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教育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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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篇1

留凤关镇中心小学

教育扶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凤县教体局教育扶贫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我校教育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教育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深入开展全县教育扶贫工作存在问题的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切实查实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进行整改。通过全面整改,攻坚克难,进一步做深做实教育扶贫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有效解决教育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脱贫攻坚教育扶贫先行。

二、整改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1.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一是对教育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2.学生资助对象识别不精准。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造成的贫困家庭学生数据统计与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管理调整不到位。

3.教师教育脱贫帮扶认识不足,工作开展迫于学校安排,不能很好的根据自己帮扶计划随时安排合理时间主动有效的进行入户政策宣传走访和教育帮扶。耐心不够,抱有敷衍了事,走过场、等靠思想,形式主义有所彰显。

三、整改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着力解决教育扶贫工作不力的问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脱贫攻坚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教育扶贫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充实教育扶贫工作力量,确保教育扶贫工作抓得好、做的实。明确专人分管,配强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所有参与教师必须扶贫工作按要求,不打折扣,认真落实帮扶任务。

2.突出重点工作,不断解决教育扶贫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把我校教育发展和教育扶贫相结合,把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和教育扶贫的重点难点相结合,努力攻克教育扶贫存在差距较大的相关工作,填缺补短,整体提升教育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教育“热点”,针对社会关注和反响强烈的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在解决贫困学生学有所教的基础上,更好体现贫困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突出抓好扶贫“重点”,针对贫困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条件、留守儿童关爱等问题,保障贫困学生正常学习、健康成长。

3.提高扶贫工作实效,努力解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走进贫困学生家庭、关爱贫困学生”活动;扶贫干部和工作同志要深入扶贫工作一线、带着感情与责任了解实际情况、摸清贫困现状,用心、用情、用力帮助扶贫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扶贫工作实效,切实增加扶贫对象的获得感。

4.深入开展教育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出台教育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解决资金趴在帐上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到位。学校将组织清查人员深入核查落实,对所有教育扶贫项目进行严格排查,堵塞监管漏洞,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应受资助的学生即时感受到来自学校的温暖。

四、工作步骤

1.全面部署动员(6月10日—6月20日)。迅速传达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及教育扶贫工作有关精神与工作要求;我校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教育扶贫整改方案。

2.全面排查整改(6月21日—7月10日)。集中力量对本单位教育扶贫突出问题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查边改,对摸底排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建立教育扶贫长效机制。

3.学校要自查自纠,及时督促、学校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也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巡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集中整改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确保我校教育整改工作“一盘棋”。

2.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留凤关镇中心小学 2018年6月10日

教育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篇2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资助项目推进落实力度,深入整改教育扶贫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我市子女上学的脱贫户家庭中,可能存在未安排教育资助项目。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一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数据,只能依靠校内筛查获取。学生如果不主动申报,学校无法给予相应资助。二是学生受助信息未能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地方政府、扶贫部门以及受助学生家庭不了解学生在校受助情况。

(二)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生及家长不了解资助政策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资助政策,导致部分学生没有获得相应资助。

二、整改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教育资助。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统一教育资助政策。贯彻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措施,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两免一补”政策)、普通高中资助(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优先获得新生入学资助、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统一明确教育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每年1月底前,市扶贫办将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数据传递给市教育局,并依据比对结果于4月底前联合发文明确本年度教育资助对象,作为本年度第三方评估基础数据。已明确为年度教育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教育部门直接给予相应教育资助。

(三)统一受助学生信息反馈渠道。每年8月第二周内,市教育局将上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期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反馈市扶贫办,市扶贫部门据以更新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信息,并将受助信息分解至县(区)扶贫部门。

(四)统一计入《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按照现行各类资助政策规定执行。市、县扶贫部门负责在9月20日前将收到的本辖区内学生受助信息书面告知各相关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9月底前将学生在校受助信息完整记入《扶贫手册》,实行教育资助项目清单管理。

(五)加大教育资助宣传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度、透明度;要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等关键节点,引导媒体就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正面宣传。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各级学校、招生简章中刊登教育资助政策,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高中阶段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须同步寄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六)加大教育资助监督考核力度。落实并完善“月点评、季通报”等机制,加大对资助工作督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提高学生资助在县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以考核促政策落实、促精准帮扶、促成效持久。

教育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篇3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资助项目推进落实力度,深入整改教育扶贫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我市子女上学的脱贫户家庭中,可能存在未安排教育资助项目。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一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数据,只能依靠校内筛查获取。学生如果不主动申报,学校无法给予相应资助。二是学生受助信息未能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地方政府、扶贫部门以及受助学生家庭不了解学生在校受助情况。

(二)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生及家长不了解资助政策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资助政策,导致部分学生没有获得相应资助。

二、整改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教育资助。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统一教育资助政策。贯彻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要求,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措施,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两免一补”政策)、普通高中资助(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优先获得新生入学资助、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统一明确教育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每年1月底前,市扶贫办将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数据传递给市教育局,并依据比对结果于4月底前联合发文明确本教育资助对象,作为本第三方评估基础数据。已明确为教育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教育部门直接给予相应教育资助。

(三)统一受助学生信息反馈渠道。每年8月第二周内,市教育局将上8月1日至本7月31日期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反馈市扶贫办,市扶贫部门据以更新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信息,并将受助信息分解至县(区)扶贫部门。

(四)统一计入《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按照现行各类资助政策规定执行。市、县扶贫部门负责在9月20日前将收到的本辖区内学生受助信息书面告知各相关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9月底前将学生在校受助信息完整记入《扶贫手册》,实行教育资助项目清单管理。

(五)加大教育资助宣传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度、透明度;要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等关键节点,引导媒体就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正面宣传。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各级学校、招生简章中刊登教育资助政策,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高中阶段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须同步寄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六)加大教育资助监督考核力度。落实并完善“月点评、季通报”等机制,加大对资助工作督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提高学生资助在县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以考核促政策落实、促精准帮扶、促成效持久。

教育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篇4

关于产业扶贫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

为全面落实产业扶贫重中之重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产业扶贫突出短板”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力争产业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全覆盖,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今年以来,我市产业扶贫力度加大,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必须看到产业扶贫亮点不多,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到户项目及措施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偏低,截至5月底,全市54099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覆盖率%,其中乡村旅游扶贫和电商扶贫所占比重非常低。总体上,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少,产业发展滞后,与产业扶贫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全覆盖要求的认识不到位。

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关键点,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举措,在实施其他脱贫路径时,忽略了产业扶贫。没利用好贫困户的资源资产资金,以及对“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贯彻落实不到位。

(二)对产业扶贫重视不够。

三县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共计33736个,共投资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仅万元,仅占总投资额的%。主要原因是认为产业扶贫见效慢、难度大,在工作推动、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用力不够,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大、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有限。

(三)没有利用好主体的带动作用。

2017年,全市有102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3386户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贫困户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比例偏低。主要原因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促进对接工作欠缺;

主体带动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

没有选好带动模式、没有建好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效果较差。

二、整改目标任务

要认真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抓落实、促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市750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和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力争产业项目、支持资金、主体带动、干部帮扶等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力争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产业或者参与发展一项产业,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稳定、持续、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全覆盖。

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支持安排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山场、水面、设施、设备、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县扶贫办要逐村逐户把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发展或参与发展的产业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精准落实支持政策、项目资金、指导服务等提供依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于有发展意愿、贷款意愿、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金融机构应给予贷款。大力推广户贷企用、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资金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收益。鼓励和支持贷款贫困户购买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分散贷款风险。对购买扶贫小额贷款保险的贫困户,县财政可适当安排保费补贴。支持贫困户在发展种养业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承担的保费可从扶贫资金中支出。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逐村编制村级产业发展规划。

把发展“一村一品”同产业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以县为单位逐村编制实施产业规划特别是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适应性农业。三县750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在大力支持各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同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市农林委各专项工作组分别选择1个村,指导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于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初稿。

(四)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1.积极培育带动主体。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带动贫困户能力。支持贫困村农户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实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引进牵动性强、关联度大的企业,带动本地上下游产业及相关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为贫困户特别是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提高贫困户参与度,使贫困户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得到更多收益。

2.促进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对接。鼓励和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以及贫困村的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合作社。促成帮扶需求、帮扶意愿对接,力争每个特色种养业扶贫户都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

3.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有效带动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主导产业成熟、产业链完善的地区要推广“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订单帮扶+扶贫金融”,资源相对不足、尚未形成主导产业的地区要推广“返乡能人+土地入股+小额贷款”,拥有特色资源的地区要推广“特色资源+合作组织+担保+保险”,拥有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的地区,要推广“龙头企业+融资平台+政策性银行+入股分红”。要对带动主体与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作出部署,推介利益联结模式,加强合同约束,确保合作各方互惠共赢。要组织开展带动成效评价,把评价结果与对带动主体的支持挂钩。

(五)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1.加强科技培训。针对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干部的不同需求,分类开展培训。将贫困户中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的,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要注重培训的实效性,着重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2.继续推进包村联户服务。各级农林部门服务力量要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每名农技人员要联系服务1—2个村,指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并引导科技示范户对特色种养业扶贫户开展技术帮扶。

3.强化信息服务。积极搜集并向贫困户发布扶持政策、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技术要点等信息,帮助贫困户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

(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定期调度。研究制订扶贫清单,明确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市农林部门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议,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调度。

2.加强督查。全面督促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督查比例不少于10%。

3.建立机制。各县农林等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善于协调,确保产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篇5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资助项目推进落实力度,深入整改教育扶贫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我市子女上学的脱贫户家庭中,可能存在未安排教育资助项目。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一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数据,只能依靠校内筛查获取。学生如果不主动申报,学校无法给予相应资助。二是学生受助信息未能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地方政府、扶贫部门以及受助学生家庭不了解学生在校受助情况。

(二)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部分学生及家长不了解资助政策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资助政策,导致部分学生没有获得相应资助。

二、整改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教育资助。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统一教育资助政策。

贯彻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要求,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措施,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两免一补”政策)、普通高中资助(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优先获得新生入学资助、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统一明确教育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每年1月底前,市扶贫办将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数据传递给市教育局,并依据比对结果于4月底前联合发文明确本教育资助对象,作为本第三方评估基础数据。已明确为教育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教育部门直接给予相应教育资助。

(三)统一受助学生信息反馈渠道。

每年8月第二周内,市教育局将上8月1日至本7月31日期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反馈市扶贫办,市扶贫部门据以更新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信息,并将受助信息分解至县(区)扶贫部门。

(四)统一计入《扶贫手册》。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按照现行各类资助政策规定执行。市、县扶贫部门负责在9月20日前将收到的本辖区内学生受助信息书面告知各相关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9月底前将学生在校受助信息完整记入《扶贫手册》,实行教育资助项目清单管理。

(五)加大教育资助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知晓度、透明度;

要在招生录取、新生入学等关键节点,引导媒体就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正面宣传。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各级学校、招生简章中刊登教育资助政策,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高中阶段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须同步寄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六)加大教育资助监督考核力度。

落实并完善“月点评、季通报”等机制,加大对资助工作督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提高学生资助在县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以考核促政策落实、促精准帮扶、促成效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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