2、强化客运服务。通过设立便民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开展客运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客运服务质量,以从业人员礼貌用语文明行车等素质教育入手,开展“贴心服务、用心服务”评比活动,提高服务满意度,形成文明客运企业、文明服务窗口的优质服务体系,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大交通客运环境。
3、强化督查指导。成立专项督查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属各站广泛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情况督查指导,及时查找整改薄弱环节,确保宣教活动有序推进。
4、强化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非法极端宗教思想的危害性、复杂性和“去极端化”宣教活动的重要性、长期性。辖属各客运站要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建立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去极端化”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宣教活动不断深入。要定期检查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以督查检查推进制度落实,不能仅满足于阶段性工作,要确保长期开展,长久有效。
5、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全社会“去极端化”浓厚宣传氛围,增强群众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宣教活动中来,充当社会义务监督员。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建立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使出行群众能够自觉检举揭发各类非法宗教极端化行为。
四、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去极端化”宣教活动,使出行的各族群众感受到宣传打击“去极端化”的浓厚氛围,能够主动接受和投身宣教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极端化行为。在辖属各客运站,
1、无“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空白点,实现宣教活动全覆盖;
2、无民族矛盾和不利与民族团结言行,各民族和谐同行;
3、无随地做“乃玛子”等非法宗教活动表现形式;
4、无异常留大胡须、戴面纱妇女、着奇装异服人员出行;
5、无传播“三非”物品等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启动阶段
辖属各客运站要立即召开动员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及宣传思想、目的、任务,做到层层动员,层层落实。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从业人员开展“去极端化”宣传学习,创新宣教形式,确保从业人员首先受教育。使本行业“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辖属各站要在3月10日前确保国旗、横幅升挂到位,完成宣传栏、板报等宣传载体制作安装,对候车室电视进行检修,完善宣传阵地。
1、学习理论,奠定基础。认真执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阿克苏地区党员干部带头“去宗教极端化”的若干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营造良好的和谐氛围。
2、制定方案,成立机构。根据要求,结合实际,成立地区运输总站“去极端化”宣教活动领导小组:
******x
(二)深入宣传引导阶段
深化“去极端化”宣传效果,在全站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去极端化”活动的基础之上,结合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声讨揭批“三股势力”,检举揭发宗教极端势力,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谬论,引导他们认清暴恐分子的丑恶嘴脸和卑劣行径,使辖区各客运站从业人员旗帜鲜明的表明立场态度,积极投身于“去极端化”活动。进行大范围氛围营造,确保宣传载体氛围形式多样、喜闻乐见。
(三)文化引领强化阶段
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突出行业特色,进行面对面、心连心、手拉手的宣传交流,推进宣传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四)梳理排查帮教阶段
辖属各**x认真排查清理辖区流动人口和从业人员,对存在极端思想,不听劝阻的从业人员一律予以开除,并通报公安部门。
对可疑流动人口进行重点关注,做好安全防范。鼓励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群体大胆揭摆本地、周边存在的可疑事务和稳定隐患,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的流动人口和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完善有奖举报机制,最终使宗教极端势力****。对各站在“去极端化”工作中,履行责任主体、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教育员工、打造企业文化、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消极应对的站区追究责任。
(五)总结验收提高阶段
辖属各**x客观对“去极端化”宣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站领导小组对各站进行全面督导,对各站“去极端化”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和工作滞后的企业分别予以表彰和批评。在此基础上形成今后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意见,****,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完善并严格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去极端化”宣教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辖属各客运站要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危害。切实把大交通客运行业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宣教活动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辖属各**x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作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宣
教活动的各个阶段,细化任务,量化目标,明确时限,落到人头,工作到位。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宣传“****x”、正确区分民族风俗、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的界限,知法守法,力促在单位内形成崇尚法治,崇尚秩序,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
2023年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去极端化宣讲活动方案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2
在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上,对于宗教极端思想在部分地区渗透加剧的形势,张春贤书记深刻分析、阐释并部署做好稳定工作的治本之策,强调要在“去极端化”上主动进攻,坚决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
意识形态工作是关乎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极为重要的工作,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丧失阵地。意识形态领域从来都是没有硝烟却是你死我活斗争的战场。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经过长期思想发动和组织准备,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圣战”思想,成为催生暴力恐怖活动的根源。从我区近年来破获的暴恐案件看,暴恐分子无一例外都是从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开始,进而纠集成伙实施暴恐活动。对于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加剧态势的严重性,我们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谓“一夜洗脑”只是表面现象,本质上是意识形态领域被侵蚀,部分群众有了被“洗脑”的思想基础,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凝聚力被削弱。要让各族群众自觉自愿紧紧围绕在党和政府周围,必须从转变群众思想意识入手,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去极端化”工作。
宗教极端思想搞乱人心、破坏稳定,一日不除永无宁日。只有把“去极端化”作为当前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阵地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加倍努力、久久为功,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暴恐案件频发的局面。去年以来,我区在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面貌发生很大改观,今年要乘势而上、主动进攻、持续发力,坚决彻底“去极端化”。
在“去极端化”上主动进攻,就要用好“五把钥匙”,在注重管理和精心疏导上加足马力。管理和疏导相辅相成,是我们团结大多数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凝聚人心、保证新疆稳定的基础。注重管理,就是要加强“去极端化”顶层设计,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坚决切断宗教极端思想源头和传播渠道,做到清除境外“种子”、改良疆内“土壤”、封堵网上“平台”同步进行;建立健全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各部门、人民团体以及伊斯兰教协会等参加的协作机制,各级政府直接抓、负主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三支队伍作用,既要敢抓、敢管,又要会抓、会管。精心疏导,就是要教育群众、发动群众,持续在思想教育“到人、管用、有效”上用力,完善“大教育”格局,创新思想教育方式,因人施教、分类推进、突出重点,多用“草根化、接地气”的办法,切实提高信教群众对极端思想的免疫力;坚持宗教问题按宗教规律解决,在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前提下,增强信教群众法治观念,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强化宗教正信挤压,最终形成不同宗教、不同信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宽容与和谐。
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挑战,我们必须在主动出击中坚守阵地,一定要用“时代的要求”来审视,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用“改革的精神”来推动,始终坚持和不断巩固“去极端化”成果,一点一点“赚积分”,最终把人心赚过来。
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3
通过梳理,文章拟将新疆“去极端化”的进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去极端化”工作的提出。本阶段的特点是,对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已有察觉,并开始着手通过文件的形式,提出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目标,但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还在甄别、总结,“去极端化”的具体方法还在摸索和尝试之中。
针对原教旨主义的沉渣泛起,宗教极端思想的暗流涌动,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提出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开放先进的文化对冲保守极端的发展趋势,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2011年10月,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到了关于依法加强管理宗教事务的内容,用于摒除宗教极端思想带来的影响,同时还安排了政法委调查研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方式和宣传途径等工作。2012年1月,“去极端化”目标首次提出。
2013年5月,自治区党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新党办发[2013]11号),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文件不仅界定了正常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民族习俗之间的区别,同时还描述了不同类型的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表现。
第二阶段,“去极端化”工作方法体系化。本阶段的特点是“去极端化”工作思路逐渐明晰,摸索出有针对性的一套方法用于实践。
在2014年的新疆“两会”上,自治区政府初步提出了一个新的“去极端化”思路——“要用好五把钥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的内容是:“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1]这“五把钥匙”是在“去极端化”实践中发展和总结出来的,是“去极端化”具体操作的指导,也是在前期自发创造性“去极端化”的总结、反思、修正后得出的经验,“去极端化”工作在方法上体系化。
2014年12月,新疆部分地区开始学习《识别宗教极端活动(75种具体表现)基础知识》读本,读本中列出三大部分(共75条),包括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思想主张、宗教极端的异常活动和苗头、涉嫌一般违法的宗教极端活动。这个实用的小册子以列举的方式具体描述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态,形象直观地给群众以参照,对那些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宗教极端思想的群众起到了警示和纠正的作用。同时,为基层工作人员厘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甄别宗教极端的异常活动、发现苗头及时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帮助。2014年以来,“去极端化”工作进入政策落地的高潮,各地州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三阶段,“去极端化”工作的立法。本阶段的特点是,将“去极端化”工作中具体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一方面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依法治疆的现实要求。
2014年11月2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该条例首次具体提出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实施措施和办法,解决了以前没有法律可供参考、供惩戒的情况。
2015年2月1日颁布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开全国之先河,用立法的方式禁止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该规定是对宗教极端思想倒行逆施反现代的有力反击,也是规范“去极端化”具体工作的标尺,为治理此类宗教极端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7年4月1日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使“去极端化”的工作进入到规范化、法治化和日常化管理的轨道中去,加强保障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条例》中概括了15种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使“去极端化”有的放矢。同时《条例》中也规定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社会各界应该履行的职责等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同仇敌忾之势。
2018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增加了关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相关内容。一是关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设立的规定,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二是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的具体工作范畴。这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为“去极端化”工作长期性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去极端化”工作的机构化。本阶段的特点是设立“去极端化”专门机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对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毒害的人员,通过使其接受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学习法律知识、技能等内容的教育培训,逐步摆脱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并能成为一名正常融入社会和家庭的劳动者。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是针对“去极端化”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南疆地区清除宗教极端主义遗毒任务的艰巨性,解决历史遗留、现实危害、未来发展的务实性而设立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之一是将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在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生活问题的同时推动思想问题的解决,从而实现思想的根本转化。其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设立使“去极端化”工作不仅停留在治病救人,而且推动了人的发展,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的内在综合素质,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性。其三,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的策略之一是“孤立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设立,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挽救了绝大多数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毒害和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展开源头治理,通过帮教工作,增强他们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为回归社会作好准备,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因此,通过提供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使其成为会国语、懂法律、有技能的劳动者,成为诚实劳动、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是“去极端化”工作能取得实效并管长远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