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论文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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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论文1
任吉:科学家的奋斗启示我们在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中坚持爱国主义的价值导向。
去年三月,我作为中国教育电视台与武汉电视台合办的《科学家您好》栏目的小记者,到北京采访了王淦昌、师昌绪、汪德昭、林兰英、胡亚美、杨乐等20位著名的科学家。他们强烈的个性,创造性的劳动,坎坷的奋斗历程,让我触摸到那种深沉的情感,执着的追求和圣洁的信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我国工程院副院长师昌绪、著名的航天专家庄逢甘、核物理学家王淦昌等曾拒绝外国提供的优厚待遇,毅然回到祖国,为我国的科技事业奉献着热血,奉献着青春,奉献着生命。他们这种热爱祖国,把祖国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为祖国的富强,发展和进步而奉献毕生精力的精神感染着我、引起了我对如何热爱祖国,如何为之奉献作更深入的思考。
回到学校后,我以“把青春献给祖国的高科技事业”为题,向全校同学生动地报告了科学家的爱国篇、奋斗篇、奉献篇。联系到我们之中,有些同学开口要出国留学,闭口嫌祖国太落后、太贫穷,要飘洋过海去追求自己的前途,进行自我奋斗,显得多么渺小!科学家用奉献书写着自己的人生价值观,这才是我们当今所追求的价值导向。
马骏:企业家的观念引导我们正确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钱与人生的关系。
按照业余党校的要求,在暑假期间,我完成了“改革开放中的共产党人----优秀共产党员访谈录”的社会实践作业。
采访对象----国营四七一厂6号车间党支部书记杨业斗同志。他荣获了1995年武汉市工业工委千百尺竞赛优秀组织工作者”光荣称号,其党支部被评为“武汉市工业工委千百尺竞赛先进党支部”。
我问,面对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在“拜金主义”侵蚀下,您认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如何确立正确的金钱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杨业斗说,这个问题,我写过1篇论文。我认为,钱对企业来说,它是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的标准,不能没有钱。现在国家要你交税是什么东西?是钱。衡得你的产品利润是什么?是钱。一谈创利就是多少多少万元,你说不要这个钱,不问钱,那行吗?对于工人来说,钱是自己生活的物的等价交换物,也是精神生活的方面,没有钱,你买不回油盐酱醋菜茶,没有钱,你抱不回电视,一句话,钱是要的,它既是衡量企业发展了标准,也是工人劳动的报酬。
作为一个车间的领导和一个食人间烟火的共产党员,不是说他可以不生活,不要钱就去作贡献,而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做到的尽量去做。比如说,我领导的这个车间要完成任务,按规定上缴利税,那么我就要尽一切努力去提高生产效率,想尽一切办法。如改革管理方式、提高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人积极性,开展“千百尺”竞赛等都是为了钱,有了这些钱,既利于国家又造福于工人。我们车间利税完成得好,工人福利也相应提高。作为我个人就是全身心投入工作而不讲价钱。
交谈使我明白了,正确的金钱观应该是:首先,不能否认金钱的重大作用,它是人生幸福的重要条件,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物质保证。但是,人生的追求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应该看到金钱不是人生的全部内容,它本身无特殊“神通”,而人的理想人格,声誉比金钱更重要。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获得金钱的途径应是正当合法的。我们应摒弃腐朽的拜金主义。
喻厚雄:孔繁森的事迹告诉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新世纪人生价值观的核心。
我和业余党校的同学们参观了孔繁森事迹展览。孔繁森精神犹如一座充满奇珍的圣洁殿堂,令人流连忘返。孔繁森的精神和业绩。昭示人们,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任何人都绕不开的严肃课题。我们正在建立跨世纪的伟大事业,用什么样的尺度观察社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人生,用什么样的准则规范行为,集中一点就是奉献还是索取,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观的反映。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这是科学人生价值观的核心,而我们同学中有一部分人认为。讲奉献太亏着自己了,奉献和索取最好是平衡的。其理由是,奉献等于索取符合按劳付酬的分配原则,也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人们利益原则所允许的,我认为,这种立论是不正确的,也是在实际中行不通的。因为人生价值在于奉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要求,人生活在社会中既要承担义务,又要享受权利,人类为了社会的发展就必须承担更多的义务,否则社会财富就会枯竭,社会就会停滞。所以每个人只有奉献大于索取,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看他取得什么”。
张锋:红安人的追求激励我们攀登科学人生价值观的最高境界----无私奉献。
怀着一般激荡在心间的崇敬之情,我和同学们来到了红安,来到这孕育将军的摇蓝。在短短两天的察访中,我始终陷入那份深深的感动中无法自拔。当年,红安人民为了拯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华民族,为了推翻的反动统治,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不屈不挠,前赴后继,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经历千难万险,付出了巨大牺牲,谱写了一曲气贯长河的壮歌。据统计,从黄麻起义到工农武装割据,从三年艰苦游击到八年英勇抗战,直到全国解放的22年间,红安有14万英雄儿女献出了宝贵生命。“十室九空”便是当时红安人民英勇救国的最好写照。
再看看今天的红安人民吧!祖辈的淳朴、勤劳、勇敢在他们身上仍然散发着光采,岁月的流逝并没有洗去红安人民的高尚品格,金钱的诱惑,索取的狂潮并没有侵蚀红安人民的意志和风节!啊!善良纯质的人民,可亲可敬的红安,怎能不使我情绪激动,心潮澎湃呢?
人活着,就有追求。有人追求享受,有人追求刺激,有人追求安逸,有人追求虚荣……那么,红安人民的追求又是什么呢?他们是怎样看待人性本私论的呢?
带着这颇具哲理的问题,我们瞻仰了七里坪革命博物馆,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从烈士们那气贯长虹的壮举中批到了答案。革命烈士张南一同志在,斗争中不幸入狱,遭到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催残,他们割下了张南一的舌头和耳朵,剜去了他的双眼,威逼他写下革命党人的名单。面对惨无人道、丧尽天良的敌人,张南一英勇不屈,视死如归,始终保持高度的革命气节,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他们不正是以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追求的吗?
红安归来,当有的同学再次谈起“人性本私论”时,我引用红安县宣传部长胡睦所总结的红安人的价值观----在战争年代,红安人一要三不要(要革命,不要钱,不要家,不要命)和在建设时期,红安人一图两不图(不图名、不图利、只图奉献)的话,回击“自私论”者,同学们哑然了,深深为红安人的追求、红安人的精神所震撼、所折服!可不是么,正是这块红色的土地,塑造了两名共和国主席(董必武、李先念)和200多名将军。而历史上和现实中把个人私欲摆到人生追求前列的人是可悲的,从秦桧到袁世凯,以及共产党员内部的蛀虫王宝森之流,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作为跨世纪的一代的我们,应发扬红安精神,努力攀登科学人生价值观的最高境界----无私奉献,为实现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艰苦奋斗,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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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论文2
(一)文化的功能
文化是社会的产物,必然具有相应的社会功能。文化的功能,有时也称文化的价值、文化的作用。总体而言,文化具有“存史”“、资政”“、教化”和“休闲”的功能。具体来说,文化的功能还可以从其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层面来加以细分。从文化的价值来分,文化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三个层面:就个人而言,文化具有塑造个人人格、实现社会化的功能;就团体而言,文化具有目标、规范、意见和行为整合的功能;就社会而言,文化具有社会整合和社会导向的功能。以上三个层面的功能是互相联系的。从文化的使用价值来分,文化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功能,即文化具有传递社会经验得失,从而维持社会历史连续性的功能;二是育人功能,即文化具有造就人、塑造人的功能,这不仅表现在生产技能上,还表现在社会教育上,即通过积极的引导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下一代;三是动力功能,即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的存在,对社会的发展有作用功能;四是认识功能,即文化以特有的方式渗透在认识主体、中介系统和认识客体中,制约和规范着人类的认识。除此之外,文化还具有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
(二)文化育人的表现
育人,是文化的功能之一。文化的育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传播知识。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来自人类的活动,是人类的记忆和活动的印记。完整意义上的“文化”应包括“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客观实在”和“反映客观实在的人的意识”,即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前者是“形而下的”,后者是“形而上的”。知识,指对事物的了解和认识,是描绘“对事物了解广度、认识深度”的静态表述。知识,内含于文化,是文化的重要内容。知识与文化,形影相随,相互依存。因此,文化的传播必有知识的传播同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其中的“化”和“育”离不开“文”的传导和传授,而这里的“文”即“知识”。
2.传递能量。
能量是对一切宏观、微观物质运动的描述,比喻人所能发挥的能力和作用。“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当下,国人眼中的“正能量”常指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不会凭空产生或消失,它只能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上,但能量的总量不变。故而,“正能量”越多,“负能量”就越少,这样社会才会充满希望。大凡文化,都源远流长,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这些即是文化所具有的潜在正能量。因此,文化的传承同时也是正能量的传递。“正能量”这种积极向上的文化可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实践活动与思维方式。
3.提升修养。
文化是客观的,可以习得,其生命力在于修养。修养是主观的,是自我驾驭文化的力量。文化是外在的,而修养是内在的,文化与修养密不可分。修养,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内涵。所谓“修”,是吸取、学习,为的是打下知识体系的基础。所谓“养”,是在“修”得的知识基础之上的提炼、批判、反思乃至升华。“修养”就是把知识变成自我生命的过程。知识内存于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修”的内容是知识,经过修养的知识是属于生命的。借助知识修养,形成新的有生命力的内在的知识———修养就是内在的知识。以文化人,即谓以“文”来“感化”“、教化”人,使人不仅掌握必要的知识,而且还能把所学外化于形。将所学内化为精神追求,并外化为自觉行动的过程,即是修养及其提高的过程。修养的提升需要依托文化这个载体。
二、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功能在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发挥的路径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工夫”。这就要求切实把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传统文化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得到弘扬,使核心价值观在传统文化的弘扬中得到培育和践行。当前,尤需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功能在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的发挥。其发挥的路径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校教育
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教育的永恒主题。教育本身具有文化的特征,同时也会反作用于整个文化,“对传统文化具有保存、传递、选择和创造的功能”。因此,我们在讨论如何通过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应该充分重视学校教育在其中的作用,“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西优秀传统文化在学校教育中可以通过“融入教案,展于课堂”、“独辟课程,专门讲授”、“建立基地,课外体验”、“文化之旅,寓教于游”等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二)舆论引导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舆论是社会控制系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通过舆论的导向,才能使社会成员按照各种社会规范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言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社会得以健康、有序地运转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具有普适性,但具体到各地,因环境条件的不同、文化习俗的差异,其内容的表现形式会呈现出特性。在社会转型期,各种观念大量涌现、相互交织,人们思想也十分活跃。因此,有必要通过舆论,用源自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资源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整合日益多样化的社会思想意识。同时,有必要通过舆论,多角度、多侧面地做好广西传统文化“精华”挖掘的引导工作。
(三)环境熏陶
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运用各类文化形式生动具体地来表现;需要从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等多个层面和维度,构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机制和氛围。可以采取行政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各类场馆、讲堂、社会团体,借助重要节庆日、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运用新兴媒体、公益广告,以灵活多样、品位高雅、创意新颖的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人们喜闻乐见的内容和方式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文明风尚。“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四)文艺创作
价值观论文3
一、中国儒学的中心观念
仁爱、诚敬、忠恕、孝悌、信义,这样一些思想范畴或德目是不是中韩日三国儒学史上比较有共同性的内容呢?我们首先从中国儒学谈起。从《四书》和《荀子》来看,从汉儒到宋明儒,其共同承认的核心价值,大体上是以仁爱为中心的展开,重要的范畴有如仁、义、礼、智、信、孝、悌、忠、恕、诚、敬等等。
据《论语》所记载,孔子与门生讨论的中心话题,主要涉及仁爱、礼乐、信义、孝悌、忠恕、恭敬等等。按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统计,《论语》中“仁”字凡109见,其中105次涉及道德标准;“义”字凡24见;“礼”字凡74见;“知”字中含“智”义者凡25见;“信”字凡38见;“孝”字凡19见;“弟”字中含“悌”义者凡4见;“忠”字凡18见;“恕”字凡2见;“恭”字凡13见;“敬”字凡21见;“圣”字凡8见,其中4次为“圣人”。概而言之,孔子的价值观围绕“仁”而展开。儒家的主张十分平易合理,例如从亲情之爱推己及人。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行仁从其根本开始,根本则是孝顺父母,敬爱兄长。仁爱之心,从爱亲人开始,继而推广开来。按孔子的看法,仁爱是礼乐文明的内核、主旨。离开了“仁”,礼乐则可能变为形式。孔子的一以贯之之道,按曾子的理解,是“忠”与“恕”:“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忠”“恕”亦即“仁”的一体之两面。“忠”是尽己之心,“恕”是推己之心。“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论语·卫灵公》)。孔子指出,实践仁德要从自己做起,从当下最切近的事情一步步做起。围绕“仁”的范畴、德目,还有:恭、宽、信、敏、惠等。
新近讨论的热门——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中的资料----表明,孔子、七十子及其后学继承前哲,创造发挥的圣、智、仁、义、礼、忠、信、敬、慈、孝、悌、反己、修身、慎独等观念,至迟在战国中期已流布并影响到荆楚之地。如<六德>以“圣、智、仁、义、忠、信”为根本,<五行>强调“仁、义、礼、智、圣”,<尊德义>肯定“尊仁、亲忠、敬壮、归礼”,<忠信之道>说明忠是“仁之实”,信是“义之期”,<唐虞之道>重视“爱亲尊贤”,仁义并举。与后世儒学略有不同的是,<五行>的作者提倡“听德”、“视德”,前者为“聪”,后者为“明”,强调“圣”、“智”二行。所谓“圣”,是闻而且知君子之道。所谓“智”,是见(视)而且知贤人之德。闻知、见知都是体验之知。不过,这些篇目都强调,“仁爱”是亲爱亲人的推广。<五行>:“不悦不戚,不戚不亲,不亲不爱,不爱不仁。”“颜色容貌温,变也。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中心悦[焉,迁]于兄弟,戚也。戚而信之,亲[也]。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攸爱人,仁也。”[1]“攸”在这里是“进”或“继”的意思。
原始儒家以爱亲为仁,尊贤为义,或者说,仁是“爱亲”的推广,义是“尊贤”的推广,认为二者可以互补。<语丛>中的一些言论重申孔子的教诲,把“仁”规定为“爱人”、“爱善”,又把义规定为“善之方”,“德之进”,事之“宜”。又以丧为仁之端。“丧,仁也。义,宜也。爱,仁也。义处之也,礼行之也。”“爱亲则其方爱人。”[2]<唐虞之道>:“爱亲忘贤,仁而未义也。尊贤遗亲,义而未仁也。”[3]<语丛一>:“[厚于仁,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薄于仁,尊而不亲。”[4]以上关于“仁、义”关系的界定,既爱亲又尊贤,既源于血缘亲情,又突破了血缘亲情,修订了亲亲、尊尊的原则,实为非常值得肯定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念。<六德>对夫妇、父子、君臣三伦六位的规定,强调各行其职,对内讲仁德,对外讲义德。“父圣,子仁,夫智,妇信,君义,臣忠。圣生仁,智率信,义使忠。”“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内立父、子、夫也,外立君、臣、妇也。”[5]在这里“立”字即“位”字。<语丛一>视君臣关系为朋友关系。<语丛三>认为,臣之于君,“不悦,可去也;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6]以上可以视为父慈子孝、君义臣忠、夫敬妇顺的原型。在君臣关系上,既有很强的血缘情感,又体现了士人的自由精神,不悦可去,不义弗受。
郭店儒家简在总体倾向上以仁爱为中心,并举仁义,视仁、义为忠、信的实质与目标,视忠君、爱民为孝、悌之拓展,视敬为礼之内核。孝悌、忠信、礼敬都与仁义有关。只是未能如《中庸》、《孟子》那样强调“诚”。但郭店简强调了“信”,“诚”是“信”的发展结晶。
孟子强调仁义内在,肯定仁义礼智这些道德价值源自本心,而“天”则是人的善性的终极根据。他把心、性、天三者统一了起来。受子思思想的影响,孟子更强调“诚”这个范畴。“诚”是真实无妄,是天道运行的规律,又是一种道德体验的状态,是对本心良知的最终根源——“天”的一种虔诚、敬畏之情。孟子主张启导人内在的良知,并把它扩充出来。荀子
隆礼,主张“化性起伪”,强调通过后天的教育、学习和社会规范、国家刑罚,改变人的恶性之质而迁于善。荀子认为,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在后天努力的结果;采用导情、化性而起伪的方法,强制性地让人们以理性支配感性,则可以使天下出于治,合于善。荀子也肯定人有智能,可以向善,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积累,成就自己。“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荀子·性恶》)孟子讲“性善”,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是内在的仁义礼智四端之心。荀子讲“性恶”,指人并非生来就有礼义,要靠后天的教化、习得、训练,方能成功。在社会观上,荀子主张礼、乐、刑、政的配合;但在价值观上,荀子仍然极大地肯定了“仁义”。他指出:“君子贫穷而志广,隆仁也;富贵而体恭,杀势也”;“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王引之注:‘人’,读为‘仁’],横[王引之注:‘横’,读为‘广’]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端悫诚信,拘守而详[‘详’,通‘祥’];横[广]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任。”(《荀子·修身》)又说:“志意定乎内,礼节修乎朝,法制、度量正乎官,忠、信、爱、利形乎下。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不为也[……]故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荀子·儒效》)可见,荀子持守了孔子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念,认定礼是由仁义所生,礼治本质上也是仁政,由君子实行。礼义是社会认同的道义原则,礼乐又调节人们的精神需求。儒家通过礼乐教化,提升每个人的人格境界,陶冶性情,修养身心,使社会人群,既有区分,又相融和。
宋明清儒的价值导向,仍围绕“仁”而展开。程颢《识仁篇》:“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二程遗书》卷二上)朱熹《仁说》指出:
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其发用焉,则为爱恭宜别之情,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故论天地之心者,则曰乾元坤元,则四德之体用不待悉数而足;论人心之妙者,则曰‘仁人心也’,则四德之体用亦不待遍举而该。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既发而其用不穷,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央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朱文公文集》卷六七)
朱子在该篇特别以设问设答的方式批评程氏门人“判然离爱而言仁”的错误,指出程子所谓“爱情仁性”的意思,应当是“爱是仁之情,仁是爱之性”。又说:“程子之所论,以爱之发而名仁者也;吾之所论,以爱之理而名仁者也。盖所谓性情者,虽其分域之不同,然其脉络之通各有攸属者,则曷尝判然离绝而不相管哉!”(同上)朱熹门人陈淳的《北溪字义》荟萃周溪、张横渠、二程的思想,而折衷于朱子,集中阐述了与宋学思想体系密切相关的重要范畴,如性、命、诚、敬、仁、义、礼、智、信、忠信、忠恕等等,均为儒家价值系统的重要理念。宋明学术与此前的儒学相比,不仅从人生论上说“仁”,而且从宇宙论上说“仁”,把天地万物的创造性——生生之仁与人生道德实践的仁爱之心贯通起来。从二程到陆九渊、王阳明,都讲“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但朱子反对仅仅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因为仁是体,是爱之理,爱是用,爱自仁出,如果仅仅从体上、理上、根上去说“仁”,则太深太广,使人难以捉摸。朱子从爱上说仁,使人容易进入。[7]
儒家之基本价值在晚明以迄清世,继续得到思想家们的发挥与发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期间出现的经世致用思潮,开发出儒家原有传统中的新外王。从顾炎武、王船山、黄宗羲、方以智、傅山、唐甄、颜元等一代巨匠直到戴东原,重新阐发原来就蕴藏在儒家传统中,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念中的个体主义、抗议传统、自由精神、重实践重经验的作风等等,使之与社会的变化相协调。这些均可以视为儒学内在性的转进,是儒家学说现代性的先声。
二韩国儒学的中心观念
儒学传入韩国甚早。韩国儒学至少已有了两千年的历史,而且在进入近代以前,一直是社会文化的精神与主潮。公元372年以后,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相继设立太学,教授儒学经典。公元918年,高丽王朝建立。高丽朝五百年间,太学课程仍以儒家经典为主,并定期举行祭孔活动,开科取士,儒生任文官,民间私人讲学之风很盛。[8]从元朝引朱子学入高丽的是安珦(号晦轩,1243-1306),时间约在1290年。安珦认为:“圣人之道,不过日用伦理,为子当孝,为臣当忠;礼以齐家,信以交朋;修己必敬,立事必诚而已。”[9]高丽末、朝鲜初,性理学家李穑、郑梦周、郑道传、权近等,全面推进儒学,使理学在朝野得到长足发展。李穑(号牧隐,1328—1396)以“忠、孝、中、和”四字概括儒家重要价值:
孝于家,忠于国,将何以为之本乎?予曰:大哉问乎,中焉而已矣。善事父母,其名曰孝。移之于君,其名曰忠。名虽殊而理则一。理之一即所谓中也。何也?夫人之生也,具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曷尝有忠与孝哉?寂然不动,鉴空衡平性之体也,其名曰中。感而遂通,云行水流性之用也,其名曰和。中之体立,则天地位;和之用行,则万物育。圣人忝赞之。妙德性,尊人伦,叙天秩,粲然明白,曰忠、曰孝、曰中、曰和,夫岂异哉?[10]
按李穑的看法,“中”为体,“和”为用,“中”为大本,“和”为流行。忠、孝均“中”之理的实现。
李氏朝鲜朝,朱子学大兴,其中著名的有以李幌(号退溪,1501—1570)创立的退溪学派和李珥(号栗谷,1536—1584)创立的栗谷学派,还有曹植(号南冥,1501—1572)、韩元震(号南塘,1682—1751)等学者。在朝鲜时代五百余年间(1392-1910),性理学成为“国学”,成为“政治实践的理念、公私学校教育的内容、学术探讨的对象、社会价值观的中心”。[11]
李退溪对儒家核心价值有全面的论述和创造的发展。在其《圣学十图》这一天地、社会、人生的庞大系统中,“仁”是贯通天人的精魂。《圣学十图》的实质是做人,是提升人格境界。退溪借助朱子的<仁说图>阐明四端与四德,以及仁、义、礼、智四德之间的关系
。恻隐贯四端,周流贯彻,无所不通。仁包四德,涵育浑全,无所不统。退溪又推崇张横渠<西铭>,以“民胞物与”为仁爱思想的扩大。
李退溪的创造,在提出统合性情与理气的“合理气、统性情”的命题,主张从理气与性情一体性观念,来看待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理解“理发而气随之”的恻隐、辞让、羞恶、是非的四端与“气发而理乘之”的喜怒哀惧爱恶欲的七情之间的相互渗透的关系。[12]
这里我们且不谈他的心性论。李退溪的政治伦理论以“仁孝”为宗纲。他指出:
窃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凡天地之间,含生之类,总总林林,若动若植,若洪若纤,皆天所闷覆而仁爱,而况于吾民之肖象而最灵为天地之心者乎?[……]天之于君所以反复丁宁若是者无他,既以仁爱之责委重于此,自当有仁爱之报惓惓于此也。[13]
然则所谓道者,何待乎他求哉?即忠恕而尽其理,则忠恕即道;即仁义礼智而尽其理,则仁义礼智即道。今以忠恕则云未尽于道,以仁义礼智则难名于道,乃欲别求他物以为道,此则尤非浅陋所及也[14]
故治国本于孝、悌、慈以及于仁让忠恕之属。平天下亦本于三者。[15]
由此可见,李退溪价值观念的核心是仁爱,由仁爱统率仁义礼智、忠恕、孝悌等等。他又格外推崇“孝”,认为“虽然孝为百行之原,一行有亏,则孝不得为纯孝矣。仁为万善之长,一善不备,则仁不得为全仁矣。”[16]“人有孝思,百行之则。苟能竭力,未学谓学。”[17]退溪弟子柳西涯甚至认为“忠孝之外无事业”。
此外,与朱子以“敬”为圣门第一义一样,退溪也格外重视“主敬”。持敬是修养工夫,《圣学十图》在一定意义上又“以敬为主”。李退溪说:“持敬者,又所以兼思学、贯动静、合内外、一显微之道也。其为之之法,必也存此心于斋庄精一之中,穷此理于学问思辨之际。不睹不闻之前,所以戒惧者愈严愈敬。隐微幽独之处,所以省察者愈精愈密。”[18]
南冥、栗谷等李朝儒学大师都重视“敬义夹持”,强调敬体义用,敬内义外。“持敬”本是“心”的工夫,即“心体”之用,或“心体”的呈现,因此又成为“义外”之体。按体用不二之说,“持敬”则“义”存,当“义”则“敬”在。[19]按,栗谷极为重视“诚”,认为“敬是用功之要,诚是收功之地。”“诚者,天之实理,心之本体。”[20]受《中庸》思想影响,栗谷主张,以“诚”为心之本体,主宰人心,变化气质。栗谷认为,《中庸》之“诚”既为本体又是功夫,此“诚”可以贯通《大学》之“明德”、《论语》之“仁”、《孟子》之“心”。栗谷之《圣学辑要》是其主要的思想体系,其主旨即为“诚”。他说:“仁为《论语》之体,而为学者之先务焉。心为7篇之主,而为学者之标的焉。”“仁者,吾心之全德而万善之长也。心者,吾身之主宰而性情之统也。非诚无以存天理之本然,非敬无以捡一身之主宰”“天有实理,故气化流行而不息。人有实心,故工夫缉熙而无间。无实心,则悖天理矣。”“志无诚则不立,理无诚则不格,气质无诚则不能变化。他可推见也。”[21]栗谷思想强调以诚实之心论实事、实功、实效,切近社会政治和民生问题,开启了“实学”思潮。朝鲜中后期的经世实学思想,对朝鲜社会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实学思想家丁若镛(号茶山,1762-1836)返归孔子、六经四书,求其古义本旨,认为君子之学,半为修身,半为牧民。他主张,性理之学应为践形之学,应重视国计民生、礼乐刑政。[22]茶山批评、修正程朱理学,一方面以“天”“上帝”代替理学的“理”与“太极”,强调儒学的宗教性,另一方面把“仁”解释为“为”,即通过行为而实现价值目标,使儒学适应新的时代变化。
综上所述,韩国儒学主流学派对仁爱、诚敬、忠恕、孝悌、信义等价值是相当尊重的。他们对此有全面的领会、发挥并身体力行,尤其对“仁”、“孝”、“敬”、“诚”等德目有所偏重。韩国儒学思想家在对中心观念进行诠释的过程中,适应时代变化,赋于新的涵义,其实学的发展具有现代性的萌芽。
三日本儒学的中心观念
儒学传入日本约在五世纪初。[23]日本早期儒学的主要内容是“德治”的政治理念。日本系统引进儒教是律令制时代的事。日本于七世纪形成律令制,以隋、唐律令及汉、唐经学为主要范本。最早将儒学渗透到个人修养和信仰领域的是圣德太子。他于603年12月制定了以儒家德目(德、仁、礼、信、义、智)命名的《冠位十二阶》,次年4月又公布了以儒家思想为基调的《宪法十七条》。这里有了“忠于君”、“仁于民”、“以礼为本”、“背私向公”及“仁政”的内容。日本人以前并无“孝”的观念。日本统治者倡导“孝”道,是奈良时代(710-784年)的事。奈良、平安时代,“孝”道已被日本人广泛接受,在社会上层还展开了有关“孝”之意义和“孝”与“忠”之关系的讨论。720年,元正天皇下诏:“人禀五常,仁义斯重。士有百行,孝敬为先。”[24]
律令制时代国家儒学主要以五伦为内容,特别强调“父子之亲”(父子天合)和“君臣之义”(君臣义合)。当时在贵族中间爱好汉文、汉诗蔚然成风,其中流露出忠孝、公私孰为先后的思想矛盾。《经国集》第二十卷所载主金兰的回答,已经有了忠为公、孝为私、忠先孝后的意识。他说:“别或有背亲以殉国,或有弃私以济公。[……]在于父便以孝为本,在于君乃以忠为先。探今日之旨,宜以忠为先,以孝为后。”[25]这就为尔后幕藩国家的儒教思想家的讨论埋下了伏笔。
到了江户时代(1603—1867年),日本儒学大盛。朱子学兴起,门派甚多,而且逐渐官学化。此外还相继形成了阳明学派、古学派等。
日本朱子学开创者林罗山(1583—1657)在讨论忠孝矛盾时说,“君有重于父母时,父母有重于君时”,但在评论孟子关于舜帝之父瞽叟杀人的处理方法——舜必弃天下背父潜逃时,则认为“舜虽云孝行而爱父,不可以私恩而破公义”[26]。这样就把“公义”作为天下国家,而把“私恩”作为父子关系来加以理解。林罗山把忠孝关系约化为公私关系,将其对立起来。日本朱子学以“公”为普遍性道德律,以“私”为任意性欲望,逐渐发展为“忠”绝对优于“孝”的观念,进而成为主导幕藩国家伦理方向的思想。这比较适合于地域领主型的日本社会。“忠”遂成为日本武士道的精髓。
日本阳明学开创者中江藤树(1608-1648)把“孝”则放在“忠”之上,乃至放在一切道德之上。他认为“孝”是人类根本的良知,如果泯灭了“孝”心,即丧失了良知,失去
了精神上安身立命之所。在“公义”与“私恩”的矛盾面前,中江藤树认为,感父母养育之恩的“私恩”较“公义”更为重要。中江藤树以“私恩优位”来批评以“公义”为准则的伦理秩序。他还提出依“时、处、位”的变化而变化的“权道”论,在近世日本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变易的历史观。他的思想反映了市民阶层要求改革社会的价值诉求。[27]
朱子学的另一派首领山崎闇斋(1618-1682)强调孔子仁学,彰显朱子仁说,并著《仁说》与《仁说问答》。他受到朝鲜李退溪的影响,在《仁说问答序》中说:“盖求仁首先在于理解名义,体认其意义意味,其次在敬、恕上下工夫、致力于克己复礼,则可得矣!此为朱子教人求仁之本意也。[……]读《论语》、《孟子》书并反复熟读,则仁之慈味亲切意思精微处诚可领会也。”[28]闇斋重视朱子所说的‘爱之理’,认为‘爱之理’就是‘心之德’的精义和慈味亲切处,认为朱子以后宋、元、明诸儒没有人理解其中真意,甚至连退溪的《圣学十图》也没有说清楚。程、朱以仁为理,以内在于人的理为性,强调性的纯粹与尊严,因此认为性、气之间具有体用关系。闇斋把“仁”解释为“生之性”、“未发之爱”,主张生与性一体,仁与爱一源,因此只要能体认仁,仁就充满慈味亲切。与朝鲜朱子学者一样,闇斋也讨论了敬与义的关系问题,批评了程、朱。关于敬义内外说,崎门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阿部吉雄在《日本的朱子学与朝鲜》一书中,拿闇斋与李退溪相比较:李退溪重视个人修养,偏重理气心性的哲学思考,将学问之道归纳为学、思、敬;闇斋则重视日本人伦秩序社会的建构,积极参与社会,将学问之道归纳为知、行、敬。(这里有具体情况的限制,李退溪的时代士祸甚炽。)总之,他们相对重视“敬”。
古学派的山鹿素行(1622-1685)、伊藤仁斋(1627-1705)及伊藤东涯(1670-1736)父子等都主张回到孔、孟,强调“仁”与“诚”这两个重要范畴,当然也重视“义、忠、信”等。日本儒学的古学派是江户时代重要的一个学派。他们不仅坚持汉唐注释,由之探讨孔、孟真意,而且也努力从社会现实生活的规范及社会组织中找到孔、孟之正理。这样,古学派非常重视现实,重视人性修养,重视经验知识,重视民间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变革。[29]
山鹿素行批评宋明儒学和日本以“敬”为中心的禁欲主义,指出:“仁者人之所以为人,克己复礼也。天地以无而行,天下以仁而立。颜子问仁,夫子以纲目答之,仁之全体大用尽。仁者兼五常之言,圣人之教,以仁为极处。汉、唐儒生,以仁作爱字,其说不及;至宋儒以仁为性,太高尚也。共不知圣人之仁。汉、唐之蔽少,宋、明之蔽甚。仁之解,圣人详之。仁对义而谓,则为爱恶之爱。仁因义而行,义因仁而立,仁义不可支离。人之情爱恶耳,是自然情也。仁义者,爱恶之中节也。”[30]这就对宋明性理之学有所松动,而回复到孔子之仁,即不脱离性情的仁爱思想。他把“诚”讲成人情之不得已,如好好色,欲美食等。当然他也反对情之过度,此亦为不诚。关于忠信,山鹿素行说:“忠者为人谋而不私于身也,信者悫实而不欺也。忠不私,信不欺。忠就心上说,信就事上说。忠以事君长,信以交朋友。圣人之教在忠信。”[31]这就是他的仁义忠信观。
伊藤仁斋背离朱子而回到孔、孟原典。其《语孟字义》全面复兴孔仁孟义。伊藤仁斋的堂号与思想,有一个由“敬”到“仁”的过程,其间经历了严重的心灵搏击与意义危机。他要把儒家学说拉回到人文世界、世间伦理,这是他由“敬”到“仁”的本旨[32]。他对《孟子》的解读,也抖落其超越性,主张“道在俗中”,从“人事”中觅“天理”,与晚于他一百年的戴震若合符节[33]。他说:“圣人之道,莫大于仁,莫要于义。”“孔门学者,以仁为其宗旨”。“仁义二者,实道德之大端,万善之总脑。”“慈爱之德,远近内外,充实通彻,无所不至之谓仁;为其所当为,而不为其所不当为之谓义。”[34]又说:
仁者,性情之美德,而人之本心也。盖天地之大德曰生,人之大德曰仁。而所谓仁者,又得夫天地生生之德,以具于心者也,其本以爱得名。而众善之所由而生,即所谓不忍人之心,而能充能大者此也。盖尝以仁者之心观之,仁者其心以爱为体,故能与物同体[……]此仁道脉络相因,而莫不皆从爱出也。[……]故仁之为德,一言以蔽之,曰:“爱”而已矣。[……]夫浑然与物同体,仁也。施物各有差等,义也。[……]是故求圣人之道,莫大于为仁,而为仁莫切于爱人,爱人莫先于孝亲,故“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学者其识诸?[35]
伊藤仁斋实对先秦、宋明儒之“仁爱”思想作了一个大的综合,肯定其爱意、生生之德意。他强调仁者以爱为心,这也是一种自然之性情。他也肯定“忠信”,认为这是为学之根本,是学者不可改易的原则。他对智仁勇,对仁义礼智都有发挥。
山鹿素行和伊藤仁斋都强调“诚”。伊藤仁斋认为忠信和诚的意思相近,即“尽己心朴实实行去”。他们都反对雕凿伪饰,而主张带有真实无妄、表里如一的感情之升华。在江户时代后期,“诚”逐渐上升为道德的根本,幕末志士更是大讲“诚”与“至诚”。
在江户初期,林罗山与他的老师藤原惺窝(1561-1619)是非常肯定“敬”而且把“敬”与“诚”并提的。他们主张“诚”、“敬”可以合为一体。林罗山甚至把“敬”解释为“主一”、“不二”之意,即“此心不二”,专主一人,专注一事。这适应了德川家康统一日本,开辟江户时代的需要。林罗山强调身分、名分、职分、上下定分、君臣父子之分,建立武士阶级基于身分观念的阶位制的伦理纲常。然而到了江户末期,志士们接过古学派的“诚”来代替“敬”,要求外部社会与个体愿望相一致,积极参与社会改革。由“敬”至“诚”的变迁,表明了伦理观念随时代不断变化。
当然,我们不能不看到,在日本伦理思想史上,“敬”的观念,以及“自敬”、“敬人”、“敬事”、“敬业”意识的提倡,而且与“忠”、“信”、“义”、“耻”、“知耻”等等道德观念相结合,使日本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有了适应于自己社会与民族的素质,例如武士和国民的忠君敬上精神等,这自然增强了日本民族与政治的凝聚力和整合力。[36]这些心理、精神因素都积淀下来,由此也给亚洲和世界带来了正负面的后果。
日本儒学史上对于“仁爱”思想的重视和新释,关于“诚”与“敬”、“忠”与“孝”、“公”与“私”的争论,有
着具体的复杂的语言背景、文化场景和思想内涵,需要作具体的分析。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RuthBenedict)说日本的伦理体系根本排斥“仁”,从未接受过这一道德观念[37],这种说法至少在精英层上是不确当的。我们似不能太过相信本尼迪克特类似的论断。她当时并未到过日本本土,亦未读过日本精英的著作。以上粗浅的描述,旨在说明某些价值观念成为一定时期一定社会的主导观念,是由多重原因决定的。选汰某些观念,或者某一观念内涵的流变,都是正常的。
四东亚儒学与现代化
现代化在东亚各国的发展,不仅是受到西方刺激之后的反应,而且更为主要是自身内在的要求,有自身发展的逻辑。儒学思想史上,例如我们前面说到的中、韩、日三国的经世、实学思潮的发展,即是内在调适的一种表现。这实际上为东亚的现代化做了铺垫。明清以来中国商业的发展,与商人的价值理念有关。实际上,例如徽商、晋商等等的商业行为中,都有儒家价值、儒家伦理的渗透与融和。近世以来,东亚三国迎接西方的挑战,内在思想的资源仍然是儒学。睁眼看世界并鼓动学习西方的人,骨子里恰恰是入世的,是关切国事民瘼、向往大同世界的儒家情结最深的人。他们的为人为学、思想与行为方式,乃至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无一不是儒家式的。儒学思想与现代化的调适,除了我们以上说的这些外,更深层次的即是仁、义、礼、智、信等基本价值的转化。
东亚儒学的价值理念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谓共性,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或者说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基本观念的某些主要内涵是普遍的、稳定的,是东亚各儒学大师的精神追求和信念、信仰,在不同时空环境中对社会文化具有价值导向的功能。所谓个性,指的是儒教伦理在中、日、韩、越各国的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同一价理理念的内涵会发生一些变化。特别由于社会结构、文化习俗、民族心理等各方面的差异,导致伦理价值观各有偏重,有的价值变得更加重要。沟口雄三具体比较了中日“公私”观的差异,认为日本的“公”与“私”是领域性的和限定性的,中国的“公”与“私”则是原理性的和道德性的。日本人的这种“公”观念产生出“灭私奉公”的意识,并与尽忠领主的“忠”的观念相结合,对日本经济起飞起了支柱性的作用。在日本,“忠”的观念化为对国家和自己所属集团的忠诚,加上社会普遍重视的“信”与“义”,超越了宗族血缘伦理,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契约关系和商业交易关系的有效伦理。在中国精英层不受重视的勇、武、刚、强、毅等武勇价值,在日本则受到重视,而且较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之上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他认为,日本儒教伦理与江户时代的世袭阶级社会有深刻的联系,这种伦理易于适应日本的工业化。[38]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中日传统的“公”“私”观有相同的一面,例如山鹿素行就把对国家、天下、人民尽力,视为最大的忠,也就是“公共之忠”——“公”。[39]这就与沟口先生所说的中国人追求的道德性与普遍性的“公”的观念十分相近。中国的“公”的观念也并非如沟口先生所说,是没有层次性的。沟口先生又说,日本“忠”强“孝”弱,宗族血缘关系薄于中、韩,亦是契约关系和商业伦理的又一生长点。这当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日本其实也有重“孝”派,例如中江藤树等。特别是,“孝”的意识在韩国和我国的台湾与香港等地的经济起飞中,亦成为一种助缘,对家族产业也起过一定作用。此外,传统中国注重相互扶助而不是竞争,警戒“恃强凌弱”和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均富情结,虽不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但仍然可以作为协调当下和未来社会的利益分配,求得社会公正的一种支援意识。沟口先生在前引论文中正确地指出:新的社会体制往往更加受到以往的伦理观念的影响;在不同的时期与不同的条件下,过去成功的传统因素,可能变成衰落的因素,过去不利的传统因素,可能变成有利的因素。传统伦理、道德条目、社会观念对于特定时期、特定条件的适应性和不适应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活动的、相对的。这些论断不仅没有排斥东亚儒学共同的价值理念,反而说明流变、相对、特殊之中仍有其常住、绝对、普遍价值。
罗伯特·贝拉()关于德川宗教的研究给我们多方面的启示。他说:“存在于德川时期的中心价值系统在现代依然起着决定作用,也许是以更加强化的、理性化的形式而存在。将作为各个阶级的身份伦理而起作用的中心价值系统应用于现代,证明是十分有利于处理每个阶级所承担的新的经济责任。”[40]贝拉关于中国的整合价值占首位,日本以重视政治或达到目标为特征,中国伦理是普遍主义的,日本伦理是特殊主义的等等论断,都是值得商榷的。但他具体分析了德川时代的中心价值,预先指出了这些价值在日本现代化道路与过程中的作用,是很有意义的。丸山真男曾对此作了中肯的评价。[41]
我们倒不必以化约主义的方式,简单地得出“中国重仁、韩国重孝、日本重忠”[42]等类似的结论。我想说明的是,在中、日、韩诸国的价值系统中,各种价值固然不是平列的,但也并非没有整合起来。如前所述,“孝”的价值及忠孝之关系在日本儒学史上就引起过多次讨论,“孝”作为次一级价值,仍然起着作用。
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与地区的现代化运动中,民间社会的儒家伦教的积淀起了积极的作用。在文化小传统中,勤俭、重教、敬业、乐群、和谐、互信、日新、进取的观念,无疑是经济起飞的文化资本。这些文化小传统,与儒家精英、文化大传统是密不可分的。从长远的、健康的、高品质的社会目标来看,儒家“仁爱”思想可以纯洁世道人心,整合社群利益,调整人与天、地、人、物、我的关系,克治自我中心和极端利己主义。“恕道”对于环境伦理、全球伦理的重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有助于全球持续性地发展。“诚敬”、“忠信”思想有助于整顿商业秩序,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并改善外部形象,提高效率,促进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儒家的价值观、义利观和人格修养论,有助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坑蒙拐骗的行为。目前,这些价值至少对于中国大陆社会的整合,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总之,我认为,东亚儒学的中心价值系统或核心价值观念是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仁爱是人
性之本然,中、韩、日诸前贤大儒均视为人之所以为人之根本,即人的类特性、类本质,亦与世界各民族各宗教伦理之精核均可以相沟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立立人,己达达人,仁民爱物,民胞物与,完全可以成为新的全球伦理的基石,成为化解宗教、民族、国家、文化间诸矛盾冲突的药方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指南。敬与诚是人面对天、地、人、物、我的一种虔诚、恭敬的态度,一种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真诚无欺,真情自然。愚忠愚孝已被洗汰,而忠孝之心仍可以存于现代社会,化为孝敬父母,尊重前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行为,化为对人类、民族、国家、社会、团体的奉献精神。持守道义,主持公道,讲求信用,言行一致,仍是我们做人的准则。
仁爱、敬诚、忠恕、孝悌、信义等价值在当下和未来中国或东亚社会的发展中,不仅作为普遍性的道德理念,而且作为企业、商业、职业、环境伦理,还将继续起着作用。传统伦理经过时代的转化、洗汰与我们自觉地批判继承,可以与现代化的新的伦理价值——个性自由、人格独立、人权意识等等——整合起来。儒家核心价值观念与现代人权、平等、尊严、理性、道义,不乏可以沟通之处。现代伦理缺乏信念的支撑,也缺乏深度、累积的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之支撑。
在天道性命贯通的思想背景中,东亚价值潜含有宗教精神,即超越的理据;同时又是圣凡合一的。礼乐伦教在东亚传统民间社会、民心深处有极大的渗透力。以人的道德责任而不是超越外在的上帝为依凭,对现世的重视,足以显示“仁学”的力量。限于篇幅,这一方面的思想不可能在此深论。
未来社会的发展仍需要价值指导。面对人与自然、社群、天道诸种复杂关系的调治问题,面对东亚社会的现代化问题,儒家的核心价值有重大意义。在人生的安立、精神的归属方面,在社群伦理乃至全球伦理、环境伦理的建设方面,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观仍然是我们重要的精神资源。
注释:
[1]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北京,1998年5月第1版,第150页。
[2]同上,第211页。
[3]同上,第157页。
[4]同上,第197页,3-5行。将第77、82、79三简重排形成此句。《礼记·表记》:“厚于仁者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者薄于仁,尊而不亲。”又,郭店简关于仁、义的界定与《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相一致。
[5]《郭店楚墓竹简》,第188页。
[6]同上,第209页。
[7]参见钱穆:《朱子学提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1年2月第3版,第75-78页。
[8]详见徐远和:《儒学与东方文化》,人民出版社,北京,1994年5月第1版,第179页。
[9]《晦轩集·谕国子诸生文》,转引自金忠烈:《高丽儒学思想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2年4月初版,第274页。
[10]《牧隐文稿》,大东文化研究院本,卷十,第877页。
[11]蔡茂松:《韩国近世思想文化史》,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95年7月初版,第2页。
[12]参见张立文主编:《退溪书节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9年9月第1版,前言,第13-14页。
[13]李退溪:《戊辰六条疏》之六,同上注,第151页。
[14]李退溪:《答金思俭希禹》,同上注,第301页。
[15]李退溪:《答李平叔》,同上注,第462页。
[16]李退溪:《戊辰六条疏》之一,同上注,第123页。
[17]李退溪:《中训大夫李公墓碣铭》,同上注,第515页。
[18]李退溪:《进圣学十图劄》,同上注,第4页。
[19]参见汤一介:《读〈南冥集〉所得》,载《国际儒学研究》,第四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5月第1版,第77-78页。
[20]《栗谷全书》,成均馆大学大东文化研究所,汉城,1958年影印本,第479页。
[21]同上,第1109-1110页,464-465页。
[22]参见蔡茂松:《韩国近世思想文化史》,第480-486页。
[23]这里采用了王家骅的观点,见王氏:《古代日本儒学及其特征》,《比较文化:中国与日本》,吉林大学出版社,长春,1996年6月第1版,第2页。
[24]以上参见王家骅文,同上注第7、17、22页。
[25]转引自三宅正彦著、陈化北译:《日本儒学思想史》,山东大学出版社,济南,1997年9月第1版,第8页。
[26]同上注,第86页。
[27]参见盛邦和:《东亚:走向近代的精神历程》,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95年10月第1版,第28-30页。
[28]转引自冈田武彦:《山崎闇斋》,东大图书公司,台北,1987年10月初版,第49页。
[29]参见张鹤琴:《日本儒学序说》,明文书局,台北,1987年10月初版,第57-58页。
[30][31]《日本思想大系32山鹿素行》,田原嗣郎等校注,岩波书店,东京,1976年8月版,第343、344页。
[32]参见杨儒宾:《人伦与天理――伊藤仁斋与朱子的求道历程》,载黄俊杰主编:《儒家思想在现代东亚:日本篇》,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台北,1999年6月。
[33]参见黄俊杰:《伊藤仁斋对孟子学的解释:内容、性质与涵义》,载黄氏主编之书,同上注。
[34]《日本思想大系33伊藤仁斋·伊藤东涯》,吉川幸次郎等校注,岩波书店,东京,1979年10月版,第143、130、128页。
[35]同上,第277-278页。
[36]参见盛邦和书,同注[27],第66-67、21页。
[37]本尼迪克特:《菊花与刀》,孙志民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1987年,第100页。
[38]详见沟口雄三:《日本的近代化及其传统因素:与中国比较》,李明辉主编《儒家思想在现代东亚:总论篇》,中研院文哲所筹备处,台北,1998年;《中国与日本“公私”观念之比较》,《二十一世纪》,香港,1994年2月号,总第21期。
[39]参见三宅正彦著、陈化北译:《日本儒学思想史》,第31-32页。
[40]罗伯特·贝拉:《德川宗教:现代日本的文化渊源》,三联书店与牛津大学出版社,北京,1998年8月第1版,第228页。
价值观论文4
首先,根据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对价值创造的主体作出了全新的判断。他明确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这里,“创造世界历史”就是创造价值;“动力”就是主体的创造力;“只有”不仅对创造主体的唯一性作出了不容置疑的规定,明确地肯定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而且具有严格的排他性,把一切走向反动的剥削阶级及其代表人物,包括上帝、耶稣一类的神秘力量,统统排除在创造主体的范围之外。
其次,认为:在这个新世界中,党的领袖、国家官员和普通群众之间,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贵贱的区别。前者的价值就在于服务,即为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幸福。为了矫正传统的身份等级偏见,在排定的社会群体价值序列表中,人民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对这种价值序列关系曾作过明确的叙述:“我们一切革命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至于在人民内部,更无尊卑贵贱的差别,身份价值完全平等,彼此目标根本一致。所以,号召“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选集》第3卷,第1005页),以便形成亲密无间、团结友爱的新型同志关系。
立足于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基本结论,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武装的无产阶级政党,作为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决不能像剥削阶级那样对人民群众采取敌视、轻视或利用的态度,而是应当真心实意地相信人民群众,全心全意地依靠人民群众,完全彻底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谦虚谨慎,甘当人民群众的小学生。
2.共产党人的价值取向是人民利益把人民利益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他指出:“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选集》第3卷,第864页)这一取向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经济上,主张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福利,把人民利益作为最根本的取向。基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客观条件,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这一取向,制定了不同的大政方针和经济政策,以尽可能地满足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例如: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抗日战争时期,发展生产,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建国以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0世纪60-70年代,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和相应措施……这些都是这一价值取向的实际贯彻。也正是根据这一取向,他一贯坚决反对任何旨在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行为,反对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风,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等各种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他经常要求全党深刻注意群众生活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等等都要提到议事日程上,认真予以解决。(参见《选集》第1卷,第135-137页)他一贯坚持立党为公,反对立党为私,认为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他反复强调党的宗旨、责任和奋斗目标,并要求全党加强党性的修养和锻炼,防止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和在和平环境中变质。
在政治上,认为,人民利益在政治取向上的根本要求,是建立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新制度。在众多的前人模式中,选择了共产主义。
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不仅是共产党人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建设。因此,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这一长期的奋斗历程中,始终把对人民民主权利和平等地位的追求作为主要政治取向,并为之作了不懈的努力。战争年代,革命根据地大力废除封建制度,创建民主政权,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在军队内部,打破旧的等级,实行三个民主,很快造成了军民一心、官兵一致、上下平等、群情振奋的社会局面。建国以后,继续致力于实现新世界的理想,把制度建设和人的思想改造结合起来,实行干部参加劳动、人民参与管理及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人民知识化等新制度、新政策,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破除私有观念,扫除官僚主义,惩治腐败行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继续保持了革命的传统,蔚成了一代社会主义的新风,推动了中国历史前进的步伐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在这数十年的过程中,他的政治取向已逐步成为全党的共识。
在文化上,也自觉坚持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文学艺术是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其取向是服务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翻身求解放的革命斗争。他说:“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选集》第3卷,第863页)在人民夺取政权以后的新中国建设时期,他认为文学艺术应当服务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歌颂劳动人民的生活,使它成为教育人民、鼓舞人民、揭露敌人、打击敌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有效工具。
3.“两个最大”是价值评价的最高标准在《论联合政府》中说:“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同上,第1096页)这就明确地把是否合乎“两个最大”,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当作了价值评价的最高尺度。这一评价标准的确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
首先,这是一个无产阶级的新型价值标准。它的价值主体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不是某一阶级、阶层,更不是一己之私。这就彻底否定了传统的利己主义评价标准,也同那些以追求某一阶级或集团狭隘利益为目标的评价标准划清了界限。除了价值主体的广泛性外,在价值目标上也具有非常的高远性。在任何社会的实际进程中,人民利益都有多种复杂的表现。其中既有短暂的利益,也有长远的利益;既有根本的利益,也有具体的利益。面对这些不同的利益选择,共产党人应以什么作为确定自己战略目标的根据,并制定出相应的方针政策呢?“两个最大”的确立,就为共产党人正确地进行战略目标选择提供了客观的尺度,从而能够超出狭隘的视野,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短期行为。应当指出,认为:“最大利益”是指“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选集》第3卷,第1096页),并不等于排斥各种具体利益,也不等于放弃对当前利益的追求。同时,还应当指出,认为“最大利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因解决的主题不同,必须分解为具体的利益。这种分解不仅没有偏离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且恰恰是实现“最大利益”过程的必经步骤。
其次,这是一个全面的标准。社会主体的需求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多样的。就物质方面来说,包括衣、食、住、行、用;就文化方面来说,包括思想、理论、教育、体育、文学、艺术、道德等;就政治方面来说,包括参政、议政、督政以及其他各项民主权利。就这三项基本需求来说,物质生活的需求处于最基本的地位,但是政治需求和文化需求也是无法替代的。因此,作为评价主体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的最高价值标准,不应当是片面的,而应当是全面的,至少应当包括发展物质生产力、推进政治民主化和提高精神文明等项内容。“两个最大”这一标准就合乎逻辑地涵盖了所有这些尺度。
再次,这个标准决定了群众实践是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
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逐步形成了唤起民众、组织民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革命的实践改造社会的正确思想,由此找到了实现价值目标的正确途径。在对人民群众革命和建设实践的价值评价上,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它是一种生气勃勃的历史创造活动,是一种荡污涤垢、除旧布新的伟大革命活动,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主观世界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基本活动。尽管在人民群众的实践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失误和偏差,但都是能够通过自我调整在前进中逐步克服的。因此,共产党人对待人民群众改造自然、创造新社会的伟大实践,应当积极参与、热情支持、科学总结、正确引导,既不应落在后面甘当尾巴,也不应站在一旁指手划脚,更不能迎头而上、大泼冷水。
4.价值观的意义在我国当前乃至今后长远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学习的价值观,用它来教育人民,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
第一,的价值观在终极关切的层次包含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远大目标。它不仅能够在根本方向上指引我们沿着这个方面和目标前进,而且能够用共同的理想信念把全国人民凝聚起来,形成整齐的步伐和强大的合力,推动中华民族的崛起和振兴。此外,在新与旧两种体制、两种思想的转换和多种社会思潮交汇的变革时期,社会上难免出现种种思想上的迷乱和困惑,甚至也难免引起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青年中的所谓“信仰缺失”的问题。正确地开展价值观的教育,有利于在人们信仰的深层消除困惑,树起精神的支柱。
第二,的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从思想上决定了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的价值观,从根本上来说,也就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对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持续进行价值观的教育,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党性,克服不正确的思想观念,阻止官僚主义及种种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对党的肌体的侵袭,保持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第三,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市场经济一方面给社会主义注入了空前强大的动力,不仅能够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还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化进步和观念更新,从而大大提高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副作用,这就是利益驱动机制使人们容易陷入片面的功利主义,从而导致理想、信念、道德的淡化,其发展的极端就是拜金主义乃至贪污腐化的泛滥。目前,这些现象已在现实生活中有所表现。如果任其发展,货币就会进入一切领域,把一切都变成商品来交换,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会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行。这种结果显然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背离。因此,在实践中实现市场经济的机制与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整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课题。而解决这一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要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持之以恒地进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教育,使之逐步变成全党乃至全民的价值观,并用以熔铸民族文化之魂。只有在切实提高全党思想道德水平和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基础上,才能够促进社会生活的规范化和市场行为的法治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正确地引导社会将商品货币关系严格地限制在纯经济领域,避免它的超越和僭位;才能够防止金钱尺度的滥用和独断,将它置于社会主义原则的约束之中;才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协调和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价值观论文5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次得到了全面而清晰的表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个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层面进行表述。首先,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注重的是理念构建,它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等各个层面为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依据,也从意识形态的战略高度对国家发展提出了整体目标。其次,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讲求的是制度建设,它为公共领域的规范与公民德性的建设提出了要求,这既是对个体进入公共领域、参与政治生活进行制度上的规范,也是为政府关注公民权利、推进个人福祉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最后,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强调的是道德提升,它围绕社会、工作、家庭等领域明确了个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个体发展进行了规范和指导。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互相关联,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个体的价值取向、社会的价值需求和国家的价值目标进行了阐明。对于学校德育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分层有着特别的意义——它为德育的整体设计指明了方向。十八大报告强调,一切教育活动都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最终目的。这一论断凸显了德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位置。但在强调德育的重要性时我们也需要注意避免一个可能存在的误区,那就是,将“立德树人”的“德”直接等同于某种“独善其身”式的“私德”,将德育的目标片面理解为促进孤立个体的内在发展。事实上,德育的目标并不仅仅在于培养拥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个体,同样在于塑造拥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和超越一己之身、关注普遍价值的理性存在。在北京大学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显然,不仅是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所关注的道德提升,国家层面所关注的理念构建和社会层面所关注的制度建设同样需要依托德育工作展开,它们同样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同样,“人的全面发展”不再仅仅指向个人的内在完善,它也对个体、社会与国家三个层次的上下贯通与有机整合提出了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既在理论上阐释了“德育为先”的基本方针,也在实践上为我们进行德育的整体设计提供了重要指导。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次的划分深化了德育的内涵:德育应使人达成小我与大我的贯通为一,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在道德提升、制度建设和理念构建的方方面面中,贯彻在个体、社会与国家的互相促进与共同完善中。其次,社会主义价值观对德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上海考察中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此有两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内化与外化的平衡,二是大德、公德和私德的贯通。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需要深化德育内涵,构建德育系统,通过德育的整体规划来保证个体、社会与国家三个层次的有机关联与有效统一。
二、德育系统的纵向延伸:内化与外化的平衡
尽管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树人”与“全面发展”为德育工作提供了基本方向,两者的关系依然需要进一步解释。“立德树人”揭示了一切以人为目标的教育活动都要将“立德”作为基本前提。我们需要坚持德育为先的基本方针,为德育寻求某种稳固的理论内核。“全面发展”强调受教育者的个体发展与个体实现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这两点可以分别用“共性塑造”和“个性培养”来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分层揭示了“共性塑造”与“个性发展”的内在关系。首先,当我们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时,我们确实是从意识形态的战略高度进行宏观理念的构建,以此来为整个国家的发展提供方向上的指引。然而仔细考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内涵我们会发现,这些宏观理念并非是压在个体之上的沉重负担,相反,它们作为对人类文明精华的理智表述,是一切个体追求自我完善行为背后的真正精神依归。在此,“大我”的完善为“小我”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指引,而共性塑造也就充当着个性发展的精神基础。其次,当我们强调核心价值观的个体层面时,我们确实是在关注个体在社会交往、职业发展、家庭生活等诸多活动中成就的各种道德品质。然而,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具有强烈精神内涵的价值观念被确定为个体道德提升的着力点时,道德提升就不再仅仅关乎个体的内在完善,它必须通过外化于行的过程,在公共领域中得到真正的树立。这样一来,在道德提升的过程中,不同个体对于自我实现的共同追求就最终汇集为文明建设的整体提升,并指向宏观理念的现实。在此,“小我”的完善为“大我”的实现提供了现实基础,而个性发展也就成为了共性塑造的实践保证。最后,处于国家层面和个体层面之间的,即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主要关注的是公共领域的制度建设与公民德性的建立。这一层面的倡导既对个体进行了最为直接的张扬,也对个体进行了最为严格的约束。一方面,它们将每一个体看作独立的自由主体——对自我实现拥有绝对权利,另一方面,它们又将每一个体看作是社会共同体的普通一员——对理念落实负有绝对义务。归根到底,只有当我们成功地从自我发展转向公共福祉,从个体之人转向人类整体,我们才能在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与自我完善的同时,保证宏观理念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展现。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分层并不是一种静态划分,而描述的是抽象理念的内化与个体本质的外化所达成的某种动态平衡。一切个体的自我完善必定会伴随着“外化于行”的实践活动,为宏观理念的实现提供现实基础;同样,一切宏观理念的现实运行必定会伴随着“内化于心”的精神影响,为具体个人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引。将这一结论运用于德育的整体设计,我们就能够从纵向延伸的角度进行德育系统的构建,即达成共性塑造与个性发展的均衡。一方面,在德育活动中讲求共性塑造,就是在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原则,强调个体发展必须依据宏观理念而展开。在共性塑造的维度下,受教育者必须明确人的自我限定,服从社会需求与国家意志,在具体社会关系与文明形态中中寻求自我的定位,将小我看作是大我的自然产物。另一方面,在德育活动中讲求个性发展,就是在坚持人的全面解放与全面发展,强调一切宏观理念的实现过程都不能压制个体自我实现的基本诉求。在个性发展的维度下,受教育者必须明确人的无限自由,主动为自身的一切行为负责,担负起特定的社会职责与文化使命,将大我看作小我的自然延伸。
三、德育系统的横向铺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贯通
为了继续完善德育的整体设计,我们需要结合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对德育体系的构建进行更为细致的探讨。有如下三个问题:其一,内在于个体的德性品质究竟如何通过“外化于行”,最终服务于宏观理念的实现?其二,外在于个体的意识形态究竟如何通过“内化于心”,最终服务于具体个体的实现?其三,外化过程与内化过程究竟如何在公民德性的建设中得到贯通?事实上,这三个问题恰恰可以与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具体内涵,即“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相互对应。在此我们需要对“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意涵进行说明,解释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分别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归结为一种“德”。
1.“严私德”与德性品质的养成。
我们可以将核心价值观的个体层面所提出的德育要求概括为“严私德”,它主要关注德性品质的养成。如最早将“德育”一词引入现代汉语的王国维认为,教育的宗旨就在于“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德性的建立,正是成为“完全之人”的关键。王国维对德育的强调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他强调德性的建立是内发而非外铄的,促进个体的自我觉醒与内在完善是德育的关键;其次,他强调“教化”与“风尚”之紧密关联,唯有当个体建立起作为立身之本之德性,我们才能进一步从政治、社会、文化乃至意识形态之角度谈论各种道德风尚的形成。但是“严私德”的提出并非倡导某种“独善其身”的避世哲学。相反,自我完善的最终依归是理想人格的建立和人性的完善。我们关注的并不是孤立的原子个人,而是在社会发展与国家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文化人与理性人。个体对于内在价值的追求必定在外化为行的过程中得以升华,凝结为某种影响与指导一切个体发展的文明精神与普遍价值。而不同个体追求自我实现的行为也将形成合力,与宏观理念的实现关联起来。相应的,在进行德育的整体设计时,我们也需要将“个性发展”看作是“共性塑造”的必要前提,将个体的全面发展看作一个将个体的“内在德性”不断“外化于行”,为宏观理念提供现实根据的实现过程。
2.“守公德”与社会风尚的树立。
我们可以将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所提出的德育要求概括为“守公德”,它主要关注社会风尚的树立。在此,公共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公民德性的树立成了德育的核心问题。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强调教育要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中坚”。新国民的道德教育必须围绕“公民的塑造”与“公共精神的培育”而展开。在此,公共领域的引入引发了对于“自我完善”的全新理解,我们关注的不再是个体的自我觉醒,而是各种社会、文化共同体中自我与他人的共同福祉。个体与共同体有着双向关联:一方面,个体不再将“内在修为”看作是道德核心,而是意图从“修身齐家”进一步扩展为“治国平天下”,将共同体的完善看作是自我完善的自然扩展;另一方面,个体也更为清醒地认识到特定社会文化情状在其自我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将自我完善看作是共同体完善的逻辑后承。结合两个方面,谈论自我完善,既是在探讨公民个体如何在自我发展过程中为社会共同体提供力量,又是在探讨社会共同体的制度建设如何造就出具有公德的公民个体。“守公德”的提出最为明确地体现了德育的“实践转向”:一方面,每一个体意图在包罗万象的公共生活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明确自己的价值;另一方面,每一个体也能够自觉地按照社会共同体的需要进行自我规定与自我限制,为其他个体的自我实现提供服务与帮助。落实到德育系统的构建中“,守公德”关注的是社会风尚的树立,其根本任务在于引导受教育者将自我的内在发展与宏观理念的贯彻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同时展现出来。相应的,在进行德育的整体设计时,需要取得“个性发展”与“共性塑造”的均衡,将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真正拥有公共精神的出色公民。
3.“明大德”与意识形态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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