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工作总结范文汇报大全【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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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工作总结汇报【第一篇】

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全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认真开展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认真落实质量考核工作,制定了我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至各个相关部门,按考核内容,按部就班地开展我区的质量考核工作。9月,认真组织质量月宣传活动,并组织3户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质量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质量大会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今年,我局在3个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联络点,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质量帮扶工作,建立服务企业质量检定“绿色通道”,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通过走访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宣传品牌提升理念,为企业介绍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企业正确开展产品质量管理。

三、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电取暖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春霖”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农资、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各类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135次,出动执法人员71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240户,协助市局在我局辖区开展产商品抽检50个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有6个批次,扣缴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32台、“三无”玩具产品30件。

一是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的要求,积极推动石墨、旅游、商品交易等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优势产业发展质量体系。

确保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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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工作总结汇报【第二篇】

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统筹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省局工作要求,起草2021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开展坚守安全底线、锐意改革创新、推进监管一体化、加强党的建设等四项工作。

一是制定2021年度全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市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将日用及纺织品等8大类52个品种列入市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安排699个批次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其中监督抽查674个批次、风险监测25个批次)。目前,已抽查28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96批次、流通领域184批次,出具报告178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二是完成4家国抽、1家省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现场审查,向市抽不合格产品所属县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不合格信息8条。向综合执法支队移送不合格案件线索8件。三是组织开展定配眼镜、食品相关产品和车用汽油三类产品质量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工作。目前,20批次定配眼镜和20批次车用汽油检测结果均合格,2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有3批次不合格。四是配合开展国家、省级监督抽查。陪同完成3组岩棉板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和8组电缆桥架、钢筋、铝型材等产品省级产品质量调研工作。五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试点工作,建立5个风险信息监测站,对相关产业强化风险管控。

(三)开展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

印发《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目前全市共有7个品种89家许可证企业,其中食品相关产品企业47家,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企业22家,水泥企业9家,建筑用钢筋企业4家,化肥企业4家,电线电缆企业3家。按照《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已将上述企业分为aa类1家、a类2家、b类82家、c类4家。所有企业已提交2020年自查报告,上半年完成对2家企业监督检查。

(四)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1、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回头看”,全面掌握非医用口罩、熔喷布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状况,将一次性非医用口罩产品列入2021年市、县两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对市抽2家不合格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上门开展帮扶指导,助力质量提升。

2、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目前正在对和县、慈湖高新区等危化品集中区生产企业产品开展梳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许可产品的违法行为。

3、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专项整治。上半年,共检查158家经销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次,发现13家企业涉嫌销售“三无”商品,全部下架涉事商品。二是开展磁力珠等儿童玩具专项检查。5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313人次,排查学校周边、玩具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294家,发现问题企业6家,下架磁力珠商品12件、“三无”和安全隐患儿童玩具46件(套)。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组织专家走进校园开展讲座1次。三是组织开展校园纺织品抽查。对全市大、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幼儿园共计69家教育机构采购的军训服、校服、大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幼儿园园服及床品四大类纺织品进行抽查检测,截止目前,共抽检104组校园纺织品,不合格2组,合格率%。四是启动学生用纤维制品公证检验和质量溯源工作。按照202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生用纤维制品公证检验。在4所学校试点开展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溯源。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溯源机制的建立,将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4、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行动。与市住建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市28家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查表》,仔细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原材料和产品质量与控制情况及企业规范经营情况等32项内容。抽查27家企业27组产品,1家坍落度指标不合格,已转交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后处理。

5、开展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充桩单位、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抽查22个批次送检,2个批次不合格;在城乡结合部抽查10个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阀、10个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检验结果待出。

6、开展环保类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生产且对外销售产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排查全市11家许可证企业,对4家符合本次检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存在问题企业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整改。

7、开展查处打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5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排查市场主体283个,包含婚庆公司、ktv、大型餐饮店(含婚庆服务)经营单位20余户,未发现生产、销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

(五)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牵头工作。

成立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按照清单要求,我们加大成品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长江马鞍山段4座加油站做到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边远地区和民营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抽查40个批次成品油送检全部合格。牵头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向市环委办报送责任清单。

(六)探索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借鉴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具体情况,对全市工业产品许可证企业、3c产品生产企业等开展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定试点监管工作草案,正在研究制定两个通则,下一步将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一)经费保障不足。随着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抽查经费保障相对不足,抽查覆盖率和频次较低,产品质量监管有漏点、盲点,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专项整治行动和临时性整治任务没有经费支撑。

(二)监管人员力量不足。截止目前,我们正在承担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达到21个品种,有22项工作要上报总结和报表,牵头本系统消防安全、生态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等,涉及工作种类繁杂、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监管人员力量尚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监管需求。

(一)全力做好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继续完成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做好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站的积极作用,完善风险监测工作,对风险隐患发出预警。

(二)全面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继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棉花等纤维制品、消防产品、化肥、水泥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经销企业全覆盖检查,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执法检查力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开展2021年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重点打击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做好我局包保含山县、和县落后产能退出督察工作。

(四)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对全市近5年来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帮扶。

(五)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和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六)继续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在前期分类监管工作基础上,对《通则》广泛征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机构意见建议。出台地方标准,改造我局网格化监管平台,深入开展分类分级分色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成效。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5个多月以来,我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我县的41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1个定点屠宰场,6个养殖小区依法进行检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确保了我县肉食品安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群众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肉食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城市上游且不合格肉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四是兽医实验室缺乏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购买动物重大疫病检测试剂,影响动物疫病的检测速度和诊断准确度;五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20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食药监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年初县政府工作会议以及省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新闻宣传,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做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宣传经常化。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力推动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_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体制,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机构改革。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组建的食药监局于20_年3月31日挂牌成立,并宣布新班子任命。5月8日县政府印发了《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三定”方案规定,我局行政编制27名。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局已完成的人、事、编划转及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在继续履行药品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已全面完成职能移交,承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编委同意成立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3名;7月1日我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承接“四品一械”受理、发证工作。7月24日挂牌并成立凤山、起步、碧里、飞竹4个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全县11个乡镇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

(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在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委第三督导组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得到初步确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2、开展“罗川情、一家亲”活动,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局党组织结对洪洋乡车溪村党组织,促进农村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资源、人才、信息优势,帮助农村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示范项目;帮助提供物资,推进标准化村级组织综合场所建设;帮助抓好班子建设,建立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农村党员队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一户“穷亲戚”,帮助结对户致富。

(三)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我局按照“三定”方案监管职能改革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业务知识并进行了执法考试,有效提高了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慈善一日捐”和“微心愿”结对帮扶活动。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纠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文件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筑牢思想防线;将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与日常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力度,推进科学监管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加强领导,纠建并举,狠抓纠风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综合日常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促进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政令畅通、运转有序、优质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全局上下、内外形成清廉、倡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使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善,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五)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我局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责任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把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由被动防范向主动监管转变,积极探索和实践科学监管、动态监管、事前监管、有效防范、处置及时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抓住重点,促进全面”的原则,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阶段开展食品药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各乡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办,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兼职协管员,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偏远山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覆盖面和监督频次,消除监管死角。

(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监管良好氛围。

我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一是通过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宣传给群众;二是编印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传单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共发放1000多份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充分利用罗源电视台、罗源湾网站、信息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做到每月发信息,每天在食品药品经营店led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温馨提示;四是局机关人人都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成立食品药品打假志愿者服务大队,广泛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五是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多角度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

(七)深化行政许可工作,简化许可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一是我局对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人员素质、管理制度、场所设备设施、商品电子购进票据”四个方面进行书面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现场主要核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实行专项核查,必须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设立专区(专柜)标志。截止日前,共新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0本,延期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6户,注销29户,变更1户,正在受理7户。二是结合日常检查,在经营场所装修期间提前介入,对餐饮服务场所的设置布局、设施设备进行先期指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缩短了行政审批办理时效。截止日前,共进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30份,经审查合格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8份。三是认真开展全县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行政许可、换证、跟踪复查工作,明确程序、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查和检查。截至10月30日,新审批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筹建2家,注销药品零售企业1家,受理行政变更事项1项。认证跟踪检查4家,跟踪复查1家。做到认真指导,热情服务,许可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八)主动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开展织纹螺专项整治工作。为避免市民因食用织纹螺、中国鲎及其它鲎类引发中毒事件,一是发放《关于禁止销售和经营中国鲎及其它鲎类的通知》、《禁止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和张贴《严禁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织纹螺警示》,禁止在宾馆、酒楼、餐饮店等餐饮环节经营织纹螺、中国鲎及其它鲎类。共张贴通告200余份,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二是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消费安全警示、通告及公布举报电话,严禁加工和销售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的食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执法人员分成两个突击检查组,分别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的水产品经营户及ktv娱乐经营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车辆31辆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387家次。立案1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

2、开展畜禽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城区主要集贸市场、街头早市和农村集镇圩市、城乡结合部市场畜禽及其制品销售的监管,严格实行城区主要集贸市场肉品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上市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肉、有害肉、无合法检疫(验)证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执法车辆63车次,立案查处6起。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摸清小作坊底数,掌握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完善小作坊产品目录和监管机制,引导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集中查处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规范小作坊业主、小作坊食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4、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四打击四规范”和市食安办“六个重点”的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截止日前,共检查农贸集市11个、农村食品营户829户,当场销售过期饮料65瓶袋、下架不能当场提供检验报告的乳制品4个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立案查处2起。

5、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原料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全面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同时严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向学校供餐。二是检查校园周边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程序进行加工操作,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并完善餐饮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等,有效地保障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的身体健康。三是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学校食堂安全工作会议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县80所乡镇中小学校的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与全县各校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截止日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执法车辆49车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经营户321家,当场销毁“三无”食品23袋,超过保质期食品13种次。

6、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要求月饼等糕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要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严把原辅材料采购的索证关,提高食品卫生意识,切实保证月饼卫生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可口的中秋月饼。二是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以餐饮单位是否持证经营、学校食堂留样是否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食品原料购进、存储是否合格,餐饮具消毒是否达标等内容为检查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区域,对小型餐馆、小吃店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确保“两节”期间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节”期间共检查餐饮服务企业132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71份,责令整改82家次,立案查处1家,罚没款5081元。

(九)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开展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检查。根据企业药师排班表,对质量负责人或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店堂内是否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时是否停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是否放置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告示牌等情况进行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责令整改3家次。

2、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专项检查。对企业是否设置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是否将含麻药品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放入专柜销售,是否存在开架销售问题,是否做好销售登记,登记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处方药是否按处方销售等内容进行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人员25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5家次,责令整改4家次。此外,我局还要求各经营企业按季度上报含麻复方制剂的购进、销售、库存情况,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3、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积极开展药品新版gsp帮促指导,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医疗机构“两房”规范化管理,强化对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县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购进渠道。共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6家次,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5家次,抽验药品54批次,快检药品90批次,抽验保健食品9批次,化妆品2批次,及时完成抽验工作。

二、20_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_年,我局将继续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_统领全局,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工作导向,以抓队伍、促监管为工作重点,确保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提升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抓住改革机遇,积极争取,配强充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改善执法装备,加强全体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特别着力加强一线监管人员法律法规标准、监管专业技术、应急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等执法能力培训,开展技术比武、学习交流,全面提升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2、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反‘四风’,改作风”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和强化监管为民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消除和杜绝消极应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规范监管权力行使,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预防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二)强化责任,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执法。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畜禽屠宰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豆制品、白酒、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病死肉”、“瘦肉精”、“地沟油”“超过保质期及回收食品”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活动。一是突出重点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大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校园周边“小饭桌”规范工作;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服务行业整体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大对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特别是百货超市、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或记录并无法溯源的产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全县餐饮单位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等不同群体的宣传教育。

2、抓好药械和化妆品日常监管。一是抓好药品(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加大检查频次,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深化药品电子监管、药品流通环节远程监控和特药监管系统的推广利用,药品流通环节远程监控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推进新版gsp实施,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和gsp认证跟踪检查力度,对问题经营企业采取重点检查和风险排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医疗机构日常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实施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情况等。对于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还要重点增加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的检查、增加检查范围、确定重点品种,全年对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检查两次以上。配合开展20_年度医疗器械省、市监督抽验。

3、从严稽查办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重典治乱,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月”活动,集中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发挥12331投诉举报作用,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

(三)推进共治,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

1、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诚信缺失企业的治理力度,推动行政监管信息与社会征信体系有效衔接,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等级、融资信贷、立项用地等挂钩,做到守法诚信处处受益、违规失信处处受限。

2、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宣传系列活动,与媒体有效互动,正确引导舆论,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正能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3、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能力,准确、客观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完善新闻发布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有101项,实现比例为%。有91项进驻区行政审批中心,进驻率达%。96个事项开通了在线办理,实现率达所有事项的%。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业务万件。二是精准对接助力小微企业。搭建“政企互惠通”平台,达成银企对接合作意向44项,企业意向金额亿元,银行发放贷款6千万余元。评选出十家“莲都区小微企业成长之星”。三是主体增量持续提升。全区共有各类在册市场主体41285家,新增8589家,同比增长%,其中企业800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45家,个体32431家,市场主体的总量及增量均居全市首位。

积极推进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超额20%完成定量抽检任务。超额81%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农(林、水)产品标准化实施率均超60%基础标准。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100%,持证小餐饮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均超额完成创建任务;餐饮行业实现大提升,建成“示范店”500家、“阳光厨房”80家、提升小餐饮1233家。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ab等级、“阳光食堂”、统一配送率、品牌超市比例等安全链条持续完善。组织开展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共立案128件,刑事立案6件。其中,口水油、伪劣白兰地酒案被列为公安部20__年打假“利剑”行动督办案件。实施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累计向市人行报送不良信息111条。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用“红榜”单位29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训从业人员万余人次,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搭建“放心食用油”采购平台等。在基层建立28个科普宣传站,在企业建立5个科普宣传基地,在天宁小学筹建科普宣传基地。

立案查处各类案件共285件,办结276件(移送公安7件),罚没款共万元。全区有效商标数7162只,同比增幅2%。目前共有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22件,市著名商标29件。

一是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今年共改造15家市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放心农贸市场超额33%完成创建任务,全区已累计建设10家放心农贸市场,占比正式市场%,城区农贸市场溯源系统安装覆盖率100%。全区18个市场中有17个建成快检室(其中包含6个非正式市场),建成率%,均免费开放。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在莲都”工作。指导申报放心商店31家、放心网店20家、放心餐饮单位58家,完成既定任务的118%。受理了举报件726,投诉件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三是提升维权组织社会公信力。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消费教育进大专院校活动、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等系列活动,共通过市级媒体发布微信购物、预付卡消费等各类消费案例、消费提示10篇。

20__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突出政府工作为核心,在民生服务方面实现新的贡献。

一是争取创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全力推进“二十个创建行动计划”和“二十个创建重点攻坚项目”,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示范点评比,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和打击、新一轮食品安全百日行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深入推进“四个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按照“七有八强化”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十有”的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供给,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健全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联合惩戒,加大平台数据对接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建立食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二是扎实推进为民惠民实事工程。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及快速检测“双体系”建设;完成放心农贸市场、“阳光厨房”等建设任务;推进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计划,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深化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等8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档升级,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探索建立莲都区农贸市场专业管理团队——丽水市莲都区菜篮子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探索开展网上网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市场建设,规范城区“杀白”家禽产品进入交易市场。

三是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的工作举措。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群众的等候时间,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实现主体增量持续提升。根据“个转企”企业优惠政策,继续推进“个转企”各项服务措施。

四是继续开展“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探索“宽进严出”的诚信监管体系。扶持优秀小微企业申报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从制度、考核、部门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推进“主体壮大“工程,有效减少准入壁垒,着力实现无痛苦准入。

二、坚持以深化业务工作为基础,在行业规范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一是强化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拓宽查办手段,做好事关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金融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和抽检监测工作,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强化畜禽产品入市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等违法行为。通过“执法监管+互联网+第三方”监管体系,全面推行餐饮痕迹化监管,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责任约谈等制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实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大型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农家乐等食品安全保障。深化食品摊贩治理,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加强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标准宣贯。

三是继续抓好药械安全风险防控。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标杆引领示范等措施推进、深化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械风险管理,抓好日常监管各项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

四是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放心示范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的申报及创建工作,继续优化放心民宿、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的消费环境;开展“百千万”化妆品放心消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综合治理。加大消费维权工作,通过进一步扩大社会维权体系、强化消费维权力量等,有效提升消费纠纷的解决率。

五是加大合同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管力度。开展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和评选工作,继续做好格式条款备案监管等工作强化合同监管职能;加大注册商标的培育力度,推进商标质押工作;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违法广告以及新媒体广告的查处力度,突出对互联网领域、食品广告、虚假广告的整治力度。

为了加强对产品及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及我局工作部署,我股对质量监管进行了宣传、监管、检查等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精神,加快推进“质量萝北”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建立了49家成员单位在内的萝北县“质量萝北”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了萝北县《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建设质量强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细化各项工作。

1、强化宣传浓氛围。我股积极通过“315”消费维权日、“质量月”等活动,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重视产品质量,并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对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曝光,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质量监管信息,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质量,营造提升质量、培育品牌的良好氛围。

2、夯实基础重检查。严格按照程序监管和监督,对我县辖区内产品生产企业和商品经销业户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工作,完成年初制定的《2018年萝北县重点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充分实行“抽检分离”制度,对石墨、保温板、塑钢窗等产品进行了全覆盖抽检。

3、淘汰落后产能保安全。我股积极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出动执法车20台次、执法人员40次,先后对全县辖区内产品生产企业的能耗、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落后的产能进行淘汰及督导。通过专项检查,我县的落后产能工作有了质的飞跃。

4、严惩违法优环境。制定举报程序和相关问题处理办法,对群众举报的生产企业和商品销售行业“有举必查、有查必严”,建立产品及商品质量与企业信用体系挂钩,形成联合奖惩互联互通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切实减少对微观领域的直接干预,努力提升我县质量营商环境。

打造质量强县,是我县发展的一项目标。提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实行绿色发展战略,加强质量监管,才能让老百姓吃的放心,住得安心,过得舒心。

绿色发展战略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命脉,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探索特色科学发展之路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形式已经迫在眉睫,既要推进绿色发展战略,又要加快我县质量建设,所以我们要从化学上融合绿色发展和质量强县工作。真正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虽然我股对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识宣传不够,一些产品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性不高,掌握的安全生产技术不够。极少数生产经营者缺乏职业道德,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标准生产。

(二)监管体系建设滞后,产品质量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我股对质量监管还不够紧张,与其他单位、其他部门沟通还有待增加,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质量监管工作进行强有力的监督。

(三)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品牌缺乏竞争力。企业是市场的质量主体,由于我县现有的实际情况,多数都重标准制定、清标准执行,大量标准没有被真正使用。特别是个体、民营及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在“盈利为先”的思想指导下,片面强调经济利益,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贯彻落实流于形势,执法人员监管就改,没有监管到的就继续做,为经济社会下产品安全埋下隐患。

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xx年,我股将积极改正出现的问题,并为质量监管工作继续努力:

(一)重点工作是坚决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夯实“质量萝北”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质量萝北”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正式文件,并积极按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我县质量提升工作。助推我局全年工作全面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质量法》及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形成全社会关心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电视、公共显示屏、传单、公益活动等方式在“”、“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落实“抽检分离”制度,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对全县各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产品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要着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处罚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消费者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安全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探索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增强市场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四)积极与质量监管的单位、部门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的强大合力,重拳出击,让质量瑕疵企业现原型。利用信用公示系统,将企业黑名单公布出去,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形成对企业强有力的质量激励约束机制、社会公开监督的选择机制,以及政府有约束力的质量监管机制相结合,做到全县产品质量共治。

(五)坚持以企业质量提升为主体。不断提高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开展质量品牌知识普及教育。帮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并免费为生产企业培训业务人才,提高生产效率。要坚持民生为本,质量第一。让企业在质量中求生存,在品牌创立中求发展,让生产企业和商品经销者切身体会到品牌战略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做好品牌强县的基础工作。

作为产品质量监管的执行者和守护者,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始终坚持质量发展理念不动摇,坚定不移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为优化萝北营商环境、创建质量强县、建设现代化新萝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质监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通过“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全面整治网络市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现将我县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总如下:

(一)整治重点,规范网络市场交易行为。

以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及商务信息、生活信息、旅游、专业服务等网络交易服务网站为整治重点;以3c认证电器产品、建筑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农资化肥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通过大力整治,促使网络经营者违法失信成本增加、责任意识得到强化、网络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受到遏制、网络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网络交易信用环境显著改善、网络消费信心不断增强、网络创业创新热情进一步增强。

(二)整合执法力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我局制定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倒排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并要求各内设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系统内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效能。同时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明确任务措施,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

1、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集中商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农村电商、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

2、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网店实名制。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

3、强化平台责任,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行政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促使我县平台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4、加强监管执法,整治网络市场。严厉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尤其是加大对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等行业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不正当有奖销售、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商誉、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移动社交媒体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及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加大对网络上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的查处力度,严惩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畅通维权渠道,打击网络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我局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处理“12315”、“12365”等举报平台的消费者投诉;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92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94个,责令整改网站21个,查处涉网违法案件11件。其中,我局查办的市远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有奖销售案,涉案金额8万元,处罚没款10万元,该案曾被上级部门列为“十大典型案件”,并被部分知名媒体报道。

20xx年我局网络市场监管领域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人员对市场监管的法律学习不够,对市场监管不力;二是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人员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与其他地市网监部门的工作经验交流;三是企业对网监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网监部门工作配合力度仍有待加强,亮照亮标工作的推进仍存在着一定难度。后续,我局将继续落实网络市场监管职责,按照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部署全县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依托国家总局和省、市局网络交易平台下发的数据,紧密结合所辖区域网络交易特点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根据具体任务内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成效。

通过局党组、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进行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总体看,这次整顿收到了明显成效,我队全体工作人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达到局党组、局领导提出的目标要求。现就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市场监管稽查队共有队长1名、队员5名,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我们严格按照局文件精神,从十一月三日开始到十一月二十日结束,整个过程共分集中学习、统一思想;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整顿落实、完善制度三个阶段。

1.集中学习阶段:为切实做到集中整顿与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我队采取的主要办法是队长统一组织,队员自觉到位;上午开展正常的日常市场巡查工作,下午集中整顿。根据(烟局(xx)91号)文件要求,由队长精心组织并进行再动员讲话,随后利用每天下午2个小时组织了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时间都在2个小时以上并作出学习笔记,其余时间主要以自学为主,队长首先做到学前备课,学中领学,边学边记,边学边议。期间,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局长在——xx年市烟草工作会议上(树立新观念、找准新定位、拓展新视野、促进新转变、奋力谱写烟草第三次跨越的新篇章)的报告、烟局(xx)28号文件、烟局(xx)13号文件。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省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执法纪律六条禁令)、(行政处罚法)。

2.自查自纠阶段:按照这次整顿的目标要求,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们以小组为单位,二人一组,深入卷烟市场,广泛向卷烟零售商户征求意见,征取卷烟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将各组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查找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整顿落实阶段:我们紧紧围绕局党组总体思路和市局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稽查队xx年度工作计划,纠正部分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涣散的问题;巡查不到位,巡查质量不高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六条禁令”和逐日签到、请销假制度;针对巡查员巡查不到位、巡查质量不高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巡查制度;针对部分持证和无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商户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限期解决在卷烟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部分工作相互推诿、等待观望现象我们切实实行首问负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行,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监管稽查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

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我们的思想触动是很大的,市场监管稽查的的全体工作人员的精神面焕然一新,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都能够紧紧围绕局党委和局领导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思想和工作都能够高度统一到市烟草局总体工作思路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上来,统一到全力以赴完成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上来,统一到烟草系统提出的“发展和谐稳定的烟草事业”上来。

坚持政风行风建设,让“对照职能、贴近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在市场监管稽查队生根发芽。深入贯彻局长在xx年3月8日市烟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市局(公司)局长、经理代表市局(公司)党组向全市烟草系统发出的“大力推进烟草跨越式发展”的动员令。努力完成局长在xx年市烟草工作会议上针对专卖管理工作提出的三年规划:“市场净化率每年递增一个百分点。xx年达到96%,xx年达到97%,xx年达到98%。”

通过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使我队领导和队员更进一步的“细化了责任,提高了认识;严明了纪律,提高了效率;端正了态度,提高了形象;转变了观念,提高了巡查质量”。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2021年,我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分管局长的悉心指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下,在兄弟单位、各科室部门的大力帮助下,自始自终以高度的凝聚力调动了质检所全体同志,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积极扩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的有效性,业务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21年即将结束,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于下:

1。业务工作顺利。

截止到当前,我所共完成业务收入近0000000万元,共完成对260批次样品的检验工作,其中定期检验54批次,委托检验172批次。

2。完成上级定期监督检验任务。

今年我所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定期监督检验任务,完成率达100%。按照市局的定检任务,我所分别对瓦楞纸箱,编织袋和溶剂油等生产企业6种产品开展了定期检验,抽检包装类生产企业30家35个产品,出具35份检验报告,抽检油田助剂生产企业12家19个产品,出具报告19份检验报告。

3。对食品等企业全面开展了委托检验。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汇报【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展电线电缆等四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我们组织各相关股室分局学习省、市局印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针对性的学习电器及附件产品相关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五金店、农村市场等电器及附件产品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监督抽检14个批次,涉及电线电缆、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2020年以来除日常监管以外,我局共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经营户200余户次,发现问题10个,3个已限期整改完毕,7个依法立案查处。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共立案查处涉及电器及附件产品违法经营户5户,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现已全部结案,罚没金额万元。

一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如:未构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二是工作人员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开展检查时只能查看产品是否有标签标识及3c认证标志,但很难辨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只能依赖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送检,基层较难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相关股室甚至只有一人从事质量监管相关工作,连基本的执法检查法定人数要求都达不到,外出检查只能协调其他股室工作人员前往,事情多时往往顾此失彼。

一是我局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强化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依法从严查处一些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请市局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具体检查规程的培训;四是请市局加大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抽样力度。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汇报【第四篇】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

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

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5个多月以来,我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我县的41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1个定点屠宰场,6个养殖小区依法进行检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确保了我县肉食品安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群众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肉食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城市上游且不合格肉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四是兽医实验室缺乏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购买动物重大疫病检测试剂,影响动物疫病的检测速度和诊断准确度;五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质量监管工作总结汇报【第五篇】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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