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发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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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发言篇1

20xx年,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落实《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毕委〔20xx〕68号)等文件精神,以建设法治交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构建和谐交通为导向,为实现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本年度对4个二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县级权力事项由20xx年的222项调整为220项。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分别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实行动态化管理,开展4次双随机抽取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在网上公开执法检査情况。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无法外设定许可、收费、罚款等权力情况。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xx年以来,及时衔接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配合做好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经梳理,行政职权共计7类220项,即: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7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 四是全面开展“七个一”清单清理工作。根据《大方县20xx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方府办通〔20xx〕7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我局网上办理事项20项、当场办理事项2项、承诺办理事项20项、限时办理事项20项、从严监管事项197项,共计259项。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省厅出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本年度未涉及交通重点工程、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贵州业精律师事务所为交通运输局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以司法局为主,建立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审查、起草各类合同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交通运输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对工勤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持有执法证等情况进行清理,完成清理工勤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32人,调离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持有执法证2人。二是完善执法平台信息录入。及时完善录入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等基本要素信息的录入。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县的机构改革方案,交通运输局3月底完成机构并转,及时调整执法队伍,执法大队编制70人,实际在编人员44人,清理原不符合岗位、身份的执法人员32人。为全面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素质,规范依法行政的准确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五部令,在启用新文书以后,我局执法大队聘请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4次,坚持每月利用两天时间组织学习交通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内容,每年对职工法律常识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五)依法行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组组通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系统外银行贷款余额共计万元,目前已与贵州银行、贵阳银行签订补充协议万元;系统内银行贷款余额共计万元,已按照“通组贷”产品要求,平台公司与贵州“高速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与贵州银行、贵阳银行签订了万元贷款的补充协议,平台公司按照核销核减的化解方式。2、交通部门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我局20xx年1月至10月累计化解债务金额70686万元,剩余万元债务,目前正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大战四十天”化债措施有序推进。采用“一企化九市”方式化解,拟由县级平台公司(城投集团和交投集团)作为承接债务的主体化解和按路产收购方式化解,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该项工作。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安全。截止到12月底,20xx年以来,累计组成综合督查检查组2612组次,检查企业2815家,巡查营运道路、在建施工项目1100条次,发现隐患166条,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隐患全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闭环销号,目前排查出的道路隐153条,整改116条,整改率%,未整改37条(已经逐一核实具体工程量上报争取资金),因资金等原因未得到有效整改,但纳入日常监管,树立了警示标志标牌。现阶段大方县交通运输局已完成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局机关对局属单位、各道路运输企业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按照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各单位、各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自纠整改。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整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为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伤亡报告。二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大方县交通运输局围绕宣传教育、线索摸排、“三书一函”“六清行动”和重点行业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既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又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效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阶段工作任务。我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从20xx年共出动检查车辆402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9838人次,检查客运车15962辆次,检查货运车38332辆次,查出非法营运527起,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66辆次,收取罚金:万元。三是扎实开展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1、交通系统制定展板共20块摆放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门头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毒标语共计27条;组织局属各单位、各企业工作人员召开了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20xx年宣传会,并邀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警官进行禁毒知识讲座;各企业在办公场所张贴禁毒宣传标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宣传学习,切实筑牢“识毒、防毒、拒毒”防线,形成人人远离毒品、人人抵制毒品、人人参与禁毒宣传活动工作。2、抓住“清明节”“端午节”“”国际禁毒日“国庆节”等节假日人流高峰,各客运站在售票大厅led大屏、候车室条屏滚动播放禁毒视频、标语,张贴禁毒宣传海报,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禁毒氛围,充分利用客车车载视频播放《阳光下的救赎》、《爱在人间》、《明天》《春殇.日出》等禁毒教育片,让外出务工人员、回家探亲人员了解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他们对毒品的防范意识,自觉杜绝远离毒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保证禁毒工作深入开展。3、在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汽车播放禁毒知识,宣传毒品危害知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不定期向营运车辆发送禁毒温馨提示,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及广大乘客的毒品防范意识,及参与禁毒“大扫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进一步了解禁毒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4、在脱贫攻坚普查中,我局把脱贫攻坚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兴隆乡大沟村、青杠村、果木村的田间地头、寨邻院坝以及家庭中宣传禁毒三年“大扫除”工作,提高当地老百姓的识毒、防毒意识。5、组织交通系统关注贵州禁毒、毕节禁毒、大方禁毒公众号、抖音号点赞并转发大方大方禁毒宣传教育视频114条以及20xx年贵州禁毒满意度专项测评app调查问卷110余份。6、本年度共出禁毒会议纪要2期,季度工作总结4期,工作简报3期,月报送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7期。

(六)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做好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100余人进行“法宣在线”学习;在8月下旬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网上测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本单位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结合部门特点,选树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同时,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由于受疫情影响,“”国家禁毒宣传日等人员聚集宣传活动取消,充分发挥影视报刊、宣传牌(栏)等传统阵地,开拓qq、短信、微信、快手、抖音等公众平台进行网络宣传。二是加强法治交流和信息报送。适时召开全系统法制工作者经验交流会,广泛听取各执法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对涌现出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市县有关部门,得以在刊物、广播、电视、公众微信等媒体推广。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主动完成工作的意识不强。

(二)工作力量薄弱。1、在编在岗人员不足。实际在岗人员数远远小于目前核定的编制数2、经费不足。影响了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有差距。3、执法环境尚待改善。行政权力干预等人治因素的干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处罚因人而异的现象依然存在。经费紧张,基层站的建立、执法装备(车辆、摄像器材、电脑、办公用品等)的配备和福利待遇等未得到完全解决皆不同程度影响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4、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法治工作人员总量不足,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缺少法学专业的工作人员。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再深化,责任再细化。二是牢固树立强烈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调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在全局营造依法办理一切事务、依法行使权力、依法便民、利民、为民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二是让监督形成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三)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提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一是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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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发言篇2

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制度体系化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结合自身职能,采取积极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对照《遂溪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治委〔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带头学法,多次给全局干部上党课、法律知识培训等,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时间节点,确立宣传重点,通过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宣传、电子滚动屏、门户网站、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群众的知晓率。20xx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集中学法和学法培训。依托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等,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开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等,以自学及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务公开

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外网等渠道推进和加强财政预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落实,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梳理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清单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20xx年交通窗口完成办证业务5188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27号)精神,按照乡镇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梳理我局下放管理职权及事项,拟下放委托给各乡镇行使职权391项。

二是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根据规定期限及时录入,公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是转变市场监管观念,拓宽监管渠道,提升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平台使用频次,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不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20xx年,对全县31家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和下属单位进行检查82次,共排查隐患243处,发出整改通知33份,要求企业停运整改10家次,企业停运整顿110车次。

(五)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始终坚持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交通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凡重大交通行政决策和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把好以文件、决策扥合法性审查关。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决策。

(六)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强化警示,重点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作风、廉政问题审图扎实开展了拉网排查,推动约谈常态化,主要领导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了约谈,累计约谈187余人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20xx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信访案件150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七)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创建平安交通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二环四通”为主导思想,结合遂溪新城区建设,着手开展全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体系研究,推进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其拿起工作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遂溪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今年以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约6亿元,“四好农村路”已完成633个项目565公里,完成各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公里,完成危桥改造4座。

二是狠抓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整治”、“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等,据统计20xx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399宗。与交警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常态化执法,20xx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驶案件1186宗,卸货总重量吨,229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拆除广告牌759块,清理乱摆摊点43处,清理违法建(构)筑物188处,清理堆积物47处,整治路口2处,

三是促进行业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今年以来,发生统计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事故0宗。

四是凝心聚力,抓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坚守防控第一线,将防控工作抓早、抓细、抓落实,做到了严防死守,全县4个高速路口收费站、9个客运站场、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3个客运配客点、火车站等23个交通枢纽联合防疫检测站累计检查旅客万人次,投入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累计2566人次。积极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工作人员不足,年龄层偏大,部分执法设备陈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数据未联通。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不够深入,培训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手段单一,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大交通法治宣传力度,在原有的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大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四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

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发言篇3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现将我镇“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xx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发言篇4

20-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疫情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胶州湾保护、农村住房安全监管、燃气安全等事项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厘清56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编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保留125个。

(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指导市直部门重新梳理市级自设事项,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体育局等9个部门自设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工作,制作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告文件模板,备案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的动态调整事项。督促政府部门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实现依法高效履职。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调整成立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向经济功能区赋权,将43项市级行政权力及相关行政处罚事项赋予青岛自贸片区行使,将19项市级行政权力赋予上合示范区行使。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85天缩减至75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验收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基本涵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项目。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一事全办”“一业一证”主题式场景服务,“一事全办”服务主题达211个,业务量超过530余万件;“一业一证”行业目录达50个,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6700余张。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全市22个领域、429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以施工许可为切入点,开展“零材料”办理改革,市、区(市)两级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上线199个“零材料”办理事项。在市民中心设立综合受理专区、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审批专区等,实现不同功能区域“一窗受理”。结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向镇(街道)延伸。目前,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市级大厅“一窗率”达到95%。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46条创新突破政策,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第11位,较上年提升8个位次,是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于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建立律师“坐诊”制度,服务企业万件次,创建网上服务平台并入选“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8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统筹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其创新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其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调整、保护区分级保护措施,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创新推进胶东五市协同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规范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监管管理,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十四五”政府立法规划、2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事项。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5件、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修改5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章;修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立法理论研究,我市报送的《胶东经济圈协同立法的路径探析》《关于政府规章清理的现状及建议》两篇论文,分别荣获全省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围绕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评估论证,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8件。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探索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分配任务、全程参与制定的“真顾真问”新模式,在制定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参照专业特长、业务经验等,遴选15位市政府法律顾问,与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一对应,并确保全程参与。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青岛市政府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5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布。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指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补齐“最后一环”。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在决策事项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组织开展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围绕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等方面开展督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机制。依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力量,构建“1+n”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总结推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推进局机关与执法机构深度融合,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刊发。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240余家单位上线使用该平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闭环、可回溯监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水平。印发实施《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全市累计开展日常监督537次、专项执法监督37次,评查执法案卷897卷,累计督促整改问题286个,实现镇(街道)执法机构监督全覆盖。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万件,减免处罚金额亿元,惠及万个市场主体,让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温度。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青岛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修编、评审、演练和发布工作进行规范。修订《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细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步骤和措施。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17个行业、356项举报奖励情形,最高奖励50万元。全面梳理各区(市)、各行业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到“有风险就有预案”,全市共制定市级专项预案28个、区(市)级专项预案225个、镇(街道)级预案1072个。制定《青岛市“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机制,推动构建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应急储备体系。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制定《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分级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应急预案落实年”活动,对特种设备、地铁运营、海洋渔业等11个演练方案进行全面演练。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民众安全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直达镇(街道)基层、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应急指挥和联络通讯机制,推动应急指挥直达基层一线。建立包含345名专家的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建立包含49支专业应急队伍、28支社会志愿者队伍、75支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以及武警、民兵应急力量的救援力量数据库,确保及时调度救援力量、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建立社会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28支共2735人,承担全市95%以上山地、岸际和城市应急救援任务。在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微型应急救援站试点建设工作,已完成6处试点建设任务。

(一)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民调解,培育行业调解,健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市和区(市)两级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范围,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要求,自20-年7月1日起全市7区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集中管辖。充实和调整市和各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制定三个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聘请61名和解员,做好全程调解工作。印发《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个案报告或年度报告。2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受理2598件;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3件,受理1254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以考核引领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督导行政机关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治机构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开展网上庭审视频观摩、网上学法考法,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861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一)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谋划,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腐败”等问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两会”建议482件、提案562件,全部按期办复。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法治政府建设、“四新”经济发展、医疗保障工作等事项报告或通报31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实施财会监督。搭建智慧统计平台,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争议解决、重大事项协调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

(二)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从营造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强化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具体措施,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对国家和省、市三级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等重要事项实施项目化督查,从立项、分解到办结、反馈实现全周期管理。20-年以来,已有682个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其中130个事项实施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有力推动30条未贯通道路打通、60个山头公园整治、460万平方米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建立“督审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找线索、部门去整改、督查来落实”的工作闭环,先后清理违规占用耕地公顷、追缴耕地开垦费亿余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亿元。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组织梳理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万余条。探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机制,利用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务公开栏”,重点公开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在青岛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建立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0余场。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市各级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297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青岛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优秀党员评选、“两代表一委员”评选等环节,实行逢办必查。建立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投诉办理和案件办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建设并进行全面核查,形成《青岛市基层便民服务场所信息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比例,上线“爱山东•青e办”版本,不断完善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推出“千人千面”服务新模式。组织“爱山东•青e办”app高频亮点应用接入和便民利企专区建设,区(市)新上线特色应用126项,组织建设33个服务专区,及时满足企业和市民生产生活需要。截至目前,市、区(市)两级共完成接入服务事项7900余项,10个区(市)分厅全部上线运行。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组织开展高频数据集中汇聚,新归集328类亿条数据。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为全市提供1558项数据服务,日平均数据交换量超过226万条,市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必须共享。以开放公共数据为突破口,建设线上“数字实验室”,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有序流通、融合应用。印发《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8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市、区(市)两级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情况摸底调研,按照省级监管数据标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历史数据推送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切实提升省、市一体化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录入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更新报送机制,我市“互联网+监管”数据覆盖率和及时率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移动执法app试点工作,4家试点单位累计通过移动端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098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成立全市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学习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印发《法治青岛建设实施方案》《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市级增设法治督察处和法治调研处,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秘书科均实现独立设置。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以“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成立以市长为总协调人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活动,首批评选“法治镇街”20个,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编制《青岛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形成法治指数可行性报告。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部分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五四广场落成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打造法治城市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组织全市近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完成网上集中学法考法。

(四)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实务研讨和立法调研活动,全面提升立法队伍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累计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万个,审核通过1600余名新申领执法人员资格、6600余名年审执法人员资格,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一般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的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共有70家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254人。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召开“rcep、中欧cai与青岛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研讨会”,形成理论成果20余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城市发展法治化研究”“营创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服务水平”等课题研究,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被司法部列为20-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刊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页,开辟“区(市)长、司法局长系列笔谈”、“局长说”等栏目,集中播报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全面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立法精细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等等。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准做好向区(市)、经济功能区赋权工作,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智能办”“零材料”改革,深入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升级上线版自助服务平台,深入推广应用“无感审批”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着力提高立法决策质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民生等领域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网上登记、审查、管理制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完善公职律师使用制度,搭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扩大移动执法app使用范围。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出台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出声、出治、出解能力。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深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司法、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着力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发言篇5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对照《遂溪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制办〔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县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我局结合交通执法和运输服务工作,通过积极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告知权利义务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媒介资源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20xx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及时在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目录等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xx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投诉案件15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梳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落实监控机制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运输职能,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我局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两客一危”及货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维稳各项工作,及时化解和有效预防,杜绝不稳定因素产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措施。针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约谈、违法违规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股室职能职责,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基础,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逐步实现了“三个结合”: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实施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体系的深入。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各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9宗。交通办证业务5766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长期与交警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20xx年共查处超限车辆1335余辆,非法改装车辆3辆,卸货总重量35283吨。

2.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20xx年我局全年产生没有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精简类文件30件。

(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梳理许可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

2、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创新道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运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xx〕17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xx〕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同时,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与经营业户名录库。20xx年11月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此次抽查共随机抽查10家客运企业。

3、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把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教育引导行业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依法治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路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学促做、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层偏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工作人员不足,执法设备更新慢。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未联通。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制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二)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杜绝一切超范围、超法定执法。

(四)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法制工作者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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