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论文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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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管理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泛家族化管理 民营企业 管理模式 创新

职业化管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管理,具有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理性化等特征,被世界各国公认为理想的企业管理模式。我国绝大多数学者也一直主张民营企业家族化管理必须向经理式职业化管理转变。但实践表明,职业化管理并不是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化管理创新的现实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民营企业率先进行了职业化管理的尝试,但大多数以失败告终,许多民营企业处于“搞家族化管理不行,搞职业化管理也不行”的两难困境(郭跃进,2003)。

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已认识到,从家族化管理发展到职业化管理在我国可能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职业化管理并不是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化管理创新的最优选择,在家族化管理与职业化管理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管理模式。如李新春认为“管理的革命”并非全部以两权分离和引入职业经理人为标准,对家族化治理结构的改造而形成“家族―管理型”企业,同样可能是中国民营企业的一条重要的发展道路(李新春,2001)。郭跃进认为,家族企业的社会化总是沿着“管理的社会化-所有权的社会化-全面的社会化”的模式演进(郭跃进,2003)。储小平认为,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设、职业经理式管理的外部制度建设等在我国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真正完全以普遍主义的规则吸纳、整合人力资本,在中国可能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也可能不会成为华人企业组织行为的普遍模式(储小平2002)。

权变管理理论认为,没有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好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管理理论和方法应该与环境相适应。也就是说,我国民营企业选择家族化管理还是两权分离的经理式职业化管理,不是由人们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更多地取决于企业所面对的市场竞争环境(李新春,2001)。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引入外部职业经理是民营企业管理模式演进的必然趋势,但并不意味着民营企业管理模式一步到位地由家族化管理转向职业化管理。实际上,从家族化管理到职业化管理之间存在一系列的中间管理模式,民营企业家族化管理创新的内在逻辑应该是:根据民营企业环境条件和自身条件递进地选择介于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之间的中间管理模式,最终实现职业化管理。

在我国民营企业实践中,由于受中国家文化等国情的影响,在引入外部职业经理时往往重视使用具有泛家族关系的“自家人”,因此,我们将我国民营企业管理模式演进中的中间管理模式统称为泛家族化管理。本文的目的旨在基于中国国情和民营企业自身发展条件论证泛家族化管理是我国民营企业家族化管理创新的现实模式。

泛家族化管理是我国民营企业客观存在的企业管理模式

泛家族化管理是指基于中国传统的家文化价值观,通过泛家族化机制,将“外人”变成“自家人”从而实现从外部引入职业经理同时又对职业经理进行有效治理的一种管理模式。相对于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泛家族化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民营企业既保持了企业主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又引入了职业经理;职业经理大多不是直接从经理市场引入,而是从具有学缘、业缘和地缘等关系人中选拔;职业经理在被任用前一般已被民营企业主内化为“自家人”,相互间具有较高的信任度;职业经理获得的授权由职业经理和民营企业主的相互信任程度决定。相互间信任度越高,授权越多,反之,授权越少。

在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随着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家族化管理阻碍了企业与社会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融合,导致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不足问题。为了克服家族化管理自身的这些问题,我国民营企业在管理实践中通过泛家族化机制,将与自己有学缘、业缘和地缘等关系的“外人”逐步内化为“自家人”,变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并根据需要委以重任,从而通过泛家族化管理创造性地融合了社会人力资本,引入了外部管理能力以及企业家能力和企业家精神,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家族化管理存在的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李宝山、王连娟(2002)最早考察了中关村企业的泛家族化管理现象,发现中关村企业不仅具有家庭企业的某些特点,而且还是扩大化的家族企业。它们的特点是:企业建立的基础不仅局限于具有血亲关系的家族亲属,而是血亲关系扩大化了的形式,包括诸如同学、同乡、朋友等准亲缘关系;企业资金来源除了家族、借贷等资金自筹形式,风险投资也是其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形式之一,因而企业的所有权可能游离于亲缘或准亲缘关系之外。如新浪、网易、e 国、实达泰铭等公司,这些公司都曾获得风险公司的青睐,有些甚至得到了世界顶尖投资公司如美林等的巨额投资,虽然这些企业存有家族经营的倾向,但所有权却是掌握在企业的投资者手中。在这些企业中,企业的核心是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围绕着这一核心的第一层是与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有血亲关系的人,围绕着核心的第二层是以同事、同学、朋友关系组成的准亲缘关系网,围绕着核心的第三层是被认为是“外人”的其它员工。企业管理者对血亲关系最为信任,对同事、同学、朋友等泛家族关系成员比较信任,需要高度保密的技术、企业的财务人员等要害部门往往掌握在“自己人”手里。至于对其他人,则或多或少存有警戒心理。张苗荧(2005)发现温州家族企业泛家族化管理的典型表现是:多级法人治理结构。如浙江温州的“正泰”、“德力西”等集团因许多企业的加盟,在集团内部形成了紧密层和松散层,形成了一个企业里有二级法人、三级法人、四级法人等多级法人的企业结构;企业内部特殊的人际关系。一些企业在迈向现代化企业过程中,往往利用同学、同乡、朋友等地缘、业缘等关系网络,进行资本重组或者管理方式的变革。现实中,温州许多家族企业都是利用同学、同乡、朋友等关系网络来获取企业所必需的资源、市场和信息。可见,泛家族化管理在我国民营企业管理实践中已经是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

泛家族化管理是适合民营企业发展和成长的企业管理模式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民营企业引入职业经理,最终实现两权分离是企业发展和管理模式演变的基本趋势。但是民营企业引入职业经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缓慢的长期的发展过程。如在美国,从家族化管理转变为两权分离的经理式职业化管理历经100多年。也就是说,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是两种极端的管理模式,在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之间还存在着大量的中间管理模式,它们共同组成一个管理模式统一体。一般地,将家族化管理与职业化管理之间的中间模式统称为半职业化管理。

纵观企业发展的历史,企业的发展经历了家庭作坊、家庭企业、家族企业、合伙企业、家族控股公司和公众上市公司,相应地企业管理模式也由业主管理、共同管理发展到职业化管理。当企业还是家庭企业和家族企业的阶段,企业规模不大,管理简单,管理模式主要以业主管理(家族化管理)为主。这时,家族化管理有利于家族企业内部的分工与合作,节约市场交易成本和聘请经理人员的委托成本;有利于家族企业在正规筹集渠道难以筹集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家族内部筹集资金或通过家族人际关系网络从外部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当企业发展到合伙制阶段,企业规模扩大,股东人数增加,管理更复杂,在管理模式上就突破了家族化管理,以共同管理(在中国表现为泛家族化管理)为主;当企业发展到家族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阶段,一方面,公司规模大大扩大,管理非常复杂,管理的难度超出了家族成员的管理胜任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股东数量庞大且分散,不可能都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因而产生了对新的管理模式的需求,最终导致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职业化管理也就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就单个企业的成长历程来看,企业的成长也遵循类似的规律,一般都要经历家庭企业、家族企业、泛家族企业、家族控股公司和公众上市公司。这是一个从企业的家族化发展到家族的企业化,再发展为现代企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管理模式从家族化管理逐渐向泛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转变。其原因是,在企业处于中小规模、专注于某一专门化产业领域的生产或服务、作为一个地方性企业的时期,家族化管理的优势通常可以得到较好的发挥。但当企业跃过上述发展阶段而进入较大规模的或全国乃至国际性的、多元化经营时,家族化管理就经常严重地制约企业的发展,甚至会给企业带来难以逾越的危机,使它们在市场竞争的“生存检验”中消亡(李新春,2001)。如果企业在此时能够突破家族化管理的局限,适时地引入外部管理力量,企业才能获得新生。企业发展和成长的规律表明,企业采用何种管理模式并不是由人们的主观臆断决定的,而是由企业发展和成长的客观需要决定的,企业管理模式必须要与企业发展和成长阶段相适应。

我国民营企业虽然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总体上,我国民营企业规模仍然偏小,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2006年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及2005年度全国工商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民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为万元,户均雇工人数为人;从总量指标上看,中国私营企业500强与中国500强仍有很大的差距。2005年民营企业500强户均营业收入总额只有中国500强的%,户均资本总额只有中国500强的%,户均员工人数只有中国500强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07)。从发展规模来看,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大多处于从企业的家族化向家族的企业化过渡的阶段,而与此阶段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是泛家族化管理。因此,综合以上分析,泛家族化管理是适合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和成长阶段的企业管理模式。

泛家族化管理是适应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

职业化管理在我国民营企业实践中之所以遭遇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职业化管理与中国国情不相符。目前,影响民营企业管理模式选择的中国国情因素主要有中国家文化、经理人市场失灵和社会信任不足。

(一)中国家文化

管理的本质是文化,企业管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必然受到国家文化的影响,不同的国家文化背景下,会形成不同的企业管理模式,如日裔美籍学者威廉・大内(1984)在对比美国和日本企业管理模式中发现,日本具有与美国完全不同的企业管理模式,原因是日本文化与美国文化不同。中国是一个家文化最为深厚的国度。许多研究表明,家族主义和泛家族主义是中国文化的特征,在中国社会组织中发挥着广泛的作用。如樊江春(1992)指出,虽然解放以来,家文化、家族组织受到强烈冲击,但是,“家族主义”或“泛家族主义”倾向在中国的各种组织或单位中都惊人地相似,并普遍地存在着。储小平(2001,2002)指出中国家文化之重要,是因为它不只是给家庭或家族提供一套规则,把它泛化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指出日常生活中称兄道弟,以家族中长幼有序的角色称呼家族以外的人,以家族或泛家族规则为基础的身份关系来整合资源、协调人际关系和组织活动,成为中国人长久习而不察或察而不深究的行为规则。陈宏辉、王夏阳(2002)认为泛家族主义比家族主义本身更能描述中国人在团队、组织、社会中行为处事的精髓。台湾学者杨国枢(1993)在研究海外华人企业的组织行为与管理特点过程中,分析指出中国人的泛家族化历程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第一,将家族的结构形态与运作原则,概化到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第二,将家族中的伦理关系或角色关系,概化到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第三,将家族生活中所学得的处事为人的概念、态度及行为,概化到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由此可见,家族主义和泛家族主义是中国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由于受到家文化的影响,我国民营企业在任用经理人员时都倾向于从家族人员或具有泛家族关系的“自家人”中选择。

(二)经理人市场失灵

职业化管理模式需要有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即:存在大量以管理为职业的人员;有完善的职业经理人规范,且职业经理人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经理人市场机制;有良好的职业经理声誉信息机制。但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经理人市场。李新春(2003)认为家族企业主和经理人双方的家族主义取向导致双方缺乏相互信任,家族企业在某种程度上的“隐私”经营给企业从外部引入经理人带来风险。同时,经理人的非职业性,或在自己创业与作为经理人之间转移的成本很低,导致经理人市场的不稳定性。张维迎(2001)认为,中国民营企业不需要担心缺少企业家,中国人充满了企业家冒险、创新意识,中国要担心的是没有具有足够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职业经理”。储小平(2002)认为,一方面,中国当代确实缺乏具有足够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职业经理;另一方面,中国当代也缺乏具有足够的良好企业家道德和企业家行为的企业主。可见,我国经理人市场是不完整的。由于企业主和经理人员的家族主义取向,一方面,我国许多职业经理人并不是以管理为终身职业,而是为自己创业积累资本和经验。同时,我国职业经理人也缺乏足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主并没有主动聘用职业经理的意愿和动力,即使聘用经理人员,也缺乏足够的相互信任,没有授予相应的权力,进而加剧了职业经理人员的非职业性。经理人市场的失灵导致民营企业在引入外部经理人员时往往从那些具有学缘、业缘和地缘等关系的“自家人”中选拔。

(三)社会信任不足

中国社会是一个低信任度的社会。雷丁(1993)指出华人之间的信任是有限的,是个人之间的信任,主要特点似乎是对家庭的信任是绝对的,对朋友或熟人的信任只能达到建立相互依赖关系,双方都不失面子的程度。福山(1998)认为,华人文化对外人的极端不信任,通常阻碍了公司的制度化,华人家族企业的业主不让专业经理人担任管理重任,宁愿勉强让公司分裂成几个新公司,甚或完全瓦解。在这种信任环境中,民营企业主对待家族或泛家族外的人员总是抱着怀疑态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主在忠诚、能力、双方关系及与其他员工的关系等方面对职业经理人缺乏足够的信心(贺小刚,李新春,2003)。正是因为民营企业主对职业经理人的不信任,因而在用人方面首先考虑的是家族成员或具有泛家族关系的“自家人”。

总之,由于受中国家文化、职业经理人市场失灵和社会信任不足等国情的共同影响我国民营企业主并没有选用外部职业经理人的强烈意愿和动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也大多是从“自家人”中选聘职业经理。

但是,中国家文化的泛家族主义特征以及与家文化相联系的信任泛化现象为泛家族化管理提供了现实的土壤。一些研究表明,中国人的信任有其自身的特点而且存在信任泛化现象。彭泗清(1999)认为中国人的“对外人不信任”有两种情形:一是起点上的不信任,二是永远的不信任。中国人大多是起点上的不信任,起点上的不信任可以通过交往互动中的关系运作达到了解,从而建立信任关系。李新春(2002)认为中国的社会信任缺乏,而私人信任较发达。而且,私人信任的市场是分割的,或说是一个内外有别的差序结构。储小平、李怀祖(2003)发现华人在合作互动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地将与他们有着地缘、业缘、学缘、神缘等联系的外人予以“家人化”,变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信任边界在不断扩展着。因此,在民营企业管理实践中,企业主往往通过泛家族化机制,将与有学缘、业缘和地缘等关系的“外人”逐步内化为“自家人”,并给予相应的信任,进而委以重任。这充分表明,泛家族化管理是适应中国国情的企业管理模式。

相对于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泛家族化管理既保持了家族控制,同时又从家族成员外引入了职业经理人,因而具有家族化管理和职业化管理的优势。研究表明,泛家族化管理既具有家族化管理交易成本低、灵活、反应迅速和职业化管理融合社会人力资本(尤其是经理人力资本)的优点,又能克服家族化管理无法解决的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不足以及职业化管理对中国传统家文化、社会信用不足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失灵等国情水土不服的问题,它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企业管理模式。李宝山、王连娟(2002)认为泛家族化管理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有利于企业内信息交流,便于企业决策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何轩、陈文婷、李新春(2008)实证研究表明,在中国现有情境下,通过泛家族化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基础之后,再将股权向职业经理人进行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组织的战略绩效。由此可见,泛家族化管理模式是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储小平。职业经理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2(4)

2.李新春。信任、忠诚与家族主义困境[J].管理世界,2002(6)

3.李宝山,王连娟。一种管理的文化阐释-从文化视角看中关村泛家族管理[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2(3)

4.储小平。家族企业研究: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话题[J].中国社会科学,2000(5)

5.李新春。经理人市场失灵与家族企业治理[J].管理世界,2003(4)

6.贺小刚,李新春。家族企业的信任机制-以广东中山市家族企业为例[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7.储小平,李怀祖。信任与家族企业的成长[J].管理世界,2003(6)

8.何轩,陈文婷,李新春。赋予股权还是泛家族化-家族企业职业经理人治理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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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1993-2006中国私营企业大型调查[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

11.郭跃进。社会信用:家族企业管理社会化的道德基础[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5)

12.李新春。家族化企业的“管理革命”[J].学术研究,2001(5)

13.郭跃进。论家族企业社会化转型的动力与模式[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3(3)

家族企业论文【第二篇】

企业的上市问题。中国股票市场建立至今,发展时间不长,但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倍受人们的关注。与以往研究多从组织合理性和管理效率的角度出发不同,

本文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入手,研究其资本结构与治理模式的互动关系,并分析了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和股票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家族企业资本结构治理模式融资股票市场

ThefamilybusinessesandChinesestockmarket

Abstract:Asacolony,theChinafamilybusinessesaresubjectedtothewide-rangingconcernoffellowcountrymenandmassmediainthepastfewyears,there’reatleasttwoimmediatereasons:oneisthatnumerousfamilybusinesseshavecreatedgreatwealth;theoth’sestablishmenttothisday,thedevelopmenttimeisnotlong,yettheconcer,thendwellsontherelationshipofthecapitalstructureandthegovernancepattern,analysestheeffectonthestockmarketandthedevelopmentofChinesestockmarketatlast.

Keywords:familybusinesscapitalstructuregovernancepatternstockmarket

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看中国的股票市场

美国的《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超过40%的企业为家族所有,在美国,从企业数量来看,98%的公司是家庭所有,包括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如亨氏食品等。即使是在美国最大型的公司中,也有大约42%的企业是由个人或家庭所控制。《福布斯》杂志评选出的中国大陆50位富翁中大部分属于家族企业。近年来,家族企业上市的问题倍受关注,目前已有马氏家族的康美药业、朱氏家族的太太药业、潘氏家族的天通股份和广东榕泰等家族企业的代表成功上市,但是,仍然有许多家族企业在股票市场之外徘徊。这必然会同时影响到中国家族企业和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因此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来分析中国的股票市场对双方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一、家族企业的界定

到底什么是家族企业?过去学者一般是从家族企业组织的合理性与管理效率的角度来研究,因此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大都没有深究家族企业的定义,大体认为家族企业就是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都归家族所有的企业。由于这种认识过于笼统,我们的研究试图从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名著《看的见的手》中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是:“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从钱德勒的定义看,这种家族企业并不是指由家族成员掌握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而是一种大部分和基本掌握上述两种权利的企业组织形式。这个定义显然未将家族企业的全部外延包括进来。

台湾学者叶银华根据以前学者的研究,提出以临界控制持股比率将个别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差异性与家族的控制程度纳入家族控股集团的界定,于是,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就可认定为家族企业:⑴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⑵家族成员或其二代亲以内之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⑶家族成员或其三代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应该说,这个定义比较准确,而且从股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角度把家族企业看成是一个连续分布的状况,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拥有多数控制权再到临界控制权,都是家族企业。一旦突破临界控制权,家族企业就蜕变为公众公司。根据这个定义,中国很多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或者说都带有家族性。

家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随着中国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将会出现更多的家族企业,同时将会与中国的资本市场相互影响。

二、家族企业资本结构的成因分析

家族企业资本结构的形成特点制约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中国家族企业融资有两个特点:一是通过其它渠道融资而不是进入股票市场。他们同银行培养关系以取得营运资本,从朋友处借钱,攒钱并逐渐转化成安全投资如房地产,或存到银行一段时间以备未来不时之需,靠股票市场融资不是中国的传统做法。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大致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文化根源

儒家文化是导致家族企业融资方式的文化根源。儒家文化的影响相当深远,儒家文化的伦理道德规范便很自然地成为中国人乃至整个华裔群体和东方社会根深蒂固的行为准则。因此,儒家文化中关于重视家庭,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经济生活基本单位的思想;关于家庭和家族内应该体现尊卑的伦理观念和思想;关于家庭或家族权力的传递应该基于血缘关系的思想;关于重视包括血缘、亲缘以及姻缘在内的人缘关系,任人唯亲和裙带关系的观念和做法,对中国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并在其中形成了非常稳固的家族观念。在创办和发展企业的过程当中,这种根植于儒家文化的家族观念便很自然地被引入到企业中,由此形成了企业的家族性,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形成了由家族成员治理企业的家族治理模式。这也许可以视为中国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一个“潜规则”。

同时,由于存在于思想意识深处的儒家文化的潜在影响,导致以家族思想为直接指导的中国企业家在经营企业时不能放权,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有过分强烈的保护意识,害怕控制权旁落,害怕家族利益遭到损害和蒙受损失,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愿出售股份,企业的成长因此受到限制。即使家族企业想在股票市场融资,企业所有者一般也只会将少于50%的资产放到股票市场以保持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所融资金不够,企业将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家族企业宁可另外寻找融资途径也不愿失去企业控制权。由此引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家族企业需要大量依赖债务融资,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增加,这是因为债务本息支出的硬约束性使得企业在债务到期时必须履行支付本息的义务,并且企业的负债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其边际融资成本会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将无法获得债务融资。

(二)与非对称信息有关

一个最优的融资决策是使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决策。在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完善的资本市场上,用什么方式融资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融资方式与资金成本是无关的(ModiglianiandMiller,1958)。

但是,现实中的资本市场总是不完善的。在一个不完善的资本市场上,企业就要考虑不同的融资方式的不同融资成本。之所以导致资本市场不完善,是因为总是存在企业家与出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般来说,与出资人相比,企业家具有信息优势。

非对称信息有两类:一类是外生的、事前非对称信息,或称知识的非对称;另一类是内生的、事后非对称信息,或称行为的非对称。第一类非对称导致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第二类非对称导致道德风险(moralhazard)。非对称信息在资本市场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投资项目质量的非对称;二是有关行为选择的非对称;三是关于经营能力的非对称。其中由于行为的不可观察性而导致激励问题。詹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将成本与企业的融资方式相联系,提出了有关企业融资政策的理论。

詹森和梅克林首先注意到,伴随着不同的融资方式,成本有所不同。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企业家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却只承担一部分成本,于是,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却热衷于追求额外消费。于是企业价值小于他是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比如,假设M是一位家族企业所有者,原来拥有企业100%的股份,现在M要上市,将50%的股份拿到股票市场出售,这时,上市本身给M提供了努力工作的反向激励。因为原来每损失一元钱都是M自己的,现在每损失一元钱有五毛是别人的。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假如企业值100万元,上市后可能要打折扣,因为上市后,投资者推断M会偷懒、乱花钱。结果,市场对其的资本贴现率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就要打折扣。这个原因也使得许多家族企业不愿上市。

导致家族企业不愿上市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仍然与信息不对称有关。对于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家相对于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沿用上面那个例子,M对于企业价值心中有数,当市场高估企业价值的时候,M则愿意发行股票。而投资者也会理性地推断,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发行股票意味着股票价值被高估了。这样的话,好的企业就不会愿意发行股票,因为不想影响别人对企业的评价。

中国家族企业融资的第二个特点是由于信息披露问题而使大家对股票市场的态度仍像一样,甚至情况越来越糟。股票市场的理念是通过注重强而有力的信息披露来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信息披露”可以说是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的进入门槛。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当然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也越来越多,但还是有很多企业有很多的信息由于交易和财务资产的复杂性而没有披露,在中国的股票市场融资风险大,并且有的企业不愿意让竞争对手知道自己的商业秘密,以免损害家族的利益,由此也导致家族企业不愿上市进场。

除此之外还有技术上的原因。发行股票有着很高的发行成本,支付给承销商、会计事务所的费用非常大。据美国统计,股票发行成本要占到总融资额的2%~5%,最高达10%。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特点得以形成,而这样会导致没办法建立强有力的股票市场。中国建立强有力的股票市场的难题就在于中国家族企业主根本不可能将大部分资产放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而股票市场不强大和不规范,将会影响投、融资的信心,而且会反作用于市场,影响企业的活力。

三、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趋势

中国当前特定的经济金融体制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股市也不例外。当年厉以宁教授提出股份制的概念,从理念上突破了原有国有企业体制,推动了国企股份制改革,中国的股票市场才随之建立,使中国的经济改革迈入了新的时代。股市的指导思想也是为了国有企业解困,再加上股票市场的准入门槛比较高,政府垄断了上市资源,使得“壳”资源稀缺,

导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家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困难较大。

现实的情况是,家族对企业控股,是事实上的绝对大股东。股权的集中化或者说股权的公众化程度低导致控制权不可能按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可能拥有百分之四十股份的人就拥有了对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这种情况使得外部中小股东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投票权的成本高昂。这在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1932)的研究中得到证明,当存在有力股东或大股东时,少数股东或小股东的意志是很难通过投票权得到尊重的。而法律对中小股东的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与股票市场的健全正相关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得越好,股票市场越健全,投资者就愿意投资,股票市场就越活跃。

中国上市的家族企业多采取金字塔型的控股公司的形式控制下属的系列企业。所谓金字塔型的控股公司指的是,以一个家族的控股公司为核心,按事业或地区持有下属几个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再由这些公司去持有更多公司的股权。这种控股方式为关联交易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因此中国的股票市场在保护弱小的外部投资者方面,一个重要的机制就是要对企业的关联交易做出限制。香港的上市条理中规定,所有的关联交易都要得到中小股东的批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具有广泛的意义。像韩国,对投资者没有很好的保护,只能通过政府强迫银行贷款,结果造成金融危机,代价相当沉重。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个问题不解决,长期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中国股票市场的一颗毒瘤。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的科技进步,新产业的不断发展,中国涌现了一大批中小型的家族企业,为扩大就业,活跃我国经济,以及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做出了贡献。然而,家族企业的出生背景,使得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弱势成为扼制他们发展的瓶颈,尤其是融资渠道少,资信程度低,筹资能力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家族企业。而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在事实上局限了企业的发展。正如前文所述的种种原因,再加上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很多家族企业无法成为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因此,建立二板市场是中国股票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二板市场即创业板,也称股票第二交易市场。在国外,创业板市场又叫另类股票市场,主要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开设创业板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促进那些有潜力、有能力、有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的股票市场应该呈现多级化,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特别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在二板市场上市筹集资金,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通过现有证券市场和组建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等方式,为企业股权托管和转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提供便利,突破企业股权的流动限制,改善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尤其是对家族企业来说,能够使得其股权公开化和社会化,促使其将自己的“家族事业”融入到我国的“民族事业”中去,而且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家族企业的融资过程和治理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公司融资结构的契约理论:一个综述”《改革》,1995,(4)

2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美〕钱德勒,重武译:《看的见的手》,商务印书馆,1987

4郑学益主编:《商战之魂——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探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家族企业管理论文【第三篇】

论文摘要随着家族企业的高速发展,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一直是学者研究的重要领域。通过对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自身效率、演进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的文献综述,提出了该领域研究的重点和未来值得关注的地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家族企业逐步被学者所关注。九十年代后,随着对家族与非家族企业的绩效比较研究开始,家族企业成为一个独立的学术研究领域( & ,2002)。

在我国,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完善大部分功劳应归结于我国私营经济的壮大和发展,而绝大部分私营企业都是家族制。家族企业往往凭借一个创意或捕捉到一个市场机会,使企业获得迅速发展。在发展初期有着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家族企业逐步失去原有的优势,而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突显。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保证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国内外成功与失败的企业发展轨迹变化的分析充分证明,家族企业的兴衰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因此我国家族企业必须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对家族企业进行治理结构变革,加快家庭企业制度性变革步伐。

美国学者沃德(Ward,1998)指出,拥有有效治理实践的家族企业更有可能去做战略规划和继任计划。一般来说,这类企业成长地更快,存续时间更长。在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随着学者理论的深入和现实企业出现的一系列公司治理问题,逐步认识到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并对其优劣性、构成要素演进机理以及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探究。

一、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研究

关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起初主要是集中在家族企业的特征以及有效性和局限性上。王迎春(2002)认为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特点是企业所有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有利于迅速决策、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以及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等,并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有效性进行了理论分析。王谦(2002)基于10家左右家族企业指出,我国家族控股上市公司有三个特点:一是资产规模偏小,仅为整个市场平均水平的一半;二是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ROR)高于股市平均水平;三是家族控股的“一股独大”现象比国有控股公司更为严重。杨大楷和韩其成(2003)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特征进行了剖析,认为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家族企业的不同成长时期既呈现出优势的一面又呈现出劣势的一面,但其效率本身并无绝对的高低之分。分析思路与前面相反的是吴广海和崔林(2003)、朱正浩(2005)等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本身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探析,提出了相对应的完善措施。王秋兰(2006)认为,家族企业两权合一的效率是不确定的,家族企业两权合一式的治理结构的效率取决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而成本和收益的大小又决定于家族成员的能力及行为取向;但至少从目前看,中国家族企业两权合一是有效的,在经理人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缺位的情况下,要继续维持其有效性。

二、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构成及演进

早期对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重点依托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企业、市场都是作为治理结构而存在的。根据陈凌(1998)的判定,家族也是一种治理结构,由家族成员之间的长期契约所构成,实现了家族内部的有机团结。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上市家族企业在表面上呈现着与一般上市公司相同的治理结构,但是一般的委托理论又难以解释其内部的治理问题。

张余华(2002)依托构建的三环模式(企业、家庭、所有权和经营权),基于企业生命周期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进行了分析,指出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应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使家族企业产生更有效率的运营和更优的结果。按照这个思路,卓越和张眠(2003)也基于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的三个阶段,从所有权结构、控制权分配和治理结构三个维度一般性地分析家族制企业的变迁,分析发现中国家族企业的从整体上来讲正处于准古典家族企业阶段。于立等(2003)也同样对三环模式中三维演进就行了理论分析并认为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的概念并不矛盾,关键是要有一套健全、有效的治理模式;职业经理人的匾乏也使家族治理能够继续延续以及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演进的一个关键性麻烦是接班人班人问题。钱海婷(2008)增加了管理岗维度,从四维度来分析治理结构的演变,认为治理结构的不断演进推动了家族企业的成长,家族企业在发展初期并不一定要实行股权多元化来促使企业发展,但从长远观点来看,是必然的,也符合企业成长的路径。

林乐芬(2003)从资本结构角度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路径分析,认为家族企业呈现出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家族成员是家族企业股权的绝对拥有者、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占有者。后来许多学者从不同影响因素对家族治理结构的演进就行了探析,例如许莹和黄宇驰(2008)的基于嫡理论分析,王岚等(2009)的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分析,甘德安的复杂性自组织理论分析,李晓菲(2010)的社会资本分析以及边文霞(2011)的基于企业契约理论的博弈分析。

李春玲和王化成(2004)分析了上市家族企业治理中控制性大股东的影响,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获得“控制权共享收益”和“控制权私人收益”。蔡会明(2004)以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所有权结构的变化,提出家族企业的发展分为业主制阶段、准家族制阶段、混合制阶段和公众公司阶段四个阶段,并认为家族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不断变化是其内部治理结构演进的内在动力。

吴炯(2011)认为家族企业是一组具有分立特征的治理结构的集合,其特有的构建基础是家族社会资本,而家族社会资本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进而家族社会资本专用性就成为家族企业分立治理结构选择的关键因素,提出家族企业包括家庭科层企业、家族连带企业和家族仲裁企业三大类,它们对应的是统一治理结构、双边治理结构和第三方治理结构并进行了案例研究加以检验。沈纯(2011)以江、浙、沪三地6家家族企业的实地访谈为主,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分析和多案例逐项复制进行研究,发现家族企业产权在启动期时,呈现一定程度的分散,成长期时越来越集中,到成熟期家族企业产权将逐步由高度统一向分散发展,主要形式是上市;管理控制权在启动期时有一定程度的分散,成长期时管理控制权逐步集中,成熟期时有逐渐分散的趋势,分散到职业经理人手中。 转贴于

三、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及绩效

无论是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研究的提出还是对其特征和构成要素的研究,最终的目的还要归结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与其绩效的研究,且该研究都是集中在个案或多样本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国外在该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我国相关文献极少。

孙永祥(2001)依对资产负债率、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及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指标的比较,对1998年的上市公司数据检验,提出治理结构的差异导致民营上市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绩效差异的问题。杨龙志和朱世平(2006)基于2005年对浙江省家族企业的抽样调查发现家族企业融入外部资本和管理资源都存在一个追求短期销售绩效的倾向;家族企业股权分割清晰能显著提高企业绩效,同时,目前的家族企业外部顾问或外部董事的“公正性效率”显著大于“适用性效率”,从而促进了家族企业治理效率的改善。唐哲(2008)以2005年在深、沪上市的110家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发现家族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存在U型关系,回归结果表明,在控制其它因素对绩效的并没有显著的积极影响。石先兵(2008)利用2007年的年报数据检验发现,家族上市公司现金流权的增加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董事会中,家族人员所占的席位对家族企业的治理绩效有显著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董事会中家族成员比例越大,企业的治理绩效越低;家族上市公司的业绩优于其他上市公司,而在家族上市公司中,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对绩效并没有出现假设中的正相关关系,反而存在负相关关系。陈凌和鲁莉劼(2009)在对浙江制造业的的调研,通过估计生产函数模型发现:在家族企业中,裙带关系对绩效有显著的损害,一把手的受教育水平与绩效正相关。何慧敏(2009)认为目前国内对上市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仍主要应用委托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她创新型地运用当家理论,并辅之以理论,对2004-2007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其治理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现金流权、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率、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流通股比例、控制权取得方式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价值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规模、家族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不显著。田银华(2011)以2009年沪、深两市184家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运用因子回归分析发现:上市家族企业的高管控制力、总经理特质及企业营业收入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董事会治理结构及总资产与经营绩效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债权人治理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则因上市家族企业规模和营业收入的不同而不同。

四、简要评述与展望

在我国存在的一个事实是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普遍采取家庭或家族所有、主要家族成员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的方式。这部分企业不仅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推动量,即使从长远发展来看,也将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企业群体。

从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效率研究发现,我国家族企业普遍采取家族成员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单边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严重阻碍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从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对其效率有着双重的影响,因此,必须实现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制度创新。

从大量文献来看,对我国家族治理结构的研究重点都放在了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构成及演化,并从三维度向四维度及多维度的分析思路发展,但是这些研究基本都是依托企业生命周期和委托理论,最近开始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演化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分析理论和视角开始多元化。同时这两年开始了对治理结构演进的个案的案例研究和多样本的实证研究,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未来对该领域的研究应该更多的具体案例分析和大量样本和跨地区的实证研究,这样的研究才具有更深远的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关于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绩效分析,我国的研究也基本是遵循国外的研究思路重点是实证研究,但是研究对象基本都是上市公司,且绝大部分是小样本、静态的分析,缺乏大样本对比分析和从时间纵向角度的时间序列研究,这将是未来的值得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甘德安。中国家族企业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2]Neubauer,F F.& Lank, Family Business:Its Governance for Sustainability,Foreword by professor John ,1998,New York:Routledge.

[3]陈凌。信息特征、交易成本和家族式组织[J].经济研究,1998(7).

[4]钱海婷。四维度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演进分析[J].管理现代化,2008(4).

家族企业论文范文【第四篇】

(一)主要由一个或两个以上家族成员投资,股权高度集中,产权明晰家族式企业初创时,主要由一个或两个以上家族成员投资,资本原始积累来源于其工资收入或其他收入,股权高度集中,决定了企业经营决策权(包括财务决策)的集中,也决定了其组织结构呈扁平形,信息传递环节少,决策效率高,管理成本、成本低。

(二)财务决策权集中,程序简单,效率高家族式企业的领导人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购置固定资产等),往往由少数几个家族成员决定。他们一般凭借经验进行决策,而没有通过智囊团进行可行性研究,所以面对市场反应快,效率高。但由于决策草率,风险大。

(三)财务人员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素质不高家族式企业用人的传统观念是任人唯亲,财务管理工作属于重要的岗位,由于不信任家族之外人员,财务人员一般由家族成员或与家族有密切关系的人担任,但是,这些人往往素质不高,很多人都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根本适应不了复杂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挫伤了非家族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留不住那些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

(四)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成本较高由于家族式企业初创时,经济劣势,从银行融资困难,只好向个人借款,甚至借高利贷,融资成本过高。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捉襟见肘,一旦资金链断裂,财务危机降临。

二、家族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弊端

(一)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操作不规范很多家族式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未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规范,在业务的处理、凭证、账簿的设置、凭证审核、账务处理、报表编制方面不规范。例如有一家家族式企业,母亲过生日,所有开支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还有一家家族式企业,在对企业应收账款进行清收时,发现货款已被家族成员收取了,但该家族成员并没有将货款交给财务记账,造成应收账款虚列,作为董事长的大哥也没有追究该家族成员的责任。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家族式企业为了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以致不相容工作由一人或一个部门兼任,缺乏监督与复核,极易造成舞弊。企业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经手、验收、审核、批准必须由不同部门和人员担任,职责须分明。例如会计与出纳、记账与仓管、收款与稽核,决策与执行等。很多中小型家族企业不设内部审计,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三)投资决策过于草率,缺乏严密的可行性研究由于家族式企业财务决策权集中在家族企业核心成员,而他们本身素质并不是最优秀的企业家,完全凭经验和感觉决策,并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以及落实好资金来源,仓促上马,项目的失败不足为怪。

(四)缺乏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家族式企业处于市场经济中的风口浪尖之上,面临经营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等多种风险,而家族式企业在这方面准备不足,缺乏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在劫难逃。这就是破产企业增长速度大于新办企业速度的主要原因。

三、家族式企业强化财务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原因,笔者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提出以下设想:

(一)引进现代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企业活力适当分散股权,多渠道筹集资金,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上市;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引进职业经理,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规范财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成本开支范围等,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强化基础工作。在会计资料管理、账务处理、财产清查、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岗位职责等方面强化管理,加强审核,责、权、利相结合,强化考核。

(三)以预算管理为手段,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管理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为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作用,财务部门每月都要编制资金需求计划,严格执行先报后用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谨慎投资;实行资金集中管理,一支笔审批,成立结算中心,统一支付。

(四)健全内部财务稽查和内部审计为了预防和发现财务信息失真、内部舞弊,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主要是对会计资料进行复核,这种复核是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人员的复核,旨在发现会计资料的错弊;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旨在保证企业经济活动在正常轨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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