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范例【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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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第一篇】

20**年全乡在册社区**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

我乡社区矫正由**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

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第二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工作会,得到了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书记、副市长等领导亲临会场并将作重要指示和讲话。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今年6月召开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总结交流我市近年来在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经验,目的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措施,切实做好司法所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经济的繁荣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

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使之在维护我市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参谋助手作用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1、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的重视支持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一方面我们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汇报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业绩,反映在司法所建设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府的重视和支持。2000年司法部、省司法厅先后下发了《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意见》,给各区、县配套了司法所建设资金和各种装备,2004年度下发我市的中央国债资金达78万余元,共规划建设11个司法所,各区县对这次司法所建设工作都十分的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了精心的组织安排,并会同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截止日前,在规划的11个所中10个购买现房的所有9个已投入使用,1个新建所建设已接近尾声近日内即可完工。市委、市府和省厅的领导先后视察了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情况都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作了重要的指示。另一方面我们组织各地开展专项活动宣传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争得了群众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和理解。

2、在机构改革中,不断强化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

对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建设我们一直十分重视,在分区、撤乡并镇和精简机构的体制改革中,均在组织、人事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始终保持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不撤、人员不减、队伍不散,并不断发展壮大。2000年我市实现了乡乡建司法所,被省厅授予了三等功。射洪县金华司法所、大英县隆盛司法所等先后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今年船山区的北固乡司法所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3、良好的组织保障,促进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近年来,我市以司法所为平台,统筹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各项工作,基本形成了大调解、大普治、大安帮、大服务的工作格局,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稳定。民间纠纷调解面达100%,调解成功率是%,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部、省、市的高度肯定和评价,去年船山区南津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释解人员安置率%,重新犯罪被控制在%以内,以村聘请法律顾问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自“四五”普法以来,累计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培训会387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达430万有次。

我市的司法所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地方的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重视不够,对司法所的职能认识不到位,少数经济条件差的乡镇以无经济实力为由,不愿对司法所建设进行投入,司法所在建设过程中争取各项减免政策不到位。

2、编制紧缺,兼职人员较多。我市现在司法所108个但司法助理员只有78人,能真正专职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就更少了,好多司法所都是兼职人员在做这项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3、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而我市现在的司法助理员队伍文化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在我市现有的司法助理员中大学文化的仅12人,大专文化32人,高中及其以下文化的占34人。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经费紧缺,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受到制约,这就从客观上造成队伍文化、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4、基础设施建设差。我市的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无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紧张、办公设施简陋、资金短缺的现象,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对法制建设的需求。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着力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上新台阶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成完整的基层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加快推进“三个转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识到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有利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只有根基牢了,基层活了,才能活跃和带动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才能迎接新的挑战,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不会被社会发展的历史浪潮淘汰。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实现发展新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省司法所建设会议精神上来,按照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司法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一是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充分了解和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大力支持。二是我们要把宣传司法所自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充分发挥自身这块舆论宣传阵地,要以实绩搞宣传,以作为争地位,没有特权靠特长,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给予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最后,我们司法行政本身也要积极主动地去克服现实工作中的困难,勇于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不到位,挖掘现有潜力,形成自身从业优势,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发挥好政法部门作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平安创建中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大有作为,赢得地位,赢得重视,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真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离不开的参谋助手,人民群众少不了的贴心人。若是真正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基层司法所建设中的许多难题也就会迎刃而解。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人员编制问题

机构的健全、人员的到位是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条件,必须抓好,我们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解决我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问题,这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积极与编制部门协商,逐步解决人员编制的瓶颈制约。各地要在川司法发[2004]104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切实落实人员编制问题,市局在今年上半年对全市司法所编制情况进行了逐个的摸底,并与市编委一起联合下发的(遂司法发[2005]13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司法所建设的布局规划,解决编制的办法和措施。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公开向社会考录调入一批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各区县要切实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的与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协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基固本,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各地要认真组织力量,会同当地发改(计划)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根据司法所建设现状,在落实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的同时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研究,分析论证,按照遂计[2005]41号文件的要求抓好项目的立项、选址、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司法所建设的国债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土地费及税费,各地要尽量多争取当地划拨土地,为以后的发展留下空间。国债资金管理是高压线,必须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一定要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建设标准的掌握,要着眼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现状,立足于自身实际,量力而行,尽力所为,不要盲目的贪大求全。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程序,加强质量监督,防止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半截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对司法所购买现房,必须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证明,售房手续完善,能办理独立产权,适用于办公。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尽快办理,已办理好“两证”的要妥善保管,不得作它项权利使用。总之,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开展司法所建设工作。公务员之家:

4、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

对司法所建设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要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要努力实现在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的规范化。要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业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同时要积极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公设施和装备,逐步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今天我们召开这个现场会就是要大家来看看北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整样搞的,找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取长补短,各县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的新模式,大力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实效。

5、加强对司法助理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司法助理员中开展基本素质教育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纲要》,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区县局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培训的方式,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加以实施。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要把好司法助理员的“进口”,疏通“出口”。对新进入司法行政队伍的人员要坚持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录用高素质的人才。

同志们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需要,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需要。我们一定要从保证和实现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以北固乡司法所为样板,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基层司法所的建设,迎接省厅和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和“十佳司法所”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第三篇】

为全面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切实将司法所建设成一线实战单位,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能力,有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一)组织队伍建设

1、司法所由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实行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2、司法所全称为新沂市司法局XX(司法所所在地地名,不含乡镇街道字样)司法所,并制作与名称一致的印章、标牌。

3、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定编人员在岗在位,公务员不兼职,分工明确。

4、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所长1人),必须由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担任。

5、所长和司法干事的任免、调动、提拔以司法局意见为主,并征求镇(街道)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

6、司法所专职社工按标准配备到位(社区矫正对象按15:1,安置帮教对象按50:1配备专职社工),专职从事“两类人员”管理。

7、镇(街道)调处中心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且常驻司法所,工作性津贴落实到位。

8、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工资落实到位。

9、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考核绩效好,群众评价高。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管理制度建设

1、司法所实行例会制度。司法局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学习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听取工作汇报,讨论交流工作方法。

2、实行司法所所务管理“四公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每日工作去向公开;管理事物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

3、强化工作人员自身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考评公正、奖惩分明。

4、健全完善请示汇报、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公开公示、廉政勤政、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评奖惩、档案管理和装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

6、建立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台账和各种登记簿,装订成册,分类归档,由专人负责保管,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类业务报表。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办公场所标牌标识明显。司法所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美观、庄重大方。除悬挂司法行政徽、司法所和调处服务中心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牌外,不得悬挂其他任何标牌、标识。

2、司法行政徽应当端正悬挂司法所办公场所正门上方显著位置,按标准规格(直径70CM)执行,可结合司法所办公用房实际,按比例缩放,但不得改变司法行政徽图案、颜色和比例。

3、司法所和调处服务中心标牌为竖式外挂标牌,司法所标牌悬挂于司法所正门左侧合适位置,调处服务中心(全称为新沂市ХХ镇或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标牌悬挂于司法所正门右侧合适位置,规格均为长165CM,宽31CM,字体为“文鼎CS大黑”。可结合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实际,按比例缩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称为新沂市ХХ镇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并在合适位置悬挂标牌(标牌规格由市局统一制作)。

4、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要达到120㎡,示范所办公业务用房面积达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乡镇司法所220㎡以上,街道司法所180㎡以上)。

5、业务用房功能设置合理,科学设置便民服务区、执法管理区、矛盾调处区、日常办公区等功能区域,司法所应设有所长办公室、多功能会议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法治宣传室、法律援助室、档案资料室。各房间门外悬挂职能标识牌,室内公开明示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内容。

6、在司法所办公区适当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去向明示栏。

7、办公设备齐全,配齐电话、电脑(人均1台)、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仪等,能满足工作需要,利用充分,管理严格。各类信息平台运行正常,内外网终端设置符合相关要求。

8、司法所工作经费按规定保障到位,专职社工、专职调解员生活补贴及调解员个案补贴落实到位。

(四)业务能力建设

司法所业务能力规范化按照《江苏省司法所基本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建设。

二、实施步骤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召开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了解各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所要根据自身基础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

(二)示范建设阶段(2016年4月-6月)

在新安所和马陵山所开展试点建设,配强组织队伍,调整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装修,建立远程监控和安置帮教分中心,建设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所。开展司法所业务集中培训活动,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长规范化建设能力培训,学习外地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调处中心先进建设经验。

(三)工作推进阶段(2016年7月-11月)

总结借鉴外地和示范所建设经验,结合各所实际情况,按照规范化建设内容,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步伐,争取年底三分之一以上的所完成规范化建设。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2月)

按照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检查验收,全面提升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下一步所有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第四篇】

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为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好地为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努力:

一、司法所建设

司法所现有正式工作人员3人,大调办及村(社区)、站所调解人员共计132人。配备了专门的调解室、办公室,工作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工作制度;3、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4、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二、普法宣传

今年我所在总结“六五”普法开端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多管齐下,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结合“普法宣传月”、“科技三下乡”、“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在村镇和集市开展宣传。二是结合调解工作宣传《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协调派出所到镇中小学开展法律讲座。今年,共举办大小型宣传活动9次,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0余幅,受教育人数达100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超过1200人次,收到良好的效果,受到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三、人民调解

一年来,我所建立健全了包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0个调委会,共计88名调解员,开展培训会3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司法局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始终是我所人民调解工作重点。今年,开展排查266次,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20起,调解120起,调处成功率100%,积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无一起纠纷因调处不力引发上访或转为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社区矫正

我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5人,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有档案。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至少一次电话报到,每月至少一次司法所报到,每月一次思想汇报,一次谈话记录,通过监督控制,及时掌握矫正对象动向。通过教育感化,提高矫正对象法制观念、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达到控制其行为,防止其重新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目的,杜绝脱管、漏管发生。

五、安置帮教

目前,全镇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9名。在各村(社区)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三帮一”计划,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帮教工作完成情况良好,为维护我镇市级“平安示范单位”荣誉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我镇29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维护了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六、法律援助

我所法律援助中心有协助律师2名,和司法所通力合作,全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年来,我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7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介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需要帮助的法律援助对象争取的利益,为群众提供帮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工作规划

明年,我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深入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强领导,认真践行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服务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夯实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司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作用。明年我所计划多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司法队伍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推进“六进”工作,加强合作。继续推进“六进”工作,并以此为载体,提高全民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合作,横向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如派出所)的合作,合力解决疑难问题,为人民服务。纵向需要镇村两级多沟通,开展业务讨论,交流经验,强化基层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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