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本科论文答辩自述稿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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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答辩自述稿篇1

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及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探讨不同人口学变量(如性别、年级、专业、父母受教育水平、家庭月收入、家庭居住地)高中生在专业心理求助态度上的差异。

心理求助态度的影响因素是促进和改良人们求助行为的重要变量,一旦求助态度的影响因素弄明白后,对改善当前高问题和低求助这一矛盾现象,将这些因子处理得当的。话,甚至有可能增加人们的心理求助行为。研究心理求助态度有利于丰富有关心理求助的理论,了解、预测、干预求助行为。

了解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态度的现状、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更是考虑到了心理疾病污名、专业心理求助污名对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态度的影响,丰富了当前有关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的理论研究,为提高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提供实证依据,有助于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理论发展。

青少年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面对各种现实矛盾和心理冲突,当青少年遇到挫折事件,这些问题又对青少年形成困扰,或者进而形成心理问题时,会影响青少年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甚至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本研究对了解、预测、干预求助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为针对高中生心理求助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心理教育措施和提高高中生心理求助率而提供心理学依据。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本研究包括三个部分,研究一通过问卷调查法,以《个人基本情况问卷》、《专业心理求助态度量表》(atspph)为工具,根据有效问卷的施测结果及统计结果,分析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态度特点及其在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研究二以《专业心理求助态度量表》、《心理疾病公众污名量表》(dds)、《求助自我污名量表》(ssosh)为工具,三变量进行两两相关分析,对专业心理求助态度进行回归效应检验,从而探讨求助自我污名在心理疾病公众污名与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态度间的中介作用;研究三以《专业心理求助态度量表》、《心理疾病公众污名量表》、《中学生无条件自我接纳》为工具,以问卷施测结果对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态度进行回归分析,探讨其专业心理求助态度与自我接纳的关系,以及自我接纳在心理疾病公众污名与高中生专业心理求助态度之间的调节作用。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存在的不足,(1)由于本研究的研究结果只限于对开封、郑州的高中生进行研究,所以其结论的适应性受到限制。(2)本研究仅仅研究了专业心理求助态度,并未观察或更多地研究求助行为,一个行为的启动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全部由态度决定的,所以有积极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百分之百会做出一致的求助行为。

本科论文答辩自述稿篇2

各位老师好,我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失林婚书案文卷>研究》。

首先,就论文的选题而言:

黑水城文书数量丰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目前学界对黑水城文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其中法制文书的研究,更为薄弱,没有相关的研究专著,研究论文也仅有4篇,因此我的毕业论文选取黑城法制文书中的《失林婚书案文卷》作为研究对象,《失林婚书案文卷》是黑城法制文书中保存较为完整,保存文字最多的文卷,它比较能够反映元代的一些法制问题,而且至今没有人专门研究过。希望通过对《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研究能弥补元代法制史研究的一些空白和不足,在元代法制状况的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其次,就论文的资料而言:

黑城文书属于原始资料,非常珍贵。李逸友先生在《黑城出土文书(汉文文书卷)》一书中公布了部分黑城文书的录文,并附有图片。但录文中有一些讹误之处,而且附的图片数量有限。为此,导师杜老师曾专门带我们到内蒙古考古所,一一核对文书原件,同时也补充了一些李逸友先生没有公布的新资料。所以就本篇论文所用的资料来说,相对而言,非常全面、可靠、准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研究和得出的研究成果也就比较有价值。

下面我谈谈论文的主要内容。本篇论文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

《失林婚书案文卷》释校。主要是对照文书原件和拍的影印件,严格按照原文书的格式,将文书全文进行录文。并对文书进行了校勘和考释。其中纠正了李逸友先生录文中的一些错讹衍漏之处,大概更正的有近50处。另外,结合相关的地理,职官,文书书写格式等知识,补正文书缺失文字20处。

第二部分:

《失林婚书案文卷》中法制用语考释。有关元代法制语言的资料保存下来的不多,主要就是《元典章·刑部》,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就是围绕《元典章》来研究元代的法制语言。《失林婚书案文卷》可以说是元代法制语言资料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完整的保存了失林婚书一案的原始的审案记录,是第一手的法制语言资料,真实可信,最能反映元代法制语言的原貌。本文对其中的一些重要的法制用语进行了考释。考释的主要词语有:执照、取责、执结、开坐、施行、根勾、招伏、取问、干照、取覆、备细等等。这对于文书的释读和研究,对于研究元代语言史都具有重要价值。

第三部分:

《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社会历史问题。这部分是论文的主体。主要研究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

是关于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在《元典章》中有少量例子,在《元代法律资料辑存》中的《告状新式》和《写状法式》中有所规定,但都不系统完整。《失林婚书案文卷》完整地保存了元代不同司法文状,其中有原告的诉状,有传讯审问被告和证人时官吏记录的取状,有被告的识认状,还有收管犯人的承管状和责领状等等,基本上包括了元代各种常用的司法文状。本文主要是在对《失林婚书案文卷》进行仔细研读的基础上,先根据文书的内容判定每件文书分别属于什么文状,对它们进行列表分类,然后对每一种文状的书写格式和基本要求进行总结。这对于研究元代法律文状的书写格式具有重要价值。

第二个问题:

是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元代的司法程序。失林婚书案是一个以婚书为中心的案件,虽然是一个个案案例,但也基本上能够代表和反映元代民事诉讼案件的一般审理程序,例如案件的审理需要经过:接受诉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开庭审理案件,调查取证;官员合议并宣判案件审理结果这样几个环节。可以说,《失林婚书案文卷》是研究元代民事诉讼案件非常珍贵,非常难得的资料。通过研究,我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失林婚书案的审理程序基本上符合元代法律的规定,严谨、认真,判决结果也较为合理。而且,即使在当时红巾军起义已经波及到亦集乃路周遍地区的情况下,这个案件的审理仍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2、审理案件是一种圆署制度,也就是由相关官员一起商量合议作出判决,而不是由某个人单独决定。这也体现了司法公正。

3、关于案件的审理时限,元代法律是有明确规定,但失林婚书一案从原告上诉到结案,一共仅用了十天时间,可见,亦集乃路官府办案效率是比较高的。

4、失林婚书一案没有进行约会审理,元代法律规定涉及到不同户籍的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应由不同户籍所属的机构协调共同处理,约会审理。案件中原告阿兀是回回人,但主管回回刑名诉讼的机构回回哈的司并未参与案件的审理,这也印证了史书上记载的元末回回哈的司已不再管理回回人的刑名词讼。

第三个问题:

是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元代的文书管理制度。元代官员以公文案例作为处理政务的依据,因此元代政府重视档案文书的管理,但关于元代文书的具体管理情况,正史中仅有零星记载,相关的资料也很少。《失林婚书案文卷》中对此问题有所体现。因此本文通过《失林婚书案文卷》,对元代文书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文书的入库程序以及文书的管理方法等进行了总结和研究。

以上是《失林婚书案文卷》反映的主要的社会历史问题。此外,通过研究发现《失林婚书案文卷》还反映出元代社会一些特有的问题和现象。例如:

1、妇女地位。一方面元代妇女的法律地位很低。但另一方面,从思想观念而言,元代社会对妇女离婚、改嫁持宽容和开明的态度。

2、回回人地位。政治上享有特权,经济上善于经商,活动区域遍及全国各地。

3、元代的户籍制度。元代的户籍制度是诸色户计,非常复杂,通过《失林婚书案文卷》可知,该制度在亦集乃路实行过,但因元末农民起义,户籍制度日益混乱。

这是我毕业论文的主要情况,之前在《宁夏社会科学》曾发表过1篇关于《失林婚书案文卷》的研究论文,为写这篇毕业论文奠定一定的基础。总之,《失林婚书案文卷》为考证研究元代的法制用语,元代各种文状的书写格式,元代司法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元代档案文书的管理制度等等提供了非常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本文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比较认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应该说弥补了元代法制史研究领域的一些不足。

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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