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10篇】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实用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10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一篇】
器乐社团规章制度
器乐社团规章制度张洪军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是在校领导和团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成立的,他为87中学增添了活力与激情,使广大学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让思绪驰骋。根据本社团的一些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团及以后的社团发展建设,并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制定该章程:
一 总则
1、“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与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2、“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激情。
3、“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主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如星期三,星期五7、8节)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特长为工作目标。
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习,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
二 社团范围
主要以87中学6、7年级为主,按照“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
三、入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87中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入社程序:
4、提出入社申请;
5、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社团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活动;
4、入社自由与退会自由;
5、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2)参加活动权:即“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可以参加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如果训练刻苦,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五、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3、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4、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
5、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6、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7、必须按时参加“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
8、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
9、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加举行的社员大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
六、财务制度:
为保证“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
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须交纳社费,社费主要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买,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他活动相关的费用;(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一管理;
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
社员可以监督社团制度
1、社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团成员大会,由社长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
2、社团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
3、活动总结: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4、自动退出被取消社团成员资格者以及自愿退出者,社团将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5、本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每年大赛奖金和每项活动的支出。
七、社团活动
1、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管理章程》及有关规定精神,依据本社团章程表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2、本社团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校社团部或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原则每学期参加比赛或者演出一次。
4、每年度由本社团举行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其它
1、理事会的人事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理事会大会审议表决后,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学校团委或社团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2、各部门必须定期的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3、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4、本章程解释权归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
5、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二篇】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四篇】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五篇】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塘沽一中计算机社团”。
第二条:塘沽一中计算机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塘沽一中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
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
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
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集体上机时,会员必须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
4、上机时,严禁玩游戏,不得损坏机房的一切设施,不得改变机器原来的位置,上机时间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
5、凡本社团,有义务服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6、会员平等地亨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7、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8、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9、会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10、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11、社团成员凡在上课期间不予合作,对社团有不良影响者,社长有权免去社员资格。
12、希望社团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社团。
竞选制度
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社长或副社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1、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2、对社团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社员资格。
附则
1、社团会员尊重中博大局、服从学校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社。
3、本章程自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及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1、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2、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4、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2、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4、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5、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6、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7、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8、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9、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七篇】
“天籁之音”器乐社团是在校领导和团委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成立的,他为87中学增添了活力与激情,使广大学生的生活不在枯燥,让思绪驰骋。根据本社团的一些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团及以后的社团发展建设,并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制定该章程:
一 总则
1、“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陶冶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倡导新世纪高校年轻个性。与时俱进;给同学们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2、“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口号:琴声悠扬、青春激情。
3、“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组织及目标:本社团是以器乐为主题性质的社团,社团有自己专门的口琴队和小乐队,在学校有专门的七月训练教室,并组织社员利用课余时间(如星期三,星期五7、8节)进行培训,以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培养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及特长为工作目标。
4、“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团规:刻苦学习,听从指挥,团结活泼,健康向上。
二 社团范围
主要以87中学6、7年级为主,按照“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宗旨进行相关活动,举行比赛,并进行节目制作。
三、入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具有87中学正式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入社程序:
4、提出入社申请;
5、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社团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活动;
4、入社自由与退会自由;
5、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优先培训权:即在相同的情况下,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社员具有优先培训的权利;
(2)参加活动权:即“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可以参加舞蹈社团近期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
(3)获得节目制作权:即凡是“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的会员,如果训练刻苦,都有权进入主干培训部制作节目。
五、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按规定交纳学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3、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4、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
5、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6、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
7、必须按时参加“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安排的各类活动;
8、每学期按时交纳社团费,为社团尽自己的义务;
9、佩戴社员证件按时参加举行的社员大会和有义务练好要求的每一个曲目。
六、财务制度:
为保证“天籁之音”器乐社团工作的正常运行而又不违反任何相关集资制度的前提下,特规定以下事项:
凡本社社员每学期必须交纳社费,社费主要用于社员证件的制作,社团器材购买,社团活动的举行和其他活动相关的费用;(凡本社社员交纳的社费一律由社团常务会统一管理;
每次购买活动器材由常务会统一决定购买。相关收据需上交以便日后向社员公布相关数据;
社员可以监督社团制度
1、社团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全体社团成员大会,由社长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
2、社团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
3、活动总结:每次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并对本次活动作以总结。
4、自动退出被取消社团成员资格者以及自愿退出者,社团将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5、本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每年大赛奖金和每项活动的支出。
七、社团活动
1、本社团的活动必须按照依据《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管理章程》及有关规定精神,依据本社团章程表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2、本社团在组织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前,必须提前两周上交详细计划。其他中、小型活动应提前一周上交详细计划,并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及经费预算等,经学校社团部或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原则每学期参加比赛或者演出一次。
4、每年度由本社团举行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对优秀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其它
1、理事会的人事确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过理事会大会审议表决后,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学校团委或社团部审核批准后生效。
2、各部门必须定期的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3、本章程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4、本章程解释权归87中学“天籁之音”器乐社团。
5、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生效。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八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九篇】
一、社员须严格遵守宗村小学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
二、社员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文明礼让。如产生矛盾要合理解决,避免将矛盾激化。如有在社团活动时违纪者将按造成影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退出社团处理之一。
三、在社团活动期间凡是发生任何意外必须通知社团负责老师或社长。
四、社员要自觉保护社内物品,积极维护社团形象,自觉进行宣传。
五、从即日起,定于每周五开展活动。若无特殊情况,请所有社员准时参加。如三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将被认为自动退出社团。
六、如社员因病、事等未能到会或参与社团活动者,须提前通知社长请假。
七、服从社长团与老师的安排,不得发生顶撞老师,社长的行为。
注:为保证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每位社员应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出谋划策,共同发展,壮大社团。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共同为社团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社团内规章制度的意义【第十篇】
1、书法重在于静,专心对待每一张作品。
2、每周聚会必须带好练习书法所需工具(如字帖、毛笔、钢笔等)。
3、每周活动时间准时到活动室练习书法,若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
4、如发现不是来练习书法,而是来“消遣”的,请自动退出。
5、练习书法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窃窃私语,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乱丢垃圾,看小说等。
6、活动时必须保持安静、清洁。
7.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
8、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人不服从者,请自动退出。
9、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上一篇:是营销策划范例精编8篇
下一篇:保洁员工作总结范文实用汇总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