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检查方案实用【优质8篇】
安全检查方案【第一篇】
20xx年6月起,将每月10日作为我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为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类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推广,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现场检查,找准症结,排查隐患,并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重大节假日配合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10日前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并将展开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上报县食安办。
安全检查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20xx]20号“《巍山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本事,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学校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本事。
经过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本事,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这次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到4月10日)。学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4月11日到6月10日)。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明确检查职责人,做到有重点、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职责、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1日至6月16日)。学校对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效果,查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好下一步具体工作.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消防安全职责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师生上、下学行走路线是否构成常态化;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本事”建设是否达标。
2.学校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贴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贴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贴合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贴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与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职责追究。学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职责追究制度。
3、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4、加大整治力度。学校将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职责人和整改期限,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不留后患。
5、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黑板报、学校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到达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安全检查方案【第三篇】
各行政村、社区、站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化安全监管,继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继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危化、重点企业、食品、小杂摊、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非煤矿山(砖厂)、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山区道路、地质灾害点,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3.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4.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5.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一)全面集中排查(20xx年8月24日至8月31日)。
1.要结合实际,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明确分管安全责任人,全面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各行政村(社区)要于9月1日前将有关表格报镇安监办,每月25日前报各类隐患整改情况。
2.镇党委、政府包片包村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到所包片包村的村、社区、站所,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附包片领导责任一览表)。
(二)突出整治重点(9月1日至10月31日)。
1.镇安委会牵头,邀请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违法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工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后复产复工。
2.镇安委会将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突查夜查”“四不两直”检查办法,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实现巩固提升(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对存在隐患要求整改落实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进行复查,防止继续违法生产。
2.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站所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实抓好。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检查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两个专项行动”,以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警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对安全生产思想重视程度、政策法规执行、制度措施完善、重点工作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等进行一次“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
(一)打非治违内容。
1.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超出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的;。
4.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6.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7.未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登记后未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
9.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建构筑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
10.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备案的;。
11.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13.未按要求足额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
14.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
15.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科学应用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方面。
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限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保障是否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符合从业条件,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危险性作业许可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是否配置、佩戴并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认真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是否落实到位。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内部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特别是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设置到位。
3.工艺管理。
工艺风险分析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是否符合要求并严格落实;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是否落实,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装置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满足要求并有效运行;是否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等先进适用的风险分析方法排查隐患;作业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4.设备管理。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特级维护是否到位,备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否完好运行。
5.电气系统。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
6.仪表系统。
是否建立健全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及台帐;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安全登记表系统、现场检测仪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完好有效。
7.危险化学品管理。
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按照要求编制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储运系统。
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重大危险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球罐或其他危险化学品压力或半冷冻低温储罐的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9.消防和公用工程系统。
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务必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街道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监管人员要全力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2.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与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相结合,增强打非治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不走过场。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整改隐患,跟踪落实。各乡镇、街道、企业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企业要及时建立档案,明确排查治理责任人,对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检查方案【第五篇】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夏季建设行业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建设,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建设行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按照当地政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部署,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防火性能。
(一)建筑施工。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是否满足a级不燃材料要求。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
4、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防火性能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情况。
6、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二)城镇燃气。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燃气管道、管网、贮灌站、供应点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消防演练落实情况。
4、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及保管情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
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15日前)。
县消防大队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各建设施工行业和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评,通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既要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设行业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建设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掀起夏季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浩大声势,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逐级落实。各建议施工行业和燃气企业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安全检查方案【第六篇】
一、由各院系治安部或生活部组织各班治安委员学习宿舍安全知识,并由各班治安委员向班内同学宣传宿舍安全知识以及宿舍安全检查所查的内容。如:学生的夜不归宿,宿舍内的抽烟、喝酒、赌博,使用违禁电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电发夹、电暖气、电热毯、电热水器等)等违规违纪行为。二由各院系治安部或生活部选男女干事各一名,配合我校学生会治安部进行宿舍安全检查。目的是加强校与各院系的联系,使宿舍安全检查更透明化,避免校与各院系对于宿舍安全检查所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也让所查结果更有说服力。
三、本学期校治安部对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将发生一系列的改革,将校治安部对宿舍的安全检查和校生活部对宿舍的卫生检查结合起来,以院系为单位将两部干事进行分组,由校治安部、校生活部和各院系治安部或生活部各一名干事成立检查小组,每一小组至少三人,每一小组负责一个院系的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最后将所查结果汇总后报于校团委,作为团讯内容的一部分,发到各个院系。
四、各小组加强与各学生生公寓生活老师的联系,及时将检查汇总情况向生活老师反映,作为期末对学生宿舍进行评分的依据,对检查出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宿舍,由生活老师给予其一定的处罚,在检查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和部长或生活老师联系。
五、我们校学生会治安部在宿舍安全检查的工作中主要职责是抽查并记录宿舍抽烟,喝酒,赌博,打架,夜不归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到了我们学校学生们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本学期我们要在以院系为单位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气氛和学习气氛。
安全检查方案【第七篇】
为贯彻落实好全市教育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经研究制订航城街道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街道党工委委员、秘书)。
(航城派出所所长)。
(航城派出所指导员)。
成员:(街道团委书记、安办主任)。
(街道财税办主任)。
(街道司法所所长)。
(街道综治办主任)。
(街道人大联组秘书)。
(街道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街道文教服务中心主任)。
(航城林业站站长)。
(航城国土资源所所长)。
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名单略)。
1、街道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
成员航城派出所干警一名、消防大队武警一名。
负责村居学校。
第二组:组长:
成员:航城派出所干警一名、消防大队武警一名。
负责村居学校:里仁、洋屿、琴江、后安、霞洲、祥洲、
五竹、筹岐、东安、石屏、石龙、石燕。
2、各村居分别成立由各驻村居工作队、村居两委干部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负责本村居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检查。
1、时间:20xx年3月13日—14日。
2、要求: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学校食品卫生、周边环境、危房改造、交通住宿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检查。
3、各小组于3月15日上午将检查情况反馈到街道安办。
安全检查方案【第八篇】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近期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切实做好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街道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8月30日,重点在下列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是氨、氯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使用单位)。
(二)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
(三)简易升降机及载货电梯使用单位。
(四)土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
(五)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沿海码头、港口、除“两工地”以外的工程建设领域)。
(六)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七)电梯使用单位。(特别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
(八)已检验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前)。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去年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重点抽查和督导落实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对辖区企业开展抽查、督查工作,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对抽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回头看”工作,要及时梳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评估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和部署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上报街道研究、解决,促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治理本地实际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序安排。社区主干要亲自组织研究,分管两委具体布置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层级监管机制,不走过场,不图形式,从严执法,务求实效。
(二)要强化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及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取得成效。要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跟踪问效,相关工作见证要形成闭环;遇到棘手问题、疑难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报告请示,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缴等严厉措施,注重治理效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三)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把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始终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企业管理层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坚持教育引导与批评惩戒相结合,促进自律;紧密结合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工作,制定计划报街道安办;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按要求报告;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监督,促进他律。
(四)强化隐患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请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检查整治的始终,主动与街道安办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预防。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确保特种设备零事故。
(五)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抓好进度,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上报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附件1、2、3于每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街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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